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4365
决定日:2019-11-08
委内编号:1F26757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984600.0
申请日:2015-12-24
复审请求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虹
合议组组长:王伟
参审员:李姿
国际分类号:A01G1/00(2006.01);A01G17/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给出了相应的技术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该区别技术特征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结合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则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984600.0,名称为“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申请日为2015年12月24日,申请公布日为2016年04月2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08月27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本申请权利要求1-4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下称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02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4项、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68段、2016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1)确定待调查的区域的范围和边界;
(2)确定样方数量,选择样方的布置点;
(3)样方的布置点选好后,确定样方的大小和形状;
(4)样方确定好后,在各个样方四角处布设永久监测点,进行编号及相应坐标位置记录,并绘制图纸;
(5)对样区内所设置的永久监测点进行监测,并记录各个监测点生物的种类、数量;
(6)统计调查每次各样方内生物种类、数量的变化,从而计算出该样区内的生物统计指标,比较不同时间段该样区植被多样性的动态变化规律;
与常规方法最大的区别就是步骤(4),增加了样方定位功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步骤(2)中,样方的数量依据样区面积的大小来确定,样区面积为1000m2,样方数量为10-15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步骤(3)中,样方一般为正方形,根据植被大小来确定样方的大小,大型乔木,样方一般设为5*5m,灌木,样方一般设为2*2m,草本,样方一般设为1*1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步骤(6)中,所述生物统计指标包括:生物丰富指标、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和生态优势度。”
驳回决定中引用如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于2007年06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的《陆地生态系统生物观测规范》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第122-148页。
驳回决定中认为: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12月0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没有修改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针对的区域不同,布设永久监测点的方法不同;对比文件1要求主观测场的地势平坦、开阔、土壤植被分布均匀,而本申请是随机布设样点,尽可能考虑不同条件不同环境,可以真实反映野外生态的真实生存状态。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0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2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原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以及说明书中记载的部分技术内容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复审请求人认为:(1)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针对的领域不同,(2)本申请和对比文件方法不同,对比文件1是固定标记的定位桩,该参照物(定位桩)在荒漠生态系统中的位置不会发生移动,而本申请的样方定位,其监测点的坐标位置反应不仅该位点的水平绝对坐标位置,还有垂直高程的位移变化,荒漠样方的位置是不会发生位移变化的,相对固定的,而本申请的西部矿区沙地壁荒漠生态还脆弱,植被的地域位置随时都会发生变化,本申请的对象是矿区沉陷地,本申请的样方定位功能并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另外,对比文件1主观测场设置在本地区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段,本申请是随机布设样点,本申请体现的是时间和空间尺度的生物多样性变化规律,是这个区域不同地形类型的生态变化,对比文件1只能反应地区底面上的、局部平坦底面上的物种变化过程。本申请综合考虑西部矿区试验样区的地形、地貌、原始植被、土质条件等影响因素,合理布设样点位置及数量,设置永久样方,测定的变化更加稳定有效,同时可以满足动态比较。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为:
“1、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骤:
(1)确定待调查的区域的范围和边界;
(2)确定样方数量,选择样方的布置点;
步骤(2)中,样方的数量依据样区面积的大小来确定,样区面积为l000m2,样方数量为10-15个;
所述样方的布置点的选择需充分考虑样区的地形、地貌、原始植被、土质条件,选择具有良好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地点布置样方;
(3)样方的布置点选好后,确定样方的大小和形状;
步骤(3)中,样方一般为正方形,根据植被大小来确定样方的大小,大型乔木,样方一般设为5*5m,灌木,样方一般设为2*2m,草本,样方一般设为1*lm;
(4)样方确定好后,在各个样方四角处布设永久监测点,进行编号及相应坐标位置记录,并绘制图纸;
(5)对样区内所设置的永久监测点进行监测,并记录各个监测点生物的种类、数量;
(6)统计调查每次各样方内生物种类、数量的变化,从而计算出该样区内的生物统计指标,比较不同时间段该样区植被多样性的动态变化规律;
步骤(6)中,所述生物统计指标包括:生物丰富指标、多样性指数、均匀度指数和生态优势度;
与常规方法最大的区别就是步骤(4),增加了样方定位功能。”
合议组于2019年10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本申请修改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仍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认为:本申请与证据1针对的区域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不同,监测参数和方法不同,对比文件1不能确定其垂直的变化(Z轴)和绝对水平位置的变化,永久监测点设置的内含特征是荒漠区用固定桩所不能解决和判别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步骤(4),本申请的发明点是编号和坐标位置所代表的绝对位置上,不能用相似的字面意思来推论不同的内涵,本申请具有整体区域性和立体时空变化性,而对比文件1只能反应该地区平面上、局部平坦地面上的物种变化过程。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复审通知书时于2019年09月11日提交了修改的权利要求书,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下列文本作为审查基础:2019年09月1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5年12月2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168段、2016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2.关于创造性
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
对比文件1第2篇第5节公开了荒漠生态系统生物野外观测规范与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对比文件1第122-148页):
“我国的荒漠生态系统(含半荒漠生态系统)主要分布于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气候干旱、风沙活动强烈、植被稀疏,是其区别于其他生态系统类型的主要外部标志。在荒漠、半荒漠地区,由于植被稀疏、土壤含沙量高和风力强劲频繁,风蚀或积沙现象普遍,土壤和植被稳定性较差。因此,对荒漠生态系统的长期观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期观测。……本章的内容只针对荒漠生态系统荒漠区的生物野外长期观测。半荒漠、沙地等系统的观测方法可参照执行。……
5.1.3荒漠区主观测场的设置和管理
(1)主观测场应设置在本地区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段,要求地势平坦、开阔,土壤和植被分布比较均匀。
……
(3)主观测场的面积应为1OOm×1OOm;个别台站如果受地形限制而达不到上述标准,也必须保证不小于5Om×5Om。所选地块最好是正方形;个别台站受自然条件限制,地块长宽比可适当调整,但面积应尽量满足要求(相当于确定待调查区域的范围和边界)。
(4)主观测场确定之后,应该用围栏进行保护,……同时,在内部日常观测路线确定以后,应对观测线路进行地面硬化, 以避免长期践踏导致地表裸露,引起土壤风蚀。
(5)主观测场围封以后,应对其内部进行样地划分。……
(6)在永久样地,设置10个具有代表性的样方,作为永久固定观测样方,用于植物群落物种组成的观测。样方大小参考下列指标:乔木层:2Om×2Om;灌木层:1Om×1Om(大灌木)或5m×5m(半灌木);草本层:1m×1m。不同层次的样方向下包含,即草本层样方在灌木层样方中划取,灌木层样方在乔木层样方中划取(如果有乔木层)。
(7)主观测场建立之后,应对观测区的整个地块做一次全面的综合调查。通过取样对土壤进行一次机械组成、物理、化学等特性的全面取样测定;对植被进行一次详细的种群和群落学调查,绘制植被图。同时,调查并记录观测点的地表特征……
(8)要注意加强主观测场的日常管理,避免或减少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干扰。……
5.1.4荒漠区辅观测场和站区调查点的设置和管理
……
(4)辅观测场和站区调查点确定以后,要在四周做出明显固定标记。其内外不用采取特别措施进行保护,允许放牧、樵采等正常经营活动。
……
5.3.1生境要素
表5-1荒漠生物群落生境要素的观测项目
……
5.3.2植物群落种类组成与结构
这部分的观测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种类组成、植物种群的数量特征、群落特征等。
……
5.3.3植物群落物质生产与物质循环
……
5.3.6动物群落种类组成与结构
……
5.3.7土壤微生物群落生物量与结构
……
5.5.2植物群落种类组成与数量特征
5.5.2.1调查地点、时间
观测地点为主观测场、辅观测场和站区调查点。每5年调查一次……
5.5.2.4调查内容与方法
乔木层记录种名(中文名和拉丁名),并进行每木调查:测量胸径(实测,通常采用离地面1.3米处)和高度(估计)、冠幅(长,宽)、枝下高。每木调查起测径级为1.3m。分植物种观测:……按样方观测……然后基于每木调查数据,按样方分种统计……最后按样方统计一下群落特征……
灌木层记录种名(中文名和拉丁名),分种调查……草本层记录种名(中文名和拉丁名),分种调查……
5.5.5灌木、半灌木生物量
……
5.5.5.3操作步骤
(1)选定要测定的灌木、半灌木群落的代表性样地……
(2)统计样方中灌木植物的种类……
(4)……经换算后,求出不同等级灌木的平均绿色部分重量……最后相加,即可得到一定面积内灌木或半灌木的生物量……
5.5.5.4注意事项
……
(6)若要测定荒漠灌木的生产力动态……即构成灌木群落生产力动态。……
5.5.17植被类型、面积与分布
植被类型与分布通常用植被图的形式体现,植被制图可以采用传统的植被制图方法,也可采用遥感制图。”
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内容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比,可知:
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方法“有必要对其进行长期观测”、“沙地系统的观测方法可参照执行”,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长期监测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变化的方法;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主观测场应设置在本地区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段,要求地势平坦、开阔,土壤和植被分布比较均匀,公开了选择主观测场、辅观测场及其面积,确定后使用围栏或者四周做出明显固定标记,设置10个具有代表性的样方作为永久固定观测样方,并根据乔木层、灌木层、草本层的特点公开了样方大小和形状,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根据植被大小确定样方的大小, 以及草本层的样方设置为lm×lm,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1)确定待调查的区域的范围和边界,(2)确定样方数量,选择样方的布置点;所述样方的布置点的选择需充分考虑样区的地形、地貌、原始植被、土质条件,选择具有良好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地点布置样方,(3)样方的布置点选好后,确定样方的大小和形状;样方一般为正方形,根据植被大小来确定样方的大小,草本,样方一般为lm×lm”,公开了在样区内设置永久样方;
对比文件1第5.3.1-5.3.8节分别详细公开了在样区内设置的永久样方进行检测生境要素、植物群落种类及种群数量特征、动物群落种类及数量、土壤微生物群落生物量等指标进行记录、统计,即对比文件1已经监测多种物种的多种指标,且对比文件1公开了采用生物丰富指标、多样性指数的生物统计指标类型。
对比文件1第5.3.1-5.3.8节分别详细公开了在样区内设置的永久样方进行检测生境要素、植物群落种类及种群数量特征、动物群落种类及数量、土壤微生物群落生物量等指标进行记录、统计,第5.5.5节公开了灌木、半灌木生物量的动态量统计,第5.5.17节公开了绘制植被图反应植被类型与分布,即对比文件1公开了“(5)对样区内所设置的永久监测点进行监测,并记录各个监测点生物的种类、数量;(6)统计调查每次各样方内生物种类、数量的变化,从而计算出该样区内的生物统计指标,比较不同时间段该样区植被多样性的动态变化规律”。
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本申请限定了监测的是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该技术内容;
(2)本申请步骤(2)限定了样方的数量依据样区面积的大小来确定,样区面积为l000m2,样方数量为10-15个,步骤(3)中限定了大型乔木样方一般为5×5m,灌木样方一般为2×2m,步骤(6)中限定了生物统计指标还包括均匀度指数和生态优势度;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该技术内容;
(3)本申请步骤(3)限定了样方确定好后,在各个样方四角处布设永久监测点,进行编号及相应坐标位置记录,并绘制图纸;与常规方法最大的区别就是步骤(4),增加了样方定位功能;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该技术内容。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其检测方法可以用于沙地植被,并公开了其针对的荒漠生态系统主要分布于西北地区,以及荒漠、半荒漠地区土壤和植被稳定性较差,具有长期观测的重要意义;从而将所述方法用于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并未给本申请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首先,对比文件1公开了其主观测场的面积可为10Om×1OOm,保证不小于50m×50m,并公开了设置10个样方;选择1000m2的样区面积,并根据样区面积大小确定样方数量,例如选择10-15个样区,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其次,对比文件1公开了根据植被大小确定样方大小,在此基础上,根据大型乔木和灌木的尺寸,将对应的样方分别设置为5×5m、2×2m,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再次,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监测多种物种的多种指标,均匀度指数和生态优势度也属于本领域常规的生物统计指标类型。因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均属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并不能给本专利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1公开了设置永久固定观测样方,没有详细公开如何实现所述永久样方的设置,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根据乔木层、灌木层和草本层分别设置不同大小的正方形样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为了设置永久监测样方,通过样方形状的各个端点设置永久监测点,进行编号以及记录相应坐标位置,得到样方的定位,并通过图纸方式进行绘制以记录,属于对所述永久样方进行记录的常规方法,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与证据1针对的区域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不同,监测参数和方法不同,对比文件1不能确定其垂直的变化(Z轴)和绝对水平位置的变化,永久监测点设置的内含特征是荒漠区用固定桩所不能解决和判别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步骤(4),本申请的发明点是编号和坐标位置所代表的绝对位置上,不能用相似的字面意思来推论不同的内涵,本申请具有整体区域性和立体时空变化性,而对比文件1只能反应该地区平面上、局部平坦地面上的物种变化过程。
对此,合议组认为: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以其记载的文字内容为准,本申请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长期监测西部矿区沙地植被多样性动态方法,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具体评述不再赘述。复审请求人反复强调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使用区域、具体方法不同,而对比文件1明确公开了其方法主要用于西北地区的荒漠生态系统,并可以用于沙地;并且复审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中主张的方法的具体不同并未体现在所述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内。
故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7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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