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和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和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4850
决定日:2019-11-12
委内编号:1F27614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310032516.X
申请日:2013-01-28
复审请求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薇薇
合议组组长:于春晖
参审员:孙艳
国际分类号:G06T1/6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一篇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既未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现有技术并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以获得所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032516.X,名称为“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1月28日,公开日为2014年08月06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0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基于切片地图Web服务的地理信息发布技术研究”,彭杰,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基础科学辑,公开日为2011年12月15日)的区别在于:S3、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和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常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2-5也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2(CN102750180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公开,因此权利要求6相对于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常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7-12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6一一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同样的理由,权利要求7-12也不具备创造性。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1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说明书第[0001]-[0087]段、说明书附图图1-2、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S1、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所述N为预设的正整数;
S2、依据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
S3、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1具体包括:
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对应的权重按照时间从前至后构成递增的等差数列。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首次用户访问地图,则缓存预设初始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权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非首次用户访问地图且用户访问地图的次数小于N,则:
将已记录的用户访问地图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求平均,缓存求平均所得到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或者,
缓存最近一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或者,
缓存预设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已缓存,则直接从缓存中获取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否则绘制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
7. 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
推算单元,用于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所述N为预设的正整数;
缓存单元,用于依据所述推算单元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
记录单元,用于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算单元在执行所述推算的操作时,具体执行: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对应的权重按照时间从前至后构成等差数列。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首次用户访问地图,则所述缓存单元缓存预设初始数目的地图瓦片。
11. 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任一权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非首次用户访问地图且用户访问地图的次数小于N,则:
所述推算单元将已记录的用户访问地图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求平均,所述缓存单元缓存所述推算单元求平均所得到数目的地图瓦片;或者,
所述推算单元确定最近一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所述缓存单元缓存所述推算单元所确定数目的地图瓦片;或者,
所述缓存单元缓存预设数目的地图瓦片。
12.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
显示单元,用于如果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已缓存,则直接从缓存单元中获取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否则绘制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修改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10项。复审请求人将原权利要求2、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合并到原独立权利要求1、7中,删除了权利要求2、8,同时适应性地调整了各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利用反映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的历史信息来推算缓存的地图瓦片数,通过这种不断地递进和跟踪,使得缓存的地图瓦片数逐渐越来越符合用户习惯,使得地图应用更加智能、高效和节约资源。从时间上讲,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越近的操作越能体现用户操作习惯,因此本申请在推算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时,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而对比文件3切片预取的总体构思为利用用户对地图数据的缩放或平移操作之间产生的时间间隙,将用户下一次操作可能浏览的地图数据预取到本地,从而可以有效减少下次浏览的等待时间。在对比文件3中,在设定预取的切片数量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用户操作的时间间隔、每个切片的大小以及网络的下载速度,这三个参数决定了能够利用操作间隔下载的最高限的切片数量。对比文件3在设定预取的地图切片数量时,并未根据该最近一次的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对比文件3技术方案本身也决定了该对比文件3根本不需要记录用户每次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量。本申请与对比文件3是基于完全不同的技术构思的两项完全不同的发明。因此,本申请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S1、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所述N为预设的正整数;
S2、依据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
S3、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
所述步骤S1具体包括:
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对应的权重按照时间从前至后构成递增的等差数列。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首次用户访问地图,则缓存预设初始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非首次用户访问地图且用户访问地图的次数小于N,则:
将已记录的用户访问地图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求平均,缓存求平均所得到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或者,
缓存最近一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或者,
缓存预设数目的地图瓦片,然后执行步骤S3。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已缓存,则直接从缓存中获取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否则绘制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
6. 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
推算单元,用于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所述N为预设的正整数;
缓存单元,用于依据所述推算单元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
记录单元,用于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
所述推算单元在执行所述推算的操作时,具体执行: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对应的权重按照时间从前至后构成等差数列。
8.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首次用户访问地图,则所述缓存单元缓存预设初始数目的地图瓦片。
9.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任一权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如果非首次用户访问地图且用户访问地图的次数小于N,则:
所述推算单元将已记录的用户访问地图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求平均,所述缓存单元缓存所述推算单元求平均所得到数目的地图瓦片;或者,
所述推算单元确定最近一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所述缓存单元缓存所述推算单元所确定数目的地图瓦片;或者,
所述缓存单元缓存预设数目的地图瓦片。
10.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
显示单元,用于如果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已缓存,则直接从缓存单元中获取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否则绘制需要显示的地图瓦片并显示。”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0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3不仅根据用户操作的时间间隔、每个切片的大小以及网络的下载速度等设定预取的地图切片数量,还会考虑到用户的操作习惯等因素。而用户的操作习惯可以反映用户历史操作信息,并且,通过用户前N次操作的瓦片数的加权和推算出要缓存的瓦片数量属于本领域常见的通过用户历史操作信息预测缓存数量的方式。因此,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是本领域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的常用技术手段。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12日提出复审请求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包括权利要求第1-10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0001]-[0087]段、说明书附图图1-2、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2019年03月12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的权利要求1-10。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 条第3 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一篇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该区别技术特征既未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并且现有技术并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以获得所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3:“基于切片地图Web服务的地理信息发布技术研究”,彭杰,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基础科学辑,公开日为2011年12月15日;
对比文件2:CN102750180A,公开日为2012年10月24日。
(2.1)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方法,对比文件3公开了切片地图缓存的组织和管理以及地理空间信息切片发布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第3-4章):第4.4节自适用切片预取的混合缓存技术中,WMTS允许用户直接访问地图切片,将其作为最小的操作单元,客户端的请求以地图切片为单位。当浏览区域发生变化时,利用浏览器本身的缓存机制,只需更新与原区域不同的切片,不仅可以减少网络传输的数据,也为切片预取提供了可能。第4.4.1节中,在客户端的实际应用中,用户对地图的每一次缩放或者平移操作之间都会产生一定的时间空隙,利用这个操作间隙将用户下一次操作可能浏览的地图数据预取至本地,可以有效的减少下一次浏览的等待时间。对于预取数据的计算是切片预取的关键,预取不当或者预取数据量过大,很容易造成网络阻塞。本文采用的自适用预取方式根据用户当前的操作状态(缩放或者平移)以及当前视图浏览的范围,计算预取的切片数据,结合浏览器本身的缓存机制,判断预取的数据是否已在本地缓存,防止切片的重复请求。通过浏览器在客户端使用的电脑上开辟一个空间作为预取切片的缓存区。客户端浏览地图时,先从本地缓存区中寻找是否包含所需要显示的地图切片,如果没有找到,则向服务器请求,如果在缓存区中已经存在,只需从本地加载地图切片,以提高响应速度。第4.4.1.1节缩放预取中,缩放预取是为了满足客户端用户在实现放大、缩小的地图浏览时能够减少等待时间,获取更快的响应速度而采取的策略。在用户进行放大、缩小操作之前,地图切片预取的线程就已经向服务端发送了消息,向服务器请求当前显示区域所对应的上一级或下一级的部分地图切片,并将其传送到客户端。当用户真正进行放大或缩小时,下一层或上一层的地图切片数据已经部分存在,因而可以快速进行显示,提高响应速度。缩放预取的核心问题是确定需要预取的切片范围和数量。假设当前的工作窗口为一个3X3的区域,如图4.8 (a)所示,则放大一级后,所有可能显示的切片为图4.8 (b)所示的一个8X8的区域,在A点点击放大后,工作窗口中的所有切片地图放大一级,当前工作窗口将显示图4.8 (b)中虚线范围内的区域。理论上,图4.8 (b)中的所有切片均有可能在一次放大操作后被访问。考虑到切片预取的出发点是充分利用操作间隙,对地图切片进行异步请求,以提高客户端地图显示效率,因此,将所有可能被访问的切片预取至本地并不合理,过多的预取会增加网络传输的负担,影响正常显示的切片请求。实际上,切片地图预取数量的确定与用户操作的间隔时间、切片的大小以及网络速度都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一个256 X 256像素的切片大小为30K,假设用户的操作间隔为1s,则可以根据公共网络下载所能达到的实际速度来计算合适的切片预取数量。以实际网络下载速度500Kb/s左右为例,则预取的切片数量为17个。考虑到用户的操作习惯,用户感兴趣并且有可能放大显示的地物要素位于当前显示窗口中心区域的概率相对较大,因此,预取的切片可以设定为中心区域4x4的一个切片范围,如图4.8 (b)中加粗表示的区域。第4.4.1.21节平移预取中,平移预取是指当用户将要进行地图平移操作时,为了提高响应速度,而采取的一种策略。具体来说,就是地图切片预取的线程在用户进行地图平移操作之前向服务端发送消息,预先获取当前显示区域四周的地图切片。平移预取的关键同样是确定预取的切片区域。如图4.10 (a)所示,假定一种最大跨度的平移操作一一对角线平移,即用户在A点按下鼠标左键后拖动至B点松开,地图显示窗口从图4.10 (b)中的V1转到V2,由于平移方向的随意性,显然图4.10 ( b)中的所有切片均有可能在一次平移操作之后被访问。一般情况下,假设平移的跨度为1到1.5个切片范围,操作间隔时间为1s,则将预取的切片数量设置为当前3x3显示窗口周围的16个切片较为合理。通过上述自适用的切片预取技术,即利用客户端用户浏览地图时的操作间隙以及当前操作状态,采用双线程异步请求的方式将切片地图预取至客户端本地,以减少正常地图浏览请求的等待时间。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3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S1、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具体包括: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所述N为预设的正整数;S2、依据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S3、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如何利用反映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的前N次历史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访问记录,来推算缓存的地图瓦片数。
对比文件3公开的地理空间信息切片发布技术方案中,利用用户对地图数据的缩放或平移操作之间产生的时间间隙,将用户下一次操作可能浏览的地图数据预取到本地,从而可以有效减少下次浏览的等待时间。其中,缩放预取中需要预取的地图切片数量的确定与用户操作的时间间隔、切片的大小以及网络速度密切相关,在放大操作确定预取地图切片范围时,还考虑到了用户的操作习惯,用户感兴趣并且有可能放大显示的地物要素位于当前显示窗口中心区域的概率相对较大,因此预取的地图切片可以设定为中心区域的切片范围;平移预取的关键同样是确定预取的切片区域,对比文件3中给出了一个根据平移的跨度、操作时间间隔来设置预取的切片数量的示例。由此可知,对比文件3的地图切片预取技术方案是在缩放或平移操作中根据用户操作的时间间隔、切片的大小、网络速度、平移跨度来确定预取的地图切片数量,从而获得在执行缩放或平移操作时所需的地图切片预取缓存过程中减少网络传输的数据以及提高了地图访问响应速度的技术效果。对比文件3在确定预取的地图切片数量时,并未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更没有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并使得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的相关内容,对比文件3也没有公开在本次用户访问地图的操作完成后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对于确定需要预取的地图瓦片数量的技术手段是完全不同的。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利用反映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的前N次历史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访问记录,来推算缓存的地图瓦片数,而对比文件3自适用切片预取的混合缓存的技术方案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如何在地图切片缓存过程中减少网络传输的数据以及地图浏览请求的等待时间,可见二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不断地递进和跟踪,缓存的地图瓦片数逐渐越来越符合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获得了地图操作更加智能、高效和节约资源的技术效果,而对比文件3获得了减少网络传输的负担以及地图浏览请求的等待时间的技术效果,可见二者要获得的技术效果不同。综上所述,对比文件3的技术方案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采用的技术手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获得的技术效果均是不同的,对比文件3与本申请是基于不同发明构思的的两项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
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二维地图瓦片的多线程显示方法,包括在选定的地理参考系统下对全球地理范围进行四叉树划分,构建地图瓦片编码;建立视图状态池,维护当前视图显示状态对应的地图瓦片状态;建立显示任务池,维护由显示视图状态改变而生成的瓦片显示请求,供任务发送线程取用;建立地图瓦片缓存池,存储客户端的瓦片请求结果,提高地图瓦片的显示速度;根据当前视图的地理范围和地图比例,计算合适的瓦片分块,并将其地理编码记录到视图状态池和显示任务池中;采用多线程机制,分离界面主线程、地图瓦片请求和地图瓦片绘制,从而解决二维地图瓦片的多线程显示的技术问题,并获得减少界面响应时间、提高显示速度、改善人机交互体验的技术效果。因此,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并未给出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于对比文件3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亦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以获得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不容易想到采用了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的方式,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并依据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并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也就是说,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对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以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并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也不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能够通过不断地递进和跟踪,缓存的地图瓦片数逐渐越来越符合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从而获得了地图操作更加智能、高效和节约资源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者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5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5对权利要求1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进一步限定,由于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者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2-5相对于对比文件3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者对比文件3、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3)权利要求6-10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10请求保护一种地图瓦片的个性化缓存装置,其是与权利要求1-5一一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参照前述(2.1)-(2.2)的相关评述,基于同样的理由,权利要求6-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前置审查意见的评述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对比文件3考虑到用户的操作习惯等因素,用户的操作习惯可以反映用户历史操作信息。
对此,合议组认为,本申请中的“用户操作习惯”与对比文件3中的“用户的操作习惯”的技术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对比文件3中的“用户的操作习惯”指的是用户在执行放大操作时,用户感兴趣并且有可能放大显示的地物要素位于当前显示窗口中心区域的概率相对较大,从而根据用户之前的选择显示窗口中心区域的历史行为确认预取切片范围,与用户之前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切片数量无关。而本申请中的“用户操作习惯”指的是用户在最近前N次访问地图时实际访问并绘制的地图瓦片数,与用户缩放操作中选择哪个窗口显示范围概率较大无关。因此,二者的技术含义是完全不同的。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还认为: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得到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其中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是本领域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的常用技术手段。
对此,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根据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并依据推算出的地图瓦片数缓存对应数目的地图瓦片并记录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的相关内容,亦未给出应用上述技术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的内容想到采用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的方式,将已记录的最近前N次用户访问地图时实际绘制的地图瓦片数进行加权平均或加权求和以及距离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间越近对应的权重越大的方式来推算本次用户访问地图时要缓存的地图瓦片数。也就是说,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对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进行上述改进以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引入,使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通过不断地递进和跟踪,缓存的地图瓦片数逐渐越来越符合用户访问地图操作习惯,获得了地图操作更加智能、高效和节约资源的技术效果。而这种技术效果并未记载于对比文件3和对比文件2中。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依法做出如下复审决定。
至于本申请是否还存在其他缺陷,均留待后续程序继续审查。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04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在本复审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的基础上对本申请继续进行审查。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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