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三层造纸网织造方法以及三层造纸网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850
决定日:2019-07-30
委内编号:1F24872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629569.3
申请日:2016-08-03
复审请求人:江苏金呢工程织物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芳
合议组组长:霍光
参审员:裴少波
国际分类号:D21F1/00(2006.01);;B32B27/02(2006.01);;B32B27/12(2006.01);;B32B27/36(2006.01);;B32B27/34(2006.01);;D03D23/00(2006.01);;D03D15/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同时现有技术未给出应用该区别技术特征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且该区别技术特征使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610629569.3,名称为“一种三层造纸网织造方法以及三层造纸网”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江苏金呢工程织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08月03日,公开日为2016年12月07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1月2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8月0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说明书第1-79段(即第1-8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6年09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9(即第1-9页)。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其中,所述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具体是指:
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具体是指:
采用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步骤之后包括:
采用至少一种织法织造形成机器层。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至少一种织法织造形成机器层步骤具体包括:
采用5综编织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机器层。
6. 一种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包括:成纸层、中间连接层和机器层;
其中,所述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和成纸层纬线,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织法交替织成。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和成纸层纬线,采用1/1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织法交替织成。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层造纸网包括多个最小组织单元,所述最小组织单元由作为经线的20根聚酯单丝和作为纬线的60根聚酯单丝或尼龙单丝组成。
9.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层通过机器层经线和机器层纬线,采用5综编织织法织成,所述中间连接层包括第一连接纬线和第二连接纬线,所述第一连接纬线与所述成纸层经线交织,所述第二连接纬线与所述机器层经线交织,用于将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连接起来;
其中,所述成纸层经线直径为0.13mm;所述成纸层纬线直径为0.13mm或0.15mm或0.14mm,采用聚酯单丝;
其中,所述机器层经线直径为0.21mm,所述机器层纬线直径为0.25mm或0.30mm或0.27mm,采用聚酯单丝或聚酯单丝和尼龙单丝交替使用;
其中,所述第一连接纬线和所述第二连接纬线直径为0.13mm或0.15mm或0.14mm,采用聚酯单丝或全尼龙单丝。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层造纸网采用20片综框将聚酯单丝或尼龙单丝交织而成。
11.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缓冲层,所述缓冲层位于所述成纸层和所述机器层之间。
12.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速宽幅复合纤维聚酯三层造纸网的经线密度为62根/cm;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的经线根数比为1:1;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的纬线根数比为3:2;所述中间连接层的纬线根数占总纬线根数的1/3。”
驳回决定中引用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1109888Y,公告日为2008年09月03日;
对比文件2:CN104492160A,公开日为2015年04月08日。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然而上述区别特征由对比文件2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所公开,因而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3的附加特征是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基础上的常规选择,从属权利要求4、5的附加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因而权利要求1-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成纸层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织法交替织成”。然而上述区别特征由对比文件2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所公开,因而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7的附加特征中一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一部分为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从属权利要求8-10、12的附加特征被对比文件1公开,且并列特征中的数值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经过有限的实验可得到的;从属权利要求11的附加特征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而权利要求7-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4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其中,将原权利要求2、3的附加技术特征以并列的方式并入原权利要求1中以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并将原权利要求3的特征以及原权利要求2的部分特征“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缎纹织法”以并列的方式补充到原权利要求6中,以形成新的权利要求4,同时删除了原权利要求2、3并适应性修改了各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在复审请求书中认为:
(1)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属的技术领域是造纸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获取一种平整度较佳、层间结合力牢固的三层造纸网。而对比文件2指出现有技术所存在的不足是针对于矿山领域所使用的滤布,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纺制出适于高性能滤布织造支数需要,直径在0.07-0.2mm范围内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丝线。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所属技术领域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滤布的作用是用于过滤浆料,而三层造纸网的作用是用于完成纸页成形和脱水任务,也就是说,滤布与造纸网的作用并不同,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种造纸用品。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造纸网的制作工艺要求要高于滤布的制作工艺要求。
(2)对比文件2所提供的滤布可以为单层结构或双层结构,滤布为单层结构时,其经线由一根单丝织成、纬线由另一根单丝织成;滤布为双层结构时,其表组织的经线由一根单丝织成,纬线由另一根单丝织成,里组织的经线由一根单丝织成,纬线由另一根单丝织成。由此可以得知,对比文件2中的经线和纬线均是一根单丝织成。而且花纹可以为复合纹,也就是说,在对比文件2中,作为纬线的一根单丝采用平纹、斜纹以及缎纹中的至少两种编织方法织成,作为经线的一根单丝采用平纹、斜纹以及缎纹中的至少两种编织方法织成。而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造纸网的成纸层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或者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纬线为斜纹织法。也就是说,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面层纬线的数量为2,每一根纬线均是使用单一的织法。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所使用复合纹的编织方法与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的成纸层的编织方法完全不同。
复审请求时新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其中,所述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
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
或者,采用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步骤之后包括:
采用至少一种织法织造形成机器层。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至少一种织法织造形成机器层步骤具体包括:
采用5综编织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机器层。
4. 一种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包括:成纸层、中间连接层和机器层;
其中,所述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和成纸层纬线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织法交替织成;
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
或者,所述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和成纸层纬线采用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而成。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和成纸层纬线,采用1/1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织法交替织成。
6.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层造纸网包括多个最小组织单元,所述最小组织单元由作为经线的20根聚酯单丝和作为纬线的60根聚酯单丝或尼龙单丝组成。
7.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器层通过机器层经线和机器层纬线,采用5综编织织法织成,所述中间连接层包括第一连接纬线和第二连接纬线,所述第一连接纬线与所述成纸层经线交织,所述第二连接纬线与所述机器层经线交织,用于将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连接起来;
其中,所述成纸层经线直径为0.13mm;所述成纸层纬线直径为0.13mm或0.15mm或0.14mm,采用聚酯单丝;
其中,所述机器层经线直径为0.21mm,所述机器层纬线直径为0.25mm或0.30mm或0.27mm,采用聚酯单丝或聚酯单丝和尼龙单丝交替使用;
其中,所述第一连接纬线和所述第二连接纬线直径为0.13mm或0.15mm或0.14mm,采用聚酯单丝或全尼龙单丝。
8.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层造纸网采用20片综框将聚酯单丝或尼龙单丝交织而成。
9.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缓冲层,所述缓冲层位于所述成纸层和所述机器层之间。
10.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三层造纸网,其特征在于,所述高速宽幅复合纤维聚酯三层造纸网的经线密度为62根/cm;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的经线根数比为1:1;所述成纸层与所述机器层的纬线根数比为3:2;所述中间连接层的纬线根数占总纬线根数的1/3。”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4月2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所属技术领域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相同,均是造纸网编织领域,且对比文件1与本申请均是解决造纸网成纸面凹凸不平、网纹明显,及造纸网层间结合力薄弱、使用寿命短的技术问题;对比文件1仅没有公开采用平纹和缎纹编织法或平纹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成纸层;然而对比文件2公开了可以采用平纹、斜纹、缎纹或复合纹编织工业滤布,及该工业滤布可用于造纸领域使用的过滤材料,同时,本领域公知的是成形网属于造纸领域使用的过滤材料的一种,且平纹、斜纹、缎纹是三种基本的织物组织结构,因此在织造造纸网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理由和动机选择对比文件2的复合纹编织法进行织造,具体选择平纹和缎纹、平纹和斜纹混合交替织造成纸层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这只是一种编织方法的简单组合使用,至于在一根纬线上采用两种织法,还是在最小组织单元中的一根纬线上采用一种织法另一根纬线上采用第二种织法,只是一种根据三种基本的织物组织结构(平纹、斜纹、缎纹)的排列组合所变换出的不同编织方法,也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具体编织时根据需要所采用的常规选择,其技术效果也是可以预期的。因而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备说服力,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0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本申请的说明书未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理由是:本申请所采用的关键技术手段是“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所述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说明书中并未体现出本申请所实现的“提高成纸层平整性,层间结合力牢固,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的技术效果与上述关键技术手段的关联性;从说明书中也无法知晓其与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实现的技术效果有何关联,而且说明书中也没有记载采用至少两种编织法形成的成纸层相对于单独一种编织法形成的成纸层有何技术优势;说明书中并未给出比较例,无法证实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产生了有益的技术效果以及产生了哪方面的技术效果,从而也无法证实其是否能够解决本申请所述的技术问题。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通过两种织法(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交替制造形成的成纸层,经线和纬线交织点相对较少,即在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的密度会高些,从而在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交织的节点(即支撑点)更加多些,从而成纸层均匀度较高。在成纸层的支撑点较多和均匀度较高的前提下,显而易见成纸层平整度较高。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方案可以使得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的密度高些,所以中间连接层与成纸层中经线的交织点会相对多些,这样会增加中间层与成纸层的结合力,进而增加与中间层连接的机器层与成纸层的结合力。平整度不高的成纸层容易出现问题,这样成纸层与连接层的连接也会出现问题,从而与连接层连接的机器层在使用过程中受到的连接层和成纸层的力会容易变得不均匀,由于受力不均匀会导致机器层部分位置受到的摩擦力更大,机器层的这部分位置更容易被摩擦掉,即不平整的成纸层会导致机器层的耐磨度下降;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制得的三层造纸网的成纸层平整度较高,从而机器层的耐磨度较高。即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本申请说明书的内容和本领域公知常识预料到本申请能够解决本申请所述的技术问题以及能够实现其声称的技术效果,因此本申请的说明书公开是充分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发明,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查,对权利要求书的所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08月0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6年09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9页;以及2018年04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
关于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2019年03月01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本申请的说明书未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根据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12日提交的陈述意见,结合本申请原始申请文件公开的内容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普通技术知识,合议组对本申请的公开内容有如下认定:
(1)本申请通过两种织法交替(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交替、或者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的成纸层,经线和纬线交织点相对较少,即两根相邻的经线之间穿过的纬线的数量相对较少,和两根相邻的纬线之间穿过的经线的数量相对较少,从而两根相邻的经线或两根相邻的纬线之间的距离可以相对较少,经线和纬线能够排布得紧密些,即在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的密度会高些,从而在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交织的节点(即支撑点)更加多些,这也可从说明书第[0073]和[0077]段中公开的面层(即成纸层)支撑点和纤维支撑指数数据得以佐证。由于成纸层是通过两种织法交替制造形成的,因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得的成纸层均匀度较高。
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知:表面平整度可用单位面积内在成形网表面同一平面上纤维支撑点数和分布均匀程度来表征。纤维支撑点数越多,分布越均匀,其成形网表面平整度越高。在根据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得的成纸层的支撑点较多和均匀度较高的前提下,显而易见成纸层平整度较高。
(2)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知,三层造纸网除包括成纸层,还包括机器层以及连接成纸层和机器层的中间连接层,因为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可以使得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的密度高些,所以中间连接层与成纸层中经线的交织点会相对多些,这样对连接层施加力的成纸层上的点会多些,这样会增加中间层与成纸层的结合力,进而增加与中间层连接的机器层与成纸层的结合力。并且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备出的成纸层的平整度较高,成纸层对与机器层连接的连接层施加的力比较均匀,从而成纸层、连接层和机器层之间的结合力会强些。总的来说,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备出的三层造纸网层间结合力会高些。
(3)如果成纸层平整度不高,压纸时,经线或纬线有高有低,平整度稍低的成纸层受力会比较不均匀,成型的纸张被剥离时高处的经线或纬线受到成纸层其他经线和纬线以及连接层、机器层的拉力较小,这部分高处的经线或纬线更容易被扯断,即平整度不高的成纸层容易出现问题,这样成纸层与连接层的连接也会出现问题,从而与连接层连接的机器层在使用过程中受到的连接层和成纸层的力会容易变得不均匀,由于受力不均匀会导致机器层部分位置受到的摩擦力更大,机器层的这部分位置更容易被摩擦掉,即不平整的成纸层会导致机器层的耐磨度下降。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得的三层造纸网的成纸层平整度较高,从而三层造纸网中的机器层的耐磨度也较高。
(4)因为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得的三层造纸网层间结合力强,机器层耐磨度高,从而本申请的三层造纸网使用寿命长。
综上,虽然本申请的技术效果的描述中未明文体现出本申请所实现的“提高成纸层平整度,层间结合力牢固,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的技术效果与上述关键技术手段的关联性,但是基于本申请说明书的内容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了解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的前提下,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就能推导出通过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制得的三层造纸网可以实现上述技术效果,即可以知晓至少两种编织法形成的成纸层相对单独一种编织法形成的成纸层具有“成纸层平整度高,层间结合力牢固,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的优势。也就是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本申请说明书的内容和本领域公知常识预料到本申请能够解决本申请所述的技术问题以及能够实现其声称的技术效果,因此本申请的说明书是公开充分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发明,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3、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参见本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现有的造纸成形网虽成纸层凹凸不平、纤维支撑指数不高,造成成纸表面网痕明显,使纸的纤维和填料留着率不高,纸页成形不匀、纸页不易从网上剥离,不适应生产高档用纸的需要。而且现有的造纸成形网的成纸层与机器层间结合力薄弱,易产生层间分离和相对位移,机器层与造纸机接触面的耐磨性不够,导致造纸成形网的使用寿命较短。
相应地,本申请的发明目的是(参见本申请的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提供三层造纸网制造方法以及三层造纸网,能够提高成纸层平整性,层间结合力牢固,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
为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及由其制造三层造纸网,其中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所述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或者,采用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如第2条意见所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两种织法(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这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的成纸层,从而在单位面积内经线和纬线交织的节点(即支撑点)更加多些,从而成纸层均匀度较高,相应地成纸层平整度较高,此外还能增加与中间层连接的机器层与成纸层的结合力,使机器层的耐磨度也较高。
3.1关于独立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
经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20综自绑定聚酯三层造纸网,也公开了一种三层造纸网的制造方法,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页第9行至最后一行及附图1-3):包括:采用1/1平织编织法织造形成成纸层。
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采用至少两种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至少两种织法至少包括平织编织法、缎纹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采用平织编织法和缎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其中,每组最小循环结构单元内有两根面层纬线,通过综框的变化使得其中一根纬线为平织织法,另一根为锻纹织法;或者,采用平织编织法和斜纹编织法交替织造形成成纸层。
然而,对比文件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现有的造纸成形网成纸层凹凸不平、网孔不匀、间隙大、纤维支撑指数不高,造成成纸表面网痕明显,使纸的纤维和填料留着率不高,纸页成形不匀、纸页不易从网上剥离,不适应生产高档用纸的需要。而且现有的造纸成形网的成纸层与机器层间结合力薄弱,易产生层间分离和相对位移,机器层与造纸机接触面的耐磨性不够,导致造纸成形网的使用寿命较短。”
对比文件1的发明目的是(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提供一种20综绑定聚酯三层造纸网,使其成纸面平整,层间结合力牢固和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
采用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后,由于成纸面采用1/1平织编织法,使纤维支撑指数高,网孔均匀、平滑,使纸的纤维和填料留着率提高,纸页成形均匀,纸页易从网上剥离,成纸更平整,上下层结合更加牢固,成形网的耐磨性得到了提高,使用寿命更长(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发明内容部分)。
由上可知,对比文件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目的与本申请相同,且成纸面采用1/1平织编织法也实现了与本申请相同的技术效果,因而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其成纸层的编织方法进行进一步改进的动机。
又查,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单丝滤布及其制备方法,该工业滤布可用于造纸,也公开了一种造纸用工业滤布,包括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03]、[0060]-[0072]段):工业滤布为单层结构,由经线和纬线编织而成,花纹为平纹、斜纹、缎纹或复合纹。
然而,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纺制出适于高性能滤布织造支数需要,直径在0.07-0.2mm范围内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丝线。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申请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滤布的作用是用于过滤浆料,而三层造纸网的作用是用于完成纸页成形和脱水任务,也就是说,滤布与造纸网的作用并不同,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种造纸用品。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造纸网的制作工艺要求要高于滤布的制作工艺要求。
虽然对比文件2中提及工业滤布的单层结构的花纹可以为平纹、斜纹、缎纹或复合纹,但只是列举了几种常规的编织方法,并未说明不同的编织方法对于工业滤布的性能有何不同影响,当然更未涉及是否能解决本申请所述的“现有的造纸成形网成纸层凹凸不平、网孔不匀、间隙大、纤维支撑指数不高,造成成纸表面网痕明显,使纸的纤维和填料留着率不高,纸页成形不匀、纸页不易从网上剥离,而且造纸成形网的成纸层与机器层间结合力薄弱,易产生层间分离和相对位移,机器层与造纸机接触面的耐磨性不够,导致造纸成形网的使用寿命较短”的技术问题,因而,根据对比文件2所公开的上述内容,并不能得出采用复合纹编织的工艺能够应用于造纸成形网的成纸层的织造,而能够解决本申请所述技术问题的启示。从而,为了解决本申请所述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存在将对比文件2与对比文件1相结合的动机。
此外,在没有相关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宜直接认定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正是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而使得本申请具有了以下的技术效果:同时兼具了平纹织法的织物坚牢以及斜纹或缎纹织法的线密度大、支撑点数高的特点,提高了成纸层平整性,层间结合力牢固,机器层耐磨,使用寿命长。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2关于独立权利要求4
权利要求4请求保护一种三层造纸织网。
由前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20综自绑定聚酯三层造纸网(参见第3.1条意见),具体包括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1页第9行至最后一行及附图1-3):包括:成纸层、中间连接层和机器层;其中,成纸层通过成纸层经线和成纸层纬线编织而成,采用1/1平织编织法织造形成成纸层。
该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同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实质相同。因而,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时的相同理由,权利要求4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3关于从属权利要求2-3、5-10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1、4具备创造性,因而其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2-3、5-10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1月2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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