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235
决定日:2020-01-16
委内编号:1F25803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675324.4
申请日:2016-08-16
复审请求人:宁波萨科森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徐雪锋
合议组组长:张庆慧
参审员:施啸奔
国际分类号:C21D9/46;C21D1/26;C22F1/0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然而所述区别技术特征或是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已给出技术启示,或是属于本领域内的公知常识,则现有技术整体上存在将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全文: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涉及申请号为201610675324.4,名称为“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宁波萨科森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6年8月16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9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6月4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04294016A,公开日为2015年1月21日)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8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8段、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7年11月9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铝箔退火炉包括炉体(5),安装在所述炉体(5)前方的炉门(1)以及多个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上方的电阻加热器(6),每个所述电阻加热器(6)均与一组管路循环系统(3)相连接;每组所述管路循环系统(3)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5)上方的循环风机(31)、通过出风弯管(32)与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出风口(64)相连通的出风管路(33)、以及通过回风弯管(34)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进风口(311)相连通的回风管路(37),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进风口(63)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出风口(312)相连通,所述出风管路(33)和所述回风管路(37)均布置于所述退火炉炉体(5)内;所述回风弯管(34)上设置有与外界空气连通的第六管路(38),所述第六管路(38)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第六管路(38)打开或者封闭的负压减压阀(39);所述电阻加热器(6)内设置有多组安装电阻丝的安装盘,每组安装盘包括固定安装在电阻加热器(6)内上的安装轴(67)和依次套装在所述安装轴(67)上的多个圆盘(68)。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5)的侧面固定安装有楼梯(4),所述楼梯(4)延伸至所述炉体(5)的上方。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5)的上方还固定安装有负压风机(35),所述负压风机(35)与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内顶部的负压风机管道(36)相连接。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门(1)包括门体(11)、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上的门框(12),所述门框(12)的中部开设有被所述门体(11)封闭或者打开的开口(13),所述门框(12)上设置有用于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的压紧机构,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的压紧构件、以及驱动所述压紧构件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压紧构件在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驱动下抵靠于所述门体(11)并带动所述门体(11)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门体(11) 和所述门框(12)之间设置有密封装置,所述密封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的硅胶密封条(111),所述硅胶密封条(111)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13)的边缘,所述门体(11)的下表面(116)抵靠于所述硅胶密封条(111)。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第一圆钢密封条(113),所述第一圆钢密封条(113)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13)的边缘,所述门体(11)抵靠于所述第一圆钢密封条(113)。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装置还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第二圆钢密封条(115),所述第二圆钢密封条(115)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13)的边缘。
8.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5)的底部设置有炉底装置(2)。
9.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底装置(2)包括底架(21)和设置于所述底架(21)上方的不锈钢压板(22),所述底架(21)与所述不锈钢压板(22)之间填充有保温棉,所述不锈钢压板(22)通过多个保温钉(23)固定安装在所述底架(21)上,多个所述保温钉(23)均匀分布在所述底架(21)上。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电阻加热器(6)通过支架(61)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的上方。”
驳回决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权利要求1具体限定了“铝箔退火炉”、“多个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上方的电阻加热器(6), 所述电阻加热器(6)内设置有多组安装电阻丝的安装盘,每组安装盘包括固定安装在电阻加热器(6)内上的安装轴(67)和依次套装在所述安装轴(67)上的多个圆盘(68)”、“通过出风弯管(32)与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出风口(64)相连通的出风管路(33)、以及通过回风弯管(34)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进风口(311)相连通的回风管路(37)”,以及“所述回风弯管(34)上设置有与外界空气连通的第六管路(38),所述第六管路(38)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第六管路(38)打开或者封闭的负压减压阀(39)”。基于该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改进的铝箔退火炉。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或由对比文件1给出了技术启示,或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10进一步限定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8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其中将原权利要求4的全部技术特征以及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的部分内容补入原权利要求1中。并对权利要求重新进行编号。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铝箔退火炉包括炉体(5),安装在所述炉体(5)前方的炉门(1)以及多个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上方的电阻加热器(6),每个所述电阻加热器(6)均与一组管路循环系统(3)相连接;每组所述管路循环系统(3)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5)上方的循环风机(31)、通过出风弯管(32)与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出风口(64)相连通的出风管路(33)、以及通过回风弯管(34)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进风口(311)相连通的回风管路(37),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进风口(63)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出风口(312)相连通,所述出风管路(33)和所述回风管路(37)均布置于所述退火炉炉体(5)内;所述回风弯管(34)上设置有与外界空气连通的第六管路(38),所述第六管路(38)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第六管路(38)打开或者封闭的负压减压阀(39);
所述炉门(1)包括门体(11)、以及固定安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上的门框(12),所述门框(12)的中部开设有被所述门体(11)封闭或者打开的开口(13),所述门框(12)上设置有用于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的压紧机构,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的压紧构件、以及驱动所述压紧构件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压紧构件在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驱动下抵靠于所述门体(11)并带动所述门体(11)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
所述的第一驱动机构为压紧气缸(17),所述的压紧气缸(17)为多个,多个所述的压紧气缸均匀设置于门框(12)上,便于提供足够的压紧力,而且保证门体受力均匀;每个压紧气缸(17)的缸体固定安装在门框(12)上,其活塞杆与压紧构件固定连接;
所述的门框(12)上设置有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的第二驱动机构驱动连接板(110)伸入或者离开导槽(141),所述的第二驱动机构可以为气缸、液压缸、电动推杆等驱动机构,打开或者封闭开口;
打开炉门时,驱动所述的第一驱动机构,带动门体离开开口,直至门体完全离开该开口,然后驱动第二驱动机构,带动门体沿导槽往上运动,使开口被完全打开,使用者可搬运炉体内的铝箔;关闭炉门时,驱动第二驱动机构,带动门体沿导槽往下运动,直至门体抵靠于炉体底部,然后驱动第一驱动机构,带动门体往开口方向移动,直至完全封闭该开口。”
复审请求人认为:新提交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主要区别在于炉门的结构,即权利要求1限定了多个压紧气缸组成的第一驱动机构和气缸、液压缸、电动推杆的驱动结构组成的第二驱动结构,复审请求人认为,上述驱动结构保障了炉门的压紧的密封性,以及提高了炉门升降的安全性。 。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8月21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案卷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申请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9 月2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9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10 月23 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提交了修改的申请文件。其中将原权利要求4-6的全部技术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1中,并删除原权利要求4-6。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如下:
“1. 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型铝箔退火炉包括炉体(5),安装在所述 炉体(5)前方的炉门(1)以及多个固定安装在所述炉体(5)上方的电阻加热器(6),每个所述 电阻加热器(6)均与一组管路循环系统(3)相连接;每组所述管路循环系统(3)包括固定安 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5)上方的循环风机(31)、通过出风弯管(32)与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 第一出风口(64)相连通的出风管路(33)、以及通过回风弯管(34)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 四进风口(311)相连通的回风管路(37),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进风口(63)与所述循环 风机(31)的第四出风口(312)相连通,所述出风管路(33)和所述回风管路(37)均布置于所 述退火炉炉体(5)内;所述回风弯管(34)上设置有与外界空气连通的第六管路(38),所述第 六管路(38)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第六管路(38)打开或者封闭的负压减压阀(39);
所述炉门(1)包括门体(11)、以 及固定安装在所述退火炉炉体上的门框(12),所述门框(12)的中部开设有被所述门体(11) 封闭或者打开的开口(13),所述门框(12)上设置有用于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的压紧机 构,所述压紧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的压紧构件、以及驱动所述压紧构件运动的第一驱动机构,所述压紧构件在所述第一驱动机构的驱动下抵靠于所述门体(11)并带动所 述门体(11)完全封闭所述开口(13);
所述的第一驱动机构为压紧气缸(17),所述的压紧气缸(17)为多个,多个所述的压紧气缸均匀设置于门框(12)上,便于提供足够的压紧力,而且保证门体受力均匀;每个压紧气缸(17)的缸体固定安装在门框(12)上,其活塞杆与压紧构件固定连接;
所述的门框(12)上设置有的第二驱动机构,所述的第二驱动机构驱动连接板(110)伸入或者离开导槽(141),所述的第二驱动机构为气缸、液压缸、电动推杆的驱动机构,打开或者封闭开口;
打开炉门时,驱动所述的第一驱动机构,带动门体离开开口,直至门体完全离开该开口, 然后驱动第二驱动机构,带动门体沿导槽往上运动,使开口被完全打开,使用者可搬运炉体内的铝箔;关闭炉门时,驱动第二驱动机构,带动门体沿导槽往下运动,直至门体抵靠于炉体底部,然后驱动第一驱动机构,带动门体往开口方向移动,直至完全封闭该开口;
所述门体(11)和所述门框(12) 之间设置有密封装置,所述密封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所述门框(12)上的硅胶密封条(111), 所述硅胶密封条(111)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13)的边缘,所述门体(11)的下表面(116)抵靠 于所述硅胶密封条(111);所述密封装置包括固定安装在 所述门框(12)上第一圆钢密封条(113),所述第一圆钢密封条(113)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 (13)的边缘,所述门体(11)抵靠于所述第一圆钢密封条(113);所述密封装置还包括固定安装 在所述门框(12)上第二圆钢密封条(115),所述第二圆钢密封条(115)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 (13)的边缘。”
复审请求人认为:现有炉门密封采用在硅胶密封条下面装冷水套管或风冷套管来降低硅胶密封条的温度,本申请采用多层密封的方式,即在第二圆钢密封条(115)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 (13)的边缘;第一圆钢密封条(113)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 (13)的边缘;硅胶密封条(111)连续设置于所述开口(13)的边缘。通过设计两层隔热气措施和第三层密封隔热措施可保证硅胶密封条使用寿命。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申请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6年8月16日的说明书第1-68段、说明书附图图1-15、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2019年10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6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如果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然而所述区别技术特征或是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已给出技术启示,或是属于本领域内的公知常识,则现有技术整体上存在将所述区别技术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
1.关于权利要求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新型铝箔退火炉。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节能退火炉,并具体公开了以下装置(说明书第0024-0046段及图1-8):从图1至图8可以看出,节能退火炉,包括炉体、循环加热系统3、温控检测装置4和轨道5,炉体包括保温墙1和炉门2,保温墙1包括外墙板11、内墙板12、填充在该外墙板11与内墙板12之间保温棉13、隔温铝箔14、若干螺杆15和若干螺母16,保温棉13包括第一保温棉层131和第二保温棉层132,炉门2通过升降装置6安装在保温墙1上,循环加热系统3包括加热风机31、热风管32(对应本申请“出风管路(33)”)、回风管33(对应本申请“回风管路(37)”)、负压风机34和负压风管35,外墙板11、第一保温棉层131、隔温铝箔14、第二保温棉层132和内墙板12依次相接,各螺杆15的一端垂直焊接固定在外墙板11内侧上,其另一端穿过第一保温棉层131、隔温铝箔14、第二保温棉层132和内墙板12与螺母16连接,拧紧螺母16控制内墙板12锁住并通过该内墙板12压实各保温棉层;加热风机31和负压风机34安装在保温墙1顶部,加热风机31的出气口通过热风管32与炉体内的底部连通向炉体内吹入热空气,加热风机31的一进气口(对应本申请“第四进风口(311)”)通过回风管33与炉体内的顶部连通控制经料卷吸热后的热空气通过加热风机再次加热形成回流循环,负压风机34通过负压风管35与炉体内的顶部连通并抽出炉体内加热后产生的有害废气并控制炉体内形成负压;温控检测装置4安装在炉体内的不同区域并将温度反馈给控制系统;轨道5铺设在炉内底部,方便物料放置在专用小车上直接推进炉内上料。加热风机31由依次连通的离心式风机311和电阻丝加热器312组成,离心式风机311的一进气口与回风管33连通,电阻丝加热器312的出气口与热风管32连通。所述热风管包括总风管、两水平分管、四竖支管和两出风管,所述总风管的一端与加热风机的出气口连通,该总风管的另一端伸入炉体内并向两侧延伸分别与一水平分管连通,所述水平分管的各端分别与一竖支管的上端连通,所述出风管连通与两水平分管同一侧的竖支管下端,所述热风孔开在出风管的侧面。从图1可以看出,加热风机31至少为2个。
从图3还可以看出,本发明的外墙板11包括骨架111和钢板112,其中骨架111由若干根空心矩形钢管焊接而成,钢板112焊接在骨架111内侧,第一保温棉层131与钢板112内侧相接,螺杆15的一端垂直焊接固定在钢板112内侧上。
从图2和图8还可以看出,本发明的升降装置6包括提升机构61、安全销62、密封条63和安装在保温墙1上的炉门框64,在炉门框64内设有竖直布置的导向轨道65,该导向轨道65包括若干依次连接的直线段651和向炉体内底部倾斜的斜线段652,在炉门2上设有与各斜线段位置相适应的导柱21,密封条63安装在炉门框64内侧壁上,安全销62安装在导向轨道65上方各外侧的炉门框64上,提升机构61安装在炉门框64上方的保温墙1上并通过提升链条驱动炉门2在炉门框64内上下移动,炉门2上移驱动导柱21在导向轨道65的直线段651内滑动,安全销62由一气缸驱动伸出卡住导柱21限定炉门2开启位置,炉门2下移驱动导柱21滑至导向轨道65的斜线段652内,炉门2向炉门框64内部运动压紧密封条63。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其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具体限定了是“铝箔退火炉”;(2)“所述电阻加热器(6)内设置有多组安装电阻丝的安装盘,每组安装盘包括固定安装在电阻加热器(6)内上的安装轴(67)和依次套装在所述安装轴(67)上的多个圆盘(68)”、“通过出风弯管(32)与所述电阻加热器(6)的第一出风口(64)相连通的出风管路(33)、以及通过回风弯管(34)与所述循环风机(31)的第四进风口(311)相连通的回风管路(37)”、“所述回风弯管(34)上设置有与外界空气连通的第六管路(38),所述第六管路(38)上设置有控制所述第六管路(38)打开或者封闭的负压减压阀(39)”;(3)炉门的具体结构。基于以上区别,权利要求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出一种改进的铝箔退火炉。
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对比文件1(参见说明书第0003段)公开了“随着铝箔、铝卷等铝制品在生活中的大量使用,……,将进一步扩大该类退火炉的市场”,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节能退火炉可用于铝箔、铝卷等生产中的启示;对于电阻加热器的具体结构,采用多个安装圆盘的方式来固定电阻丝是常规采用的技术手段;(2)对比文件1公开了“加热风机31的出气口通过热风管32与炉体内的底部连通向炉体内吹入热空气,加热风机31的一进气口通过回风管33与炉体内的顶部连通控制经料卷吸热后的热空气通过加热风机再次加热形成回流循环”这一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选择利用出风弯管和回风弯管完成管路的连接,是很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负压风机34通过负压风管35与炉体内的顶部连通并抽出炉体内加热后产生的有害废气并控制炉体内形成负压”这一技术特征,即给出了“控制装置内负压”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设置合适的部件(如负压减压阀)来完成装置内负压控制,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技术效果可以预期。(3)对于炉门的具体结构,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炉门的结构,具体公开了在炉门中使用密封条63安装在炉门框侧壁上,炉门2向炉门框内部运动压紧密封条52的技术特征,即给出了“保障炉门密封性”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综合考虑,选择增设压紧气缸以减少炉门与门框或导槽的空隙是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对于第二驱动机构驱动连接板,对比文件1公开了安全销,而采用连接板替代安全销以及采用相应的驱动设备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而且,对于门体密封领域,一般在常温低压时,选用非金属软密封垫,中温高压时,选用非金属与金属复合密封垫或金属密封垫。可见在高温时采用金属密封垫,例如钢圈密封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为了防止热量、辐射等的泄露,采用多层密封的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技术。由于退火炉的温度较高,因此,采用圆钢密封条和硅胶密封条相结合的多层密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
由上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得出该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关于从属权利要求2-6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2、3和6,对比文件1公开了“负压风机34通过负压风管35与炉体内的顶部连通并抽出炉体内加热后产生的有害废气并控制炉体内形成负压”这一技术特征,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从属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由于退火炉装置较为大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炉体的侧面固定安装有楼梯,并延伸至炉体的上方,以方便人员对于设备的使用和检修,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由对比文件1附图5可以毫无疑义的确定,对比文件1公开的退火炉中,电阻丝加热器312被设置在炉体的上方,而本领域技术人员选择利用支架完成上述加热器的固定安装,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3和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4,对比文件1公开了“从图3还可以看出,本发明的外墙板11包括骨架111和钢板112,其中骨架111由若干根空心矩形钢管焊接而成,钢板112焊接在骨架111内侧,第一保温棉层131与钢板112内侧相接,螺杆15的一端垂直焊接固定在钢板112内侧上”这一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在炉体的底部设置合适的炉底装置,是很容易想到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5,对比文件1公开了“从图3还可以看出,本发明的外墙板11包括骨架111和钢板112,其中骨架111由若干根空心矩形钢管焊接而成,钢板112焊接在骨架111内侧,第一保温棉层131与钢板112内侧相接,螺杆15的一端垂直焊接固定在钢板112内侧上”这一技术特征,即给出了“在骨架和钢板之间设置保温棉层”的技术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炉底装置来达到相同的支撑和保温作用,是很容易想到的,技术效果可以预期。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对于门体密封领域,一般在常温低压时,选用非金属软密封垫,中温高压时,选用非金属与金属复合密封垫或金属密封垫。可见在高温时采用金属密封垫,例如钢圈密封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而为了防止热量、辐射等的泄露,采用多层密封的技术手段是本领域的公知技术。由于退火炉的温度较高,因此,采用圆钢密封条和硅胶密封条相结合的多层密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容易想到的。
因此,复审请求人陈述的理由不具备说服力,合议组对此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 年6 月4 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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