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空寻呼检测技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8178
决定日:2019-08-27
委内编号:1F260695
优先权日:2011-08-23
申请(专利)号:201280040853.7
申请日:2012-08-14
复审请求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傅海望
合议组组长:赵红艳
参审员:张剑
国际分类号:H04W52/02,H04W68/00,H04L1/0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其他对比文件得到技术启示,将其他篇对比文件中的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中以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在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其他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该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该项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40853.7,名称为“空寻呼检测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瑞典爱立信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08月14日,优先权日为2011年08月23日,公开日为2014年04月2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4年02月2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29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本申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该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4年02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第1-3、6-8页,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附图;2014年1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9段(即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应为第4-5页);2017年1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该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CN1422502A,公开日为2003年06月04日;
对比文件2:EP1489863A2,公开日为2004年12月22日;
对比文件3:EP1670274A2,公开日为2006年06月1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方法(100,200,300),所述方法(100,200,300)包括如下步骤: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其包括接收(102)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以及获得(10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
基于相关的检测,其包括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106)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以及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108)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步骤的步骤,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100,200,300),其中获得所述空寻呼数据单元的步骤包括如下步骤:
对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之前接收的数据单元解码;以及
如果解码的数据单元包括空寻呼数据,则将所述解码的数据单元重新编码成所述参考数据单元。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对所述数据单元解码的步骤通过PCH解码来执行。
4. 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200,300),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216,312)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以及
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218,31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5. 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200,300),其中确定步骤进一步包括:
将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相比较(306,314)。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100,200,300),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
,
其中K1是常数;并且
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100,200,300),其中用比用于获得第一相关结果的K1值更高的K1值来获得用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的阈值。
8. 如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200,300),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
停止(214)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9. 一种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包括程序代码部分,当所述程序代码部分运行在计算装置上时,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0,200,300)的步骤。
10. 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是耦合到所述计算装置的存储器。
11. 一种用于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设备(10,40),所述设备(10)包括: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的接收组件(12),以及适合于获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的编码组件(14);
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的相关器(16),以及适合于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确定器(18),
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控制器,其适合于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器(16),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10,40),其中适合于获得所述空寻呼数据单元的所述编码组件(14)适合于对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之前接收的数据单元解码,并且如果解码的数据单元包括空寻呼数据,则将所述解码的数据单元重新编码成所述参考数据单元。
13.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10,40),其中进一步适合于获得所述空寻呼数据单元的所述编码组件(14)进一步适合于通过PCH解码对所述数据单元解码。
14. 如权利要求11-13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10,40),
其中所述接收组件(12)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其中所述相关器(16)进一步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并且
其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15. 如权利要求11-14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10,40),其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比较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设备(10,40),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
,
其中K1是常数;并且
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
17. 如权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设备(10,40),其中所述相关器(18)进一步配置成使用比用于获得第一相关结果的K1值更高的K1值获得用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的阈值。
18. 如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10,40),进一步适合于停止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独立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4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权利要求5、6、8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权利要求7的附加特征为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的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执行的是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限定的方法,在本领域,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包括程序代码部分,在计算装置上运行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0的附加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1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基于相同的理由,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9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文本。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了判断某个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要识别这个信号本身内包含的空寻呼数据单元,并且将其选作参考数据单元,那么该参考数据单元至少是在接收了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之后才可能获得的;(2)对比文件1完全没有提到“空寻呼数据单元”,仅仅关注的是识别一个空的总的寻呼消息,而不是识别作为某个消息的一部分的空的数据单元;(3)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是将新接收的寻呼消息与先前获得的参考模式进行相关,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或甚至暗示如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特征“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106)”。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9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复审请求人陈述的创造性理由不成立,因而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8年12月2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与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相同,该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3。该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4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权利要求5、6、8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权利要求3、7的附加特征为本领域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的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执行的是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限定的方法,在本领域,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包括程序代码部分,在计算装置上运行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0的附加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1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基于相同的理由,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该复审通知书还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权利要求1、11中加入特征“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复审请求人认为:(1)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案,属于同一个“寻呼信道信号”的“参考数据单元”和“第一数据单元”被彼此进行相关,与之相反,对比文件1的方案是将新接收的寻呼消息与先前获得的参考模式(该参考模式与该新接收的寻呼消息之间没有什么关联)进行相关,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或甚至暗示如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特征“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106)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2)对比文件1没有将“基于相关的检测”与“软判决数据”联系起来,对比文件1也没有提及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因此,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或甚至暗示如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11中所添加的特征“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其它对比文件也完全没有提及上述区别特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方法(100,200,300),所述方法(100,200,300)包括如下步骤: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其包括接收(102)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以及获得(10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
基于相关的检测,其包括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106)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以及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108)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步骤的步骤,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
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
“11. 一种用于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设备(10,40),所述设备(10)包括: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的接收组件(12),以及适合于获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的编码组件(14);
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的相关器(16),以及适合于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确定器(18),
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控制器,其适合于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器(16),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
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2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该复审通知书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4年02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第1-3、6-8页,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附图;2014年1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应为第4-5页);2019年2月1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该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前次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3。该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1相对于对比文件1、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4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权利要求5、6、8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权利要求3、7的附加特征为本领域公知常识或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这些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9要求保护的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执行的是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限定的方法,在本领域,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包括程序代码部分,在计算装置上运行都属于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9不具有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0的附加特征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同样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2-1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相对应,基于相同的理由,这些权利要求也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该复审通知书还进行了针对性的答复。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权利要求4-6的附加特征并入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14-16的附加特征并入权利要求11,删除了权利要求4-6、14-16,并且相应地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或甚至暗示如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中新添加的特征,其他对比文件也完全没有提及上述区别特征,因此其他对比文件也无法弥补对比文件1的这些缺陷,因此,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8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方法(100,200,300),所述方法(100,200,300)包括如下步骤: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其包括接收(102)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以及获得(10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
基于相关的检测,其包括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106)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以及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108)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步骤的步骤,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
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
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如下步骤:
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216,312)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以及
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218,31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其中确定步骤进一步包括将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相比较(306,314),
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
,
其中K1是常数;并且
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
“8. 一种用于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设备(10,40),所述设备(10)包括:
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的接收组件(12),以及适合于获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的编码组件(14);
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包括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的相关器(16),以及适合于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确定器(18),
其中所述设备还包括控制器,其适合于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器(16),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功能模块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功能模块,
其中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
其中所述接收组件(12)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
其中所述相关器(16)进一步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并且
其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
其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比较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
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
,
其中K1是常数;并且
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6月14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所述修改文本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为:2014年02月21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国际申请文件中文文本的说明书附图第1-3、6-8页,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附图;2014年11月1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2页(应为第4-5页);2019年06月1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以及2018年12月28日和2019年04月29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422502A,公开日为2003年06月04日;
对比文件2:EP1489863A2,公开日为2004年12月22日;
对比文件3:EP1670274A2,公开日为2006年06月14日。
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空的总寻呼消息的动态识别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9页第26行至第13页第1行,附图5、6):远程单元可以对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进行早期检测,接收器100接收无线链路信息,包括寻呼信道消息,远程单元使用接收器100在分配时隙的开始接收样值,接收到的样值被去交错,去交错后的样值用解码器104解码(相当于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以及接收所述寻呼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控制器108确定在存储器112中是否存储有对应于之前接收到的给当前较佳基站的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的一个参考模式,其中该参考模式可以是远程单元之前接收到的一个空的寻呼消息,或是这种消息的一个部分或模板,或是基站发送的用来识别一个让远程单元进入非活动状态的命令的一个模式(相当于获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如果在存储器112中存储了对应于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的参考模式或命令远程单元进入休眠模式的一条消息,流程将把接收的样值和存储的参考模式进行比较,例如通过比较解码样值和存储的参考模式进行一个模式相关处理(相当于基于相关的检测,其包括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控制器108根据比较器的输入确定解码的样值是否对应于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远程单元转入休眠状态(相当于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消息)。如果没有存储这样的参考模式,在可用时,将分析该消息并执行在消息中找到的任何指令,确定该消息是否是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接收到的解码样值被存储在存储器112中,其中可以存储所有的解码样值或是仅一部分总寻呼消息。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的方案包括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步骤的步骤,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2)权利要求1的方案针对的是数据单元;(3)权利要求1的方案包括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4)权利要求1的方案还包括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216,312)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218,314)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5)确定步骤进一步包括将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相比较(306,314),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其中K1是常数;并且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
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灵活地实施空寻呼信道信号检测过程。
关于区别(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没有存储参考模式时,不执行后续的相关处理,而是分析消息并执行在消息中找到的任何指令,确定该消息是否是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接收到的解码样值被存储在存储器112中(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1页第31行至第12页第7行,附图6)。此外,由于相关处理是在参考模式与接收到的数据单元之间进行的,若没有所述参考模式,相关处理亦无法正常进行,这一点同样是本领域公知的。据此,为了避免执行不必要的处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考虑设置一个步骤来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处理,由此仅仅在具有参考模式的情况下启用所述相关处理,而在没有所述参考模式的情况下则禁用该相关处理,采用常规方式来检测空寻呼信道消息,直至参考模式可用。
关于区别(2),对比文件1的方案已经公开了参考模式可以是远程单元之前接收到的一个空的寻呼消息,或是这种消息的一个部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1页第13-22行)。而寻呼消息中的数据单元属于寻呼消息的一部分同样是本领域公知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用作为寻呼消息的一部分的数据单元来生成用于执行相关处理的参考模式。
关于区别(4),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在蜂窝无线网络内部实施空闲模式寻呼信道监视的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5] 、[0077]-[0079]段,附图5):基带处理器接收包含寻呼突发的基带信号,基带处理器对经过编码的寻呼突发进行预处理,并且通过对过预处理的编码寻呼突发执行均衡处理来产生软判决,如果该寻呼是空寻呼,则产生空寻呼模式;在接收到第一寻呼突发并且执行了空模式匹配之后,如果结果不确定,则可以接收并测试第二寻呼突发来确定其与空寻呼消息的一致性,以此类推,直至接收到所有的四个突发。可见,区别(4)的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接收寻呼信道信号的其他部分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关于区别(3)和(5),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GSM手机中的空PCH块的检测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40]-[0043]段,表1):软判决算法通过分析PCH块的第一接收突发来检测可能的空块,其中经过采样和数字化的突发的114个值被称为RBust0(n)矢量,该矢量是经维特比均衡器处理后的N个比特(N相当于位宽),并且变化范围是从-2N-1到2N-1-1,软判决算法先将Dummy_detection的值与第一阈值相比较,如果Dummy_detection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阈值,则PCH块是空块,但是所述算法必须继续分析并确定寻呼模式是否为0,为了确定寻呼模式为0,将Mode_judgement与第二阈值相比较,如果Mode0_judgemewnt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寻呼模式为0,并且没有必要接收和解码剩余的三个PCH突发,Dummy_detection Threshold和Mode0_judgement Threshold分别是70*β和15*β,所述β以如下方式计算:,其中RBurst0(n)是经维特比均衡器处理后的每个数据位的值。可见,区别(3)和(5)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依照软位来执行相关处理以确定所接收的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以及通过将相关结果与阈值相比较来确定寻呼信道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由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来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7]-[0079]段,附图5):基带处理器接收包含寻呼突发的基带信号,基带处理器对经过编码的寻呼突发进行预处理,并且通过对过预处理的编码寻呼突发执行均衡处理来产生软判决,如果该寻呼是空寻呼,则产生空寻呼模式,其中所述空寻呼模式是通过经过解码的空寻呼重新进行编码而被产生的。可见,权利要求2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且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解码先前接收的空寻呼信号来将其重新编码成参考模式。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亦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2。使用寻呼信道解码即PCH来对寻呼信道信号中的数据单元进行解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亦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在执行相关处理时,如果使用第一数据与第一阈值的相关处理无法得到确定性的结果,此时改用其他数据以及更高的阈值来进行更进一步的相关处理,这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亦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前述任一权利要求。对比文件3还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47]段):如果预测到该消息是空寻呼信号,那么在接下来的三个突发的持续时间中,RF将被关闭。可见,权利要求5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亦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参考权利要求1-5的评述可知,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5均不具有创造性。此外,使用计算机可读介质以及程序代码部分来实施方法步骤亦为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权利要求6亦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6。使用与计算装置耦合的存储器作为计算机可读记录介质是本领域惯用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7亦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要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包括一个或多个数据单元的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设备。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空的总寻呼消息的动态识别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9页第26行至第13页第1行,附图5、6):远程单元可以对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进行早期检测,接收器100接收无线链路信息,包括寻呼信道消息,远程单元使用接收器100在分配时隙的开始接收样值,接收到的样值被去交错,去交错后的样值用解码器104解码(相当于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以及接收所述寻呼信号的第一数据单元);控制器108确定在存储器112中是否存储有对应于之前接收到的给当前较佳基站的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的一个参考模式,其中该参考模式可以是远程单元之前接收到的一个空的寻呼消息,或是这种消息的一个部分或模板,或是基站发送的用来识别一个让远程单元进入非活动状态的命令的一个模式(相当于获得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空寻呼数据单元作为参考数据单元);如果在存储器112中存储了对应于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的参考模式或命令远程单元进入休眠模式的一条消息,流程将把接收的样值和存储的参考模式进行比较,例如通过比较解码样值和存储的参考模式进行一个模式相关处理(相当于基于相关的检测,其包括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第一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第一相关结果);控制器108根据比较器的输入确定解码的样值是否对应于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远程单元转入休眠状态(相当于基于第一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消息)。如果没有存储这样的参考模式,在可用时,将分析该消息并执行在消息中找到的任何指令,确定该消息是否是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接收到的解码样值被存储在存储器112中,其中可以存储所有的解码样值或是仅一部分总寻呼消息。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8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8的方案包括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步骤的步骤,其中禁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启用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接收和解码一直到参考数据单元变得可用,然后启用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2)权利要求8的方案针对的是数据单元。(3)权利要求8的方案包括在所接收的数据单元的软位上运行所述基于相关的检测,并且基于软位的位宽度来设置标准。(4)权利要求8的方案还包括所述接收组件(12)适合于接收所述寻呼信道信号的另外数据单元;其中所述相关器(16)进一步适合于将所述参考数据单元与所接收的所述另外数据单元相关以获得另外相关结果;并且其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基于所述另外相关结果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5)在权利要求8中,所述确定器(18)进一步适合于比较第一相关结果和所述另外相关结果中的至少一个相关结果与至少一个阈值,其中所述阈值根据下式获得:,其中K1是常数;并且softValue[k]是由k索引的每个数据位的原始位信息的均衡数据值。(6)权利要求8包含了不同的模块和控制器。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要求8实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灵活实施空寻呼信道信号检测过程以及如何构造用于寻呼信道信号是否是空寻呼信号的设备。
关于区别(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在没有存储参考模式时,不执行后续的相关处理,而是分析消息并执行在消息中找到的任何指令,确定该消息是否是一个空的总寻呼消息,如果是的话,接收到的解码样值被存储在存储器112中(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1页第31行至第12页第7行,附图6)。此外,由于相关处理是在参考模式与接收到的数据单元之间进行的,若没有所述参考模式,相关处理亦无法正常进行,这一点同样是本领域公知的。据此,为了避免执行不必要的处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考虑设置一个步骤来控制启用和禁用所述相关处理,由此仅仅在具有参考模式的情况下启用所述相关处理,而在没有所述参考模式的情况下则禁用该相关处理,采用常规方式来检测空寻呼信道消息,直至参考模式可用。
关于区别(2),对比文件1的方案已经公开了参考模式可以是远程单元之前接收到的一个空的寻呼消息,或是这种消息的一个部分(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11页第13-22行)。而使用寻呼消息中的数据单元属于寻呼消息的一部分同样是本领域公知的。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使用作为寻呼消息的一部分的数据单元来生成用于执行相关处理的参考模式。
关于区别(4),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用于在蜂窝无线网络内部实施空闲模式寻呼信道监视的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的说明书第[0075] 、[0077]-[0079]段,附图5):基带处理器接收包含寻呼突发的基带信号,基带处理器对经过编码的寻呼突发进行预处理,并且通过对过预处理的编码寻呼突发执行均衡处理来产生软判决,如果该寻呼是空寻呼,则产生空寻呼模式;在接收到第一寻呼突发并且执行了空模式匹配之后,如果结果不确定,则可以接收并测试第二寻呼突发来确定其与空寻呼消息的一致性,以此类推,直至接收到所有的四个突发。可见,区别(4)的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被公开,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接收寻呼信道信号的其他部分来确定所述寻呼信道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也就是说,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关于区别(3)和(5),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GSM手机中的空PCH块的检测方法,其中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3的说明书第[0040]-[0043]段,表1):软判决算法通过分析PCH块的第一接收突发来检测可能的空块,其中经过采样和数字化的突发的114个值被称为RBust0(n)矢量,该矢量是经维特比均衡器处理后的N个比特(N相当于位宽),并且变化范围是从-2N-1到2N-1-1,软判决算法先将Dummy_detection的值与第一阈值相比较,如果Dummy_detection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阈值,则PCH块是空块,但是所述算法必须继续分析并确定寻呼模式是否为0,为了确定寻呼模式为0,将Mode_judgement与第二阈值相比较,如果Mode0_judgemewnt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阈值,则寻呼模式为0,并且没有必要接收和解码剩余的三个PCH突发,Dummy_detection Threshold和Mode0_judgement Threshold分别是70*β和15*β,所述β以如下方式计算:,其中RBurst0(n)是经维特比均衡器处理后的每个数据位的值。可见,区别(3)和(5)的附加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被公开,且其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通过依照软位来执行相关处理以确定所接收的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以及通过将相关结果与阈值相比较来确定寻呼信道信号是否为空寻呼信道信号。也就是说,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该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1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关于区别(6),使用不同的模块和控制器来实施不同的方法步骤以构造实施特定功能的设备是本领域惯用手段。
由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来得出权利要求8的技术方案,对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8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9-12直接或间接引用权利要求8,其附加特征分别与权利要求2-5的附加特征相对应。基于相同的理由,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9-12亦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在2019年06月14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陈述,可参见以上关于权利要求1的评述。
综上,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5月2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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