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多装置屏幕捕获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863
决定日:2019-09-11
委内编号:1F264128
优先权日:2012-09-28
申请(专利)号:201380044840.1
申请日:2013-09-27
复审请求人:英特尔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崔哲
合议组组长:甘文珍
参审员:王越
国际分类号:G06F15/1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且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44840.1,名称为“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英特尔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9月27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9月28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2月27日,公开日为2015年04月22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7月1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3:US 2004260764A1,公开日为2004年12月23日;
对比文件4:WO 2011112640A2,公开日为2011年09月15日;
对比文件5:EP 1385336A2,公开日为2004年01月28日;
对比文件6:EP 1818807A2,公开日为2007年08月15日。
驳回决定的理由是: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和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收集装置信息。对于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3为并行捕获即同时进行捕获,而为了提高系统灵活性同时能达到同时捕获的效果,可通过通知各设备的捕获时间来进行,而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和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按时进行屏幕捕获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对于区别特征2),为了能使得参与装置能得知将处理结果传向何处,经由网络向参与装置传送收集装置信息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时间服务器和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所述定时器服务器的时钟;2)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其中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4所公开,区别特征2)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2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经由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收集装置信息。而该区别特征1)和2)均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2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8-11、13-1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4、5、6所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0请求保护一种设备,包括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2-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构件;权利要求21请求保护一种至少一个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由计算装置执行时使所述计算装置执行如权利要求12-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当权利要求12-19中任一项的方法均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20、21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2-29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2-19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相同证据和理由,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5年02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说明书第1-14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2017年08月0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9项。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设备,包括:
处理器电路;
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
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以:
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和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一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并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等待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一图像并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并且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经由所述网络传送所述公共触发信号。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所述收集装置,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
至少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访问将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与公共账户关联的选择数据;以及
基于所述选择数据选择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访问将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各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以及
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
7. 一种设备,包括:
处理器电路;
显示器;
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
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时间服务器和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所述定时器服务器的时钟;
响应于所述触发时间的到达捕获在所述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从另一计算装置接收信号,以呈现对于同意所述设备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呈现所述请求;
接收对所述请求的响应;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另一计算装置传送所述响应的指示。
9.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所述第一图像需要依附的颜色空间的指示;以及
在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之前将所述第一图像转换到所述颜色空间。
10.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所述第一图像需要依附的颜色深度的指示;以及
在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之前将所述第一图像转换到所述颜色深度。
11.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经由所述网络从另一计算装置接收第二图像,并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12.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接收输送在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执行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命令的信号;
经由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信号输送执行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人工可操作控制接收的多装置屏幕捕获的所述命令。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以及所述方法包括经由所述网络传送所述触发信号。
15.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访问将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被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以及
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请求包括以下指示: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将不包括所有在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
17.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发信号通知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一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二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19.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收集装置信息规定所述第一参与装置作为所述收集装置,并且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
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20. 一种设备,包括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2-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构件。
21. 至少一个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由计算装置执行时使所述计算装置执行如权利要求12-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22. 一种设备,包括:
用于接收输送在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执行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命令的信号的部件;
用于经由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的部件;以及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的部件。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所述信号输送执行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人工可操作控制接收的多装置屏幕捕获的所述命令。
24.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以及所述设备包括用于经由所述网络传送所述触发信号的部件。
25.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包括:
用于访问将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被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部件。
26. 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设备,所述请求包括以下指示: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将不包括所有在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
27.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包括:用于发信号通知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一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的部件。
28. 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二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29.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所述收集装置信息规定所述第一参与装置作为所述收集装置,并且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在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部件;以及
用于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的部件。”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0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特征加入原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12、22也做了与权利要求1类似的修改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1、20,删除原权利要求3、14、24,同时适应性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3并没有教导命令150包括用于同步屏幕捕获的定时信息。并行生成捕获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同时的,只能意味着不同的机器可以同时处理命令150的各部分。对比文件3公开了在所有图像和对象被完全装载前阻止屏幕捕获发生,以及当URL被完全装载后进行屏幕捕获,因此对比文件3教导一旦加载了来自网页的所有图像就进行屏幕捕获,这不同于本申请的方案,特别是不同于发送定时信息和发送触发信号以启动屏幕捕获。通过传送定时信息并要求对比文件3基于时间而同步捕获都将增加空闲时间,这是对比文件3表明不想要的,并且可能导致屏幕捕获发生在加载网页的所有图像之前。
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设备,包括:
处理器电路;
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
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以:
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和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一和第二参与装置等待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一图像并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所述公共触发信号。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一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并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所述收集装置,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
至少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访问将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与公共账户关联的选择数据;以及
基于所述选择数据选择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访问将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各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以及
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
6. 一种设备,包括:
处理器电路;
显示器;
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
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时间服务器和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所述定时器服务器的时钟;
响应于所述触发时间的到达捕获在所述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从另一计算装置接收信号,以呈现对于同意所述设备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呈现所述请求;
接收对所述请求的响应;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另一计算装置传送所述响应的指示。
8.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所述第一图像需要依附的颜色空间的指示;以及
在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之前将所述第一图像转换到所述颜色空间。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
经由所述网络接收所述第一图像需要依附的颜色深度的指示;以及
在向所述收集装置传送所述第一图像之前将所述第一图像转换到所述颜色深度。
10.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所述指令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以经由所述网络从另一计算装置接收第二图像,并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11. 一种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接收输送在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执行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命令的信号;
经由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以及
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公共触发信号。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信号输送执行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人工可操作控制接收的多装置屏幕捕获的所述命令。
13.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
访问将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被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
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
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以及
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请求包括以下指示: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将不包括所有在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
15.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包括:发信号通知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一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二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17.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实现的方法,所述收集装置信息规定所述第一参与装置作为所述收集装置,并且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
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
18. 一种设备,包括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构件。
19. 至少一个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由计算装置执行时使所述计算装置执行如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20. 一种设备,包括:
用于接收输送在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执行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命令的信号的部件;
用于经由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定时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的部件,所述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的部件;以及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所述触发信号的部件。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所述信号输送执行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人工可操作控制接收的多装置屏幕捕获的所述命令。
22.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包括:
用于访问将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被允许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选择数据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呈现对于同意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请求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指示对所述请求的响应的信号的部件;以及
用于基于所述响应选择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所述多装置屏幕捕获的部件。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设备,所述请求包括以下指示: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将不包括所有在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
24.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包括:用于发信号通知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一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的部件。
25.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设备,所述定时信息规定:
触发时间;以及
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二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
26.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所述收集装置信息规定所述第一参与装置作为所述收集装置,并且所述设备包括:
用于在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部件;以及
用于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的部件。”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6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3已经公开的允许用户并行的来获取任意数量计算机的多个屏幕捕获相当于公开了基本上同时触发各参与装置捕获屏幕,对比文件5公开的发送屏幕捕获开始命令至各设备即相当于公共触发信号用以定时触发屏幕捕获,同时对比文件5给出了要实现其它多个计算机的画面在一个画面中同步展示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捕获的图像是基本上同时触发捕获的,以实现画面同步的作用。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4月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3是直接接收公共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而本申请是由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一和第二参与装置等待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收集装置信息。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3是各参与装置直接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而本申请是由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然而在参与装置接收触发信号前,发送一个信号通知参与装置做好准备进入一个工作状态以等待接收触发信号,以实现触发信号的更高效和基本同时接收,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为了能使得参与装置能得知将捕获的图像结果传向何处,经由网络向参与装置传送用于收集图像的收集装置信息以便于参与装置传送图像至收集装置这也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1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11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触发捕获的方式不同,本申请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时间服务器和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所述定时器服务器的时钟,响应于触发时间到达捕获图像,而对比文件3是通过发送屏幕捕获命令触发捕获;2)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然而区别特征1)被对比文件4所公开,区别特征2)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
从属权利要求2-5、7-10、12-17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3、4、5所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惯用技术手段,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当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的方法均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8、19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0-26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1-17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相同证据和理由,也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0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1)屏幕捕获命令仅包括URL或Email消息ID、操作系统、浏览器或Email客户端、窗口位置和大小以及输出图形格式,中央服务器120在向各个计算机125转发屏幕捕获命令时,只改变了命令的格式,但并未对命令加入定时信息。换言之,对比文件3教导了,只要同时将命令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就可以同时触发各个计算机125上的屏幕捕获,即,不需要定时信息。在对比文件3的该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想到使用定时信息来触发屏幕捕获。(2)在现有技术中,通常是接收捕获图像命令的装置在捕获图像后将捕获的图像直接发送给发出所述命令的装置,不存在专门向接收捕获图像命令的装置传送的规定接收捕获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因此向参与装置传送所述收集装置信息不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02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未提交修改文本。 因此,本复审决定针对的审查文本为:2015年02月27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图1-10、说明书第1-143段、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2018年10月2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6项。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且现有技术中给出了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获得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3:US 2004260764A1,公开日为2004年12月23日;
对比文件4:WO 2011112640A2,公开日为2011年09月15日;
对比文件5:EP 1385336A2,公开日为2004年01月28日;
其中对比文件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设备,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系统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40】-【0043】段、图2):图1示出了一系列用户10通过一个广域网500的计算机网络访问系统1,用户通过访问系统网站100访问系统1或用户直接连接至系统1,系统1可以是基于网页、基于网络或位于用户10计算机上的;系统1被设置在计算设备(相当于一种设备)上运行,计算设备可包括CPU、硬盘驱动、键盘、监视器、CPU主存和用于系统存放和执行的一部分主存(相当于处理器电路;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
系统1的发明为一种新的方法和系统,可以并行地生成屏幕捕获,参见图2,包含捕获命令150的单个请求被作出并发送至中心服务器120,该捕获命令150例如是屏幕捕获命令,具有n个URL或Email消息ID、n个操作系统、n个浏览器或Email客户端、n个窗口位置和大小以及n个输出图片格式;命令150被分析并基于各个计算机125的能力被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捕获被并行生成(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中同时将屏幕捕获命令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各个计算机125在获取到屏幕捕获命令的时刻触发了屏幕捕获,即将屏幕捕获指令作为了公共触发信号在接收到屏幕捕获命令的时刻触发了同时的屏幕捕获,因此这相当于所述第一和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一图像并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以及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所述公共触发信号),捕获结果被传送至用户10(相当于规定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这样允许用户利用任意计算机的影像RAM输入进行屏幕捕获,如图2所示,它允许用户并行地获取任意数量的计算机的多个同时屏幕捕获(相当于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和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3是直接接收公共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而本申请是由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一和第二参与装置等待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收集装置信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的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参与装置接收触发信号以及如何使参与装置获知哪个装置作为收集装置。
然而在参与装置接收触发信号前,发送一个信号通知参与装置做好准备进入一个工作状态以等待接收触发信号,以实现触发信号的更高效和基本同时接收,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为了能使得参与装置能得知将捕获的图像结果传向何处,经由网络向参与装置传送用于收集图像的收集装置信息以便于参与装置传送图像至收集装置这也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时间同步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79]-[0080]段):通讯延迟可能会引起对每个参与设备的同步时刻的感知差别;主机21通知其它运行参与者应用80的参与设备22、28和29何时(在近期)安排同步发生;每个参与设备21、22、28和29(包括主机11)询问网络互联NTP服务器的当前时间(相当于定时信息规定触发时间;以及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一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并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2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同步不同设备之间的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来时触发某一操作。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屏幕捕获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摘要):显示控制单元22控制一个图像合成器42来合成捕获的图像数据为单个屏幕多窗口形式数据(相当于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至少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3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多装置屏幕捕获图像的后续聚集处理。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而为了在选择哪些装置作为参与装置进行屏幕捕获时,根据需要,将于公共账户关联的装置确定为参与屏幕捕获的装置,即将装置标识为与公共账户关联的选择数据,通过访问将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标识为与公共账户关联的选择数据来基于选择数据选择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参与多装置屏幕捕获,从而获取关于该公共账户的相关信息,这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0158】-【0162】段、图6-8)公开了:根据包含在显示请求中的身份信息所指示的终端名字,控制器27参考允许连接管理文件31和允许显示管理文件32 ,确定每一个终端1是否被允许连接或被允许显示,如果确定每一个终端被允许连接和显示,控制器27请求每一个终端1发送终端信息,控制器27接收被发送以作为响应请求的终端信息,并注册该终端信息到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中,控制器27发送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和屏幕捕获开始命令至被允许连接和显示的终端1。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公开了访问允许参与捕获的装置,并根据参与装置的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选择参与装置是否参与捕获。且其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5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询问用户并根据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确定该装置是否参与捕获。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5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设备,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计算机系统工具,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40】-【0043】段、图2):图1示出了一系列用户10通过一个广域网500的计算机网络访问系统1,用户通过访问系统网站100访问系统1或用户直接连接至系统1,系统1可以是基于网页、基于网络或位于用户10计算机上的;系统1被设置在计算设备上运行,计算设备可包括CPU、硬盘驱动、键盘、监视器、CPU主存和用于系统存放和执行的一部分主存(相当于处理器电路;显示器;接口,操作上以通信方式将所述处理器电路耦合到网络;以及存储装置,以通信方式耦合到所述处理器电路,并布置成存储操作在所述处理器电路上的指令序列)。
系统1的发明为一种新的方法和系统,可以并行地生成屏幕捕获,参见图2,包含捕获命令150的单个请求被作出并发送至中心服务器120,该捕获命令150例如是屏幕捕获命令,具有n个URL或Email消息ID、n个操作系统、n个浏览器或Email客户端、n个窗口位置和大小以及n个输出图片格式;命令150被分析并基于各个计算机125的能力被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捕获被并行生成,捕获结果被传送至用户10(相当于经由网络向收集装置传送第一图像)。这样允许用户利用任意计算机的影像RAM输入进行屏幕捕获,如图2所示,它允许用户并行地获取任意数量的计算机的多个同时屏幕捕获(相当于捕获在显示器上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
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触发捕获的方式不同,本申请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时间服务器和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所述定时器服务器的时钟,响应于触发时间到达捕获图像,而对比文件3是通过发送屏幕捕获命令触发捕获;2)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触发屏幕捕获以及如何使参与装置获知哪个装置作为收集装置。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时间同步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0079]-[0080]段):通讯延迟可能会引起对每个参与设备的同步时刻的感知差别;主机21通知其它运行参与应用80的参与设备22、28和29何时(在近期)安排同步发生(相当于经由网络接收规定触发时间的定时信息,在触发时间到达时触发同一操作);每个参与设备21、22、28和29(包括主机11)询问网络互联NTP服务器当前时间(相当于经由所述网络接收规定的时间服务器;经由所述网络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设备的时钟与时间服务器的时钟)。且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权利要求6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同步不同设备之间的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来时同时触发某一操作。由此可见,对比文件4给出了将该区别技术特征1)应用于对比文件3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为了能使得参与装置能得知将捕获的图像结果传向何处,经由网络向参与装置传送用于收集图像的收集装置信息以便于参与装置传送图像至收集装置这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6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0158】-【0162】段、图6-8)公开了:根据包含在显示请求中的身份信息所指示的终端名字,控制器27参考允许连接管理文件31和允许显示管理文件32 ,确定每一个终端1是否被允许连接或被允许显示,如果确定每一个终端被允许连接和显示,控制器27请求每一个终端1发送终端信息,控制器27接收被发送以作为响应请求的终端信息,并注册该终端信息到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中,控制器27发送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和屏幕捕获开始命令至被允许连接和显示的终端1。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公开了访问允许参与捕获的装置,并根据参与装置的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选择参与装置是否参与捕获。且其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7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询问用户并根据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确定该装置是否参与捕获。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8)权利要求8和9分别引用权利要求6,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在多个装置均捕获了图像的情况下,由于各个装置的显示器成像的不同,可以对各屏幕捕获图像的颜色空间或深度进行统一,而通过网络传送图像需要依附的颜色空间或颜色深度的指示并在向收集装置传送图像之前按照该指示进行颜色空间或颜色深度的转换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8和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9)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3(说明书第【0040】-【0043】段)公开了:命令150被分析并基于各个计算机125的能力被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捕获被并行生成,捕获结果被传送至用户10;这样允许用户利用任意计算机的影像RAM输入进行屏幕捕获,如图2所示,它允许用户并行地获取任意数量的计算机的多个同时屏幕捕获(相当于所述处理器电路经由网络从另一计算装置接收第二图像);而对于特征“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屏幕捕获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摘要):显示控制单元22控制一个图像合成器42来合成捕获的图像数据为单个屏幕多窗口形式数据(相当于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10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多装置屏幕捕获图像的后续聚集处理。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0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计算机实现方法,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屏幕捕获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40】-【0043】段、图2):图1示出了一系列用户10通过一个广域网500的计算机网络访问系统1,用户通过访问系统网站100访问系统1或用户直接连接至系统1,系统1可以是基于网页、基于网络或位于用户10计算机上的;系统1被设置在计算设备上运行,计算设备可包括CPU、硬盘驱动、键盘、监视器、CPU主存和用于系统存放和执行的一部分主存。
系统1的发明为一种新的方法和系统,可以并行地生成屏幕捕获,参见图2,包含捕获命令150的单个请求被作出并发送至中心服务器120,该捕获命令150例如是屏幕捕获命令,具有n个URL或Email消息ID、n个操作系统、n个浏览器或Email客户端、n个窗口位置和大小以及n个输出图片格式;命令150被分析并基于各个计算机125的能力被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捕获被并行生成(由此可见对比文件3中同时将屏幕捕获命令发送到各个计算机125,各个计算机125在获取到屏幕捕获命令的时刻触发了屏幕捕获,即将屏幕捕获指令作为了公共触发信号在接收到屏幕捕获命令的时刻触发了同时的屏幕捕获,因此这相当于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来自所述设备的公共触发信号触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所述第二图像,以及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和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所述公共触发信号),捕获结果被传送至用户10(相当于规定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这样允许用户利用任意计算机的影像RAM输入进行屏幕捕获(用户可以在任意的计算机上发出屏幕捕获命令,即用户可以在参与装置上进行发布命令,参与装置可以充当发起装置,这相当于接收输送在具有第一显示器的第一参与装置执行多装置屏幕捕获的命令的信号),如图2所示,它允许用户并行地获取任意数量的计算机的多个同时屏幕捕获(相当于经由所述网络向具有第二显示器的第二参与装置传送信息,以基本上同时触发所述第一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一图像以及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捕获在所述第二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至少一部分作为第二图像)。
权利要求11与对比文件3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3是各参与装置直接接收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而本申请是由定时信息指令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经由所述网络等待触发信号以触发屏幕捕获;2)经由所述网络向所述第二参与装置传送规定接收所述第二图像的收集装置的收集装置信息。基于该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参与装置接收触发信号以及如何使参与装置获知哪个装置作为收集装置。
然而在参与装置接收触发信号前,发送一个信号通知参与装置做好准备进入一个工作状态以等待接收触发信号,以实现触发信号的更高效和基本同时接收,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且为了能使得参与装置能得知将捕获的图像结果传向何处,经由网络向参与装置传送用于收集图像的收集装置信息以便于参与装置传送图像至收集装置这也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2引用权利要求11,其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3中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40】-【0043】段、权利要求2):这样允许用户利用任意计算机的影像RAM输入进行屏幕捕获,如图2所示,它允许用户并行地获取任意数量的计算机的多个同时屏幕捕获(相当于所述信号输送执行从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人工可操作控制接收的多装置屏幕捕获的所述命令),系统进一步包括用户做出请求,该请求产生一个捕获命令,将命令进行解析后被传送至个人程序单元,该捕获命令并行产生并将结果传送至用户。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3引用权利要求11,对比文件5(说明书第【0158】-【0162】段、图6-8)公开了:根据包含在显示请求中的身份信息所指示的终端名字,控制器27参考允许连接管理文件31和允许显示管理文件32 ,确定每一个终端1是否被允许连接或被允许显示,如果确定每一个终端被允许连接和显示,控制器27请求每一个终端1发送终端信息,控制器27接收被发送以作为响应请求的终端信息,并注册该终端信息到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中,控制器27发送显示状态管理文件34和屏幕捕获开始命令至被允许连接和显示的终端1。由此可见对比文件5公开了访问允许参与捕获的装置,并根据参与装置的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选择参与装置是否参与捕获。且其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13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根据用户对请求的响应来确定该装置是否参与捕获。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4引用权利要求13,在对比文件3公开的进行多设备屏幕捕获的基础上,由于屏幕上显示的信息可能并不完全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以只捕获需要的部分,即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将不包括所有在显示器上所可视地呈现的,这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1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5引用权利要求11,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时间同步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79]-[0080]段):通讯延迟可能会引起对每个参与设备的同步时刻的感知差别;主机21通知其它运行参与者应用80的参与设备22、28和29何时(在近期)安排同步发生;每个参与设备21、22、28和29(包括主机11)询问网络互联NTP服务器的当前时间(相当于发信号通知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一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一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时钟)。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15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同步不同设备之间的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来时触发某一操作。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4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5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5)权利要求16引用权利要求15,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时间同步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0079]-[0080]段):通讯延迟可能会引起对每个参与设备的同步时刻的感知差别;主机21通知其它运行参与者应用80的参与设备22、28和29何时(在近期)安排同步发生(相当于触发时间);每个参与设备21、22、28和29(包括主机11)询问网络互联NTP服务器的当前时间(相当于时间服务器,使所述第二参与装置能够发信号通知所述时间服务器同步所述第二参与装置的所述第二时钟与所述时间服务器的所述时钟)。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4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16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同步不同设备之间的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来时触发某一操作。因此,当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时,该权利要求1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6)权利要求17引用权利要求11,对比文件5公开了一种屏幕捕获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摘要):显示控制单元22控制一个图像合成器42来合成捕获的图像数据为单个屏幕多窗口形式数据(相当于经由所述网络从所述第二参与装置接收所述第二图像;以及至少将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聚集成聚集图像)。上述特征在对比文件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权利要求17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用于多装置屏幕捕获图像的后续聚集处理。而将第一参与装置作为收集装置为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5以及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获得权利要求1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从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7)权利要求18请求保护一种设备,包括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构件,由权利要求11-17的评述可知,当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的方法均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8)权利要求19请求保护一种至少一个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当由计算装置执行时使所述计算装置执行如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对比文件3隐含公开了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包括指令,所述指令由计算装置执行。由权利要求11-17的评述可知,当权利要求11-17中任一项的方法均不具备创造性时,权利要求1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9)权利要求20-26为与方法权利要求11-17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所述系统的功能模块与权利要求11-17的步骤流程一一对应,基于权利要求11-17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20-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的意见陈述(参见案由部分),合议组认为:
(1)从本申请的实施例来看,为了同时触发屏幕捕获,采用了两种方式,方式一:监视是否从发起装置接收到触发信号,响应触发信号而执行同时捕获;方式二:使用特定的即将到来的时间作为触发器,响应于规定的时间的到来而执行同时捕获。权利要求1中请求保护的为第一种触发方式,即等待公共触发信号的到来以触发同时捕获,公共触发信号到来的时刻即为定时捕获的时刻。对比文件3同样公开了从接收到触发信号的时刻开始进行同时捕获,接收到触发信号的时刻即为捕获开始的时刻,因此对比文件3公开了在某一个时刻,即在接收到触发信号的时刻触发同时捕获,只是未公开告知装置等待触发信号的过程。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对比文件3不需要定时信息不能成立。
(2)根据聚集显示的需要,设定聚集结果可视呈现的位置,不管是聚集显示在发起装置上还是聚集显示在发起装置以外的装置上,比如显示在电视这种大屏幕上等,以便于彼此共享聚集的结果信息,一起观看等,这均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上述复审请求人的陈述并不能被接受。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7月1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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