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服务的可靠性-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位置服务的可靠性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5224
决定日:2019-11-15
委内编号:1F274057
优先权日:2012-06-14
申请(专利)号:201380025076.3
申请日:2013-06-03
复审请求人:英特尔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孙毅
合议组组长:张岩
参审员:张静
国际分类号:G01S19/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一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两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25076.3,名称为“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发明专利PCT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06月03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06月14日,公开日为2015年05月27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4年11月13日,申请人为英特尔公司。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1月02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26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中涉及如下3篇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2:EP2244099A1,公开日为2010年10月27日;
对比文件3:CN101552966A,公开日为2009年10月07日;
对比文件4,US2010/0250727A1,公开日为2010年09月30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4年11月1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说明书第1-52段、说明书附图图1-8、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于2017年12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7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设备,包括:
主机,其被配置为控制所述设备的操作;
通信模块,其被配置为经由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传送和接收信息;
位置服务模块,其被配置为接收来自位置信息源的位置信息以及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以及
安全操作核心模块,其被配置为:
接收对于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接收来自所述位置服务模块的所述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被配置为从所述主机或经由所述通信模块可以访问的远程实体中的至少一个来接收对于所述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还被配置为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设备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确定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位置信息包括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第二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位置服务模块中的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从至少一个GPS卫星接收的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感知的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还被配置为向安全资源发送包含安全信息包的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以及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机或经由所述通信模块可以访问的远程实体被配置为使得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请求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9.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方法,包括:
接收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
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可靠性评级;
基于所述确定,向位置服务模块或安全操作核心模块传送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以及
接收所述设备位置或所述可靠性评级中的至少一个。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当确定没有请求所述可靠性评级时,将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传送给所述位置服务模块,以及从所述位置服务模块接收所述设备位置。
11.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当如果确定请求了所述可靠性评级时,将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传送给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以及从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接收所述可靠性评级。
12.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当确定已经请求了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时,则将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传送给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以及
从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接收至少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13. 一种提供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包括:
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
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位置信息;
经由所述安全接口来接收位置信息;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以及
响应于所述请求,提供所述可靠性评级。
14.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位置信息确定设备位置,其中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
15.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位置信息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第二位置信息包括传感器信息。
16.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至少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从至少一个GPS卫星接收的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该时间段上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感知的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
17.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接收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向安全资源传送安全信息包;以及
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18. 一种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包括:
在一个时间段上,使用设备接收位置信号;
使用所述设备接收传感器信息,所述传感器信息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
将所述位置信号与所述传感器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位置信号是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
20. 一种包括至少位置信息源和设备的系统,所述系统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1. 一种芯片组,所述芯片组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2. 一种装置,配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3. 一种包括主机的设备,所述设备被配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4. 一种包括安全操作核心的设备,所述设备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13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5.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系统,包括:
位置信息源,其被配置为提供位置信息;以及
设备,其被配置为:
接收来自所述位置信息源的所述位置信息;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以及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
其中:
所述设备还被配置为至少部分地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位置信息确定的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所述位置信息包括在所述设备中接收的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设备中的至少一个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
26. 至少一个机器可读介质,所述机器可读介质包括多个指令,所述指令响应于在计算设备上被执行,使得所述计算设备实现根据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27.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的部件;
用于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用于基于所述确定,向位置服务模块或安全操作核心模块传送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的部件;以及
用于接收所述设备位置或所述可靠性评级中的至少一个的部件。
28.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当确定没有请求所述可靠性评级时,将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传送给所述位置服务模块,以及从所述位置服务模块接收所述设备位置。
29. 根据权利要求27所述的装置,其中当如果确定请求了所述可靠性评级时,将所述对于设备位置的请求传送给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以及从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接收所述可靠性评级。
30. 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用于当确定已经请求了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时,则将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传送给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的部件;以及
用于从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接收至少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31. 一种提供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用于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位置信息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安全接口来接收位置信息的部件;
用于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以及
用于响应于所述请求,提供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32.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用于基于所述位置信息确定设备位置的部件,其中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
33. 根据权利要求32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位置信息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第二位置信息包括传感器信息。
34. 根据权利要求33所述的装置,其中确定至少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从至少一个GPS卫星接收的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该时间段上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感知的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
35. 根据权利要求31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接收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的部件;
用于向安全资源传送安全信息包的部件;以及
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36. 一种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装置,包括:
用于在一个时间段上,使用设备接收位置信号的部件;
用于使用所述设备接收传感器信息的部件,所述传感器信息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
用于将所述位置信号与所述传感器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的部件;以及
用于基于所述比较,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37. 根据权利要求3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位置信号是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
驳回决定认为:(1)独立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主机,其被配置为控制所述设备的操作;2)通信模块,其被配置为经由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传输和接收信息;3)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被配置为接收对于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接收来自所述位置服务模块的所述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上述区别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独立权利要求9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可靠性评级。上述区别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1)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2)位置信息的接收及请求经由安全接口进行。上述区别1)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区别2)被对比文件3公开,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4、3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4)独立权利要求18与对比文件2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本申请是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上述区别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18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5)独立权利要求25与对比文件4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所述设备还被配置为至少部分地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位置信息确定的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所述位置信息包括在所述设备中接收的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设备中的至少一个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上述区别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权利要求25相对于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6)从属权利要求2-8、11-12、14-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4公开、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也不具备创造性。(7)由于权利要求9-19的方法都不具备创造性,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0所保护的包括至少位置信息源和设备的系统、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1 所保护的芯片组、配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2所保护的装置、被配置为执行权利要求9至12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3所保护的包括主机的设备、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13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4所保护的包括安全操作核心的设备、使得所述计算设备实现根据权利要求9至19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权利要求26所保护的至少一个机器可读介质都不具备创造性。(8)在其他说明部分指出:新增加的权利要求27-37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英特尔公司(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2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提交修改替换页。
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4的该段落已明确指出环境是获得位置数据所在的环境,例如乡村、郊区、城市(参见对比文件4说明书的[0041]段)。显然这种环境是位置数据源所在的环境,而不是位置数据源本身。对比文件4的传感器的可靠性是基于传感器的技术类型、品牌、型号或运行的软件而被确定,而不是基于位置数据被确定的。对比文件2和3也没有公开使用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来确定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2)对比文件2使用来自导航卫星的定位信号的信息作为参考来确定外部支持数据(例如惯性传感器数据和地图数据)的错误和异常,即,对比文件2的方案认为导航卫星的定位信号是完全可靠的参考信号,而不会对该定位信号的来源产生任何疑问,这也是与本申请权利要求18的方案相反的。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28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04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1具有区别:接收对于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一请求作为相应程序启动时机的判断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9具有区别:确定是否已经请求了可靠性评级。上述区别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执行“确定位置数据的可靠性”程序的时机确认方法。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4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3)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13具有区别:1)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和接收位置信息;2)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和响应于所述请求而提供可靠性评级。区别1)被对比文件3公开,区别2)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4、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4)相比于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8具有区别:传感器信息还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运动或加速度,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上述区别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8相对于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5)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25 具有区别: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设备中的至少一个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上述区别部分被对比文件2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权利要求25相对于对比文件4、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6)从属权利要求2-8、11-12、14-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者被对比文件4公开、或者被对比文件2公开、或者属于本领域公知常识,其也不具备创造性。(7)由于权利要求9-19的方法都不具备创造性,被布置实行权利要求9-19、9-12或13-19中任何一项所述方法的权利要求20-24、26都不具备创造性。(8)权利要求27-37是与方法权利要求9-19一一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27-37也不具备创造性。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在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评述中,将“通常可以以各种方式验证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三种一般类别的核查方法是确证、通用性和一致性。当从多个传感器获得关于特定时间的位置数据是基本相同的时候,确证了位置数据。因此,例如,用户可以具有蜂窝电话和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并且可以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如果所有三个来源超过某个固定时间百分比保持一致,例如95%,则可以认为来自所有三个来源的位置数据非常可靠”中的所比较的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中的数据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不涉及环境和传感器的内容。(2)虽然对比文件2中是将GPS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被判断信息,但是其获得定位信号可靠性的发明构思是与本申请相同的,都是在面对位置源信号可靠性存疑的情况下,采用另一个能够相关联的获得位置信息的方式来校验存疑位置源信号的可靠性,因此,当面对对GPS定位信号可靠性存疑的情况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在驳回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将特征“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分别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13、25、31中,将从属权利要求19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8中,将从属权利要求37补入独立权利要求36中,删除权利要求5-6、9-12、15-16、19、23、27-30、33-34、37,同时调整了部分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设备,包括:
主机,其被配置为控制所述设备的操作;
通信模块,其被配置为经由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传送和接收信息;
位置服务模块,其被配置为接收来自位置信息源的位置信息以及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以及
安全操作核心模块,其被配置为:
接收对于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接收来自所述位置服务模块的所述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
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被配置为从所述主机或经由所述通信模块可以访问的远程实体中的至少一个来接收对于所述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还被配置为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设备位置。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被配置为: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确定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还被配置为向安全资源发送包含安全信息包的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以及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主机或经由所述通信模块可以访问的远程实体被配置为使得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请求所述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7. 一种由设备来提供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包括:
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
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位置信息;
经由所述安全接口来接收位置信息;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以及
响应于所述请求,提供所述可靠性评级,
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可靠性评级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基于所述位置信息确定设备位置,其中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接收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
向安全资源传送安全信息包;以及
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精细的可靠性评级。
10. 一种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包括:
在一个时间段上,使用设备接收位置信号;
使用所述设备接收传感器信息,所述传感器信息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
将所述位置信号与所述传感器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以及
基于所述比较,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其中所述位置信号是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
11. 一种包括至少位置信息源和设备的系统,所述系统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12. 一种芯片组,所述芯片组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13. 一种装置,配置为执行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14. 一种包括安全操作核心的设备,所述设备被布置为执行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15. 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系统,包括:
位置信息源,其被配置为提供位置信息;以及
设备,其被配置为:
接收来自所述位置信息源的所述位置信息;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以及
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
其中:
所述设备还被配置为至少部分地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位置信息确定的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所述位置信息包括在所述设备中接收的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以及所述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设备中的至少一个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
其中所述可靠性评级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16. 至少一个机器可读介质,所述机器可读介质包括多个指令,所述指令响应于在计算设备上被执行,使得所述计算设备实现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的任何一项所述的方法。
17. 一种提供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用于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位置信息的部件;
用于经由所述安全接口来接收位置信息的部件;
用于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以及
用于响应于所述请求,提供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可靠性评级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
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装置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装置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
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18.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用于基于所述位置信息确定设备位置的部件,其中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包括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第二位置信息的第二设备位置进行比较。
19.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装置,还包括:
用于接收对于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的部件;
用于向安全资源传送安全信息包的部件;以及
用于接收来自所述安全资源的精细的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20. 一种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装置,包括:
用于在一个时间段上,使用设备接收位置信号的部件;
用于使用所述设备接收传感器信息的部件,所述传感器信息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
用于将所述位置信号与所述传感器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方向、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的部件;以及
用于基于所述比较,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部件,
其中所述位置信号是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2是基于GPS信号所计算的方位角或速度变化作为基准来判定传感器的信号是否异常。其都不涉及计算GPS信号的信号强度变化,也不涉及判断GSP信号源的可靠性。对比文件2的上述方法使用GPS信号作为参考来确定外部支持数据(例如惯性传感器数据和地图数据)的错误和异常,即,对比文件2的方案认为GPS信号是完全可靠的参考信号,并且例如惯性传感器的外部支持数据是具有低可靠性的。在对比文件2的该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绝不会想到用传感器信息来确定GPS信号源的可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经审查,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18日提交的新权利要求书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是:复审请求人于2014年11月13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原始国际申请文件的中文译文中说明书第1-52段、说明书附图图1-8、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于2019年10月1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一对比文件之间存在区别特征,而该区别特征部分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部分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两篇对比文件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2.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设备,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用于跟踪用户和设备的位置的系统和方法(参见说明书第[0019]-[0111]段)。
图1示出了可用于支持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的通信和传感器网络的一个实施例。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100托管在至少一个服务器上。服务器连接到至少一个网络900,通过该网络900,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可以接收位置和位置验证数据以及关于多个用户的位置数据请求,例如用户A 200和用户B 300。在一个实施例中,网络900包括到因特网的连接,并且还可以包括到一个或多个移动网络500和一个或多个无线或有线传感器网络600的连接。传感器网络可以物理地或逻辑地组织成跨各种电信或通信网络的网络(参见说明书第[0019]段)。
在一个实施例中,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被配置为从一个或多个位置数据请求者400接收位置数据请求。这样的位置数据请求者400可以是诸如用户A 200和用户B 300的个人用户(参见说明书第[0020]段)。
位置数据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位置数据提供者800提供。可以通过各种来源获得位置数据。使用支持GPS的设备比仅具有蜂窝塔级别位置粒度的设备更可靠(参见说明书第[0025]-[0026]、[0037]段)。
通常可以以各种方式验证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三种一般类别的核查方法是确证、通用性和一致性。当从多个传感器获得关于特定时间的位置数据是基本相同的时候,确证了位置数据。因此,例如,用户可以具有蜂窝电话和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并且可以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如果所有三个来源超过某个固定时间百分比保持一致,例如95%,则可以认为来自所有三个来源的位置数据非常可靠(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
图2示出了使用本文公开的系统的至少一个实施例的用于验证的存在跟踪的过程1000的一个实施例。通过诸如因特网之类的网络接收对位置的请求1100。然后确定请求源与请求目标的关系1200。然后确定允许源访问目标的位置数据的级别1300。在一个实施例中,目标已经对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定义了访问权限。在一个实施例中,为诸如“朋友”,“同事”和“陌生人”之类的关系定义访问权限,并且还可以为特定用户或用户组定义访问权限。在一个实施例中,访问权限指定用户有权访问的用户的位置数据的粒度级别。如果源没有足够的访问权限来以请求的所需粒度级别访问目标的位置数据,则拒绝该请求1400。从一个或多个位置数据源检索与请求相关的位置数据1500。然后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1600。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每个位置数据点,识别用户和传感器收集数据的可靠性,并且识别收集数据的环境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传感器和环境的可靠性可以凭经验或类型确定,并且可以在时间上变化。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进一步评估位置数据的确证、一致性和通用性,如上面详细讨论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由经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维护的全局存在图可用于识别确证数据,评估用户随时间的位置数据的一致性并确定位置数据的通用性。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到位置请求时确定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由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收集和存储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数据被收集时或其附近连续确定。如果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不足以满足请求的条款,则检索1700附加的确证数据。然后制定响应并将其发送到请求源1800(参见说明书第[0077]-[0111]段)。
由以上内容可知:对比文件4公开了“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100托管在至少一个服务器上”,其中的服务器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被配置为控制所述设备的操作”的主机;对比文件4公开了“服务器连接到至少一个网络900,通过该网络900,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可以接收位置和位置验证数据以及关于多个用户的位置数据请求,例如用户A 200和用户B 300。在一个实施例中,网络900包括到因特网的连接,并且还可以包括到一个或多个移动网络500和一个或多个无线或有线传感器网络600的连接”,其中,由于服务器连接到至少一个网络900,且网络900包括到因特网的连接,并且还可以包括到一个或多个移动网络500和一个或多个无线或有线传感器网络600的连接,因此,该服务器必包括可以经由因特网、移动网络500和无线或有线传感器网络600来传送和接收信息的通信模块,即对比文件4隐含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通信模块,其被配置为经由有线通信或无线通信传送和接收信息”;对比文件4公开了“位置数据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位置数据提供者800提供。可以通过各种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其中的“位置数据提供者800”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位置信息源,接收位置数据和确定位置的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被配置为接收来自位置信息源的位置信息以及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的位置服务模块;对比文件4公开了“然后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1600。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每个位置数据点,识别用户和传感器收集数据的可靠性,并且识别收集数据的环境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传感器和环境的可靠性可以凭经验或类型确定,并且可以在时间上变化。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进一步评估位置数据的确证、一致性和通用性,如上面详细讨论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由经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维护的全局存在图可用于识别确证数据,评估用户随时间的位置数据的一致性并确定位置数据的通用性。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到位置请求时确定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由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收集和存储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数据被收集时或其附近连续确定”和“通常可以以各种方式验证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三种一般类别的核查方法是确证、通用性和一致性。当从多个传感器获得关于特定时间的位置数据是基本相同的时候,确证了位置数据。因此,例如,用户可以具有蜂窝电话和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并且可以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如果所有三个来源超过某个固定时间百分比保持一致,例如95%,则可以认为来自所有三个来源的位置数据非常可靠”,其中,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的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其被配置为:接收来自所述位置服务模块的所述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以及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安全操作核心模块,“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时所比较的位置数据的内容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位置信息的至少一部分,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对应于权利要求1的可靠性评级。
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1具有区别:接收对于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的请求,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设置可靠性评级程序启动的时机和如何判断GPS信号的可靠性。
对于上述区别:
首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一请求作为相应程序启动时机的判断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
其次,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卫星导航/航位推算综合定位装置和方法,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2段,附图4):
图4是示出由输出判断模块43执行的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的过程的流程图。
输出判断模块43使用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输出执行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例如,通过以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计算的方位角的预定时间间隔来计算方位变化从而确定用于获得方位信息的陀螺惯性传感器的信号的异常,至少在移动期间,并且将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与作为参考的方位角变化量进行比较(S2-> S22)。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异小于预定阈值,则由集成定位计算模块42找到的导航数据被输出到用户的硬件/软件44(S22-> S23)。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预定阈值,则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被确定为异常,并且切换将GPS定位计算模块32找到的导航数据输出到硬件/用户的软件44(S22-> S24)。
且对比文件2的另一个实施例(参见说明书第0053段)公开了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与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变化率计算的值相比较,来判断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是否为异常的技术方案。
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以依据加速度、方位角为参量来计算信号可靠性的技术启示;且运动也是与加速度、方位角类似的可以体现设备移动状态的参量,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陀螺惯性传感器作为参考设备和将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中。
最后,对于GPS信号来说,GPS信号的强弱会影响终端对GPS卫星信号的接收情况,进而影响到定位精度,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2的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时,其可靠性主要考虑的就是GPS信号的强度。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判断GPS信号的强度。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2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从服务器或者经由移动网络500可以访问的用户A 200来接收对于访问权限判断的请求。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4、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2.3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95]段):位置数据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位置数据提供者800提供。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4、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2.4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4公开(参见说明书第[0057]段):用户可以具有蜂窝电话和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并且可以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对应于权利要求4的第二位置信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如果所有三个来源超过某个固定时间百分比保持一致,例如95%,则可以认为来自所有三个来源的位置数据非常可靠。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4、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2.5权利要求5-6的附加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手段。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基于设备传感器信息、蜂窝或网络成员关系、被感知接近于该设备的网络等第二位置信息导致可靠性评级低于可以接受的水平,此时可以通过安全操作核心请求更为准确的设备位置信息,并接收精准的设备第二位置信息,此时需要将主机或远程实体配置为使得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请求的精细的可靠性评级。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6相对于对比文件4、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2.6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由设备来提供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用于跟踪用户和设备的位置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公开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对比文件4的“在接收到位置请求时确定位置数据的可靠性” 对应于权利要求7的“确定可靠性评级”,对比文件4的“然后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1600。如果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不足以满足请求的条款,则检索1700附加的确证数据。然后制定响应并将其发送到请求源1800”对应于权利要求7的“提供所述可靠性评级”,对比文件4的“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被配置为从一个或多个位置数据请求者400接收位置数据请求”对应于权利要求13的“请求位置信息”,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位置数据提供者800提供。可以通过各种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对应于权利要求7的“接收位置信息”。
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7具有区别:(1)经由安全接口来请求和接收位置信息;(2)接收请求以确定可靠性评级和响应于所述请求而提供可靠性评级;(3)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7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数据传输安全、如何设置可靠性评级程序启动的时机和如何判断GPS信号的可靠性。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3公开了一种可追踪定位的移动终端及追踪定位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21-25行):用户可以通过上述移动终端的操作系统中留有的安全接口开启和关闭安全系统模块,当安全系统模块被开启时,便进入待命状态,一旦安全系统模块收到涉及内建卡的呼入或短消息等,则通过与蜂窝信号塔的交互向外界指定目标发送蜂窝信号塔相关信息以及测算出的当前位置。其在对比文件3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增强信息的安全机制。即对比文件3给出了将其应用到对比文件4中以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启示。
对于区别(2),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一请求作为相应程序启动时机的判断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
对于区别(3),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卫星导航/航位推算综合定位装置和方法,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2段,附图4):
图4是示出由输出判断模块43执行的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的过程的流程图。
输出判断模块43使用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输出执行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例如,通过以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计算的方位角的预定时间间隔来计算方位变化从而确定用于获得方位信息的陀螺惯性传感器的信号的异常,至少在移动期间,并且将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与作为参考的方位角变化量进行比较(S2-> S22)。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异小于预定阈值,则由集成定位计算模块42找到的导航数据被输出到用户的硬件/软件44(S22-> S23)。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预定阈值,则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被确定为异常,并且切换将GPS定位计算模块32找到的导航数据输出到硬件/用户的软件44(S22-> S24)。
且对比文件2的另一个实施例(参见说明书第0053段)公开了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与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变化率计算的值相比较,来判断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是否为异常的技术方案。
即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以依据加速度、方位角为参量来计算信号可靠性的技术启示;且运动也是与加速度、方位角类似的可以体现设备移动状态的参量,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陀螺惯性传感器作为参考设备和将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中。
对于GPS信号来说,GPS信号的强弱会影响终端对GPS卫星信号的接收情况,进而影响到定位精度,,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2的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时,其可靠性主要考虑的就是GPS信号的强度。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判断GPS信号的强度。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3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7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7权利要求8-9的附加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4-5的附加技术特征实质上相同,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8-9也不具备创造性。

2.8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一种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的方法,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卫星导航/航位推算综合定位装置和方法,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2]段,附图4):
图4是示出由输出判断模块43执行的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的过程的流程图。
输出判断模块43使用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输出执行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例如,通过以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计算的方位角的预定时间间隔来计算方位变化从而确定用于获得方位信息的陀螺惯性传感器的信号的异常,至少在移动期间,并且将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与作为参考的方位角变化量进行比较(S2-> S22)。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异小于预定阈值,则由集成定位计算模块42找到的导航数据被输出到用户的硬件/软件44(S22-> S23)。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预定阈值,则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被确定为异常,并且切换将GPS定位计算模块32找到的导航数据输出到硬件/用户的软件44(S22-> S24)。
对比文件2公开的“通过以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计算的方位角的预定时间间隔来计算方位变化从而确定用于获得方位信息的陀螺惯性传感器的信号的异常,至少在移动期间,并且将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与作为参考的方位角变化量进行比较(S2-> S22)”对应于权利要求10的“在一个时间段上,使用设备接收位置信号”和“使用所述设备接收传感器信息,所述传感器信息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方向;将所述位置信号与所述传感器信息进行比较,以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方向的变化相互关联”;对比文件2公开判断“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异小于预定阈值,则由集成定位计算模块42找到的导航数据被输出到用户的硬件/软件44(S22-> S23)。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预定阈值,则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被确定为异常,并且切换将GPS定位计算模块32找到的导航数据输出到硬件/用户的软件44(S22-> S24)”,对应于权利要求10的“基于所述比较,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
相比于对比文件2,权利要求10具有区别:传感器信息还包含在该时间段上的设备运动或加速度,确定在该时间段上所述位置信号中的变化是否与所述设备运动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中的变化相互关联;确定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评级,其中所述位置信号是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0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判断位置信号源的可靠性和在判断的过程中选择哪些参量。
虽然对比文件2中是将GPS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被判断信息,但是其获得定位信号可靠性的发明构思是与本申请相同的,都是在面对位置源信号可靠性存疑的情况下,采用另一个能够相关联的获得位置信息的方式来校验存疑位置源信号的可靠性,因此,当面对对GPS定位信号可靠性存疑的情况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
另外,对比文件2的另一个实施例(参见说明书第[0054]段)公开了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与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变化率计算的值相比较,来判断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是否为异常的技术方案,即其给出了可以依据加速度为参量来计算信号可靠性的技术启示。且运动也是与加速度、方位角类似的可以体现设备移动状态的参量。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运动、加速度都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2的位置数据是否异常的判断方案中,同时对于GPS信号来说,由于GPS信号本身一般不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影响其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就是所能接收到的GPS信号的个数,即GPS信号的强度,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判断GPS信号可靠性时,其可靠性主要考虑的就是GPS信号的强度。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2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0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0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9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包括至少位置信息源和设备的系统,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芯片组,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装置,权利要求14请求保护一种包括安全操作核心的设备,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至少一个机器可读介质;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用于跟踪用户和设备的位置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公开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对比文件4的“用于跟踪用户和设备的位置的系统”对应于权利要求11的包括至少位置信息源和设备的系统、权利要求13的装置、权利要求14的包括安全操作核心的设备,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提供者800”对应于权利要求11的位置信息源,对比文件4的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的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4的安全操作核心,对比文件4的经验证的目前跟踪服务100对应于权利要求16的指令,且芯片作为集成电路的载体,承担着运算和存储的功能,其应用范围覆盖了军工、民用的几乎所有的电子设备,机器可读介质也是本领域常用的存储指令的装置,由于权利要求7-10的方法都不具备创造性,上述被布置实行权利要求7-10中任何一项所述方法的权利要求11-14、16都不具备创造性。
2.10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位置服务的可靠性的系统,对比文件4公开了一种用于跟踪用户和设备的位置的系统和方法,具体公开内容参见权利要求1的评述。
对比文件4公开了“位置数据也可以通过一个或多个第三方位置数据提供者800提供。可以通过各种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其中的“位置数据提供者800”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其被配置为提供位置信息”的位置信息源,接收该位置数据和确定位置的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接收来自所述位置信息源的所述位置信息;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设备位置”的设备;对比文件4公开了“然后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1600。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每个位置数据点,识别用户和传感器收集数据的可靠性,并且识别收集数据的环境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用户、传感器和环境的可靠性可以凭经验或类型确定,并且可以在时间上变化。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进一步评估位置数据的确证、一致性和通用性,如上面详细讨论的。在一个实施例中,由经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维护的全局存在图可用于识别确证数据,评估用户随时间的位置数据的一致性并确定位置数据的通用性。在一个实施例中,在接收到位置请求时确定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一个实施例中,由验证的存在跟踪系统收集和存储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在数据被收集时或其附近连续确定”和“通常可以以各种方式验证位置数据的可靠性。三种一般类别的核查方法是确证、通用性和一致性。当从多个传感器获得关于特定时间的位置数据是基本相同的时候,确证了位置数据。因此,例如,用户可以具有蜂窝电话和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并且可以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可以从所有三个来源获得位置数据并进行比较。如果所有三个来源超过某个固定时间百分比保持一致,例如95%,则可以认为来自所有三个来源的位置数据非常可靠”,其中,确定检索的位置数据的可靠性的模块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基于所述位置信息来确定所述位置信息源的可靠性评级”和“为至少部分地通过将所述设备位置与基于位置信息确定的设备位置进行比较,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的设备,“频繁地将状态消息发布到微博客站点”的状态消息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设备位置,设置有GPS的第二移动设备所确定的位置数据对应于权利要求15的包括在所述设备中接收的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的位置信息。
相比于对比文件4,权利要求15 具有区别:位置信息包括来自所述设备中的至少一个传感器的传感器信息;其中所述位置信息是至少一个全球定位系统GPS信号,并且所述安全操作核心模块至少部分地基于以下操作来确定所述可靠性评级:将对于在一个时间段上接收的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信号强度与在所述时间段上所述设备的传感器所感知的设备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至少一个进行比较;以及确定所述至少一个GPS信号的所述信号强度中的变化是否关联于所感知的方向、运动和加速度中的所述至少一个中的变化。
基于上述区别,权利要求15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判断GPS信号的可靠性。
对此,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卫星导航/航位推算综合定位装置和方法,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0052段,附图4):
图4是示出由输出判断模块43执行的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的过程的流程图。
输出判断模块43使用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输出执行外部支持数据的异常确定。例如,通过以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计算的方位角的预定时间间隔来计算方位变化从而确定用于获得方位信息的陀螺惯性传感器的信号的异常,至少在移动期间,并且将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与作为参考的方位角变化量进行比较(S2-> S22)。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异小于预定阈值,则由集成定位计算模块42找到的导航数据被输出到用户的硬件/软件44(S22-> S23)。如果它们之间的差值等于或大于预定阈值,则陀螺仪惯性传感器的信号被确定为异常,并且切换将GPS定位计算模块32找到的导航数据输出到硬件/用户的软件44(S22-> S24)。
且对比文件2的另一个实施例(参见说明书第0053段)公开了将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与基于GPS定位计算模块32的速度变化率计算的值相比较,来判断加速度传感器的信号是否为异常的技术方案。
虽然对比文件2中是将GPS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被判断信息,但是其获得定位信号可靠性的发明构思是与本申请相同的,都是在面对位置源信号可靠性存疑的情况下,采用另一个能够相关联的获得位置信息的方式来校验存疑位置源信号的可靠性,因此,当面对对GPS定位信号可靠性存疑的对比文件4的情况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传感器定位信号作为标准信号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
同时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以依据加速度、方位角为参量来计算信号可靠性的技术启示;且运动也是与加速度、方位角类似的可以体现设备移动状态的参量,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陀螺惯性传感器作为参考设备和将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中。且对于GPS信号来说,由于GPS信号本身一般不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影响其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就是所能接收到的GPS信号的个数,即GPS信号的强度,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对比文件2的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改进对比文件4的位置数据可靠性判断方案时,其可靠性主要考虑的就是GPS信号的强度。
由此可见,在对比文件4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5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5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2.11权利要求17-20是与方法权利要求7-10一一对应的产品权利要求,基于相同的理由,权利要求17-20也不具备创造性。
综上,本申请权利要求1-20都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首先,对比文件2给出的技术启示是可以依据加速度、方位角为参量来计算信号可靠性,面对该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有能力结合实际情况不机械地使用对比文件2的基准信号和被测试信号,在实际需要的情况下,将对比文件2的基准信号(PGS信号)作为被测试信号,将对比文件2的被测试信号(传感器信号)作为基准信号,这是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其次,由于GPS信号本身一般不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影响其可靠性的主要因素就是所能接收到的GPS信号的个数,即GPS信号的强度,因此,当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2的启示下以运动、加速度、方位角作为参量对GPS信号进行可靠性判断时,其可靠性主要考虑的就是GPS信号的强度。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1月02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