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3674
决定日:2019-07-02
委内编号:1F26440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160782.4
申请日:2016-03-21
复审请求人:天津市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丛颖
合议组组长:程晓盛
参审员:张旭波
国际分类号:F16K31/04(2006.01);F16K1/32(2006.01);F16K47/02(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判断一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时,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且根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并由此出发,判断现有技术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如果现有技术不存在这样的技术启示,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不是显而易见的,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160782.4,名称为“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天津市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3月21日,公开日为2016年07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即2016年03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说明书第1-24段(即第1-3页)、说明书附图第1幅(即第1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2:CN201297425Y,公告日为2009年08月26日;
对比文件3:CN2210985Y,公告日为1995年10月25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小型步进电机、安装框架、护套、阀体、连接套、阀芯及限位开关,在所述的安装框架底部安装有小型步进电机,小型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伸入安装框架的内部,在安装框架的顶部上固装有一阀芯活动套,在该阀芯活动套的外圈固装有护套,在护套的上部通过螺母固装有阀体,在所述小型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连接套,该连接套的截面为一倒置的T形结构,T形结构的水平端与输出轴固定,竖直端与阀芯固定,阀芯在阀芯活动套内螺纹升降,所述的限位开关设置于连接套水平端的上部。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阀芯的端部为一锥台形结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消音海绵,所述的消音海绵设置于护套与阀芯活动套之间。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小型步进电机为步进驱动一体机。”
驳回决定中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区别在于:控制器还包括限位开关,所述的限位开关设置于连接套水平端的上部;该连接套的截面为一倒置的T形结构,T形结构的水平端与输出轴固定,竖直端与阀芯固定,该控制器用于控制正负压负载。而这些区别技术特征中一部分被对比文件3公开,而其他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相对于对比文件2、3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修改的基础,将说明书中内容“所述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集驱动、控制、调压为一体,使用时,将一个三通安装于本发明的阀体上,三通的另外两个接口分别连接负载与外接气源,然后启动小型步进电机,通过小型步进电机的作用,阀芯在阀芯活动套内做螺旋升降动作,同时,与其联动的连接套也会做升降运动,当阀芯到达阀体的极限位置时,即阀芯的锥台形端部将阀体的气口封闭住,限位开关的触头感应连接套的水平端,使其停止向上动作,由此完成对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满足手术中或手术后的使用需要”添加到权利要求1中。复审请求人认为: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实现的功能不同,工作过程不同,且工作领域不同;2、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使用的便捷性,而对比文件2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避免电动流量调节阀受损以及如何使阀杆螺纹在极限位置换向时与配合螺纹啮合,二者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且对比文件2没有给出解决本申请技术问题的任何启示;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在此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4也具有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小型步进电机、安装框架、护套、阀体、连接套、阀芯及限位开关,在所述的安装框架底部安装有小型步进电机,小型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伸入安装框架的内部,在安装框架的顶部上固装有一阀芯活动套,在该阀芯活动套的外圈固装有护套,在护套的上部通过螺母固装有阀体,在所述小型步进电机的输出轴上连接有连接套,该连接套的截面为一倒置的T形结构,T形结构的水平端与输出轴固定,竖直端与阀芯固定,阀芯在阀芯活动套内螺纹升降,所述的限位开关设置于连接套水平端的上部;
所述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集驱动、控制、调压为一体,使用时,将一个三通安装于本发明的阀体上,三通的另外两个接口分别连接负载与外接气源,然后启动小型步进电机,通过小型步进电机的作用,阀芯在阀芯活动套内做螺旋升降动作,同时,与其联动的连接套也会做升降运动,当阀芯到达阀体的极限位置时,即阀芯的锥台形端部将阀体的气口封闭住,限位开关的触头感应连接套的水平端,使其停止向上动作,由此完成对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满足手术中或手术后的使用需要。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阀芯的端部为一锥台形结构。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消音海绵,所述的消音海绵设置于护套与阀芯活动套之间。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小型步进电机为步进驱动一体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首先,对比文件2、3也是集驱动、控制、调压为一体,调流量与调压本质上是一致的;其次,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增加的工作过程,这对本发明控制器并没有带来其他额外的结构限定,由于对比文件2、3中的阀门与本申请控制器的工作原理相同且结构设置基本类似,对比文件2、3中的阀门连接一个三通同样可以上述技术效果;另外,对比文件2、3也是通过单片机或微机来实现控制的,在操作便捷性方面与本申请的效果是一致的,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提交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经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8年10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申请日即2016年03月2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24段(即第1-3页)、说明书附图第1幅(即第1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小型集成式正负压自动压力控制器,其集驱动、控制、调压为一体,使用时,将一个三通安装于本申请的阀体出口上,三通的另外两个接口分别连接负载与外接气源,启动小型步进电机,通过小型步进电机的作用,阀芯在阀芯活动套内做螺纹升降动作,同时与其联动的连接套也会做升降运动,当阀芯到达阀体的极限位置时,即阀芯的锥台形端部将阀体的气口封闭住,限位开关的触头感应连接套的水平端,使其停止向上动作,由此完成对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
根据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及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可知,本申请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使连接在外接气源与负载间的压力控制器的操作更便捷,本申请的压力控制器在使用时接入三通,三通的其中一个接口接到本申请的阀体上,三通中另两个接口连接负载与外接气源,通过阀体中阀的端部将阀体的气口打开或关闭,对负载与外接气源间的压力进行调节,而压力控制器本身只具有一个气口,自身不具有流体通路。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电动流量调节阀,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4段至第3页第3段、附图1-2):该调节阀包括步进电机17,电机17主轴和阀杆3通过联轴器15连接,阀杆3与联轴器15内孔滑动配合或阀3直径小于联轴器15内孔而不接触,联轴器15上的纵向槽与阀杆3上的滑块20配合,电机17旋转驱动阀杆3转动且可以直线运动,实现阀瓣8与阀座2的接触密封和分离;阀杆3中部的阀杆螺纹9与阀体的阀盖12前端的阀盖螺纹10配合,阀瓣8密封阀座2时,阀杆螺纹9的后端面与阀盖螺纹10的前端面在同一平面上,阀瓣8开启最大位置时,阀杆螺纹9的前端面与阀盖螺纹10的后端面在同一平面上,阀杆螺纹9前面的轴肩连接前弹簧5,前弹簧5另一端接触阀体6,阀杆螺纹9后面的轴肩连接后弹簧11。后弹簧11另一端接触阀体的阀盖12;进气口1和出气口21与阀体6内腔连通。单片机根据流量传感器确定流量大小 ,驱动阀杆3进行流量调节。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主要区别至少在于:将一个三通安装于本申请的阀体出口上,三通的另外两个接口分别连接负载与外接气源,阀芯的锥台形端部将阀体的气口封闭住,完成对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满足手术中或手术后的使用需要。
而根据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该流量调节阀的阀体内腔具有流体通道,通过阀杆3带动阀瓣8的移动与阀座2锥面配合,打开和关闭流道,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通过阀杆螺纹和其配合螺纹尺寸的设计及前弹簧和后弹簧的设置,来避免电动流量调节阀受损及实现使阀杆螺纹在极限位置换向时与配合螺纹啮合。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的工作机理以及结构均与本申请不同,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2中阀体内的流体通道的出气口21省略,且将进气口21与三通中一个接口连接,来实现对三通其他接口所连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以满足手术中或手术后的使用需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存在改进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以获得本申请的压力控制器技术方案的动机。
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新型水处理电动比例调节阀,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1-2页,附图1):该调节阀包括微型电动机1、阀体螺帽2、阀体3、限位器4、行程指示器5、螺杆6、碰杆7、护罩8、阀芯螺帽9、阀芯11、出水接管12、进水接管13,阀体螺帽2将微型电动机1与阀体3联接成一体;微型电动机1轴的下端的销钉连接螺杆6;螺杆6的下端以外螺纹连接具有内螺纹的阀芯螺帽9;阀体3下部圆形筒两侧各有一平行的行程槽14,可使阀芯螺帽9上装的两个碰杆7能沿行程槽上、下滑动至设在阀体上的上、下限位器的位置,将上述各部件组合成统一的电动比例调节阀;阀芯11下端为一倒圆锥体,当阀芯11上、下滑动时,倒圆锥体正好在进水接管13内上、下滑动,从而保证行程距离与流量值成线性关系。
而根据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记载的内容,该比例调节阀的阀体内腔也具有流体通道,通过阀芯11和阀芯螺帽9上的碰杆7上下滑动,碰杆与上、下限位器接触时,切断电动机1电源,使阀芯11停止开启或关闭动作;控制阀门开启度来控制流量大小;对比文件3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比例控制流量。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的工作机理以及结构均与本申请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对比文件3中阀体内的进水接管13省略,且将出水接管12与三通中一个接口连接,来实现对三通其他接口所连负载内液体的输入或输出,以满足手术中或手术后的使用需要,因此对比文件3也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
2.2权利要求2-4引用权利要求1,在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4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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