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式图像拍摄-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引导式图像拍摄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345
决定日:2019-05-20
委内编号:1F26317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180075334.X
申请日:2011-12-07
复审请求人:英特尔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雷云珊
合议组组长:王芳
参审员:秦菊秀
国际分类号:H04N5/225,H04N5/232,H04N13/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具有多项区别特征,然而其中部分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其余区别特征被其他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公开,且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与该权利要求属于同一技术领域,将两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结合以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180075334.X,名称为“引导式图像拍摄”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英特尔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12月07日,公开日为2014年11月12日。本申请为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4年06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04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2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作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US2009162042A1,公开日为2009年06月25日;
对比文件2:US2011012989A1,公开日为2011年01月20日;
对比文件3:WO2011014420A1,公开日为2011年02月03日;
对比文件4:JP2008066886A,公开日为2008年03月21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10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8项;2017年09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00段(即第1-22页);2014年06月06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方法,包括:
由处理器电路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
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
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以及
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在所述给定位置处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经由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以便接收所收集的信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所述相机包括具有能够建立所述无线网络连接的无线网络能力的无线计算设备的内置相机,所述无线计算设备包括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之一。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所述相机与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之一建立外接无线连接,所述外接无线连接使所述相机经由所述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以便创建从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一位置点至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二位置点的全景图像,并且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以及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包括:
基于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全景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间隙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点和所述第二位置点之间。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
所收集的信息包括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拍摄信息。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包括:
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以及由所述社交网的所述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创建在给定位置处的三维图像,并且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基于建议的三维模型,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 的拍摄角度。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三维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三维图像以及所述三维模型,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包括:
基于在将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与所述三维模型进行比较时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相机设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闪光灯设置、光圈设置、快门速度或变焦设置;
提供引导以调节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相机设置来匹配所述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
16. 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装置,包括:
处理器电路;以及
通信地耦合至所述处理器电路的存储器单元,所述存储器单元被设置为存储建议管理器,所述建议管理器可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操作以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 述给定位置拍摄的;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包括显示器,所述建议管理器利用经由所述显示器提供的反馈来提供引导。
18.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以便创建从给定位置处的第一位置点至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二位置点的全景图像,并且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提供引导,所述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的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响应于在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匹配时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并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基于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全景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间隙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点和所述第二位置点之间。
21.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创建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三维图像,并且所述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的反馈,所述反馈基于建议的三维模型,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22.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响应于在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匹配时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三维图像,并基于更新后的所述三维图像以及所述三维模型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基于在将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与所述三维模型进行比较时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24. 一种包括存储介质的制品,所述存储介质包含指令,所述指令当被执行时,使得系统进行以下操作:
接收关于用户的在给定位置处用相机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
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 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
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以及
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25.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包括用于使得所述系统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利用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的反馈来提供引导,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在所述给定位置处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26.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
所述相机包括无线计算设备的内置相机,所述无线计算设备经由无线网络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所述无线计算设备包括智能电话、平板个人计算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或超级本型移动个人计算机之一。
27.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包括:
所述相机与智能电话、平板个人计算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或超级本型移动个人计算机之一建立外接无线连接,所述外接无线连接使所述相机能够经由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
28.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制品,包括用于使得所述系统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
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相机设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闪光灯设置、光圈设置、快门速度或变焦设置;
提供引导以调节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相机设置来匹配所述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为:①由处理器电路接收指示;②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然而特征①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在对比文件4给出的启示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样本图像可以为社交网上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1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被对比文件4公开,或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3、权利要求1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为:①由处理器电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处理器电路的存储器单元,所述存储器单元被设置为存储建议管理器,使用建议管理器实现相应的功能;②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然而特征①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样本图像可以为社交网上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这一本领域惯用手段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4、权利要求17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权利要求18-23附加技术特征中的装置中包含的各个子模块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6-8、12-14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且采用各个功能模块实现相应的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7-2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5、权利要求24-28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存储介质的制品,然而权利要求24-28的制品中包含的指令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2、4-5、15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且采用介质中的指令实现相应的功能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4-2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未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如下技术特征: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2、在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的动作是在由处理器电路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时发生的。也就是说,当用户在给定位置需要拍摄图像并且相机的处理器接收到用户的拍摄兴趣时,才从社交网站上收集与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拍摄信息。而对比文件4并未公开“收集与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的动作是在用户在给定位置需要拍摄照片的同时发生的。因此,对比文件4并未公开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上述特征,不能解决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并未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从而权利要求1、16、24及其从属权利要求均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2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权利要求1-28仍然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3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针对的文本相同,使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使用的对比文件相同,为对比文件1-4。该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5、15-17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6-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14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3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8-23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6-8、12-14类似的理由,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4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5-28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2、4-5、15类似的理由,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进行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其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23中增加了特征“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在独立权利要求16中增加了特征“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利用经由所述显示器提供的反馈来”,适应性地删除了权利要求2和24中的特征“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包括用于使得所述系统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利用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并适应性地删除了权利要求17。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可以使用从传感器组件140获得的信息来引导用户(例如,经由显示器143上的反馈)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从传感器组件140获得的信息(例如,位置、方向、相机角度)可以使得用户匹配所建议的姿势。而对比文件1未公开“通过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这一特征,对比文件2-4未公开上述特征,也未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4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在权利要求1具备了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了创造性;基于与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所陈述的理由类似的原因,权利要求16、24及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方法,包括:
由处理器电路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
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
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以及
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在所述给定位置处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经由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以便接收所收集的信息。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所述相机包括具有能够建立所述无线网络连接的无线网络能力的无线计算设备的内置相机,所述无线计算设备包括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之一。
5.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
所述相机与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之一建立外接无线连接,所述外接无线连接使所述相机经由所述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以便创建从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一位置点至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二位置点的全景图像,并且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以及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包括:
基于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全景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间隙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点和所述第二位置点之间。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
所收集的信息包括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拍摄信息。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包括:
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以及由所述社交网的所述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创建在给定位置处的三维图像,并且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基于建议的三维模型,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包括:
响应于在所述用户将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进行匹配之后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三维图像;
基于更新后的所述三维图像以及所述三维模型,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包括:
基于在将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与所述三维模型进行比较时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相机设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闪光灯设置、光圈设置、快门速度或变焦设置;
提供引导以调节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相机设置来匹配所述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
16. 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装置,包括:
处理器电路;以及
通信地耦合至所述处理器电路的存储器单元,所述存储器单元被设置为存储建议管理器,所述建议管理器可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操作以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 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利用经由所述显示器提供的反馈来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以便创建从给定位置处的第一位置点至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二位置点的全景图像,并且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提供引导,所述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的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响应于在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匹配时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全景图像,并基于更新后的所述全景图像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基于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全景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间隙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点和所述第二位置点之间。
20.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
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包括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创建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三维图像,并且所述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的反馈,所述反馈基于建议的三维模型,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包括调节实际的拍摄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响应于在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与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匹配时所述用户的第一拍摄,更新所述三维图像,并基于更新后的所述三维图像以及所述三维模型来确定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所述建议管理器还被配置为提供引导以调节所述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22.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
所述建议管理器被配置为基于在将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与所述三维模型进行比较时识别在所述更新后的三维图像中的间隙,来确定所述更新后的建议的相机姿势。
23. 一种包括存储介质的制品,所述存储介质包含指令,所述指令当被执行时,使得系统进行以下操作:
接收关于用户的在给定位置处用相机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
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
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以及
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
24.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制品,其中,所述反馈基于由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在所述给定位置处拍摄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位置、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
25.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制品,
所述相机包括无线计算设备的内置相机,所述无线计算设备经由无线网络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所述无线计算设备包括智能电话、平板个人计算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或超级本型移动个人计算机之一。
26.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制品,包括:
所述相机与智能电话、平板个人计算机、笔记本个人计算机、或超级本型移动个人计算机之一建立外接无线连接,所述外接无线连接使所述相机能够经由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
27.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制品,包括用于使得所述系统执行以下操作的指令:
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所述相机设置包括以下至少一项: 闪光灯设置、光圈设置、快门速度或变焦设置;
提供引导以调节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相机设置来匹配所述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03月1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7项;2017年09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2页;2014年06月06日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10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US2009162042A1,公开日为2009年06月25日;
对比文件2:US2011012989A1,公开日为2011年01月20日;
对比文件3:WO2011014420A1,公开日为2011年02月03日;
对比文件4:JP2008066886A,公开日为2008年03月21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图像捕捉设备呈现的用户推荐的引导摄影(相当于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方法),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64]段,附图1-5):
参考图1A,图像捕捉设备101(例如,照相机、照相机电话、摄像放像一体机等)使场景102成像并提供基于与成像场景102相关的可用信息的推荐形式的反馈。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建议图像捕捉设备101、位置、参数设置和/或场景的可能改变以改进预期照片的质量。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由系统107 确定,系统107可驻留在图像捕捉设备101或其他位置。知识库服务器103可驻留在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
如果要从特定位置在特定时间拍摄包括公知建筑(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则系统107可以访问(例如,经由搜索)包括与该公知建筑相关的信息的知识库103并基于它来提供推荐(例如,改变有利位置、光照等);例如,系统107可以推荐作出将所访问的一个或多个照片(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例如由著名摄影师拍摄的一个或多个著名照片)所拥有的质量或特征传递给预期照片的改变(相当于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在C,将当前图像捕捉设备参数和/或从传感器数据源获得的传感器数据提供给系统107。并且在D,基于当前参数和/或传感器数据和在B标识的预期照片的内容,执行对从中获得信息的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系统107基于该信息确定与预期照片相关的推荐(相当于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提供引导)。在E,系统107确定推荐并在F使其对图像捕捉设备101可用。此后,在G将推荐呈现给图像捕捉设备101的用户,如在图像捕捉设备101的取景器上(相当于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引导)。在将推荐呈现给了用户后,用户可以基于系统107作出的推荐来拍摄照片。
在具体操作示例中,示例3考虑希望拍摄花的人。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相当于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由于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隐含公开了该引导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
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中是由处理器电路接收指示;(2)权利要求1中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而对比文件1中所收集的信息是来自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的知识库。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申请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接收用户的指示以及如何获取拍摄参考信息。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为了使装置能够接收到用户的指示,使用处理器电路接收信息的方式实现该功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照相机、通信控制装置、摄影技术援助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2]-[0009]、[0016]-[0093]段):要拍好照片的话,必须伴随相应的摄影技术,更何况进行被称为作品的摄影,需要积累相当大的训练。因此,可以在内存中预先将拍摄的援助的参照画像记录下来,就可以利用上述的摄影技术的参照画像来提高建议的照相机拍摄方式。近年IT技术的进展,网站和博客等网络为前提的技术方面,有很多爱好者展出了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近几年的照片发表以网络为前提,技术提高的方法也发生了变化,所谓的社交网络(SNS)那样的场合,使用照片的技术得到提高。由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被发送给摄影师。输入输出单元10获取它,记录/再现单元8将其记录在ROM16中,并创建专业摄影师的图像数据库。由专业人员拍摄的这种图像被称为样本图像。不限于通过网络获得样本图像。可见,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拍摄者能够利用预先记录的援助的参照画像提高拍照方式,获取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作为拍摄样本,并给出了网站、博客等网络中存在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可以作为样本图像的技术启示。而当面对需要收集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拍摄信息的问题时,将社交网整体上作为一个如对比文件1所述的知识库参考使用,从而能够收集社交网中存在的、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的拍摄信息作为样本图像参考使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基于通过对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来提供的所访问的信息,系统107可以推荐从与所访问的照片相同的有利位置并在相同的时间来拍摄该公知建筑的预期照片(相当于反馈基于在给定位置处拍摄的图像,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位置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在图像捕捉设备的取景器中呈现(相当于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用户调节实际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在对比文件4已经给出了利用社交网获取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满意图像作为样本图像的启示下,为了基于给定位置获取参考图像,从社交网上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处获取参考图像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网络链路106可包括但不限于因特网、WAN(相当于无线网络连接)、LAN等;如图1A所示,图像捕捉设备101与知识库服务器103通过网络链路106相连接。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图像捕捉设备101与知识库服务器103通过网络链路106相连接、网络链路106可以为无线网络以及对比文件4已经给出了利用社交网获取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满意图像作为样本图像的启示下,为了接收所收集的信息,经由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的方式进行接收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3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图像捕捉设备101(例如,照相机、照相机电话(相当于所述相机是具有能够建立所述无线网络连接的无线网络能力的无线计算设备的内置相机,所述无线计算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摄像放像一体机等)使场景102成像并提供基于与成像场景102相关(或与诸如电影或视频的成像场景的集合或序列相关)的可用信息的推荐形式的反馈。此外,无线计算设备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均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3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本领域中,为了使相机获取服务器的相关信息,将相机通过外接无线连接至可与服务器通信的无线设备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而无线设备包括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或超级本型移动计算机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在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图像捕捉设备101与知识库服务器103通过网络链路106相连接、网络链路106可以为无线网络以及对比文件4已经给出了利用社交网获取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满意图像作为样本图像的启示的基础上,使用外接无线连接使所述相机经由所述无线网络连接可通信地耦合至所述社交网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限定了具体的关于用户兴趣的指示,并限定了具体的提供引导、调整拍摄的手段。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基于通过对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来提供的所访问的信息,系统107可以推荐从与所访问的照片相同的有利位置并在相同的时间来拍摄该公知建筑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中的相机位置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在图像捕捉设备的取景器中呈现(相当于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用户调节实际相机姿势中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全景影像的引导拍摄方法,其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65]段,附图7):根据本发明的全景影像的引导拍摄方法应用于数字摄像装置时,在拍摄全景影像时,在拍摄完一张影像后,数字摄像装置能够输出提示信号,即方向指针(和提示声音或振动)来引导使用者下一张影像的拍摄位置,以简化全景影像的拍摄(相当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以便创建从给定位置处的第一位置点至所述给定位置处的第二位置点的全景图像),并大幅降低使用者拍摄全景影像失败的发生率。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引导的方式使用户拍摄全景图像,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使得用户拍摄预期的全景图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可以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拍摄全景图像作为一种关于用户兴趣的指示,并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之中。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对权利要求6作了进一步的限定。为了进一步提升拍摄水平以获取更满意的图像,在使用建议的相机姿势拍摄图片之后,基于新拍摄图像的分析,引导进一步调节相机姿势继续拍摄,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对权利要求7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本领域中,在拍摄全景图像时,由于全景图像多为多张图像拼接而成,因此通常会具有一些间隙,为了提高全景图像质量、填充间隙,引导用户通过改变相机姿势进行后续的图像拍摄,以便填充任何可能的间隙,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9-11是对权利要求6的进一步的限定,其中,将拍摄全景图像时作为反馈引导基础的收集的信息限定为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拍摄信息,并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以及具体的引导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基于通过对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来提供的所访问的信息,系统107可以推荐从与所访问的照片相同的有利位置并在相同的时间来拍摄该公知建筑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中的相机位置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在图像捕捉设备的取景器中呈现(相当于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用户调节实际相机姿势中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在对比文件4已经给出了利用社交网获取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满意图像作为样本图像的启示的基础上,在需要拍摄全景图像时,将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从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一位置点至在所述给定位置处的所述第二位置点拍摄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拍摄信息收集作为样本图像使用以进行拍摄引导,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9-1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限定了具体的关于用户兴趣的指示,并限定了具体的提供引导、调整拍摄的手段。对比文件1进一步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基于通过对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来提供的所访问的信息,系统107可以推荐从与所访问的照片相同的有利位置并在相同的时间来拍摄该公知建筑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指示建议的拍摄位置,响应于所述反馈,所述用户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中的相机位置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位置);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在图像捕捉设备的取景器中呈现(相当于提供引导包括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所述反馈使所述显示器指示建议的拍摄方向和建议的拍摄角度;响应于所述反馈,用户调节实际相机姿势中的拍摄方向和实际的拍摄角度来匹配所述建议的拍摄方向和所述建议的拍摄角度)。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选择图像拍摄位置产生三维图像的方法和系统,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2]段,附图2):当设备100移动时,在显示器112上的实时图像也相应的移动;通过在显示器上显示第一和第二显示栏线来指引用户选择拍摄图像的姿势,从而拍摄第二静止图像;当第二图像被捕获时,第一第二图像就被用来产生合适的相对应的三维图像(相当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图像来创建在给定位置处的三维图像)。可见,对比文件3公开了通过引导的方式使用户拍摄三维图像,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使得用户拍摄预期的三维图像,在对比文件3的启示下,将对比文件3中的拍摄三维图像作为一种关于用户兴趣的指示,并将其应用于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之中,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3对权利要求12作了进一步的限定。为了进一步提升拍摄水平以获取更满意的图像,在使用建议的相机姿势拍摄图片之后,基于新拍摄图像的分析,引导进一步调节相机姿势继续拍摄,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4对权利要求13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本领域中,在拍摄三维图像时,由于三维图像多为多张图像建模产生,对于没有覆盖的区域会存在一些间隙,影响建立的三维图像的质量。为了提高三维图像质量、填充间隙,引导用户通过改变相机姿势进行后续的图像拍摄,以便填充任何可能的间隙,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5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25]段,附图1-5):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建议图像捕捉设备101、位置、参数设置(相当于确定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和/或场景的可能改变以改进预期照片的质量;基于通过对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来提供的所访问的信息,系统107可以推荐从与所访问的照片相同的有利位置并在相同的时间来拍摄该公知建筑的预期照片(相当于引导所述用户调节一个或多个实际的相机设置来匹配所述一个或多个建议的相机设置)。此外,在本领域中,相机设置包括闪光灯设置、光圈设置、快门速度或变焦设置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装置。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图像捕捉设备呈现的用户推荐的引导摄影系统(相当于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装置),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64]段,附图1-5):
参考图1A,图像捕捉设备101(例如,照相机、照相机电话、摄像放像一体机等)使场景102成像并提供基于与成像场景102相关的可用信息的推荐形式的反馈。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建议图像捕捉设备101、位置、参数设置和/或场景的可能改变以改进预期照片的质量。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由系统107 确定,系统107可驻留在图像捕捉设备101或其他位置。知识库服务器103可驻留在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
如果要从特定位置在特定时间拍摄包括公知建筑(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则系统107可以访问(例如,经由搜索)包括与该公知建筑相关的信息的知识库103并基于它来提供推荐(例如,改变有利位置、光照等);例如,系统107可以推荐作出将所访问的一个或多个照片(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例如由著名摄影师拍摄的一个或多个著名照片)所拥有的质量或特征传递给预期照片的改变(相当于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在C,将当前图像捕捉设备参数和/或从传感器数据源获得的传感器数据提供给系统107。并且在D,基于当前参数和/或传感器数据和在B标识的预期照片的内容,执行对从中获得信息的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系统107基于该信息确定与预期照片相关的推荐(相当于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提供引导)。在E,系统107确定推荐并在F使其对图像捕捉设备101可用。此后,在G将推荐呈现给图像捕捉设备101的用户,如在图像捕捉设备101的取景器上(相当于利用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引导)。在将推荐呈现给了用户后,用户可以基于系统107作出的推荐来拍摄照片。
在具体操作示例中,示例3考虑希望拍摄花的人。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相当于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由于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隐含公开了该引导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
权利要求1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1)权利要求16中包括处理器电路、通信地耦合至处理器电路的存储器单元,所述存储器单元被设置为存储建议管理器,使用处理器电路和建议管理器实现相应的功能;(2)权利要求16中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而对比文件1中所收集的信息是来自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的知识库。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6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使用硬件实现相应的功能以及如何获取拍摄参考信息。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为了使装置能够实现预定的功能,使用处理器电路、设置为存储建议管理器的存储器单元完成相应的功能,并进行通信耦合的配合,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照相机、通信控制装置、摄影技术援助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2]-[0009]、[0016]-[0093]段):要拍好照片的话,必须伴随相应的摄影技术,更何况进行被称为作品的摄影,需要积累相当大的训练。因此,可以在内存中预先将拍摄的援助的参照画像记录下来,就可以利用上述的摄影技术的参照画像来提高建议的照相机拍摄方式。近年IT技术的进展,网站和博客等网络为前提的技术方面,有很多爱好者展出了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近几年的照片发表以网络为前提,技术提高的方法也发生了变化,所谓的社交网络(SNS)那样的场合,使用照片的技术得到提高。由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被发送给摄影师。输入输出单元10获取它,记录/再现单元8将其记录在ROM16中,并创建专业摄影师的图像数据库。由专业人员拍摄的这种图像被称为样本图像。不限于通过网络获得样本图像。可见,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拍摄者能够利用预先记录的援助的参照画像提高拍照方式,获取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作为拍摄样本,并给出了网站、博客等网络中存在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可以作为样本图像的技术启示。而当面对需要收集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拍摄信息的问题时,将社交网整体上作为一个如对比文件1所述的知识库参考使用,从而能够收集社交网中存在的、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的拍摄信息作为样本图像参考使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7-22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然而权利要求17-22附加技术特征中包含的建议管理器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6-8、12-14中各个步骤是一一对应的,且采用各个功能模块实现相应的步骤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6-8、12-14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7-2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权利要求23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存储介质的制品。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图像捕捉设备呈现的用户推荐的引导摄影系统(相当于一种用于引导式图像拍摄的装置),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18]-[0064]段,附图1-5):
参考图1A,图像捕捉设备101(例如,照相机、照相机电话、摄像放像一体机等)使场景102成像并提供基于与成像场景102相关的可用信息的推荐形式的反馈。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可以建议图像捕捉设备101、位置、参数设置和/或场景的可能改变以改进预期照片的质量。在一个实施例中,推荐由系统107 确定,系统107可驻留在图像捕捉设备101或其他位置。知识库服务器103可驻留在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
如果要从特定位置在特定时间拍摄包括公知建筑(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预期照片(相当于接收关于用户的用相机在给定位置拍摄一个或多个图像的兴趣的指示);则系统107可以访问(例如,经由搜索)包括与该公知建筑相关的信息的知识库103并基于它来提供推荐(例如,改变有利位置、光照等);例如,系统107可以推荐作出将所访问的一个或多个照片(例如,金门大桥、克莱斯勒大厦等的例如由著名摄影师拍摄的一个或多个著名照片)所拥有的质量或特征传递给预期照片的改变(相当于收集与所述用户的兴趣相关联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所述拍摄信息包括用于拍摄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中的拍摄的图像的另一个相机的至少一个相机设置和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所述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是在所述给定位置拍摄的)。
在C,将当前图像捕捉设备参数和/或从传感器数据源获得的传感器数据提供给系统107。并且在D,基于当前参数和/或传感器数据和在B标识的预期照片的内容,执行对从中获得信息的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系统107基于该信息确定与预期照片相关的推荐(相当于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提供引导)。在E,系统107确定推荐并在F使其对图像捕捉设备101可用。此后,在G将推荐呈现给图像捕捉设备101的用户,如在图像捕捉设备101的取景器上(相当于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引导)。在将推荐呈现给了用户后,用户可以基于系统107作出的推荐来拍摄照片。
在具体操作示例中,示例3考虑希望拍摄花的人。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相当于将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图像的视觉特征进行比较;基于所述关于用户的兴趣的指示、所收集的信息、以及所述拍摄的图像的视觉特征与由所述相机拍摄或观察的所述图像的视觉特征的比较,来确定建议的相机姿势和建议的相机设置;提供引导以调节实际的相机姿势来匹配所述建议的相机姿势)。由于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隐含公开了该引导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
图5示出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示例性计算设备500。根据一个实施例,计算设备作为图像捕捉设备(例如,图1A中的图像捕捉设备101)和/或知识库服务器(图1A中的知识库服务器103)的一部分来包括。计算设备500通常包括至少某种形式的计算机可读介质。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可由计算设备500访问的任何可用介质,并且可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存储介质。
权利要求2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特征在于:权利要求23中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从社交网接收的信息,所收集的信息包括与所述社交网的一个或多个成员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拍摄的图像的拍摄信息,而对比文件1中所收集的信息是来自与图像捕捉设备分开的位置的知识库。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23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获取拍摄参考信息。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照相机、通信控制装置、摄影技术援助系统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02]-[0009]、[0016]-[0093]段):要拍好照片的话,必须伴随相应的摄影技术,更何况进行被称为作品的摄影,需要积累相当大的训练。因此,可以在内存中预先将拍摄的援助的参照画像记录下来,就可以利用上述的摄影技术的参照画像来提高建议的照相机拍摄方式。近年IT技术的进展,网站和博客等网络为前提的技术方面,有很多爱好者展出了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近几年的照片发表以网络为前提,技术提高的方法也发生了变化,所谓的社交网络(SNS)那样的场合,使用照片的技术得到提高。由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被发送给摄影师。输入输出单元10获取它,记录/再现单元8将其记录在ROM16中,并创建专业摄影师的图像数据库。由专业人员拍摄的这种图像被称为样本图像。不限于通过网络获得样本图像。可见,对比文件4已经公开了拍摄者能够利用预先记录的援助的参照画像提高拍照方式,获取专业摄影师拍摄的照片作为拍摄样本,并给出了网站、博客等网络中存在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可以作为样本图像的技术启示。而当面对需要收集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拍摄信息的问题时,将社交网整体上作为一个如对比文件1所述的知识库参考使用,从而能够收集社交网中存在的、由专业摄影师提供的、与用户兴趣相关联的令人满意的照片作品的拍摄信息作为样本图像参考使用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权利要求24-27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2、4-5、15的附加技术特征一一对应。因此,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2、4-5、15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4-2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3月15日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8]-[0043]段):在C,将当前图像捕捉设备参数和/或从传感器数据源获得的传感器数据提供给系统107。并且在D,基于当前参数和/或传感数据和在B标识的预期照片的内容,执行对从中获得信息的知识库服务器103的搜索,系统107基于该信息确定与预期照片相关的推荐。在E,系统107确定推荐并在F使其对图像捕捉设备101可用。此后,在G将推荐呈现给图像捕捉设备101的用户,如在图像捕捉设备101的取景器上。在将推荐呈现给了用户后,用户可以基于系统107作出的推荐来拍摄照片。在具体操作示例中,示例3考虑希望拍摄花的人。在一个实施例中,系统107可以使用所捕捉场景的要点来执行对高质量照片或绘画的数据库的搜索以寻找具有大致相似轮廓的照片或绘画。在一个实施例中,基于上述搜索所提供的信息,可以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以便可以实现所需场景构图。根据对比文件1的上述记载可知,在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利用当前图像捕捉设备参数和/或从传感器数据源获得的传感数据进行引导,而该引导通过呈现实时场景构图及提供移动取景器(左、右、上、下、角度等)的推荐来实现,即隐含公开了该引导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因此,“通过使用从耦合至所述相机的传感器组件获得的信息并通过经由耦合至所述相机的显示器提供反馈来提供引导”这一特征已经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基于前述理由,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2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