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2825
决定日:2019-10-21
委内编号:1F28453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599120.2
申请日:2015-09-18
复审请求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刘鹏
合议组组长:柴瑾
参审员:李佳
国际分类号:H04W72/0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最接近现有技术也不涉及该技术方案中的技术特征从而该方案整体上构成了区别特征,且该区别特征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技术方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599120.2,名称为“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09月18日,公开日为2017年03月2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2月28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4、22-25、37、39相对于对比文件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0项、说明书第1-33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1为:CN104247313A,公开日期为2014年12月24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站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
所述基站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发送下行控制信息DCI。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所述所有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全部短TTI都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全部短TTI都不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至少包括以下情况之一:
除了首个或前P个短TTI不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余短TTI都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除了首个或前Q个短TTI不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余短TTI部分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首个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并且后续短TTI部分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其中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TTI包含R个短TTI,P、Q均为大于1、小于R的整数。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短TTI的时域长度预定义或由信令通知;所述信令包括以下任一种或任几种:系统信息块SIB信息、无线资源控制RRC消息、物理层信令;所述物理层信令包括DCI和/或控制格式指示CFI。
5. 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DCI用于通知终端相应的业务接收方式,包括:当所述终端的DCI位于所述PDCCH中时,所述业务接收方式为在首个短TTI进行业务接收,和/或,在时域长度为1ms的TTI进行业务接收。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SPDCCH在所在短TTI内与短物理下行共享信道SPDSCH按照以下任一种资源复用方式使用短TTI内的资源单元:时分复用、频分复用、码分复用、时频分复用;所述SPDS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共享信道。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短TTI为单个OFDM符号长度时,SPDCCH与SPDSCH在短TTI内使用频分或码分复用的方式进行资源复用;其中频分方式包括:以单个资源单元RE或X个RE为单位交织使用单个OFDM符号资源,X为大于1的正整数;或者SPDCCH使用全部或部分的偶数RE或偶数RE组,一个RE组包括X个RE,SPDSCH使用剩余RE或RE组;或者SPDCCH使用全部或部分奇数RE或奇数RE组,一个RE组包括X个RE,SPDSCH使用剩余RE或RE组。
9.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短TTI内,在SPDCCH区域中,SPDCCH以短控制信道单元SCCE为粒度进行资源占用;SPDCCH区域内SCCE分布方式为以下任一种:时频分占用、交织占用、频分占用、时分占用、码分占用;
所述SCCE为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短TTI的时域长度的控制信道单元。
10.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SPDCCH承载信息包含以下任一种或任几种:上行授权UL grant、下行授权DL grant、上下行联合授权UL and DL grant、单终端正确/错误反馈信息ACK/NACK、多终端正确/错误反馈信息ACK/NACK。
11.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一个子帧中除PDCCH区域以外的资源由时延需求不同的终端按照频分复用方式使用;
或者,
不同子帧或无线帧中的资源由时延需求不同的终端按照时分复用方式使用。
12.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PDCCH和/或SPDCCH均与调度的下行数据信息在同一个短TTI中;
所述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大于或等于PDCCH的时域长度时,确定在包含PDCCH的第一个短TTI之后的各个短TTI中使用SPDCCH;当短TTI的时域长度小于PDCCH的时域长度时,确定在PDCCH区域之后的各个短TTI使用SPDCCH。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基站在使用SPDCCH的短TTI中,使用短物理混合自动重传指示信道SPHICH发送对短TTI的物理上行共享信道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所述SPHI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全部或部分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混合自动重传指示信道;所述SPUS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全部或部分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上行共享信道;
所述SPHICH在所述SPDCCH占用的资源中打孔传输,或者所述SPHICH独立于所述SPDC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调度短TTI所使用随机接入RA资源分配的粒度RBG的大小大于或等于同等系统带宽下调度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TTI所使用的RBG的大小。
15.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调度短TTI所使用的新的传输块大小TBS配置表的确定方式为根据短TTI的时域长度相对于1毫秒的比例Y,0%<><>
16.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为0.5毫秒时,PDCCH调度下行DL偶数短TTI内的业务信道,SPDCCH调度DL奇数短TTI内的业务信道;PDCCH和SPDCCH调度无线帧n k的上行UL业务,k为以下任一:2、4、8,n为当前无线帧的编号。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基站在奇数短TTI使用SPHICH发送对奇数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18.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PDCCH和/或SPDCCH与调度的下行数据信息位于相同或不同短TTI中;
所述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确定子帧中PDCCH所在TTI之后的各个短TTI不使用SPDCCH,或者部分TTI使用SPDCCH,或者所有短TTI都使用SPDCCH。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基站在不包含PDCCH的短TTI或PDCCH区域外的短TTI中使用SPHICH;当短TTI中有所述SPDCCH时,所述SPHICH在SPDCCH占用的资源中打孔传输,或者所述SPHICH独立于SPDC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当短TTI中没有所述SPDCCH时,所述SPHICH独立于SPDS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或者承载对所述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与同一终端的下行数据联合编码后在所述SPDSCH中传输。
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为0.5毫秒时,确定不使用SPDCCH;根据PDCCH中DCI中预定的1bit确定所述SPDSCH占用偶数短TTI还是奇数短TTI;
当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含有x个短TTI时,SPDCCH或PDCCH中的DCI中使用m个bit指示本SPDCCH或PDCCH所调度的数据位于其中一个短TTI或者其中多个短TTI,x为正整数,m≤x。
21. 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为0.5毫秒时,所述基站在奇数短TTI使用SPHICH,所述SPHICH仅承载对奇数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当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含有x个短TTI时,所述基站在所述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所有短TTI或除第一个以外的短TTI使用SPHICH,所述SPHICH仅承载对所述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所有短TTI或除第一个以外的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22. 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
所述终端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
23.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所述所有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至少包括以下之一:全部短TTI都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全部短TTI都不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24.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至少包括以下情况之一:
除了首个或前P个短TTI不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余短TTI都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除了首个或前Q个短TTI不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余短TTI部分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首个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并且后续短TTI部分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其中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TTI包含R个短TTI,P、Q均为大于1、小于R的整数。
25. 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短TTI的时域长度预定义或由信令通知;所述信令包括以下任一种或任几种:系统信息块SIB信息、无线资源控制RRC消息、物理层信令;所述物理层信令包括DCI和/或控制格式指示CFI。
26. 如权利要求22~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27.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接收DCI后还包括:
所述终端根据检测到的所述DCI执行相应的业务接收方式,包括:
所述终端在PDCCH中检测到自己的DCI时,在首个短TTI进行业务接收;
和/或,
所述终端在PDCCH中检测到自己的DCI时,在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TTI进行业务接收。
28.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SPDCCH在所在短TTI内与短物理下行共享信道SPDSCH按照以下任一种资源复用方式使用短TTI内的资源单元:时分复用、频分复用、码分复用、时频分复用;所述SPDS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共享信道。
29.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SPDCCH承载信息包含以下任一种或任几种:上行授权UL grant、下行授权DL grant、上下行联合授权UL and DL grant、单终端正确/错误反馈信息ACK/NACK、多终端正确/错误反馈信息ACK/NACK。
30.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PDCCH和/或SPDCCH均与调度的下行数据信息在同一个短TTI中;
所述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大于或等于PDCCH的时域长度时,确定在包含PDCCH的第一个短TTI之后的各个短TTI中使用SPDCCH;当短TTI的时域长度小于PDCCH的时域长度时,确定在PDCCH区域之后的各个短TTI使用SPDCCH。
31. 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终端在使用SPDCCH的短TTI中,接收短物理混合自动重传指示信道SPHICH进而获得对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所述SPHI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混合自动重传指示信道;所述SPUS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上行共享信道;
所述SPHICH在SPDCCH占用的资源中打孔传输,或者SPHICH独立于SPDC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
32. 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终端在奇数短TTI接收SPHICH进而获得对奇数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33. 如权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PDCCH和/或SPDCCH与调度的下行数据信息位于相同或不同短TTI中;
所述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确定子帧中PDCCH所在TTI之后的各个短TTI不接收SPDCCH、或者部分TTI接收SPDCCH、或者所有短TTI都接收SPDCCH。
34. 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所述终端在不包含PDCCH的短TTI或PDCCH区域外的短TTI中接收SPHICH;当短TTI中有SPDCCH时,所述SPHICH在SPDCCH占用的资源中打孔传输,或者SPHICH独立于SPDC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当短TTI中没有SPDCCH时,所述SPHICH独立于SPDSCH占用的资源外使用部分资源传输,或者承载对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与同一终端的下行数据联合编码后在SPDSCH中传输。
35. 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为0.5毫秒时,确定不接收SPDCCH;根据所述PDCCH中DCI中预定的1bit确定所述SPDSCH占用偶数短TTI还是奇数短TTI;
当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含有x个短TTI时,根据所述SPDCCH或PDCCH中的DCI中预定的m个bit确定该SPDCCH或PDCCH所调度的数据位于其中一个短TTI或者其中多个短TTI,x为正整数,m≤x。
36. 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短TTI的时域长度为0.5毫秒时,所述终端在奇数短TTI接收SPHICH,所述SPHICH仅承载对奇数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当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含有x个短TTI时,所述终端在所述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所有短TTI或除第一个以外的短TTI使用所述SPHICH,所述SPHICH仅承载对所述时域长度为1毫秒的子帧中所有短TTI或除第一个以外的短TTI的SPUSCH传输正确与否的反馈信息。
37. 一种下行控制装置,设置于基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
发送模块,用于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发送下行控制信息DCI。
38. 如权利要求3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39. 一种下行控制装置,设置于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
接收模块,用于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
40. 如权利要求3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仅仅表达了UE如何进行解码的内容,不同于本申请“基站如何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对比文件1既没有公开基站如何确定下行控制信道的内容,也没有公开基站使用什么样的下行控制信道发送DCI的内容。对比文件1的方案是在确定一种类型TTI时,仅使用一种类型的PDCCH,是根据不同的TTI类型使用不同类型的PDCCH,而本申请中第一类型和第二类型都是用于短TTI的,即在同一种TTI类型中确定如何使用不同类型的PDCCH,本申请为了在子帧中多个短TTI中允许发送下行控制信道,支持在子帧中多个时域位置发送下行控制,解决了现有技术无法支持短TTI中的下行控制信道使用问题。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0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认为权利要求1-4、22-25、37、39不具备创造性,并补充认为权利要求5-21、26-36、38、40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同样不具备创造性,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7 月2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8月22日举行口头审理,并在口头审理通知书中指出了口头审理中拟调查的问题。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复审请求人到庭并充分发表意见。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9 月10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具体修改为:将权利要求5、26分别增加到权利要求1、22中,删除权利要求5、26,并将权利要求1、22中的特征“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的下行控制信道”修改为“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或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权利要求37、39分别作对应修改;将权利要求2、23中的并列技术方案“全部短TTI都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和“全部短TTI都不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删除,并相应调整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克服了驳回决定所指出的缺陷。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21、22、35、37内容如下:
“1. 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站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或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中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所述基站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发送下行控制信息DCI。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所述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包括: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21. 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或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中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所述终端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
22. 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用于指示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所述所有短TTI使用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的情况包括:部分短TTI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
“35. 一种下行控制装置,设置于基站,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或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中,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发送模块,用于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发送下行控制信息DCI。”
“37. 一种下行控制装置,设置于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中确定至少一个下行控制信道,包括:确定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调度范围外的短传输时间间隔TTI中使用第二下行控制信道;或者根据预定义信息或系统配置信息确定短TTI中使用第一下行控制信道或第二下行控制信道;其中,所述第一下行控制信道为物理下行控制信道PDCCH,所述第二下行控制信道为短物理下行控制信道SPDCCH;所述短TTI为时域长度小于1毫秒的TTI;所述SPDCCH是指在短TTI内占用部分或全部资源单元,且时域长度小于或等于所占用的短TTI的时域长度的物理下行控制信道;
接收模块,用于使用所确定的下行控制信道接收下行控制信息DCI。”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3页、说明书附图第1-7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9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8项。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决定引用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1:CN104247313A,公开日期为2014年12月24日。
独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信息传递方法,其公开了以下内容(见说明书第[0066]至[0088]段):提供了一种用于与基站通信的UE在TTI中接收第一类型的PDCCH或第二类型的PDCCH的方法,第一类型的PDCCH和第二类型的PDCCH分别传送包含由相同类型的无线网络临时标识符(RNTI)加扰的循环冗余校验(CRC)位的下行链路控制信息(DCI)格式。该方法包括:由所述UE接收第一位图,该第一位图与数量等于第一位图的大小的TTI相关联,其中该第一位图的每个元素指示TTI为第一类型还是为第二类型,若该TTI为第一类型,UE仅对第一类型的PDCCH进行解码,若TTI为第二类型,UE仅对第二类型的PDCCH进行解码,用于在TTI中接收由基站发送的第一类型的PDCCH或第二类型的PDCCH,若该TTI为第一类型,仅对第一类型的PDCCH进行检测,若TTI为第二类型,仅对第二类型的PDCCH进行检测。
由上述公开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是用于改善在多输入多输出MIMO系统中使用的低复杂度的反馈算法,UE通过判断接收的第一位图中的每个元素来判断是哪种类型的TTI(第一类型或第二类型),基于该判断结果来分别针对性地解码第一类型的PDCCH和第二类型的PDCCH(例如,增强的PDCCH)。首先,对比文件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是为了更好的支持新粒度的短TTI从而保证低时延通信需求;其次,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涉及短TTI这一新粒度的缩小TTI,也没有涉及到SPDCCH,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对于短TTI以及SPDCCH均有明确的界定;再者,对比文件1是根据不同的TTI类型使用不同类型的PDCCH,而本申请权利要求1中第一下行控制信道和第二下行控制信道都是用于短TTI的,即在同一种短TTI类型中确定如何使用不同类型的PDCCH。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的整体内容均构成了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基于该区别特征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技术问题是:如何更好的支持新粒度的短TTI从而保证低时延通信需求。
对比文件1既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也不存在改进的动机。亦无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能够获得对新粒度的短TTI进行更好的支持,从而保证低时延通信需求的有益技术效果。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2-20直接或间接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20也同样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21要求保护一种下行控制方法,其是终端侧的方法权利要求,与独立权利要求1基站侧的方法权利要求对应,因此,基于类似的理由,独立权利要求21也同样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22-34直接或间接引用独立权利要求21,在独立权利要求21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2-34也同样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35是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37是与方法独立权利要求21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类似的理由,独立权利要求35、37也同样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从属权利要求36、38分别引用独立权利要求35、37,在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36、38也同样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 年02月28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在复审决定所针对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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