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装置以及设备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1129
决定日:2019-06-03
委内编号:1F260953
优先权日:2013-12-05
申请(专利)号:201410532659.1
申请日:2014-10-10
复审请求人: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阜东
合议组组长:石志昕
参审员:吴广平
国际分类号:G06F21/31;G06F21/4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没有其它对比文件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该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且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该项权利要求具备有益效果,则该项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532659.1,名称为“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装置以及设备”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联想(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0月10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2月05日,公开日为2015年06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3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CN103339634A,公开日为2013年10月02日)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2)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提高认证的准确度;2)如何提升认证的安全性。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区别技术特征2)的部分被对比文件2(US2008092245A1,公开日为2008年04月17日)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认证的准确度。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14-15的附加特征的部分被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8,14-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12要求保护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是权利要求1、2、7、8要求保护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权利要求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考权利要求1、2、7、8的意见评述,权利要求9-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1]-[0066]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4;2018年04月1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5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检测的被感测压力。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和手指在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手大小、手指大小和手指张开。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和所施加压力。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9.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以及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检测的所感测压力。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13. 一种认证用户对其访问的设备,包括:
传感器,由所述设备支撑;以及
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述压力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用户对所述壳体的把持。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压力传感器包括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所述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在用户把持所述壳体时用户手指的接近度。”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所述签名库中的多个用户的签名只用于认证,无法被访问”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的学习期间的学习对象是可以通过操作终端来访问签名库的。(2)针对区别特征“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0048]段明确记载有“从现在开始记住xxxx(用户的姓名)先生的习惯。请注意在学习期间不要让除了xxxx先生以外的人操作该终端”。由此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已经明确了在学习阶段只学习特定用户的把持特征样本,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想到将多个用户的签名应用到对比文件1中。对比文件1中需要先将移动信息终端切换到学习状态,然后在学习状态下利用把持特征样本学习本人的认证模板,当学习完成后再切换到认证状态。即对比文件1已经给出先学习后认证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1是将学习状态和认证状态通过切换执行,而本申请主要体现的是在认证通过后如何更新签名库。而对比文件1在学习阶段并不需要使用认证通过后的签名来更新签名库,因此,并未给出相关的技术启示。而在认证完成后,即便需要再次更新学习认证模板,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能够想到的也是再由认证状态切换到学习状态,在学习状态下通过学习来实现学习认证模板的更新,即对比文件1并未给出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上述区别特征的任何技术启示。(3)针对区别特征“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虽然对比文件2公开了通过用户的轻敲和持续的时间,移动的位置,用户轻敲和双次轻敲等多种认证方式,但是,这些认证方式均区别于本申请上述区别特征所公开的认证方式。并且,由于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利用压力传感器所采集的把持压力分布作为用户认证方式,而并未公开该认证方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想到对对比文件1的认证方式进行改进。本申请能够保证签名库的信息不被泄露,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所述签名库中的多个用户的签名只用于认证,无法被访问;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检测的被感测压力。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和手指在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手大小、手指大小和手指张开。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和所施加压力。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9.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以及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所述签名库中的多个用户的签名只用于认证,无法被访问;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检测的所感测压力。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12.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13. 一种认证用户对其访问的设备,包括:
传感器,由所述设备支撑;以及
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所述签名库中的多个用户的签名只用于认证,无法被访问;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 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述压力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用户对所述壳体的把持。
15.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压力传感器包括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所述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在用户把持所述壳体时用户手指的接近度。”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的“先学习再切换到认证状态”,实质上是一个认证信息采集和信息认证两个阶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先基于手抓握签名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更新签名库”实质上是信息认证和认证信息维护两个阶段,本申请并未描述认证信息采集的过程,而在认证信息采集的过程中,本申请必然也存在采集认证信息样本的技术过程,以作为后续认证比对的基础,至于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的认证信息维护阶段,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提高认证识别准确率,降低环境或时间对认证信息的影响,在认证信息特征随时间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例如指纹、人脸识别、握持力量)保存每次认证采样的特征,调整更新特征认证库,然后增强认证的用户抓握签名库,这是本领域更新认证信息的常用技术手段。对于对比文件1公开了“从现在开始记住xxxx先生的习惯,请注意在学习期间不要让除了xxxx先生以外人操作该终端”,这仅是在认证信息采集阶段采集认证信息的,与后续更新抓握签名库并无关联,即对比文件1相关公开内容并不阻碍本领域技术人员想到设置更新认证信息步骤。(2)在身份认证领域,采用两种信息组成双因子认证,是本领域提升认证安全性的一种常用技术手段,本领域技术人员往往能够根据安全性要求和信息认证快捷性需求,联合不同的认证信息进行双因子,以提升认证的准确性。在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合,可以联合多种认证手段,在多种认证手段都通过或达到通过比例的情况下,通过认证,在快捷性要求高的情况下,只采用一种或联合两种简单的认证信息组合进行身份认证,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身份认证领域常见的技术方案选择。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利用压力传感器所采集的把持压力分布作为用户认证方式,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通过用户的轻敲和持续的时间,移动的位置,用户轻敲和双次轻敲等多种认证方式,也就是说,这两类认证方式已经被技术人员所知,而任何单种认证方式都有认证安全性准确性提高的可能,在为了提升认证安全的目的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已经公开的各种认证方式简单进行进行任意叠加以实验得到高安全性准确性保障,且兼顾平衡认证便利性的身份认证方案;而权利要求中叠加的认证方式“抓握手势、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要不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要不就是本领域常见的用于认证的用户行为特征模式。(3)对比文件1公开的把持特征样本学习是指认证信息建立阶段,学习对象可以操作终端来访问签名库,而本申请并未提到如何建立签名,实质上,本申请要用抓握签名来进行认证,必须先建立抓握签名库,而在建立抓握签名库的时候就会访问签名库。复审请求人强调的“签名库只用于认证,无法被访问”是在认证过程中,事实上,本申请增强签名库、认证信息维护阶段也会访问签名库。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身份认证技术领域,认证信息建立好后,保证认证信息的安全性,在认证阶段不让认证信息被访问,提防认证信息被污染/篡改/盗取,隔绝认证信息的访问,保持认证信息的独立安全,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2月0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理由为: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 2)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3)对用户的认证还包括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何时对用户签名进行更新;2)如何供多个用户使用;3)如何提升认证的安全性。区别技术特征1)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和公知常识的基础上,面对上述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区别技术特征3)的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 2)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3)对用户的认证还包括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何时对用户签名进行更新;2)如何供多个用户使用;3)如何提升认证的安全性。区别技术特征1)是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和公知常识的基础上,面对上述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区别技术特征2)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区别技术特征3)的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3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14-15的附加特征的部分被对比文件1或对比文件2公开,其余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8,14-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12要求保护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7、8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考对权利要求1、2、7、8的评述,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9-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3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其修改是基于驳回所针对的文本,将原权利要求6的技术内容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并基于说明书第[0017]段记载,对权利要求1进行修改,添加特征“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同时相应修改其它独立权利要求。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
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检测的被感测压力。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和手指在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手大小、手指大小和手指张开。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所述设备上的接触点和所施加压力。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8. 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以及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
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被感测信息包括通过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检测的所感测压力。
10.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至少一个手指与所述设备接近的程度。
11.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由把持所述设备的用户对所述设备的轻敲。
12. 一种认证用户对其访问的设备,包括:
传感器,由所述设备支撑;以及
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包括:
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的部件;
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的部件;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
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的部件;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的部件;
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的部件;
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的部件,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
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
其中,对用户的认证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传感器包括压力传感器的阵列,所述压力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用户对所述壳体的把持。
14.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设备,还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封闭所述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并且
其中,所述压力传感器包括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所述电容式传感器的阵列耦接至所述壳体以感测在用户把持所述壳体时用户手指的接近度。”
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中明确了抓握签名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使用记录的抓握签名增强抓握签名库时,将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作为领先的指示符,以对用户进行认证。可见,本申请中存在对用户持续使用的抓握特性的检测,并分层次使用抓握特性实现对用户的安全认证。对比文件1中基于获得的把持特征样本学习得到本人认证模板,并利用本人认证模板对用户进行认证。而没有涉及到本申请中对用户持续使用的抓握特性的检测,并分层次使用抓握特性实现对用户的安全认证的内容。(2)针对本申请区别于对比文件1的“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这一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是在完成认证后,将完成认证的抓握签名添加至抓握签名库,以提高下次完成认证的准确性。对比文件1中仅仅涉及到的是经过一定时刻获取一次用户的把持特征样本,以学习该用户的特征,建立特征模板。其默认前提条件是获取到的是当前用户的握持特征,否则学习是没有意义的。而本申请公开的是将实际应用中采集到的握持信息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将其补充到库。显然,本申请中是在认证过程中,将认证结果为认证通过的信息增加到库中,而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认证的过程,而且,由于对比文件1中前提条件是提取到的是当前用户的动作,因此,对比文件1中已经确定动作是用户产生的,从而也不会想到对用户进行认证的过程。本申请提高了正确的肯定性结果的频率;进一步的由于分层次使用抓握特性实现对用户的安全认证,抓握特性的多个部分性的匹配的强度可以用来提供对用户的高度安全认证,同时对用户来说使用灵活的自然抓握使用模式成为可能。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经审查,所作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1]-[0066]段、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4;2019年03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没有其它对比文件给出将该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该区别技术特征也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且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该项权利要求具备有益效果,则该项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3339634A,公开日为2013年10月02日;
对比文件2:US2008092245A1,公开日为2008年04月17日。
其中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1)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移动信息终端进行本人认证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权利要求1-4,说明书第[0012],[0047]段,附图1-2):取得移动信息终端被把持时的把持特征样本。观察图2的把持压力分布,则可知在左侧面12、右侧面13、背面14等上(对应于接触点位置)明确表示了用户的手指的特征、握力的特征(相当于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手指的抓握、不同量的压力),可以将这样取得的把持压力分布用于把持特征样本(相当于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以及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使用本人认证模板进行本人认证,所述本人认证模板使用取得的把持特征样本学习所得;对学习的本人认证模板和把持特征样本进行比较(相当于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从而进行本人认证。在所述本人认证失败的情况下,将所述移动信息终端的一部分或全部功能锁定(相当于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隐含公开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所述抓握签名还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 2)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3)对用户的认证还包括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提高认证准确性;2)如何供多个用户使用;3)如何提升认证的安全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当设备可以被多个用户使用时,保存多个用户的签名或口令以用于认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多点触控设备行为度量认证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1]段,附图10-11):在多点触摸设备,可以跟踪许多行为来识别用户,包括用户手指尺寸,当读取的手指尺寸随着压力而增大时在监视器上施加的压力,用户的轻敲和轻敲持续的时间,移动的位置,用户轻敲和两次轻敲之间的时间等。对比文件2给出了手指按住、轻敲、移动行为作为认证操作的技术启示。另外,输入口令,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相关认证动作,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滑动,滚动,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是常见的认证操作(例如触摸屏解锁时的操作),同时,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多种认证操作进行组合来联合认证,以增加认证安全性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用户的认证可以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参见附图2)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手指特征和压力分布可以获得手大小、手指大小和手指张开等特征,以包含在抓握签名中,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但区别特征“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限定了特定的增强抓握签名库的方式,其解决了如何提高认证准确性的问题,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2也未公开该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提供对用户的高度安全认证,同时提供灵活的自然抓握使用模式的有益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 权利要求2-7从属于权利要求1,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7也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12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一种认证用户对其访问的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进行本人认证的移动信息终端,并具体公开了(参见权利要求1-4,说明书第[0012],[0045],[0047]段,附图1-2):机体中内置有压力传感器阵列105(对应于传感器,由所述设备支撑),以能够感知外部的把持压力(图2的虚线部)。若分析来自压力传感器阵列105的各压力传感器的信号,则可以绘制出如图2所示的把持压力分布。取得移动信息终端被把持时的把持特征样本。观察图2的把持压力分布,明确表示了用户的手指的特征、握力的特征(相当于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手指的抓握、不同量的压力),可以将这样取得的把持压力分布用于把持特征样本(相当于接收与把持设备的用户的抓握签名对应的被感测信息;以及根据所述被感测信息生成抓握签名),使用本人认证模板进行本人认证,所述本人认证模板使用取得的把持特征样本学习所得;对学习的本人认证模板和把持特征样本进行比较(相当于将所述抓握签名与抓握签名库进行比较),从而进行本人认证。在所述本人认证失败的情况下,将所述移动信息终端的一部分或全部功能锁定(相当于基于所述比较对所述用户进行认证,隐含公开以提供对所述设备上的功能的访问)。其中完成对应功能的模块对应于相应的部件。
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和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所述抓握签名还包括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2)其中所述抓握签名库包括多个用户的签名,所述多个用户的签名被搜索以匹配把持设备的用户;3)对用户的认证还包括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3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如何提高认证准确性;2)如何供多个用户使用;3)如何提升认证的安全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当设备可以被多个用户使用时,保存多个用户的签名或口令以用于认证,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多点触控设备行为度量认证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11]段,附图10-11):在多点触摸设备,可以跟踪许多行为来识别用户,包括用户手指尺寸,当读取的手指尺寸随着压力而增大时在监视器上施加的压力,用户的轻敲和轻敲持续的时间,移动的位置,用户轻敲和两次轻敲之间的时间等。对比文件2给出了手指按住、轻敲、移动行为作为认证操作的技术启示。另外,输入口令,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相关认证动作,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滑动,滚动,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是常见的认证操作(例如触摸屏解锁时的操作),同时,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多种认证操作进行组合来联合认证,以增加认证安全性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对用户的认证可以包括:手指处于把持设备特定位置,且输入口令;或者多次放置、移除和置换其抓握;或者在触摸图案中将一个或多个手指移动至多个位置;或者使用手指滑动、滚动、轻敲、按住、不同量的压力以及手指的其他运动和抓握的输入组合;或者一个或多个手指抬起并使用手指与手指抓握设备的位置一致地轻敲,或者不同手指的各种图案。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参见附图2)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手指特征和压力分布可以获得手大小、手指大小和手指张开等特征,以包含在抓握签名中,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但区别特征“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限定了特定的增强抓握签名库的方式,其解决了如何提高认证准确性的问题,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2也未公开该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提供对用户的高度安全认证,同时提供灵活的自然抓握使用模式的有益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4) 权利要求13-14从属于权利要求12,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3-14也具备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5)权利要求8-1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11要求保护一种认证设备的用户的装置,其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6、7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考对权利要求1、2、6、7的评述,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8-1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所作修改克服了驳回决定和前置审查相关意见所指出的创造性缺陷。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记录引起对用户的认证的每个抓握签名,使用所记录的抓握签名来增强所述抓握签名库,当抓握签名中的手大小、手指大小、手指张开、接触点位置和所施加压力的元素被用户持续使用时,聚合数据的被用户持续使用的元素在分层次可用数据中成为领先的指示符”限定了特定的增强抓握签名库的方式,其解决了如何提高认证准确性的问题,不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且对比文件2也未公开该区别特征,该区别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提供对用户的高度安全认证,同时提供灵活的自然抓握使用模式的有益效果。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3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决定所针对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