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稳定装置、稳定方法和用于生产纤维复合构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7874
决定日:2019-08-27
委内编号:1F241304
优先权日:2013-11-14
申请(专利)号:201410644521.0
申请日:2014-11-14
复审请求人:空中客车防卫和太空有限责任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王新力
合议组组长:王扬
参审员:王晓燕
国际分类号:B29C65/08,B29B11/1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认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644521.0,名称为“稳定装置、稳定方法和用于生产纤维复合构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空中客车防卫和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日为2014年11月14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11月14日,公开日为2015年5月2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9月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1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1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7年6月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稳定装置(10),其用于稳定形成在成型工具(12)上的、具有结合材料(20)的至少一个纤维层(16),稳定装置(10)具有固结装置(24),固结装置(24)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14)和用于相对于所述超声焊极(14)将所述纤维层(16)定位在预定的位置中的成型工具(12),所述超声焊极(14)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16)的表面结构(66)匹配其位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结装置(24)具有压力加载装置(36)以用于为所述纤维层(16)加载压力。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压力加载装置(36)具有保持所述纤维层(16)的、作为压力底座(38)的成型工具(12)和作为压力工具(40)的超声焊极(14),和/或所述压力加载装置(36)具有尤其利用比例阀(44)形成的压力控制装置(42)以用于将所述超声焊极(14)以限定的方式按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推进装置(23a),其用于使成型工具(12)和超声焊极(14)相对彼此移动,尤其连续地移动;和/或冷却装置(46),其用于冷却所述超声焊极(14)。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焊极(14)在可与所述纤维层(16)相接触的超声焊极面(58)处具有低摩擦的涂层(56),和/或设置有缓冲薄膜输送装置(60)以用于将缓冲薄膜(62)输送到所述纤维层(16)与所述超声焊极(14)之间。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至少一个径向超声焊极(63)以用于包围所述成型工具(12)的侧面(30)和至少一个边缘区域(63a)。
7. 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成对地布置在所述成型工具(12)的相对而置的侧面(30)处的超声焊极(14),尤其围绕所述成型工具(12)彼此错位地布置的超声焊极(14)的多个配对部(32)。
8. 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稳定装置(10),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控制装置(48)以用于控制所述压力控制装置(42)和/或所述推进装置(50)和/或所述超声焊极(14)。
9. 一种用于生产带有敞开结构的干燥的纤维复合构件(68)的方法,带有以下步骤
a) 提供带有至少一个超声焊极(14)和保持所述纤维层(16)的成型工具(12)的稳定装置;
b) 通过将单独的干燥的构件(68)置于所述成型工具(12)上形成纤维层(16);
c) 将结合材料(20)设置在所述纤维层(16)中和/或所述纤维层(16)处;
d) 为了稳定形成在成型工具(12)上的、具有结合材料(20)的纤维层(16)通过以下步骤连续地执行连续的稳定方法:
使成型工具(12)相对于所述超声焊极(14)行进;并且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
e) 在非融合的状态中使固结的纤维层脱模。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超声焊极(14)尤其气动地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
11.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超声焊极(14)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之前为所述超声焊极(14)设有低摩擦的涂层(56),和/或在超声焊极(14)与纤维层(16)之间引入缓冲薄膜(62)。
12. 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却所述超声焊极(14)。
13. 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尤其通过在所述成型工具(12)上编织纤维(18)和/或通过将加强补丁(22)施加到所编织的纤维层(16)上和/或通过将纤维层(16)和/或缠绕层置放到所编织的所述纤维层(16)处形成多个纤维层(16),和/或在步骤e)中执行固结的所述纤维层(16)的脱模,尤其切开。
14. 根据权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结合材料(20)层间地设置到形成所述纤维层(16)的纤维(18)处,和/或将所述结合材料(20)在形成所述纤维层(16)期间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
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认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稳定装置,对比文件1(CN102672974A,公开日为2012年9月19日)公开了一种压紧纤维层的方法,并公开了实施该压紧纤维层的方法的装置,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所述超声焊极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的表面结构匹配其位置。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稳定过程自动、连续地执行。对比文件2(EP2439054A1,公开日为2012年4月11日)公开了一种预成型品的生产设备,并公开了“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而其它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在其他说明部分,指出权利要求9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7年12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如下:将权利要求9中“干燥的构件(68)”修改为“纤维”。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在面状的(即,并非三维地形成的)织造织物或非织造织物处执行超声波压紧,这与本发明中的教导“所述超声焊极(14)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16)的表面结构(66)匹配其位置”不同。即对比文件2中在喇叭15a-15c之下的层7-11的区域保持完全未更改,而非如在本发明中那样“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16)的表面结构(66)匹配其位置”,对比文件2甚至从未提及任何“纤维层的表面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其与对比文件1结合。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9如下:
“9. 一种用于生产带有敞开结构的干燥的纤维复合构件(68)的方法,带有以下步骤
a) 提供带有至少一个超声焊极(14)和保持所述纤维层(16)的成型工具(12)的稳定装置;
b) 通过将单独的纤维置于所述成型工具(12)上形成纤维层(16);
c) 将结合材料(20)设置在所述纤维层(16)中和/或所述纤维层(16)处;
d) 为了稳定形成在成型工具(12)上的、具有结合材料(20)的纤维层(16)通过以下步骤连续地执行连续的稳定方法:
使成型工具(12)相对于所述超声焊极(14)行进;并且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
e) 在非融合的状态中使固结的纤维层脱模。”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月1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0月2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8年12月1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修改了申请文件,具体修改如下:将原装置权利要求1-8删除,而将与之相应的方法权利要求加到原方法权利要求9-14之后并且重新编号,在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中加入特征“通过将纤维(18)编织到被用作成型工具(12)的编织芯(11)上来施加纤维层(16)”。新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生产带有敞开结构的干燥的纤维复合构件(68)的方法,带有以下步骤
a) 提供带有至少一个超声焊极(14)和保持所述纤维层(16)的成型工具(12)的稳定装置;
b) 通过将单独的纤维置于所述成型工具(12)上形成纤维层(16),通过将纤维(18)编织到被用作成型工具(12)的编织芯(11)上来施加纤维层(16);
c) 将结合材料(20)设置在所述纤维层(16)中和/或所述纤维层(16)处;
d) 为了稳定形成在成型工具(12)上的、具有结合材料(20)的纤维层(16)通过以下步骤连续地执行连续的稳定方法:
使成型工具(12)相对于所述超声焊极(14)行进;并且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
e) 在非融合的状态中使固结的纤维层脱模。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超声焊极(14)尤其气动地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将所述超声焊极(14)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之前为所述超声焊极(14)设有低摩擦的涂层(56),和/或在超声焊极(14)与纤维层(16)之间引入缓冲薄膜(62)。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却所述超声焊极(14)。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b)中尤其通过在所述成型工具(12)上编织纤维(18)和/或通过将加强补丁(22)施加到所编织的纤维层(16)上和/或通过将纤维层(16)和/或缠绕层置放到所编织的所述纤维层(16)处形成多个纤维层(16),和/或在步骤e)中执行固结的所述纤维层(16)的脱模,尤其切开。
6. 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结合材料(20)层间地设置到形成所述纤维层(16)的纤维(18)处,和/或将所述结合材料(20)在形成所述纤维层(16)期间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
7.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稳定装置(10)执行所述稳定方法,所述稳定装置(10)具有固结装置(24),固结装置(24)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所述纤维层(16)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14)和用于相对于所述超声焊极(14)将所述纤维层(16)定位在预定的位置中的成型工具(12),所述超声焊极(14)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16)的表面结构(66)匹配其位置。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固结装置(24),所述固结装置(24)具有压力加载装置(36)以用于为所述纤维层(16)加载压力。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压力加载装置(36),所述压力加载装置(36)具有保持所述纤维层(16)的、作为压力底座(38)的成型工具(12)和作为压力工具(40)的超声焊极(14),和/或所述压力加载装置(36)具有尤其利用比例阀(44)形成的压力控制装置(42)以用于将所述超声焊极(14)以限定的方式按压到所述纤维层(16)上。
10. 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提供稳定装置,在其中设置有推进装置(23a),其用于使成型工具(12)和超声焊极(14)相对彼此移动,尤其连续地移动;和/或冷却装置(46),其用于冷却所述超声焊极(14)。
11. 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超声焊极(14),所述超声焊极(14)在可与所述纤维层(16)相接触的超声焊极面(58)处具有低摩擦的涂层(56),和/或应用缓冲薄膜输送装置(60)以用于将缓冲薄膜(62)输送到所述纤维层(16)与所述超声焊极(14)之间。
12. 根据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至少一个径向超声焊极(63)以用于包围所述成型工具(12)的侧面(30)和至少一个边缘区域(63a)。
13. 根据权利要求7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成对地布置在所述成型工具(12)的相对而置的侧面(30)处的超声焊极(14),尤其围绕所述成型工具(12)彼此错位地布置的超声焊极(14)的多个配对部(32)。
14. 根据权利要求7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稳定装置,在其中设置有控制装置(48)以用于控制所述压力控制装置(42)和/或所述推进装置(50)和/或所述超声焊极(14)。”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涉及将预先浸渍过的纤维层安置到凸形工具上,仅预浸渍物才会有这样的起皱风险,而干燥纤维层并不会有这样的风险,即对比文件1仅教导了一种在无起皱风险的情况下使预浸渍层成形的可能性。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制造由干燥纤维层形成的预成型物的方法,然而在其中特别强调了该教导仅可用于平坦的和略微弯曲的部件(参见其说明书第4栏,第1-5行)。用对比文件2中的平坦的干燥纤维层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预浸渍物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是显而易见的。(2)本发明通过将干燥纤维直接编织到编织芯上来将干燥纤维层置于编织芯上,编织芯本身可被用作成型工具,并通过超声焊极进行稳定来现在干燥纤维层保持其由成型工具所给予的形状。现有技术并未公开将纤维编织到编织芯上的安置步骤并且也未公开在稳定化过程期间使用编织芯作为成型工具。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本次复审决定针对的文本为:2014年1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81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以及2018年12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4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常用的技术手段,另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存在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则认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生产带有敞开结构的干燥的纤维复合构件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压紧纤维层的方法,用于压紧(稳定)形成在凸形工具22(相当于成型工具12)上的、具有预先浸渍(即结合材料)的多层纤维层24(至少一个纤维层),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3、34-53段,图1-5):该多层纤维具有敞开结构(如图1-2),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固结装置和保持纤维层的凸形工具22(即成型工具)的压紧装置(即稳定装置);b) 在凸形工具22上安置预先浸渍过的纤维层24,这些纤维层一些在另一些上,一遍在聚合以后得到复合材料零件20,该零件20沿横向剖面为U形型面(即敞开结构);为了限制形成在凸形工具22上的具有结合材料的纤维层起波纹的可能性(即为了稳定成型工具上的具有结合材料的纤维层),通过以下步骤连续地执行连续的压紧方法:使支点通过滑动和/或滚动在安置的最后一个纤维层上移动,保持接触,为实现支点,可以使用一个沿与纵向平行的方向移动的滚轮30(即凸形工具22相对于滚轮30行进),将材料冷却,已知最终固化的预浸渍纤维层24必然会从凸形工具22上卸下(即隐含公开了在非融合的状态中使固结的纤维层脱模)。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具有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2)先将单独的纤维置于所述成型工具上形成纤维层,通过将纤维编织到被用作成型工具的编织芯上来施加纤维层,再将结合材料(20)设置在所述纤维层中和/或所述纤维层处。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升稳定效果,并使加热效果更佳。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预成型品的生产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22-30段,图1-2):利用三个纤维辊子1-3提供单独的干燥纤维层7-9,两个辊子4-5提供结合元件层10-11,所有层7-11由运输带12来支承(公开了通过将单独的纤维置于成型工具上形成纤维层,将结合材料设置在所述纤维层中和/或所述纤维层处)。超声单元13包括被可旋转地驱动的支承辊14和超声焊极15a-15e,超声焊极15a-15e用于向三个单独的干燥纤维层7-9以及两个单独的结合元件层10、11发出超声波能量以在所述层7-11经过超声单元13期间激活结合元件10-11,其中多个单独的超声焊极15a-15e中的每个被单独控制用于单独发出超声波能量并且可控的压力装置6单独施加压力至所选的超声焊极15a-15e,超声焊极15d-15e在来自可控的压力装置6的压力下主动向层7-11施加超声波能量以形成硬叠层18的区域。其也能起到施加超声波能量的同时施加压力使纤维层定型的作用。
可见区别特征“具有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先将单独的纤维置于所述成型工具上形成纤维层,再将结合材料(20)设置在所述纤维层中和/或所述纤维层处”已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对复合了树脂的纤维层进行定型并对其施加压力,在对比文件2给出了施加超声波能量的同时施加压力使纤维层定型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结合到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而利用编织芯作为支撑,编织管状的纤维织物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此基础上,将编织好的纤维织物连同支撑芯体一起进行定型以便于保持编织织物的形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成型方式,即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采用气动的驱动方式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为了降低超声焊极与纤维层之间的摩擦从而减少纤维层的变形,而在超声焊极上设置低摩擦涂层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关于所述的缓冲薄膜,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7]段)具有囊28来覆盖纤维层,在囊的下面实现真空,从而保持因局部施加的作用力所产生的变形,并且防止局部作用力消失以后可能出现的纤维层的间隙,其同样是用于在压实纤维过程中防止局部变形,与本申请中作用相同;
针对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设置冷却装置用于冷却超声焊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在成型工具上编织纤维和/或通过将加强补丁施加到所编织的纤维层上和/或通过将纤维层和/或缠绕层置放到所编织的所述纤维层处形成多个纤维层,都是本领域常见的形成叠层纤维的方式,对固化的复合材料进行脱模属于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的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对固化的复合材料进行切开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见上文,对比文件2中已经公开将结合材料层间地设置到形成纤维层的纤维处,而将结合材料在形成所述纤维层期间施加到纤维层上在对比文件1中也已公开,且作用均相同;
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权利要求7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一种压紧预浸渍纤维层24的装置(相当于本申请的稳定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出处同上):在凸形工具22(相当于本申请的成型工具12)上安置预先浸渍过的纤维层24(即具有结合材料的至少一个纤维层),该装置具有凸形工具22、具有加热设备的滚轮30(二者相当于本申请中的固结装置24),利用铺设装置或手动或自动的将纤维层24装到凸形工具22上(即相对于滚轮30将纤维层24定位在凸形工具22上预定的位置),滚轮30沿转轴32的方向(包含在平面YZ中)可转动地安装在一个支撑件46上,该支撑件本身可以沿一个与轴X平行的转轴相对于被固定在安置机器34的臂36上的夹具48转动。可见,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除“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超声焊极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纤维层的表面结构匹配其位置”以外的大部分附加技术特征,而对于未公开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预成型品的生产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出处同上):超声单元13(相当于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三个单独的干燥纤维层7-9以及两个单独的结合元件层10、11的超声焊极15a-15e,多个单独的超声焊极15a-15e中的每个被单独控制用于单独发出超声波能量并且可控的压力装置6单独施加压力至所选的超声焊极15a-15e,超声焊极15d-15e在来自可控的压力装置6的压力下主动向层7-11施加超声波能量以形成硬叠层18的区域。由此可见,“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且其作用与本申请相同,都是为了对复合了树脂的纤维层进行定型并对其施加压力,在对比文件2给出施加超声波能量的同时施加压力使纤维层定型的技术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其结合入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中。而且为了能够适应对比文件1中三维形状的工作面,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使超声焊极浮动地被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的表面结构匹配其位置,达到更好的贴合,这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例如参见公知常识性证据《高等专科学校试用教材 铸造机械》(刘振康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1985年12月出版,第120-121页):多触头是把压头分割成许多小压头,每个小压头能按模样形状自动调节其形成,压达到均匀紧实型砂的目的,由于触头的形状能随模样自动调节,所以更换模样后仍能获得紧实度均匀的砂型。根据加压方式的差异,液压多触头主要分为浮动式或主动式两类。浮动式多触头压头的特点是,在压实过程中,多触头本身并不采用液压驱动,而是压实缸自下而上的推动砂箱,预填框及其中的型砂接触多触头压头,施压而实现型砂压实(如图b)。以上可知采用浮动结构的压头来根据被压实制品表面来调整压力和适应形状,是本领域的公知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使超声焊极浮动地来支承以便相对于所述纤维层的表面结构匹配其位置,这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
由此可知,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8-1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针对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0030]段)公开了压力装置6,其单独施加压力至所选的超声焊极15a-15e进而施加至复合纤维层;
针对权利要求9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中(参见附图2)公开了具有保持所述纤维层7-9的、作为压力底座的辊14,和作为压力工具的超声焊极15a-15e,而利用比例阀形成的压力控制装置是施压控制的常用技术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对比文件2(参见说明书第[0028]段)公开了传送带12与超声焊极15相对彼此连续地运动;而为了能够实现连续自动生产,使稳定装置具有用于使成型工具和超声焊极相对彼此移动、尤其连续地移动的推进装置,设置冷却装置用于冷却超声焊极都是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11的附加技术特征,为了降低超声焊极与纤维层之间的摩擦从而减少纤维层的变形,而在超声焊极上设置低摩擦涂层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且对比文件1中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37]段)具有囊28来覆盖纤维层,在囊的下面实现真空,从而保持因局部施加的作用力所产生的变形,并且防止局部作用力消失以后可能出现的纤维层的间隙,即公开了本申请中的缓冲薄膜62,利用输送装置对其进行输送使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针对权利要求12-14的附加技术特征,基于成型工具本身的形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设置至少一个径向超声焊极以用于包围成型工具的侧面和至少一个边缘区域,设置成对地布置在成型工具的相对而置的侧面处的超声焊极,围绕成型工具彼此错位地布置超声焊极的多个配对部,这都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设置控制装置以控制压力控制装置和/或推进装置和/或超声焊极也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
因而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8-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合议组经审查后认为:对比文件1中提到(参见说明书第[0006]-[0007]段)“收缩造成纤维超出长度,特别是在曲率半径较小的区域处。由于纤维超出长度,所以在聚合以后,在曲率半径较小的区域处形成纤维的波纹(即起皱),这样就会明显降低零件的机械特性”,因此对比文件1中提出了改进的技术方案,按照一定的方向施加作用力,从而压紧纤维层,降低起皱的风险,对比文件1使用了加压部件滚轮30并同时设置了加热设备26;对比文件2公开了“固结装置带有用于将超声波能量施加到纤维层上的至少一个超声焊极”且其作用与本申请相同,都是为了对复合了树脂的纤维层进行定型并对其施加压力,即在对比文件2给出了施加超声波能量的同时施加压力使纤维层定型的技术启示,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临“如何提升稳定效果,并获得更好的加热效果”,能够将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加以利用,利用超声焊极同时实现加压和加热定型的功能,这样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2)利用编织芯作为支撑,编织管状的纤维织物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在此基础上,将编织好的纤维织物连同支撑芯体一起进行定型以便于保持编织织物的形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成型方式,不能为发明做出创造性贡献。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在此基础上,合议组做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9月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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