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及实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549
决定日:2019-07-31
委内编号:1F26370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973678.2
申请日:2015-12-22
复审请求人:东营市鼎晟宸宇油气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李全晓
合议组组长:严律
参审员:白玉兰
国际分类号:E21B43/267(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在创造性的判断中,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而该区别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故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973678.2,名称为“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及实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东营市鼎晟宸宇油气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2日,公开日为2016年04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09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2月2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2016年02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2页(即图1-2)、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即第1-47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引用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104594871A,公开日2015年05月06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包括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和连接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与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之间的泵注系统和闭合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包括模拟井筒、主裂缝、分支裂缝、密封流动换向阀和模拟出口,所述主裂缝和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所述模拟出口设置在模拟井筒上,还在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包括搅拌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自动加砂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所述泵注系统、闭合管理系统分别与所述搅拌装置与模拟井筒之间; 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 在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之间设有夹角调节器,所述夹角调节器的调节角度为5~9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闭合管理系统包括废液处理器、废液回收器和处理后输送泵,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入端通过废液回收器与所述模拟出口相连接,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处理后输送泵与搅拌装置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泵注系统包括泵注器、流量计和动力自动阀门,所述泵注器的输出端通过流量计与所述模拟井筒相连通,所述泵注器的输入端与搅拌装置相连通,所述动力自动阀门分别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拟井筒、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上均设有压力传 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所述数据采集器与所述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均采用宽度为4-10mm的调节型裂缝。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装置内设有多层搅拌叶片。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其试验步骤包括:①基础参数设定,结合体积压裂泵注程序的液体、支撑剂类型及施工排量,借助控制器及数据采集器,进行实验排量、智能加砂装置频率与周期、温控系统温度调节; ②前置液段塞模拟,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及清水,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充满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 ③携砂液段塞模拟,前置液阶段后,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清水、支撑剂,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携砂液进入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支撑剂沉降形成砂堤; ④滑溜水段塞模拟,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及清水,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冲洗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内的砂堤; ⑤根据实验方案及模拟段塞数,重复(③~④)步,直至顶替阶段; ⑥数据采集,实验过程中控制器及数据采集器完成压力、温度、流量及视频实时采集与存储; ⑦借助可视化流动模拟数据分析及注入参数优化系统软件,对⑥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获取不同实验参数下“树枝状”多裂缝内砂堤分布函数、裂缝支撑面积及裂缝内等效渗透率; ⑧根据实验方案不同,重复①~⑦步骤,以裂缝内等效渗透率为优选目标,实现致密储层体积压裂施工参数、支撑剂、液体优选。”
驳回决定中指出:独立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①所述树枝状多模拟系统还包括封闭流动换向阀,且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②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③泵注系统的阀门是动力自动阀门、加砂装置为自动加砂装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树枝状连接的密闭性、如何进行混合液的温度控制及如何提高加砂自动化程度。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6不具备专利也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如何设定基础参数、如何进行前置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携砂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滑溜水段塞模拟、顶替和观测从而确定优选方案。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3合并入权利要求1,其它权利要求修改标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包括:(1)本申请主裂缝和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之间设有夹角调节器;因此可以实现夹角可调,并且保证密封性。(2)本申请公开了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包括加热装置和温控装置、自动加砂装置。使得模拟装置能够适应多变的温度环境,进行精确调整和模拟。(3)本申请公开了泵注系统包括动力自动阀门,动力自动阀门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从而实现智能定量加砂。因此本申请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关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本申请中的模拟井筒、主裂缝、分支裂缝、模拟出口,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之间设有夹角调节器,主裂缝与分支裂缝之间成树枝状连接;未公开的特征 “主裂缝和分支裂缝成树枝状连接是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关于区别技术特征(2),上述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有机化学实验”,章鹏飞著,浙江大学出版社,第14-16页,2013年7月); 关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本申请的阀门,所述阀门分别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对于未公开的特征:阀门为动力自动阀门,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为了实现自动智能加砂,将阀门选择自动阀门,并配合流量计和控制器,从而实现流量调整,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参见“大庆油田水力压裂工程” ,胡博仲等主编,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第84页,2008年12月1日、““数控一代”案例集 山东卷”,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山东机械工程学会编著,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第246-249页,2015年06月1日);因此,关于权利要求1-7的意见陈述不具备说服力。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5月21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①所述树枝状多模拟系统还包括封闭流动换向阀,且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②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③泵注系统的阀门是动力自动阀门、加砂装置为自动加砂装置。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树枝状连接的密闭性、如何进行混合液的温度控制及如何提高加砂自动化程度。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者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不具备专利也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如何设定基础参数、如何进行前置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携砂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滑溜水段塞模拟、顶替和观测从而确定优选方案。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独立权利要求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申请文件,将从属权利要求2合并入权利要求1,其它权利要求修改标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还在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2)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包括搅拌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自动加砂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3)所述泵注系统包括泵注器、流量计和动力自动阀门,所述泵注器的输出端通过流量计与所述模拟井筒相连通,所述泵注器的输入端与搅拌装置相连通,所述动力自动阀门分别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4)所述闭合管理系统包括废液处理器、废液回收器和处理后输送泵,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入端通过废液回收器与所述模拟出口相连接,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处理后输送泵与搅拌装置相连接。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分别是:如何连接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以及如何获取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的相关数据;如何实现混合液的充分混合、及对混合液的温度控制;如何提高泵注系统的智能化;如何提高废液处理效率。上述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包括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和连接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与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之间的泵注系统和闭合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包括模拟井筒、主裂缝、分支裂缝、密封流动换向阀和模拟出口,所述主裂缝和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所述模拟出口设置在模拟井筒上,还在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包括搅拌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自动加砂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所述泵注系统、闭合管理系统分别与所述搅拌装置与模拟井筒之间;所述泵注系统包括泵注器、流量计和动力自动阀门,所述泵注器的输出端通过流量计与所述模拟井筒相连通,所述泵注器的输入端与搅拌装置相连通,所述动力自动阀门分别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在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之间设有夹角调节器,所述夹角调节器的调节角度为5~90°;所述闭合管理系统包括废液处理器、废液回收器和处理后输送泵,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入端通过废液回收器与所述模拟出口相连接,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处理后输送泵与搅拌装置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拟井筒、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上均设有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所述数据采集器与所述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相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均采用宽度为4-10mm的调节型裂缝。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装置内设有多层搅拌叶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其试验步骤包括: ①基础参数设定,结合体积压裂泵注程序的液体、支撑剂类型及施工排量,借助控制器及数据采集器,进行实验排量、智能加砂装置频率与周期、温控系统温度调节; ②前置液段塞模拟,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及清水,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充满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 ③携砂液段塞模拟,前置液阶段后,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清水、支撑剂,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携砂液进入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支撑剂沉降形成砂堤; ④滑溜水段塞模拟,按照①中实验参数设定结果,自动加入降阻剂及清水,在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中,边搅拌边泵注,冲洗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内的砂堤; ⑤根据实验方案及模拟段塞数,重复(③~④)步,直至顶替阶段; ⑥数据采集,实验过程中控制器及数据采集器完成压力、温度、流量及视频实时采集与存储; ⑦借助可视化流动模拟数据分析及注入参数优化系统软件,对⑥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获取不同实验参数下“树枝状”多裂缝内砂堤分布函数、裂缝支撑面积及裂缝内等效渗透率; ⑧根据实验方案不同,重复①~⑦步骤,以裂缝内等效渗透率为优选目标,实现致密储层体积压裂施工参数、支撑剂、液体优选。”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意见通知书时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查,复审请求人所做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故本次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7月0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5项、2016年02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2页(即图1-2)、申请日2015年12月22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4页(即第1-47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2.1.关于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对比文件1(CN104594871A,公开日为2015年05月06日)公开了一种模拟页岩复杂裂缝铺砂的实验装置,其包括主裂缝和主裂缝周围的若干条次级裂缝,也即实际上公开了一种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装置,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1]段,图1-2):该装置包括:由压裂液(由压裂液进液口1公开)和支撑剂(由支撑剂进口2公开)、搅拌机3、支撑剂进口2(相当于加砂进口)、压裂液进液口1组成的结构(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液固两相连续混配系统);由模拟井筒11、主裂缝、次级裂缝17、19、主裂缝出液口21(相当于模拟出口)组成的结构(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其中主裂缝、次级裂缝构成了树枝状);主裂缝和次级裂缝通过裂缝连接接头36连接并相互连通,角度可通过裂缝连接接头控制,角度可以调整,角度为30-90度;由图1可知主裂缝出液口位于模拟井筒上,滤失孔眼接有流量调节阀28和流量计32,所述实验装置还包括数据采集控制板和计算机,数据采集控制板与各流量计、压力表等通过数据线连接,所采集到的实验数据通过数据采集控制板传输至计算机(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在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连接在上述结构之间的由阀门7、携砂液注入泵8、流量调节阀9、流量计(如图1所示)组成的系统(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泵注系统),携砂液注入泵8输入端通过流量计与模拟井筒相连通,其输入端与搅拌机3相连通,携砂液注入泵8的输入端和输出端分别设置阀门(如图1所示),和由实验废液回收罐30、废液处理器(由“实验废液回收罐30的回收液经过简单处理”公开)及处理后输送管道组成的结构(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闭合管理系统);由图1可确定:泵注系统、闭合管理系统分别位于搅拌机与模拟井筒之间;实验废液回收罐30的回收液经过简单处理后,进入压裂液配制罐4进行重复利用;由上述过程可确定:该过程必然包括废液处理器;由实验废液回收罐30、废液处理器及处理后输送管道组成的结构(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闭合管理系统)。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①所述树枝状多模拟系统还包括封闭流动换向阀,且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②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③泵注系统的阀门是动力自动阀门、加砂装置为自动加砂装置;④闭合管理系统还包括处理后输送泵,及该系统中废液处理器的连接关系。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确定该权利要求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树枝状连接的密闭性、如何进行混合液的温度控制及如何提高加砂自动化程度。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①,在对比文件1公开“模拟井筒、主裂缝、次级裂缝”并通过连接接头调整和连通主、次裂缝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设置封闭流动换向阀,从而实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这是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②,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加快混配系统的混合及实现对温度的控制,在该系统上设置加热装置及在管线上设置温控装置,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③,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添加“支撑剂”,必然有添加“支撑剂”的装置,即该装置相当于加砂装置,在此基础上,将加砂装置选择为自动加砂装置,同时在公开的阀门的基础上将阀门选择为动力自动阀门这是常规技术手段;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④,对于处理后输送装置选择泵以及废液处理器的连接关系,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常规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关于权利要求2-4
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1]段,图1-2):在模拟井筒11的管线上设置有流量计和压力表,在主裂缝与次级裂缝的透明平板上分别分布设置有可调的滤失孔眼27,每个滤失孔眼接有流量调解阀28和流量计32;所述实验装置还包括数据采集控制板和计算机,数据采集控制板与各流量计、压力表等通过数据线连接,所采集到的实验数据通过数据采集控制板传输至计算机(上述内容对应于在所述模拟井筒、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上均设有检测装置,所述数据采集器与所述传感器相连接);对于未公开的特征:检测装置为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流量传感器,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3-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3-4分别对权利要求1、3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1]段,图1-2):主裂缝的宽度在4.0mm-16.0mm之间,次级裂缝的宽度在2.0mm-10.0mm之间(公开了该权利要求中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的均采用宽度为4-10mm的调节型裂缝);由图1可确定:在搅拌液搅拌机3下部设置有搅拌叶片(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所述搅拌装置内设有搅拌叶片);对于搅拌叶片的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提高搅拌效果,设置多层搅拌叶片,这是常规设置;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3-4也不具备创造性。
2.1.关于权利要求5
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树枝状多裂缝内流动模拟实验方法,如前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已经不具备创造性;且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利用上述实验装置进行模拟支撑剂在页岩复杂裂缝中铺置的方法,并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02]-[0031]段,图1-2):(1)按现场施工中裂缝的宽度尺寸,计算实验所需支撑剂量、压裂液体积、压裂液粘度和实验排量(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基础参数设定);(2)确定支撑剂类型,计算出实验所需支撑剂量、压裂液体积,准备压裂液及多种支撑剂;(3)调整主裂缝两个透明平板之间的距离,使其与现场施工和实验方案中裂缝的宽度一致;(4)确定主裂缝和次级裂缝的流出液量,确定主裂缝和次级裂缝的阀门大小,确定裂缝面的滤失系数;(4)选取步骤(2)中的一种支撑剂与所述压裂液在压裂液配制罐中混合,搅拌成携砂压裂液,通过携砂液注入泵向人工裂缝中泵入携砂压裂液,携砂压裂液流经主裂缝和次级裂缝,并通过出液口经管线回流到压裂液配制罐,形成循环回路;(5)采用高分辨率摄像机对透明平板进行拍摄,跟踪支撑剂在人工裂缝中的运移轨迹,实验完成后,根据拍摄的不同时刻支撑剂在平板垂直方向的堆积高度和水平方向的铺设距离,计算支撑剂的垂直沉降速度及水平运移速度;(6)停止向人工裂缝中泵入携砂压裂液,用相机记录在人工裂缝中支撑剂沉降所形成的砂堤的形态;(7)清空并清洗人工裂缝,对沉降于人工裂缝中的支撑剂烘干称重,计算沉降于人工裂缝中支撑剂所占总支撑剂的质量比,单独更换其它支撑剂或压裂液,重复步骤(4)~(7)。对于未公开的特征“如何设定基础参数、如何进行前置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携砂液段塞模拟、如何进行滑溜水段塞模拟、顶替和观测从而确定优选方案”,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常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是:1)所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还在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2)所述液固两相连接混配系统包括搅拌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自动加砂装置、与所述搅拌装置相连接的加热装置;在所述搅拌装置与所述加热装置之间设有温控装置;3)所述泵注系统包括泵注器、流量计和动力自动阀门,所述泵注器的输出端通过流量计与所述模拟井筒相连通,所述泵注器的输入端与搅拌装置相连通,所述动力自动阀门分别设置在泵注器的输入口、输出口处;4)所述闭合管理系统包括废液处理器、废液回收器和处理后输送泵,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入端通过废液回收器与所述模拟出口相连接,所述废液处理器的输出端通过处理后输送泵与搅拌装置相连接。其解决的技术问题分别是:如何连接主裂缝和分支裂缝以及如何获取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的相关数据;如何实现混合液的充分混合、及对混合液的温度控制;如何提高泵注系统的智能化;如何提高废液处理效率。上述特征也不是公知常识,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均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在对比文件1公开“模拟井筒、主裂缝、次级裂缝”并通过连接接头调整和连通主、次裂缝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通过设置封闭流动换向阀,从而实现主裂缝与分支裂缝通过密封流动换向阀成树枝状连接,这是常规技术手段;而特征“所述树枝状多裂缝模拟系统上设有控制器和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的数据采集器”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参见说明书第20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系统包括搅拌装置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17段混砂液搅拌机3),而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加快混配系统的混合及实现对温度的控制,在该系统上设置加热装置及在管线上设置温控装置,这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添加“支撑剂”,必然有添加“支撑剂”的装置,即该装置相当于加砂装置,在此基础上,将加砂装置选择为自动加砂装置,同时在公开的阀门的基础上将阀门选择为动力自动阀门并设置其连接方式这是常规技术手段;而特征包括流量计在对比文件1中公开(参见说明书19段第10行、图1);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4),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段,图1):由实验废液回收罐30、废液处理器(由“实验废液回收罐30的回收液经过简单处理”公开)及处理后输送管道组成的结构(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闭合管理系统);而对于处理后输送装置选择泵以及废液处理器的连接关系,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仍然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上述主张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理由,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0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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