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4787
决定日:2019-07-22
委内编号:1F27028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038769.7
申请日:2015-01-26
复审请求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吴斌
合议组组长:付凌霄
参审员:任玲
国际分类号: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现有技术中并未给出应用该区别特征的技术启示,且该区别特征的运用能够给该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038769.7,名称为“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北京奇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1月26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2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9月18日以本申请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说明书第1-16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独立权利要求1、7的内容如下:
“1.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服务器,包括:
在检测到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时,判断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内是否处于已登录状态;
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通过查找本地预先存储的与所述终端相关的账户信息,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
将所述目标账户信息推送给所述终端,以使得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利用所述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
“7.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服务器,包括:
登录判断单元,用于在检测到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时,判断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内是否处于已登录状态;
账户查找单元,用于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通过查找本地预先存储的与所述终端相关的账户信息,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
账户提示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账户信息推送给所述终端,以使得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利用所述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
驳回决定中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2:CN101860521A,公开日为2010年10月13日;
对比文件3:CN104092542A,公开日为2014年10月08日。
驳回的理由是:(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记载的是当客户端软件未登录时,通过查找本地预先存储的与所述终端相关的账户信息,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终端接收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终端内登录客户端软件;而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是当客户端软件未登录时,生成登录界面发送至终端,以供终端登录。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2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3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3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7-12是与权利要求1-6的方法权利要求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所述方法建立相应的功能系统模块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6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权利要求7-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0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但该客户端软件在终端内未处于登录状态时,提示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以提高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并降低用户访问受限以及行为信息不完整的概率。对比文件2不存在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不能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对比文件3中的“显示历史登录账号”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输出至少包括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的作用完全不同,对比文件3也没有给出将其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2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2-6具备创造性,相应地,权利要求7-12也具备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为了便于用户登录,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采用对比文件3所公开的内容,即在向用户推送登录界面时,将登录该目标应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一同随登录界面展示给用户的手段;而为节约终端资源而将与账户信息相关的目标应用的用户名与密码存储于网络服务器,是本领域常规技术选择。因此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与驳回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相同。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合议组在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12相对于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并针对复审请求人的复审理由进行了回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替换页,其中分别将权利要求2-6、8-12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7,根据说明书内容在独立权利要求1、7中增加特征“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包括:目标账号和对应的密码”,删除从属权利要求2-6、8-12并对权利要求重新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如果存在,将所述特定的备用账号信息以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未被对比文件3公开;对比文件3不能给出“由服务器推送目标账户信息,以提高用户登陆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中关于确定第一类账户信息的方式的区别特征并非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并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提高了用户登陆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具有显著的进步。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基于同样的理由,权利要求2也具备创造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服务器,包括:
在检测到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时,判断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内是否处于已登录状态;
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查找本地是否存储有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一类账户信息,如果存在,则从所查找到的第一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如果不存在,则在本地查找与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目标终端,并在查找到所述目标终端后,从与所述目标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二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其中,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包括:目标账号和对应的密码,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中的历史登录记录确定的账户信息,所述第二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目标终端中的历史登录确定的账号信息,其中,所述历史登录记录包括历史登录账户信息、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时间和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次数;
将所述目标账户信息推送给所述终端,以使得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利用所述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
其中,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的确定过程,包括:
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按照所述登录次数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具有相同登录次数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
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或者,包括:
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登录次数对具有相同登录时间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
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或者,包括:
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检测所述备用账户信息中是否存在关联的终端数量超过阈值的特定的备用账户信息;
如果存在,将所述特定的备用账号信息以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2.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服务器,包括:
登录判断单元,用于在检测到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时,判断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内是否处于已登录状态;
账户查找单元,用于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查找本地是否存储有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一类账户信息,如果存在,则从所查找到的第一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如果不存在,则在本地查找与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目标终端,并在查找到所述目标终端后,从与所述目标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二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其中,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包括:目标账号和对应的密码,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中的历史登录记录确定的账户信息,所述第二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目标终端中的历史登录确定的账号信息,其中,所述历史登录记录包括历史登录账户信息、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时间和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次数;
账户提示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账户信息推送给所述终端,以使得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利用所述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
其中,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由第一类账户信息确定单元所确定;
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确定单元,包括:
第一备用账户确定子单元,用于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第一备用账户排序子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登录次数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具有相同登录次数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
第一账户信息确定子单元,用于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或者,包括:
第二备用账户确定子单元,用于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第二备用账户排序子单元,用于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登录次数对具有相同登录时间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
第二账户信息确定子单元,用于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或者,包括:
第三备用账户确定子单元,用于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
第三备用账户检测子单元,用于检测所述备用账户信息中是否存在关联的终端数量超过阈值的特定的备用账户信息;
第三账户信息确定子单元,用于如果存在,将所述特定的备用账号信息以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09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文本,经审查,上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相关规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是:申请日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9年05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与驳回决定、复审通知书相同的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
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方法,独立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的是与权利要求1的方法对应的一种账户登录的提示装置,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认证处理方法及系统,并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7-27、41-82段):本发明的认证处理系统避免了当认证处理设备(E盾设备)停止启动认证处理客户端1后,认证处理客户端1所订购点播的业务被盗用,确保用户的安全性。认证处理设备(E盾设备)作为用户身份标识的硬件载体存储了用户的密钥,认证处理客户端1作为认证处理设备(E盾设备)的中心信息的操作平台,用于向业务门户发送订购点播请求消息;综合业务管理模块2接收经由业务门户重定向后的订购点播请求消息,综合业务管理模块2的用户自服务单元21验证业务门户是否为合法门户,若是则用户自服务单元验证认证处理客户端是否已经登录至用户自服务单元,若已经登录,将保存在用户自服务单元21的认证会话标识添加到认证会话请求消息中发送给认证服务器,若认证处理客户端未登录,用户自服务单元将登录界面推送至认证处理客户端,认证处理客户端根据登录界面,登录用户自服务单元;用户自服务单元在认证处理客户端登录时生成认证会话标识,并将认证会话标识添加到认证会话请求消息中发送给认证服务器(上述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中,认证处理客户端向业务门户发送的请求重定向到综合业务管理模块后,综合业务管理模块中的用户自服务单元判断认证处理客户端是否登录,其必然是运行于认证处理客户端的软件发起请求,综合业务管理模块判断的也是客户端的软件是否登录,因此可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在检测到客户端软件运行于终端中时,判断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内是否处于已登录状态,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将登录界面推送给所述终端以提示用户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
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2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器执行:当所述客户端软件未处于已登录状态时,查找本地是否存储有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一类账户信息,如果存在,则从所查找到的第一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如果不存在,则在本地查找与所述终端预先关联的目标终端,并在查找到所述目标终端后,从与所述目标终端预先关联的第二类账户信息中,确定所述终端待用的目标账户信息;其中,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包括:目标账号和对应的密码,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终端中的历史登录记录确定的账户信息,所述第二类账户信息为根据所述客户端软件在所述目标终端中的历史登录确定的账号信息,其中,所述历史登录记录包括历史登录账户信息、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时间和与所述历史登录账户信息对应的登录次数;将所述目标账户信息推送给所述终端,以使得所述终端接收到所述目标账户信息后,输出至少包括所述目标账户信息的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户利用所述提示信息中的目标账户信息在所述终端内登录所述客户端软件;其中,所述第一类账户信息的确定过程,包括: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按照所述登录次数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具有相同登录次数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或者,包括: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按照所述登录时间对所述备用账户信息进行主排序,并且,按照登录次数对具有相同登录时间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行次排序;按照预定的规则选取排序结果中预定数量的备用账户信息,进而将选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或者,包括:将所述历史登录记录所包括的历史登录账户信息确定为备用账户信息;检测所述备用账户信息中是否存在关联的终端数量超过阈值的特定的备用账户信息;如果存在,将所述特定的备用账号信息以外的备用账户信息确定为第一类账户信息。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2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
对比文件3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网吧等公共环境的不安全设备发起登录时安全性差,容易造成信息泄密以及用户财产的损失。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账号登录方法、装置及系统,可在安全的设备中完成其他设备的登录,提高了账号登录的安全性,较好地保护了用户的账号安全,避免由于账号信息泄露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方案是:(参见说明书第48-150段,附图1-2):登录终端例如是网吧等公共环境中的电脑,用户终端例如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图1的方法应用于用户终端中,获取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并生成异端登录请求发送给目标应用标识所指示的应用服务器,用户录入账号信息的方法可以是通过自动检测本端的所述目标应用的历史登录账号,并将检测到的历史登录账号显示给用户供用户选择,将用户选择的历史登录账号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等账号信息作为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或者,在登录终端中显示的登录图形码中还包括用户在应用的输入框中输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将该用户名和密码等账号信息作为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图2中,用户终端检测本端中所述目标应用标识所指示应用的历史登录账号,并向用户显示检测到的历史登录账号,具体的,历史登录账号包括用户在本用户终端(例如智能手机等终端)中已登录过所述目标应用的账号信息,该账号信息包括登录该目标应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终端可以以此智能地实现本次账号信息的自动录入,而不需要用户再次输入相应的账号,而如果没有检测到历史账号信息,则直接发出登录界面提示用户录入账号信息即可;将用户对显示的历史登录账号中选择的历史登录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确定为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根据所确定的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和登录终端标识生成异端登录请求。其中,手机判断本端是否已登录过该应用的账号,若有,手机判断已登录该应用的账号的数目的个数是否为多个,若为多个,手机跳转到账号登录选择页面,由用户从中选择一个登录的账号。其中,检测用户对显示的历史登录账号中选择的历史登录账号的登录时间是否已超过预设的有效期;若没有超过预设的有效期,则直接获取选择的历史登录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确定为用户录入的账号信息,若已经超过预设的有效期,则展示包括所述选择的历史登录账号的用户名的登录界面。本发明实施例通过用户在安全可靠的终端中已登录的账号自动提供给用户进行选择,满足了账号录入的自动化,节省用户的录入时间。由此可知,首先,对比文件3解决的技术问题与上述权利要求1、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第二,对比文件3公开的是一个通过三端交互来实现异端登录的技术方案,其中用户终端主动向服务器发送异端登录请求,服务器只需处理该请求即可,无需在服务器中执行判断第一/第二类账户信息是否存在、基于第一/第二账户信息确定目标账户信息并向终端推送该目标账户信息以提示用户登录软件的相关步骤;并且对比文件3中用户终端检测并显示历史登录账号是为了实现便捷快速地异端登录,与权利要求1、2中服务器向终端推送目标账户信息提示用户登录以提高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的作用不同,因此对比文件3没有给出由服务器确定目标账户信息并向终端推送该目标账户信息以提高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的技术启示。第三,对比文件3中用户终端只是检测历史登录账号的登录时间是否超过有效期,没有公开利用历史登录账号的登录时间和登录次数进行筛选的相关内容,也没有公开基于历史登录账号关联的终端数量是否超过阈值进行筛选的相关内容,因此对比文件3没有给出基于历史登录账号的登录时间和登录次数进行筛选来为用户提供常用的账户信息、或者基于历史登录账号关联的终端数量是否超过阈值进行筛选来为用户推荐可靠的目标账户信息,进而提高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的技术启示。综上所述,对比文件3既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未给出利用上述区别特征以解决相应技术问题的启示。
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在所述技术背景下将上述区别特征整体应用到权利要1、2的技术方案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应用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权利要求1、2的技术方案是通过检测到客户端软件处于未登录状态时,服务器先在终端关联的历史账户信息中查找目标账户信息,如果查找不到,则在与终端关联的目标终端所关联的账户信息中查找确定目标账户信息,并且服务器是基于历史登录账号的登录时间和登录次数进行筛选来为用户提供常用的账户信息、或者基于历史登录账号关联的终端数量是否超过阈值进行筛选来为用户推荐可靠的目标账户信息,从而提高了用户登录客户端软件的可能性。因此,权利要求1、2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1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5月0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6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2页;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5年01月26日提交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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