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金属前体纳米颗粒的油墨-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包含金属前体纳米颗粒的油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081
决定日:2019-05-28
委内编号:1F242458
优先权日:2012-02-29
申请(专利)号:201380011891.4
申请日:2013-02-28
复审请求人:新加坡朝日化学及锡焊制品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于佳
合议组组长:王华
参审员:张丽
国际分类号:C09D11/5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现有技术在整体上存在启示,使得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某技术问题时有动机采用区别技术特征来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11891.4,名称为“包含金属前体纳米颗粒的油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该申请”),该申请的原申请人为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伊森姆研究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新加坡朝日化学及锡焊制品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2月28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2月29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4年8月29日,公开日为2015年1月1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9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该申请,其理由是: 在对比文件1(CN101511952A,公开日期2009年8月19日)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或者在对比文件4(CN101359567A,公开日期2009年2月4日)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独立权利要求1、3、55、59、60、61、124、125和126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从属权利要求2、4-54、56-58和127-12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公开,或是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61和124-129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在驳回决定的“其他说明”部分,引用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4评述了权利要求62-123和13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7年5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30项,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4年8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98段、说明书附图和说明书摘要。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由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组成的抗氧化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还包括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
3.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和由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组成的抗氧化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包括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
5.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平均粒度在约10nm和1,000nm之间。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平均粒度在约50nm到1,000nm之间。
7. 根据权利要求1到6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具有不规则的形状,或是基本上球形的或是晶状的或无定形的。
8. 根据权利要求1到7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通过选自珠磨、喷雾干燥和沉淀的方法获得。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通过珠磨获得。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珠磨包括在珠的存在下研磨所述金属盐、稳定剂和溶剂的混合物。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前体通过沉淀获得,所述沉淀是通过将沉淀剂添加至前体材料的溶液中。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沉淀在稳定剂的存在下进行。
13. 根据权利要求1到12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元素周期表中d区的IIIB、IVB、VB、VIB、VIIB、VIIIB、IB和IIB族的金属。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选自:Sc、Ti、V、Cr、Mn、Fe、Ni、Cu、Zn、Y、Zr、Nb、Tc、Ru、Mo、Rh、W、Au、Pt、Pd、Ag、Mn、Co、Cd、Hf、Ta、Re、Os、Al、Sn、In、Ga和Ir。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Ni、Ag、Au、Pt、Pd、Al、Fe、Co、Ti、Zn、In、Sn和Ga。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Ni和Ag。
17.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和Ni。
18.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是Cu。
19. 根据权利要求1到18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包括无机阴离子或有机阴离子。
20.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无机阴离子选自:HO–、F–、Cl–、Br–、I–、NO2–、NO3–、ClO4–、SO4–2、SO3–、PO4–和CO3–2。
21.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有机阴离子选自:乙酸盐(CH3COO–)、甲酸盐(HCOO–)、柠檬酸盐(C3H5O(COO)3–3)、乙酰丙酮化物、乳酸盐(CH3CH(OH)COO–)、草酸盐((COO)2–2)及其任何衍生物。
2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铜的盐。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铜金属盐选自:甲酸铜、柠檬酸铜、乙酸铜、硝酸铜、乙酰丙酮化铜、高氯酸铜、氯化铜、硫酸铜、碳酸铜、氢氧化铜及其混合物。
2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镍的盐。
25.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镍金属盐选自:甲酸镍、柠檬酸镍、乙酸镍、硝酸镍、乙酰丙酮化镍、高氯酸镍、氯化镍、硫酸镍、碳酸镍、氢氧化镍及其混合物。
2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银的盐。
27. 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银金属盐选自:草酸银、乳酸银、甲酸银及其混合物。
2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盐选自:乙酸铟(III)、氯化铟(III)、硝酸铟(III);氯化铁(II)、氯化铁(III)、乙酸铁(II);乙酰丙酮化镓(III)、氯化镓(II)、氯化镓(III)、硝酸镓(III);氯化铝(III)、硬脂酸铝(III);硝酸银、氯化银;二甲基锌、二乙基锌、氯化锌、氯化锡(II)、氯化锡(IV)、乙酰丙酮化锡(II)、乙酸锡(II);乙酸铅(II)、乙酰丙酮化铅(II)、氯化铅(II)、硝酸铅(II)和PbS。
29. 根据权利要求1到28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材料被配制成液体介质中的分散体。
30.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水或含水的液体混合物。
31.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有机溶剂。
32.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含水的有机溶剂。
33.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乙二醇醚、醇和乙酸酯。
34.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萜品 醇、丙酮、乙酸乙酯、乙醇、丙醇、丁醇及其组合。
35. 根据权利要求29到34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分散体还包括稳定剂。
36. 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稳定剂选自:所述液体介质、聚电解质、聚合材料、阳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阳离子聚合物。
3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分散在乙二醇醚中的甲酸铜的金属盐纳米颗粒,并且还包括为官能化的聚合物的稳定剂。
38. 根据权利要求37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稳定剂是具有酸性基团的共聚物或共聚物的盐。
39. 根据权利要求1到38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还包括选自以下的添加剂:保湿剂、粘合剂、表面活性剂、杀真菌剂、流变改性剂、pH调节剂、湿润剂、增粘剂及其混合物。
4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包括以在液体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
41. 根据权利要求40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包括有机络合部分。
42. 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络合部分是氨基酸。
43. 根据权利要求41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选自:铜络合物、镍络合物、铝络合物、钴络合物、锡络合物、铟络合物和锌络合物。
44. 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是铜并且所述铜络合物被选择为在低温下容易分解。
45. 根据权利要求43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铜络合物包括胺和羟基络合部分。
46. 根据权利要求45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络合部分选自: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氨基甲基丙醇(AMP 95)、1-氨基-2-丙醇、3-氨基-1-丙醇和二异丙醇胺。
47. 根据权利要求40到46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被溶解在其中的所述介质是水或含水的液体混合物。
48. 根据权利要求40到46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被溶解在其中的所述介质是有机溶剂。
49. 根据权利要求48所述的印刷介质,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乙二醇醚、醇和乙酸酯。
50. 根据权利要求49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萜品醇、丙酮、乙酸乙酯、乙醇、丙醇、丁醇及其组合。
51. 根据权利要求40到50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还包括选自以下的添加剂:保湿剂、粘合剂、表面活性剂、杀真菌剂、流变改性剂、pH调节剂、增粘剂、湿润剂及其混合物。
52. 根据权利要求1到51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用于涂布基材表面。
53. 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印刷制剂,其中所述涂布通过选自以下的方法进行:旋涂、辊涂、喷涂、浸涂、浇涂、刮刀涂布、分配、喷墨印刷、胶版印刷、丝网印刷、移印、凹版印刷、苯胺印刷、纳米压印、刻版印花、压印、静电印刷、平版印刷和冲印。
54. 根据权利要求1到51中任一项所述的印刷制剂,用于生产EMI屏蔽材料、导电粘合剂、低电阻金属布线、PCB、FPC、用于RFID标签的天线、太阳能电池、蓄电池或燃料电池、用于TFT-LCD的电极或布线材料、OLED、柔性显示器、OTFT和传感器。
55. 一种油墨制剂,包括权利要求1到54中任一项的印刷制剂。
56. 根据权利要求55所述的油墨制剂,是以液体形式或固体形式。
5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包括至少一种金属络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金属原子与至少两种不同的有机部分缔合。
5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印刷制剂,包括至少一种金属络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金属原子与至少一种添加剂缔合。
59.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介质以及由以下的组合组成的抗氧化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60.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所述印刷制剂由以下组成:
介质;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在低于30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任选的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
任选的稳定剂;以及
任选的选自以下的添加剂:保湿剂、粘合剂、表面活性剂、杀真菌剂、流变改性剂、pH调节剂、湿润剂、增粘剂及其混合物。
61. 一种用于在基材的表面区域上形成导电图案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基材的至少一个表面区域上形成包含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的印刷制剂的图案;
(1)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
其中,在所述制剂中,所述金属前体的金属原子是非零氧化态且在低于200℃的温度下可转变成零氧化态的金属;所述制剂是抗氧化的;并且
-在低于200℃的温度下使所述图案中的所述金属前体分解,以获得金属图案。
62.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还包括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
63.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括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
64. 根据权利要求61到6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平均粒度在约10nm和1,000nm之间。
65. 根据权利要求6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平均粒度在约50nm到1,000nm之间。
66. 根据权利要求61到6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纳米颗粒具有不规则的形状,或是基本上球形的或是晶状的或无定形的。
67. 根据权利要求61到6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通过选自珠磨、喷雾干燥和沉淀的方法获得。
68. 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通过珠磨获得。
69.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方法,其中珠磨涉及在珠的存在下研磨所述金属盐、稳定剂和溶剂的混合物。
70. 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前体通过沉淀获得,所述沉淀是通过将沉淀剂添加至前体材料的溶液中。
71. 根据权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沉淀在稳定剂的存在下进行。
72. 根据权利要求61到7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元素周期表中d区的IIIB、IVB、VB、VIB、VIIB、VIIIB、IB和IIB族的金属。
73. 根据权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选自:Sc、Ti、V、 Cr、Mn、Fe、Ni、Cu、Zn、Y、Zr、Nb、Tc、Ru、Mo、Rh、W、Au、Pt、Pd、Ag、Mn、Co、Cd、Hf、Ta、Re、Os、Al、Sn、In、Ga和Ir。
74. 根据权利要求7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Ni、Ag、Au、Pt、Pd、Al、Fe、Co、Ti、Zn、In、Sn和Ga。
75.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Ni和Ag。
76. 根据权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选自Cu和Ni。
77. 根据权利要求7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是Cu。
78. 根据权利要求61到7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包括无机阴离子或有机阴离子。
79. 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无机阴离子选自:HO–、F–、Cl–、Br–、I–、NO2–、NO3–、ClO4–、SO4–2、SO3–、PO4–和CO3–2。
80. 根据权利要求7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阴离子选自:乙酸盐(CH3COO–)、甲酸盐(HCOO–)、柠檬酸盐(C3H5O(COO)3–3)、乙酰丙酮化物、乳酸盐(CH3CH(OH)COO–)、草酸盐((COO)2–2)及其任何衍生物。
81.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铜的盐。
82. 根据权利要求8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铜金属盐选自:甲酸铜、柠檬酸铜、乙酸铜、硝酸铜、乙酰丙酮化铜、高氯酸铜、氯化铜、硫酸铜、碳酸铜、氢氧化铜及其混合物。
83.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镍的盐。
84. 根据权利要求8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镍金属盐选自:甲酸镍、柠檬酸镍、乙酸镍、硝酸镍、乙酰丙酮化镍、高氯酸镍、氯化镍、硫酸镍、碳酸镍、氢氧化镍及其混合物。
85.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是银的盐。
86. 根据权利要求8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银金属盐选自:草酸银、乳酸银、甲酸银及其混合物。
87.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盐选自:乙酸铟(III)、氯化铟(III)、硝酸铟(III);氯化铁(II)、氯化铁(III)、乙酸铁(II);乙酰丙酮 化镓(III)、氯化镓(II)、氯化镓(III)、硝酸镓(III);氯化铝(III)、硬脂酸铝(III);硝酸银、氯化银;二甲基锌、二乙基锌、氯化锌、氯化锡(II)、氯化锡(IV)、乙酰丙酮化锡(II)、乙酸锡(II);乙酸铅(II)、乙酰丙酮化铅(II)、氯化铅(II)、硝酸铅(II)和PbS。
88. 根据权利要求61到8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纳米颗粒金属盐材料被配制成液体介质中的分散体。
89. 根据权利要求8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水或含水的液体混合物。
90. 根据权利要求8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有机溶剂。
91. 根据权利要求8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体介质是含水的有机溶剂。
92. 根据权利要求9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乙二醇醚、醇和乙酸酯。
93. 根据权利要求9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萜品醇、丙酮、乙酸乙酯、乙醇、丙醇、丁醇及其组合。
94. 根据权利要求88到9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散体还包括稳定剂。
95. 根据权利要求9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稳定剂选自:所述液体介质、聚电解质、聚合材料、阳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阴离子型表面活性剂、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阳离子聚合物。
96.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分散在乙二醇醚中的甲酸铜的金属盐纳米颗粒,并且还包括为官能化的聚合物的稳定剂。
97. 根据权利要求9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稳定剂是具有酸性基团的共聚物或共聚物的盐。
98. 根据权利要求61到9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选自以下的添加剂:保湿剂、粘合剂、表面活性剂、杀真菌剂、流变改性剂、pH调节剂、湿润剂、增粘剂及其混合物。
99.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包括以在液体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
100. 根据权利要求9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包括有机络合部分。
101. 根据权利要求10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络合部分是氨基酸。
102. 根据权利要求10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选自:铜络合物、镍络合物、铝络合物、钴络合物、锡络合物、铟络合物和锌络合物。
103. 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是铜并且所述铜络合物被选择为在低温下容易分解。
104. 根据权利要求10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铜络合物包括胺和羟基络合部分。
105. 根据权利要求10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络合部分选自: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氨基甲基丙醇(AMP 95)、1-氨基-2-丙醇、3-氨基-1-丙醇和二异丙醇胺。
106. 根据权利要求99到10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被溶解在其中的所述介质是水或含水的液体混合物。
107. 根据权利要求99到10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络合物被溶解在其中的所述介质是有机溶剂。
108. 根据权利要求10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乙二醇醚、醇和乙酸酯。
109. 根据权利要求10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有机溶剂选自:萜品醇、丙酮、乙酸乙酯、乙醇、丙醇、丁醇及其组合。
110. 根据权利要求99到10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选自以下的添加剂:保湿剂、粘合剂、表面活性剂、杀真菌剂、流变改性剂、pH调节剂、增粘剂、湿润剂及其混合物。
111. 根据权利要求61到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涂布基 材表面在基材的至少一个表面区域上形成印刷制剂的图案。
112. 根据权利要求1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涂布通过选自以下的方法进行:旋涂、辊涂、喷涂、浸涂、浇涂、刮刀涂布、分配、喷墨印刷、胶版印刷、丝网印刷、移印、凹版印刷、苯胺印刷、纳米压印、刻版印花、压印、静电印刷、平版印刷和冲印。
113. 根据权利要求61到1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用于生产EMI屏蔽材料、导电粘合剂、低电阻金属布线、PCB、FPC、用于RFID标签的天线、太阳能电池、蓄电池或燃料电池、用于TFT-LCD的电极或布线材料、OLED、柔性显示器、OTFT和传感器。
114.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以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且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纳米颗粒溶解在液体介质中。
115.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金属前体是以金属络合物的形式,且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金属络合物溶解在液体介质中。
116. 根据权利要求61-1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还包括烧结所述金属的图案的步骤。
117. 根据权利要求61-1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的步骤通过加热、在炉中加热、通过激光加热、通过微波加热、通过电压加热或通过暴露于光加热是可实现的。
118. 根据权利要求6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的步骤通过经由UV辐射、IR辐射的光子固化或通过等离子体处理是可实现的。
119. 根据权利要求61-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通过在空气、氮气、氩气或非氧化气氛下加热是可实现的。
120. 根据权利要求61-1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通过在空气或氧化气氛下加热是可实现的。
121. 根据权利要求61-12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分解通过化学方法是可实现的。
122. 根据权利要求61-1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基材是柔性基材或刚性基材。
123. 根据权利要求12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材选自:塑料基材、玻璃基材、金属基材、硅基材、锗基材、ITO基材、FTO基材和TiO2基材。
124. 一种导电图案,通过权利要求61到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可获得。
125. 一种元件,包括能通过权利要求61到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可获得的导电图案,其中所述导电图案包括在制造的时候基本不含金属氧化物的金属材料。
126. 一种元件,包括能够通过权利要求61到12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可获得的导电图案,其中所述导电图案在环境大气下具有高的抗氧化性。
127.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印刷制剂包括至少一种金属络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种金属原子与至少两种不同的有机部分缔合。
128.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印刷制剂包含至少一种金属络合物,其中至少一种金属原子与至少一种添加剂缔合。
129. 根据权利要求61到123和127到1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印刷制剂(油墨)包括一种介质和以下的组合:(1)以分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2)以溶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下分解成金属。
130. 根据权利要求6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制剂包括金属甲酸盐或金属乙酸盐。”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明确不含非抗氧化性的金属基材料,即明确排除了对比文件1的银纳米颗粒,并且金属基材料中不包括金属纳米颗粒。(2)对比文件1想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制备银纳米颗粒并减少银颗粒的聚集,不涉及解决印刷制剂与氧化相关的稳定性问题,也不涉及如何将金属前体应用在多种基材上;同时,对比文件1教导的是在油墨制剂中使用金属纳米颗粒,而不是该申请中使用的“金属前体”。虽然在对比文件1的实施方式提及了油墨组合物还可进一步包含至少一种金属导体或金属前体,其中的金属前体可以为金属盐,但是金属盐是结合金属纳米颗粒存在的,而这种情况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已被排除;此外,对比文件1中低于或等于150℃的烧结温度被应用于由银纳米颗粒形成的膜上,而不是被应用于金属前体上,即这样的烧结温度不同于或不能等同于该申请的分解温度的。(3)对比文件4是关于具有特定特征如厚度、密度和电阻率的导电膜,目的在于形成具有低电阻差异的薄膜,不涉及印刷制剂;虽然对比文件4似乎公开了羟基胺络合物,但由于不具有在热敏感的基材上提供导电膜的益处,因此,没有提供在相对低的温度下分解的金属络合物;该申请权利要求1中选择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形式的金属络合物,能够带来预料不到的有益技术效果。(4)权利要求60的封闭式写法排除了对比文件1的金属纳米颗粒,对比文件1是在得到金属银后才将其用于油墨组份,加热的图案中已不含金属络合物,即对比文件1中形成银纳米颗粒的络合物并不能等于该申请印刷制剂中的金属络合物前体;同时,对比文件4中涉及的是络合物分解成的氧化物或金属与氧化物的混合物,也不同于该申请分解成金属的技术方案。(5)权利要求61使用抗氧化的制剂来实现抗氧化性,而对比文件1必须包含银纳米颗粒的制剂是不可能抗氧化的。提出复审请求时修改了权利要求1、3和59,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3和59如下:
“1.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由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抗氧化的金属前体组成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3.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和由选自以下的至少一种抗氧化的金属前体组成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其中所述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59. 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包括介质以及由以下的抗氧化的组合组成的金属基材料:
(1)以分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形式的金属前体;以及
(2)以溶解在所述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的形式的金属前体;
其中所述金属前体在低于15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2月5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2月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或者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获得独立权利要求1、3、59、60、61和124-126是显而易见的;而从属权利要求2、4-58、62-123和127-13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和4公开,或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130都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4月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书。修改了权利要求1、13、37、44和61,删除了权利要求3、40-43、45、57-60、62-110、113-115和127-130,并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排除了对比文件1的金属纳米颗粒,并要求包含同时具有胺络合部分和羟基络合部分的铜络合物,而对比文件1没有提及该铜络合物。(2)对比文件4是关于具有特定特征如厚度、密度和电阻率的导电膜,目的在于形成具有低电阻差异的薄膜,不涉及印刷制剂;虽然对比文件4似乎公开了羟基胺络合物,但由于不具有在热敏感的基材上提供导电膜的益处,因此,没有提供在相对低的温度下分解的金属络合物,而实施例均涉及在超过300℃的温度下烘烤形成氧化物,该申请权利要求1中选择在低于30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形式的金属络合物,能够带来预料不到的有益技术效果;同时也没有揭示或教导铜金属的选择以及特定的铜络合物。(3)该申请的金属前体颗粒分解形成具有均匀的大颗粒的平坦表面和高度致密的表面的组合的独特结构,增强了印刷图案的抗氧化性,并非所有的铜络合物都能获得所述的技术效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审查文本为:2019年4月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4项,2014年8月29日该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文本的说明书第1-198段、说明书附图图1-图2和说明书摘要。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现有技术在整体上存在启示,使得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某技术问题时有动机采用区别技术特征来改进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发明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技术方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独立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有银纳米颗粒的油墨组合物(即是一种印刷制剂(油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权利要求17-28,说明书第3页第10行-第17页第8行,第21页第18行-第27行,第25页倒数第4行-第26页第15行,第25页表1):该油墨组合物包括银纳米颗粒,分散银纳米颗粒的分散剂的溶剂,油墨组合物包含导体、金属前体或它们的至少一种混合物(参见权利要求17-18)。油墨组合物需要作为分散银复合物的分散剂的溶剂,还可以进一步包含如已知的溶剂、稳定剂、分散剂等添加剂(参见说明书第11页第24行-第29行)。导电油墨组合物中包含溶剂、稳定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粘合剂树脂、还原剂、润湿剂、触变剂或均化剂等添加剂;表面活性剂包括阴离子、非离子、阳离子或两性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可由胺化合物、氨基甲酸铵化合物等构成,稳定剂不受限制,满足油墨性质即可(参见说明书第11页第27行-第29行,第14页第4行-第12行)。金属前体通过氧化或还原处理等而具有导电性,金属前体包括由MnX 代表的有机金属化合物或金属盐,M是Ag、Cu、Ni等,X是选自碳酸根、硝酸根、硫酸根、酰胺基等或其衍生物中的取代基;金属前体实例包括甲酸镍、2-乙基己酸铜、氰化铜等中的至少一种;金属前体可为例如纳米颗粒的颗粒状态,考虑到烧结后的涂覆,尺寸更优选大于或等于1nm且小于或等于25微米(参见权利要求21,说明书第12页第3行-第13页第1行)。油墨组合物可以涂覆在塑料膜、纸等基体上以制备薄膜或直接印刷,可以根据油墨物理性质选择使用旋涂、辊涂等方式;所获得的薄膜或图案经氧化或还原等后处理工序后形成金属或金属氧化物图案,后处理工序可在惰性氛围、空气等条件下进行热处理,为了改善薄膜物理性质,热处理优选在90℃~300℃,更优选在100℃~250℃范围进行(参见说明书第14页第25行-第15页第20行)。包含制备的银纳米颗粒的油墨能在短时间内进行烧制(在小于或等于150℃的低温下),由此可形成具有高导电性的涂层或图案,并且可以用于如金属、塑料膜、木材等各种基体并应用不同涂覆方法;该组合物可形成均匀涂层,且涂层的导电性和粘合性优异,由于不产生涂层裂纹,物理性能和品质都得到显著提高(参见说明书第25页倒数第4行-第26页第15行)。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17还公开了将实施例1方法制备的银络合物和加有萜品醇溶剂的实施例3制备的绿色纳米粉末混合搅拌,将银络合物和加有1-氨基-2-丙醇的绿色纳米粉末再搅拌10分钟,通过三辊研磨机三次,制得导电油墨组合物,在表1所示的140℃下烧制涂布在PET膜上的油墨组合物,获得均匀而致密的薄膜;实施例1中的银络合物是2-乙基己基氨基甲酸2-乙基己基铵与丁基氨基甲酸丁基铵的混合物与氧化银反应后形成的黄色透明液体银络合物(相当于溶解在介质中的金属络合物)(参见说明书第16页第11行-第17页第8行,第21页第18行-第27行,说明书第25页表1)。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介质、金属盐纳米颗粒形式的金属前体、与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稳定剂和添加剂。
经比较,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内容的区别技术特征为:对比文件1限定了具有溶解在介质中的具有一个或更多个羟基胺或氨基酸络合部分的金属络合物形式的金属前体,金属前体在低于30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金属络合物为包含胺络合物部分和羟基络合部分的铜络合物,并且印刷制剂中不具有银纳米颗粒。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具有金属前体油墨组合物适用于温度敏感的基材。
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具有低的电阻差异的导电膜,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4行-第11页第27行):膜由两种或更多种元素的合金构成,元素从过渡金属组A(Ni和Co)以及贵金属组B(Pd,Pt,Ir和Rh)中选择;形成导电膜的方法为利用旋涂或喷墨方法,把包含过渡金属组A和贵金属组B的金属络合物的液体涂覆在衬底的表面,然后加热到不低于使金属络合物分解的温度(例如350℃)的大气空气中对衬底加热和烘烤,形成金属混合物的氧化物的膜或金属和金属氧化物的混合物的膜(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22行-第5页第20行)。利用使用小滴涂覆装置的方法形成导电膜时,形成小滴24的液体的例子是通过在水、溶剂等中溶解构成导电膜的材料而制备的液体,或者是包含有机金属化合物的液体,该液体的例子是能够通过暴露于加热和烘烤而形成导电膜的材料,这种材料包括可溶的金属化合物,例如金属盐,诸如金属卤素化合物、硝酸盐化合物或氮化物,以及金属的络合物,诸如氨络合物或有机胺络合物;有机金属化合物是合适的,可容易地烘烤,合适的例子是金属的有机酸盐,有机酸例如任何包含羧基的酸,诸如蚁酸、醋酸、丙酸、氨基酸等,为了改善在水中的可溶性,也使用包含配位基诸如乙醇胺的金属络合物;烘烤在250℃到500℃的温度范围,最好在350℃的气氛中烘烤小滴,在350℃烘烤后,在室内一定真空中以300℃对小滴进一步烘烤(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27行-第7页第28行)。第一实施例中记载了在水中溶解钯脯氨酸络合物、醋酸镍水合物、皂化聚乙烯醇、乙二醇以及2-丙醇制备水溶液,过滤后获得钯镍化合物的溶液,然后使用具有压电元件的喷墨装置,把该溶液涂覆在衬底上,在烤箱中在350℃的大气空气中加热衬底30分钟(参见说明书第10页第28行-第11页第27行)。即对比文件4给出了在油墨组合物中同时使用金属盐和金属络合物能够降低导电膜电阻差异的技术启示。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1的实施例17公开了油墨组合物中包括具有氨基酸络合部分的银络合物;并且公开了包含制备的银纳米颗粒的油墨能在短时间内进行烧制(即使在小于或等于150℃的低温下),由此可形成具有高导电性的涂层或图案,并且可以用于如金属、塑料膜、木材等各种基体(参见说明书第25页倒数第4行-第26页第15行)。
首先,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即油墨组合物中可以同时使用金属盐纳米颗粒和金属络合物形式的金属前体,且络合物具有一个或更多个氨基酸络合部分;同时对比文件1给出了将油墨组合物应用于塑料等对温度敏感的基材的技术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烧制温度,选择使用在低于适当温度下分解成金属的金属前体,如铜络合物。其次,对比文件4公开了使用诸如氨络合物或有机胺络合物的金属络合物,合适的有机金属化合物例子是金属的有机酸盐,有机酸例如任何包含羧基的酸,诸如蚁酸、醋酸、丙酸、氨基酸等,为了改善在水中的可溶性,也使用包含配位基诸如乙醇胺(即包含胺和羟基络合基团的络合物)的金属络合物。即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产品性能要求选择包含胺络合部分和羟基络合部分的铜络合物。最后,对于“印刷制剂中不具有银纳米颗粒”,对比文件4给出了在油墨组合物中同时使用金属盐和金属络合物能够降低导电膜电阻差异的技术启示,同时公开了在250℃到500℃的温度范围,最好在350℃的气氛中烘烤小滴,在350℃烘烤后,在室内一定真空中以300℃对小滴进一步烘烤,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上述技术问题时,能够将对比文件1和4相结合,选择不使用银纳米颗粒。
因此,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
权利要求2的附件技术特征限定了印刷制剂还包括至少一种印刷相配的液体载体,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油墨组合物需要作为分散银复合物的分散剂的溶剂,还可以进一步包含如已知的溶剂、稳定剂、分散剂等添加剂(参见说明书第11页第24行-第29行),即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因此,在权利要求2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从属权利要求3-48
(1)从属权利要求3-6的附加技术特征对金属盐纳米颗粒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金属盐形式的金属前体可为例如纳米颗粒的颗粒状态,金属前体的形状可以为球形、线形、扁平形或它们的组合形状;考虑到烧结后的涂覆,尺寸更优选大于或等于1nm且小于或等于25微米(参见权利要求21,说明书第12页第3行-第13页第1行),即公开了权利要求3和6的附加技术特征。而金属盐纳米颗粒的平均粒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油墨性能要求而选择调整的。
(2)从属权利要求7-11的附加技术特征对纳米颗粒金属盐的制备方法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的背景技术公开了制备金属纳米颗粒的方法分为物理法和化学法,其中物理法通过物理研磨金属团块制备金属纳米颗粒,而化学法则又分为气相反应法和液相沉淀法(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17-19行),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纳米颗粒金属盐通过选自研磨、沉淀的方法获得;而研磨方法中采用珠磨的方式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方法,喷雾干燥也是本领域常用的制备方法,珠磨过程必然是在珠的存在下研磨金属盐,而在研磨过程中加入稳定剂和溶剂、将沉淀剂添加至前体材料的溶液中以及在稳定剂的存在下进行沉淀的方式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3)从属权利要求12-27的附加技术特征对金属前体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金属前体可以由MnX代表,其中M是Ag、Au、Cu、Ni、Co、Pd、Pt、Ti、V、Mn、Fe、Cr、Zr、Nb、Mo、W、Ru、Cd、Ta、Re、Os、Ir、Al、Ga、Ge、In、Sn等(参见权利要求2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金属前体MnX中的X代表卤素、碳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硫酸根、磷酸根、高氯酸根、乙酰丙酮酸根、烃氧基、羧酸根等;金属前体的具体实例包括下述物质中的至少一种:羧酸,例如乙酸金、2-乙基己酸银、2-乙基己酸铜、甲酸镍等;和金属化合物,例如硝酸银、氰化铜、氯化铂、氯金酸盐、二氯化二甲氧基锆、乙酰丙酮酸铟等(参见说明书第12页第12行-第23行)。对于权利要求12-27中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并列技术方案,也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油墨产品的性能要求而选择使用的。
(4)从属权利要求28-3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对纳米颗粒金属盐材料的配制、液体介质、分散体、稳定剂和添加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导体和金属前体可包括纳米颗粒状态、溶胶和溶液状态等;当导电银墨组合物中存在具有颗粒状或薄片状导体时,需要利用分散剂(即为稳定剂)平稳地分散它们(参见说明书第12页第23行-第13页第16行),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将纳米颗粒金属盐材料配制在液体介质中形成分散体。同时,对比文件1公开了需要利用溶剂以控制油墨的粘度或平稳地形成薄膜,可用的溶剂,有水;醇,如乙醇、异丙醇、丁醇、萜品醇等;乙酸酯,如乙酸乙酯等;酮,如丙酮等;醚,烃类等或它们的混合物(参见说明书第13页第5行-第14行)。导电油墨组合物中包含溶剂、稳定剂、分散剂、表面活性剂、粘合剂树脂、还原剂、润湿剂、触变剂或均化剂等添加剂;表面活性剂包括阴离子、非离子、阳离子或两性表面活性剂;稳定剂可由胺化合物、氨基甲酸铵化合物等构成,稳定剂不受限制,满足油墨性质即可(参见说明书第11页第27行-第29行,第14页第4行-第12行)。为了保证油墨体系的稳定性,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选择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油墨溶剂和稳定剂用于配制纳米颗粒金属盐材料的分散体。权利要求32中的乙二醇醚也是本领域常用的有机溶剂,权利要求35、36中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稳定剂都是本领域常用的稳定剂。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选择金属前体为分散在乙二醇醚中的甲酸铜纳米颗粒,并且该金属前体还包括官能化的聚合物的稳定剂。权利要求38中未被公开的添加剂也都是本领域常用的添加剂。
(5)从属权利要求39-44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对络合物和介质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于权利要求39,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油墨烧制温度和油墨组合物应用于塑料等对温度敏感基材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选择使用在低温下容易分解的铜络合物。对比文件4公开了使用乙醇胺,而权利要求40的其他络合部分也都是常用的金属络合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产品性能要求进行选择。而对比文件4公开了在水中溶解金属络合物,将溶解后的金属络合物与有机溶剂共同制得水溶液,同时,参见对权利要求29、30、32和33的审查意见,权利要求41-4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4公开,或是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
(6)从属权利要求45-4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对印刷制剂、涂布基材、涂布方法和生产制品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关于权利要求45的审查意见参见权利要求38。同时,对比文件1公开了油墨组合物可以涂覆在塑料膜、纸等基体上以制备薄膜或直接印刷,可以根据油墨物理性质选择使用旋涂、辊涂、喷涂、浸涂、流涂、刮刀涂覆和点涂、喷墨印刷、胶版印刷、丝网印刷、移印、凹版印刷、柔版印刷、镂空版印刷、盖印、静电印刷、平版印刷等(参见说明书第14页第25行-第15页第6行)。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导电油墨,可以提供可用于下述领域中的电极或布线材料,所述领域例如为导电粘合剂、低电阻金属接线、印刷电路板(PCB)、柔性印刷电路板(FPC)、用于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的天线、太阳能电池、蓄电池或燃料电池、等离子体显示器(PDP)、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柔性显示器、和有机薄膜晶体管(OTFT)等(参见说明书第26页第8行-第13行)。对于权利要求47和48中分别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涂布方法和制品,也都是本领域常用的涂布方法和导电油墨常规的制品。
因此,在权利要求3-48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48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9和50
独立权利要求49请求保护一种包括权利要求1到45中任一项的印刷制剂的油墨制剂。权利要求50对油墨制剂的形式作了进一步的限定。结合对权利要求1-45的审查意见可知,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4都公开了液体形式的油墨制剂,而固体形式的油墨制剂也是本领域常见的形式。因此,在权利要求1-45都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9和50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独立权利要求51
独立权利要求5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在基材的表面区域上形成导电图案的方法。参见对权利要求1-45的审查意见,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利用油墨组合物在基材表面上形成导电图案的方法,而权利要求51中的印刷制剂也不具备创造性。即,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51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权利要求5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从属权利要求52-61
(1)对权利要求52-54附加技术特征的评述参见对权利要求46、47、和51的审查意见,此处不再赘述。
(2)权利要求55-59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分解步骤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公开了薄膜或图案可以在经后处理工序后用于形成金属或金属氧化物图案,后处理工序例如是氧化或还原处理或热处理、红外线处理、紫外线处理、电子束处理和激光处理;后处理工序可以在常用惰性氛围下热处理,如果需要,可进行在空气、氮气、一氧化碳、或氢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下的热处理(参见说明书第15页第11行-第15行)。而权利要求55-59中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结合油墨制品性能要求而选择的。
(3)权利要求60和61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基材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油墨组合物可涂覆在金属、玻璃、硅晶片、陶瓷、塑料膜等基材上(参见说明书第14页第25行-第28行)。而权利要求61中未被对比文件1公开的基材都是本领域常用基材。
因此,在权利要求52-61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2-61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独立权利要求62-64
独立权利要求62-64分别要求保护通过权利要求51-61中任一项方法获得的导电图案或元件。首先,权利要求51-61的方法都不具备创造性,另外参见对权利要求48的审查意见,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利用油墨组合物获得的导电图案和元件,而且形成的导电图案在环境大气下具有抗氧化性。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产品性能需要,选择导电图案在制造中基本不含金属氧化物的技术材料。因此,在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62-64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针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对权利要求1的审查意见中已经分析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获得修改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的理由,此处不再重复。(2)根据对比文件4的记载,对比文件4公开的实质也是一种印刷制剂,由于对比文件4给出降低薄膜电阻差异的技术启示,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将对比文件1和4相结合,获得具有改进性能的油墨。同时,对比文件4给出了在油墨组合物中同时使用金属盐和金属络合物能够降低导电膜电阻差异的技术启示,同时公开了在250℃到500℃的温度范围,最好在350℃的气氛中烘烤小滴,在350℃烘烤后,在室内一定真空中以300℃对小滴进一步烘烤;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油墨组合物形成薄膜的烧结温度为低于或等于150℃,即也是应用于金属前体的温度,即在对比文件1和4所公开温度的基础上,该申请权利要求1中选择在低于300℃的温度下分解成金属形式的金属络合物的效果是能够预期的。(3)关于复审请求人所强调的技术效果,基于该申请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对“铜络合物油墨制剂”制备的记载(参见该申请说明书第[0155]段-第[0169]段),除了都使用甲酸铜和氨基甲基丙醇外,制剂1-7中原料的用量、溶剂、加热条件、薄层电阻的测量等条件均不相同,表明仅依据包含胺络合部分和羟基络合部分的铜络合物不能获得复审请求人所强调的技术效果。同时,根据该申请说明书第[0098]段-第[0105]段中关于金属的记载,元素周期表中d区的IIIB、IVB……VA族的金属元素都适用于该申请,并且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只有铜能够解决该申请所声称的技术问题,并产生了较其他金属元素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综上,复审请求人的上述主张,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9月27日对该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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