具有改变性质的葡糖淀粉酶变体

专利名称:具有改变性质的葡糖淀粉酶变体
专利号:200780037776.9
委内编号:4W107233
专利权人:丹尼斯科美国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口审日期:2018年10月17日上午 
口审地点:第一审理庭(银谷大厦13层东侧)

主审员:魏聪
组长:邹凯
参审员:王荣霞、葛永奇、史晶
第一书记员:关梅君
第二书记员:杨莹跃


【案件看点】

  生物催化是工业应用类生物技术的核心之一,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的发展均离不开生物催化,而生物催化的核心和关键要素之一就是“酶”。“酶”在生物催化技术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备、开发和使用新的具有优异性能的酶进行生物催化一直是酶制剂相关领域研发的热点和难点。酶制剂中用途最广、消费量最大的一种酶就是涉案专利所涉及的葡糖淀粉酶(俗称“糖化酶”),其广泛应用于婴幼儿食品制备、谷物处理、啤酒和白酒生产、果汁加工、葡萄糖和味精生产等食品、调味品制造加工领域,国内每年用于谷物加工的葡糖淀粉酶就达到了2-3万吨。在现有糖化酶的基础上,采用生物技术对天然酶进行改造以获得性能优异的酶是糖化酶领域的主要研究热点之一。

  涉案专利即涉及一系列在已知酶的基础上通过基因定点突变技术所获得的糖化酶变体,其通过替换已知酶蛋白序列中关键位点上的氨基酸残基,获得了活性和/或稳定性改善的更有利于工业发酵生产甜味剂和酒精等产品的多种糖化酶。

  涉案专利权人丹尼斯科(DANISCO)公司总部位于丹麦,属于美国杜邦公司的子公司,其是世界最大的食品开发、生产、销售公司之一,年销售额约30亿美元,主要产品包括各类食品添加剂和生物酶,该公司拥有的专利涉及生物酶、甜味剂、糖、乳化剂、饲料添加剂等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无效宣告请求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深圳东阳光集团,经营范围涉及医用辅料、器械、添加剂及药物等,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红霉素及其衍生物,2016年销售收入达21亿人民币,2015年进入酶制剂领域,已有年产6000吨纤维素酶生产线主体装置。

  该案无效理由涉及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焦点主要集中于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判断、发明的创造性与说明书记载的实验数据之间的关系、生物序列权利要求合理保护范围的把握等生物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中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案件引用中、外文证据达十余篇,案情复杂、焦点突出、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秉持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通过对本案的公开审理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阐释相关审查标准,以期广大创新主体和专利工作者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获得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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