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0481
决定日:2019-06-06
委内编号:1F24595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43880.1
申请日:2015-08-31
复审请求人:北京天航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世新
合议组组长:丁长林
参审员:张玥
国际分类号:G01N17/00;G01M99/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具有普遍的需求的基础上,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了部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余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43880.1,名称为“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北京天航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8月31日,公开日为2015年12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7年12月0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8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权利要求第1-3项、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了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104535482A,公开日为2015年04月22日;
对比文件2:CN101920792A,公开日为2010年12月22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其特征在于:
主要包括:罐体、内置式加热网罩、制冷机、真空泵、空压机、太阳模拟器、电控显示柜和工控机;其中,罐体为金属圆柱型结构,单侧开门,内置有加热网罩和制冷管路,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罐体内的制冷管路外连制冷机,通过相应管路为罐体提供制冷源;罐体内气压的调节主要通过外连真空泵和空压机,真空泵对罐体进行抽气而使罐体内气压降低,空压机将空气压缩入罐体内,使罐体内气压升高;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安有太阳能模拟器,为罐体内提供模拟太阳光;整个测试系统的调节模块都分别连接到工控机和电控显示柜上,以便对罐体内气压、温度和太阳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
2. 针对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其特征在于:
该测试系统解决了目前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可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进行有效检测;
整个测试系统通过电控显示柜的控制按钮,可以手动调节不同的测试环境,同时,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此外,作为通信信号的输入、输出终端,工控机还可利用内部携带的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远程控制软件进行程序化试验流程的自主控制。
3. 针对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其特征在于:
其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按照既定的连接图,在保证整个测试系统密封性的前提下,在罐体内将待测部件及其相应的测试附件连接固定好,并与电控显示柜和工控机构成回路;
(2)关闭罐体,并利用电控显示柜在手动方式下将罐体内环境调节到既定的要求;
(3)开启工控机,测试整个系统的通信模块和程序控制是否存在异常;
(4)在整个测试系统工作正常的条件下,开启工控机上的数据采集与存储程序,实时保存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5)在按照既定的要求完成待测部件的测试工作后,将工控机内保存的数据导出处理,核算待测部件在测试环境条件下的性能检测,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
此外,还可根据工控机上携带的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远程控制软件进行程序化试验流程的自主控制,包括对试验步骤、各步骤试验参数的调节、过程中的数据保存进行设置。”
驳回决定认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①罐体单侧开门,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太阳能模拟器安在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②罐体内置有加热网罩;还包括空压机,空压机将空气压缩入罐体内,使罐体内气压升高。其中区别技术特征①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②,对比文件2公开了其部分技术特征并给出了结合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引入相关部件,其中,加热网罩、空压机等是常规加热、气体调节用装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灵活选择这类部件;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3月0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修改涉及: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充到权利要求1中。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如下区别技术特征:该测试系统解决了目前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可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进行有效检测;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满足平流层飞艇部件的测试要求。对比文件1未公开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更未公开针对平流层飞艇的实际性能进行测试,因此对比文件1未公开或教导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没有障碍地运用对比文件1公开的装置来进行模拟平流层飞行环境,起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克服“平流层飞艇的测试环境不考虑辐照对部件的影响”的技术偏见。对比文件2也没有公开或教导本申请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没有给出技术启示。而且,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公知常识。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罐体、内置式加热网罩、制冷机、真空泵、空压机、太阳模拟器、电控显示柜和工控机;其中,罐体为金属圆柱型结构,单侧开门,内置有加热网罩和制冷管路,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罐体内的制冷管路外连制冷机,通过相应管路为罐体提供制冷源;罐体内气压的调节主要通过外连真空泵和空压机,真空泵对罐体进行抽气而使罐体内气压降低,空压机将空气压缩入罐体内,使罐体内气压升高;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安有太阳能模拟器,为罐体内提供模拟太阳光;整个测试系统的调节模块都分别连接到工控机和电控显示柜上,以便对罐体内气压、温度和太阳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
该测试系统解决了目前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可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进行有效检测;整个测试系统通过电控显示柜的控制按钮,可以手动调节不同的测试环境,同时,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此外,作为通信信号的输入、输出终端,工控机还可利用内部携带的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远程控制软件进行程序化试验流程的自主控制。
2. 针对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其特征在于:
其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按照既定的连接图,在保证整个测试系统密封性的前提下,在罐体内将待测部件及其相应的测试附件连接固定好,并与电控显示柜和工控机构成回路;
(2)关闭罐体,并利用电控显示柜在手动方式下将罐体内环境调节到既定的要求;
(3)开启工控机,测试整个系统的通信模块和程序控制是否存在异常;
(4)在整个测试系统工作正常的条件下,开启工控机上的数据采集与存储程序,实时保存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5)在按照既定的要求完成待测部件的测试工作后,将工控机内保存的数据导出处理,核算待测部件在测试环境条件下的性能检测,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
此外,还可根据工控机上携带的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远程控制软件进行程序化试验流程的自主控制,包括对试验步骤、各步骤试验参数的调节、过程中的数据保存进行设置。”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1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罐体单侧开门,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罐体内置有加热网罩;还包括太阳能模拟器和空压机,太阳能模拟器安在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为罐内提供模拟太阳光;空压机将空气压缩入罐体内,使罐体内气压升高;调节模块还对罐体内的气压和太阳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测试系统解决了目前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可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进行有效检测;整个测试系统通过电控显示柜的控制按钮,可以手动调节不同的测试环境,同时,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对于上述区别,基于现有的模拟测试的原理和设计需求,并在对比文件2给出的启示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针对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进行改进以获得适合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综合试验测试系统,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的一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其余部分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了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陈述了本申请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在平流层飞艇研发领域中对于平流层飞艇部件的测试具有普遍的需求,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平流层的飞行环境以及模拟太阳能辐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阶段于2018年03月05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做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8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8年03月0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具有区别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具有普遍的需求的基础上,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了部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余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组合式温度、气压、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空间紫外辐射试验装置(相当于试验测试系统),具体披露了以下技术特征(见说明书第[0029]-[0044]段,附图1-4):包括:圆柱形罐体形状的真空室1,真空室1内尽量使用金属材料(真空室相当于金属圆柱形结构的罐体),热沉管路20,制冷机14,真空泵24,空气泵16;控制柜2(相当于电控显示柜),控制计算机(相当于工控机);还包括辐照单元,辐照单元包括氘灯21和氙灯6,辐照单元用于将紫外光垂直射入真空室1内;真空室1内的热沉管路20与外部的制冷机14相连通的(相当于罐体内的制冷管路外连制冷机,通过相应管路为罐体提供制冷源);真空泵24安装于真空室1一侧(即罐体内气压的调节主要通过外连真空泵,使其抽气降低罐体内气压);控制柜2内安装有控制与数据采集单元(相当于调节模块),控制与数据采集单元包括测温单元30、紫外传感器A27、B26等,控制计算机通过接收控制与数据采集器采集的数据发出控制指令,控制与数据采集单元能实现装置的自动化管理,包括实验数据自动记录、保存、查询,自动报警和无人值守的功能(即调节模块分别连接到工控机和电控显示柜上,以便能对罐体内温度、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工控机作为通信信号的输入、输出终端,工控机还可利用内部携带的试验测试系统远程控制软件进行程序化试验流程的自主控制),真空计测量真空室1的真空度;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组合式温度、真空、辐照三综合试验测试系统。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为:罐体单侧开门,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罐体内置有加热网罩;还包括太阳能模拟器和空压机,太阳能模拟器安在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为罐内提供模拟太阳光;空压机将空气压缩入罐体内,使罐体内气压升高;调节模块还对罐体内的气压和太阳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测试系统解决了目前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可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进行有效检测;整个测试系统通过电控显示柜的控制按钮,可以手动调节不同的测试环境,同时,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为平流层飞艇的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比于对比文件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适合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综合试验测试系统。
对于上述区别,首先,目前为了优化或改进产品的结构设计或性能,对于产品中部件或材料的测试,本领域的公知做法就是真实地模拟其所工作的环境,然后对部件进行抗疲劳、抗老化、功能性能等的测试;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平流层飞艇的飞行原理和平流层飞艇所飞行的平流层飞行环境,实际上已属于现有技术,例如,平流层飞艇是一种轻于空气的浮空器,依靠空气浮力驻空,并带有推进系统,推进系统通常包括三个部分:能源、动力和推进器,能源可以来自航空燃油、燃料电池、太阳能等;而平流层通常是指从对流层顶延伸至约50km高度处,温度在整个深度中逐渐增加;平流层飞艇飞行高度一般在20km附近,该区域空气稀薄,密度大约是地表空气密度的1/14,大气压强在5.5kPa。对比文件1公开的空间紫外辐照试验装置,其模拟了空间环境的真空、温度和辐照,即实际上其也提供了一种组合式三综合的试验测试系统,因此,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主要区别在于,针对平流层飞艇模拟其相应的工作环境。如上所述,在平流层飞艇和其飞行环境都是现有技术的情况下,模拟平流层飞行环境对平流层飞艇相关部件进行测试来实现对平流层飞艇总体设计与技术改进提供参考,这是平流层飞艇研发领域的普遍的需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对现有的组合式的模拟试验测试系统,例如,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试验装置,进行改进以模拟平流层的飞行环境。
其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多参数复合试验的环境舱(见说明书第[0016]、[0034]-[0047]段,附图1-2):该环境舱包括密闭的箱体,箱体的内腔形成与外界独立的环境复合腔,复合腔的腔壁上固定有温度控制机构4,温度控制机构4包括固定在复合腔的外壁半导体以及紧贴于复合腔内壁上的将半导体片内表面的热量传递至复合腔内的传热翅片41(其作用相当于罐体内的加热网罩);还包括气泵、真空发生器,气泵将复合腔内的气压达到预设值,真空发生器将复合腔内的气体卸除(显然,二者分别将复合腔内的气压升高或降低);通过密闭、保温的箱体形成一个与外界相对独立的环境复合腔,通过噪声发生机构、温度控制机构、振动发生机构和气流通道将噪声因素、温度因素、振动因素和气压因素等多个环境因素复合于同一个腔体内,能全面模拟器件的工作环境。上述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设置了加热、气压调节部件,来获得模拟的密封腔内的温度和压力;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在模拟环境试验测试系统中模拟温度、气压的启示。另外,已知平流层飞艇的能源之一为太阳能电池,因此,设置太阳能模拟器以模拟太阳光,这是惯常采用的手段。
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针对于平流层飞行环境模拟的试验测试问题,利用加热网罩、制冷机、真空泵、空压机、太阳能模拟器等实现对待测部件在不同温度、气压、辐照条件下的实际性能的有效检测,这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而将罐体设置为单侧开门,上表面安有透明罩,其余部分整体涂制成黑色,太阳能模拟器安在罐体上表面透明罩上方,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的常规设计;同时利用调节模块对罐体内的气压和太阳辐照进行相应的控制、实时显示和记录,使得整个测试系统通过电控显示柜的控制按钮,手动调节不同的测试环境,以及利用工控机可实时监测并保存罐体内待测部件的测试数据等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的常规选择。
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2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做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出处同上):装置的基本试验步骤如下:s1.将试验样品固定至样品台,送入真空室内,通过导轨调节样品台位置后,关闭真空腔室大门(显然,在该步中需完成各部件间的连接与固定);s2.抽真空,真空室内达到预定真空度后,开热沉,开恒温冷水机(显然,需关闭罐体,并调节罐体内环境到预定要求);s3.设定试验所需辐照强度,打开氙灯、氘灯进行试验,实验数据(辐照强度、辐照时间等)自动记录(显然该数据需通过实时保存测试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而来);s4.完成试验要求的辐照时间后,将各部件等陆续关闭;s5.将真空室恢复至常压状态,取出试验样品;控制与数据采集单元能实现装置的自动化管理,包括试验数据自动记录、保存、查询、自动报警和无人值守的功能。在此基础上,运用手动调节各环境模拟参数等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的常规选择;而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还对工控机及各程序模块进行异常测试。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实际上目前对于某一产品在设计之初就会对材料、成型零部件的使用寿命、耐老化等进行多方面的测试,例如对比文件1在背景技术部分公开了“美国NASA、欧洲ESA均已经建立了用来进行航天器材料空间紫外辐照试验的设备”,而对比文件2的背景技术部分也公开了“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航空航天技术的发展,对机电元器件产品的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而这些元器件产品的应用环境越来越复杂,如航天器在发射和再进入大气层飞行时,会受到诸如线加速度、温度、振动、噪声等复合环境因素的影响。为保证航天器能够在飞行中正常工作,要求其表面材料及内部电子仪器设备等必须经受得起这种外在的冲击。具有廉价、高效、可控、可重复等优点的环境试验对于检测产品对环境冲击的响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即对比文件1、2都公开了在航天器领域对航天器材料或部件进行测试具有普遍性,而平流层飞艇是一种依靠尖端科技制造而成的可以长期悬浮于平流层高空的,用于对地球表面进行军事与民用侦查、观测的战略装备;即平流层飞行器在制造及应用的过程中都体现出其重要性,因此在平流层飞艇的设计研发的过程中也必然要考虑其各个部件的材料及使用寿命等因素,即在平流层飞艇研发领域中对于平流层飞艇部件的测试具有普遍的需求。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平流层飞艇部件的测试而模拟平流层的飞行环境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做法,在平流层飞行环境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已知的情况下,模拟太阳能的辐照以实现相应环境的模拟,这是不需花费创造性劳动的。因此复审请求人所陈述的理由合议组不予采纳。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0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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