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704
决定日:2020-01-19
委内编号:1F28199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523807.2
申请日:2016-06-29
复审请求人: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郑昊
合议组组长:陈昇
参审员:陈希元
国际分类号:H04L29/06(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结合上述对比文件和上述技术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610523807.2,名称为“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6年06月29日,公开日为2016年11月2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审查员于2019年04月19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2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申请日2016年0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1页、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对比文件1:CN104581806A,公开日2015年04月29日。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权利要求1中具体监控的是游戏业务,权利要求1中的探测程序部署在服务器上,探测请求发送至承载游戏业务的服务器,而对比文件1中的业务请求发送至业务系统。而以上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手段,因此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7-12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6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且根据权利要求1-6中的方法步骤建立相应的功能模块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7-1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针对的独立权利要求1、7的内容如下:
“1.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每种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
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
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
“7.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处理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以及,
运行状态获取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 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
所述监控请求发送模块具体包括:
部署单元,用于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以及,
监控请求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发送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0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全文替换页。复审请求人在独立权利要求1、7中增加特征“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并删除权利要求3、5、9、11。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是对特定的业务系统定制的监测方法,业务系统和监测系统是一一对应的,并不存在“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游戏业务”的问题。对比文件1只有单一业务,出了问题肯定就是这个业务出了问题,无须进行定位,而本申请则是针对有多种游戏程序、每种游戏又划分出多种游戏业务、每种游戏业务又存储在不同的服务器上的情况,本申请通过将每种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如此才能实现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游戏业务。(2)本申请并非只是部署到服务器,而且还采用分布式的部署,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由于探测程序要不停的向游戏业务发出模拟请求,如果集中在一个服务器上的话将会产生很大的模拟请求流量,而且不利于直接监控和快速定位。而本申请采用分布式探测,是实现“直接监控、快速定位”的关键之一,因此将探测程序部署到终端改为部署到服务器是不容易想到的。(3)本申请中,向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开放查询权限,并仅对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给予主动报警,则进一步显示了本申请“系统性构架”的特质,这样一来终端就不需要对游戏做任何探测,而只需要主动进行查询或者被动等待报警即可。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5如下:
“1.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每种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
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
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并且,
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
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
“5.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处理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以及,
运行状态获取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
所述监控请求发送模块具体包括:
部署单元,用于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以及,
监控请求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发送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报警模块,用于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
用户组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15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终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从而生成不同的测试请求,将测试请求发送至业务系统,以使业务系统根据测试请求进行测试并获取业务系统的测试结果,对结果进行检测以识别业务的运行状态,实现对业务的直接监控,而无需通过对业务进程数据库、硬件等底层信息进行解析处理,以便简单直观地获取各业务的运行状态信息;在业务程序出现问题时,由于生成测试请求的基础脚本中包含被测业务的类型、被测业务系统的地址名称等参数,因此,业务系统基于测试请求返回的测试结果可以获知出现问题的业务,有利于定位出问题的业务并解决问题。(2)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本领域中为了提高相关业务程序的运行效率,将业务程序承载部署在服务器上运行是本领域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定位游戏问题的速率和效率,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探测程序以及游戏业务均部署运行在服务器上,从而达到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游戏业务和服务器的技术效果,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3)为了方便相关人员根据需求实时获取游戏业务运行状态,以便对系统漏洞及时修复,向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的常规设置。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8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的相同,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5月0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说明书第1-11页,申请日2016年0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复审通知书中的具体理由为: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为:(1)权利要求1中监控的对象是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2)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每种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可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3),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4)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对于区别特征(1),具体将对比文件1的方案应用于对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监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终端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并根据所加载的测试脚本进行测试。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针对多种不同的业务同时进行测试。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定位游戏问题的多业务处理速度和效率,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探测程序均部署运行在服务器上,进而在相关业务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公开了:如果分析后的结果满足设置监测规则中的告警阈值,则通过邮件、短信,手机提醒的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例如开发人员、运营人员等,以使相关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收到告警信息并能根据告警信息对业务系统进行修复。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具体通过权限管理的方式,设置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对于区别特征(4),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方便相关人员根据需求实时获取游戏业务运行状态,以便对系统漏洞及时修复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4的附加技术特征部分被对比文件1公开,部分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因此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5-8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4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相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5-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针对复审请求人提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段):终端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并根据加载的脚本进行测试。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但是在终端具有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的能力的情况下,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该终端可以同时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实现对多种业务的监控。(2)正如前文中对权利要求1评述的那样,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本领域中为了提高相关业务程序的运行效率,将业务程序承载部署在服务器上运行是本领域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并且分布式的部署方式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3)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6]段):“如果分析后的结果满足设置监测规则中的告警阈值,则通过邮件、短信,手机提醒的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例如开发人员、运营人员等”。而将报警接收方设置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的具体运营规则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此外,“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这样的权限管理措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便于系统管理、保证系统安全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8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全文替换页。复审请求人将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将每种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不同区域的机房服务器上”修改为“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复审请求人认为:(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包括区别特征: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对比文件1并没有提到还要对游戏程序进行业务划分的内容,对比文件1中的“业务”是一个整体“业务系统”。虽然对比文件1中终端具有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的能力,但对比文件1中并未提出需要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的需求,因此对比文件1事实上并未实现精确地对不同的业务模块进行探测。(2)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包括区别特征: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在终端的基础脚本上生成业务监测脚本”是不同的技术手段。对比文件1公开的相应技术手段不论是从终端向业务系统发出测试请求还是接受测试结果,都不可避免地要通过网络中继,其中间中继路径中难免有各种干扰和延时,这样一来,测试失败的原因并不一定都能确凿地归结为业务系统的原因,因此它的测试结果具有不确切的缺点,因此对比文件1中的相应技术手段并不能用于解决该区别特征所解决的“快捷、实时和准确的探测”的问题。(3)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包括区别特征: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而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是“基于测试数据在终端的基础脚本上生成业务监测脚本”,其中本申请的“对每种游戏业务”和对比文件1中的“基于测试数据”是明显不同的技术手段,一个是针对业务来发送探测请求,一个是基于测试数据来生成到业务监测。虽然对比文件1中终端具有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的能力,但对比文件1中并未提出需要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的需求,因此对比文件1事实上并未实现精确地对不同的业务模块进行探测。(4)包含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快速精确地确定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定位出游戏问题并计算出游戏业务的异常时间。首先,本申请中的探测程序是部署在运行相应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探测程序和游戏程序得以在同一个服务器上,显然其消除了网路的延迟,实现了快捷探测;其次,由于其探测时是精确区分游戏中的不同业务的,由于不同业务的探测程序不同,则大大提升了针对性和精确性,不会因为一个业务出现问题而导致误判为另一个业务的问题;第三,由于网路延迟的取消,从而使得探测时间得以很准确地记录,从而可以快速准确地确定出游戏业务的异常时间。对比文件1中的测试结果则需要从业务系统发送到终端,不但增加了时延,而且一旦网路出现故障,则就无法收到正确的测试结果。本申请消除了探测过程中引入的干扰,使探测结果精确可信。
复审请求人提交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
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
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并且,
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
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具体包括:
对接收到的所有处理结果进行判断;
若判断所有处理结果均为成功,则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正常;
若判断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理结果为失败,则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错误;
若判断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理结果为失败,则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 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异常。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具体包括:
获取预设时长内所述游戏业务的所有运行状态;
在检测到超过一半的运行状态为错误或异常时,获取关注所述游戏程序的用户的信息;
根据所述用户的信息向相应的用户推送报警信息。
4. 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戏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登陆业务、计费业务、论坛业务或在线人数业务。
5. 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控请求发送模块,用于定时向运行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每种游戏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处理结果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游戏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以及,
运行状态获取模块,用于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
在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每个游戏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和游戏业务;
所述监控请求发送模块具体包括:
部署单元,用于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以及,
监控请求单元,用于通过所述探测程序定时向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发送 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所述游戏业务;
报警模块,用于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游戏业务进行报警,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
用户组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状态获取模块具体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对接收到的所有处理结果进行判断;
第一识别单元,用于在判断所有处理结果均为成功时,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正常;
第二识别单元,用于在判断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理结果为失败时,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错误;以及,
第三识别单元,用于在判断不超过三分之一的处理结果为失败时,识别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所述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为异常。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模块具体包括:
运行状态获取单元,用于获取预设时长内所述游戏业务的所有运行状态;
用户信息获取单元,用于在检测到超过一半的运行状态为错误或异常时,获取关注所述游戏程序的用户的信息;以及,
报警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用户的信息向相应的用户推送报警信息。
8. 如权利要求5至7任一项所述的游戏业务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游戏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登陆业务、计费业务、论坛业务或在线人数业务。”
合议组于2019年11月26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合议组成员变更通知书,变更前合议组成员为:合议组组长陈昇、主审员郑昊、参审员辛海明,变更后合议组成员为:合议组组长陈昇、主审员郑昊、参审员陈希元。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08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说明书第1-11页,申请日2016年06月29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3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
2、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复审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4581806A,公开日2015年04月29日。
①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游戏业务的监控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监测业务系统的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36]-[0052]段、图3):S201、终端接收设定的测试数据,该测试数据至少包括:测试参数及测试参数值、测试预期结果参数及测试预期结果参数值;S202、基于测试数据在终端的基础脚本上生成业务监测脚本,根据业务监测脚本生成测试请求,将测试请求发送给业务系统(通过图3可以确定,业务系统包括多个服务器),以使业务系统根据测试请求进行测试;其中,基础脚本中预先设置有业务系统运行的基本参数;S203、接收业务系统发送的测试结果(相当于接收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处理所述业务后反馈的处理结果);S204、判断接收到的测试结果的参数值与设定的测试预期结果的参数值是否相同(相当于对接收到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判断,并根据判断结果识别所述业务的运行状态);若接收到的测试结果的参数值与测试预期结果参数值不同(相当于在出现问题时,通过每个服务器对业务反馈的处理结果,获知出现问题的业务),则转至步骤S205;否则,转至步骤S206;S205、触发告警,并将告警通知发送给告警接收方(相当于对运行状态处于异常或错误的业务进行报警);S206、终端继续向业务系统发送测试请求;端可在监测脚本中设置发送测试请求的频率,例如,可将测试间隔的时间设置为60秒;当将测试间隔的时间设置为60秒时,表示终端每隔60秒向业务系统发送一次测试请求,即终端每隔60秒进行一次相同业务的测试(相当于探测程序定时向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分别发送对业务进行监控的探测请求,使所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根据所述探测请求处理业务)。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1)权利要求1中监控的对象是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2)在划分出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后,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其中,所述探测程序用于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游戏程序出现问题时可获知出现问题的服务器;(3)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4)获取具有所述游戏程序管理权限的用户组,以向所述用户组中的每个用户提供所述游戏程序中的游戏业务的运行状态查询功能。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本发明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游戏业务和服务器,如何管理告警信息的发送以及运行状态的查询。
对于区别特征(1),具体将对比文件1的方案应用于对游戏程序的游戏业务监控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段):终端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并根据所加载的测试脚本进行测试。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针对多种不同的业务同时进行测试。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定位游戏问题的多业务处理速度和效率,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探测程序均部署运行在服务器上,进而在相关业务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出现问题的服务器。并且,将探测程序设计为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业务测试时,为了测试业务的可用性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对于区别特征(3),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46]段):如果分析后的结果满足设置监测规则中的告警阈值,则通过邮件、短信,手机提醒的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例如开发人员、运营人员等,以使相关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收到告警信息并能根据告警信息对业务系统进行修复。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的启示下容易想到具体通过权限管理的方式,设置报警用户为具有该游戏程序的管理权限且关注了该游戏程序的用户。对于区别特征(4),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方便相关人员根据需求实时获取游戏业务运行状态,以便对系统漏洞及时修复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上述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以获得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②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段):待保存完毕后,将保存的提取的测试结果参数值与预先设置的相应的参数值进行比对,若提取的测试结果参数值与预先设置的相应的参数值不同,则记录不同的次数,若不同的次数满足设定的告警条件,则触发告警。而根据失败的处理结果占整个处理结果的比例来具体区分不同的运行状态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的启示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③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46-51段)如果分析后的结果满足设置监测规则中的告警阈值,则通过邮件、短信,手机提醒的方式通知到相关人员,例如开发人员、运营人员等,以使相关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收到告警信息并能根据告警信息对业务系统进行修复。在业务系统的性能指标即将超过警戒值之前能及时发现,或者在业务系统出现异常之后的第一时间得知,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将业务系统因异常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告警方式覆盖更全面,可邮件、短信、语音、提醒发送告警通知,特别是语音、短信通过无线网络或移动数据网络也能发送告警通知,不需要运营人员实时关注,且终端能够自动发送告警通知,也不需要人员的参与,从而实现了在降低人员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告警的准确性。终端在启动后会自动创建多个进程,包括邮件发送进程,短信发送进程,语音通知进程,终端提醒进程。当邮件发送进程收到告警通知时,邮件发送进程会调用终端的邮件发送服务,使用终端中已存在的邮件账号,将告警通知发送给告警接收方。当短信发送进程收到告警通知时,短信发送进程会调用终端的短信发送服务,使用终端中已存在的通讯录,将告警通知发送给告警接收方。当终端中的提醒进程收到告警通知时,提醒进程会调用终端震动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的提醒服务和音乐播放API的提醒服务,从而对终端进行告警。具体到报警参数值的设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具体引用场景进行选择;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游戏业务在运行过程中有些异常可以被自动修复,因此,为了提高监控效率,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获取预设时长内所述游戏业务的所有运行状态并在检测到超过报警参数运行状态为错误或异常时进行报警信息的推送。由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④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具体参见说明书第4页)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而登录、计费、论坛及在线人数业务都是本领域中常见的游戏业务类型。由于权利要求1至3均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⑤权利要求5-8是与方法权利要求1-4相对应的装置权利要求。基于与评述权利要求1-4不具备创造性相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5-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⑥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0050]段):终端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并根据加载的脚本进行测试。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但是在终端具有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的能力的情况下,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该终端可以同时加载多种不同的业务的测试脚本文件,实现对多种业务的监控,进而也可以取得使探测更精确的技术效果。(2)对比文件1公开了:终端基于测试数据在基础脚本上生成业务监测脚本,根据业务监测脚本生成测试请求,将测试请求发送给业务系统以使业务系统根据测试请求进行测试,并接收业务系统发送的测试结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本领域中为了提高相关业务程序的运行效率,将探测程序部署在承载业务的服务器上运行是本领域中的常规技术手段,并且对比文件1的图3中业务系统包括多个服务器,因此将探测程序部署到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将探测程序设计为模拟玩家向服务器发送游戏程序中的各种游戏业务请求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业务测试时,为了测试业务的可用性而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3)对比文件1公开了:终端可根据测试业务的不同加载不同的测试脚本文件,并根据所加载的测试脚本进行测试。正如在上文中评述的那样,本领域在实际应用中有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的需求,当把根据不同的测试业务加载的不同测试脚本同时运行且各自生成测试请求时,其同样可以针对不同业务进行监控。(4)对比文件1中,终端根据业务监测脚本生成的测试请求是发送给业务系统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又容易想到在实际应用中需要同时针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时可对多个业务进行监控,且终端由于其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等较服务器存在较大差距,则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满足消除网络时延、提高运行效率等公知需求,容易想到针对不同游戏业务将所述游戏业务的探测程序部署到运行所述游戏程序的一个或多个服务器上,从而不需要将测试请求发给业务系统,而是在业务系统处发起测试后得到监控的结果。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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