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及装置-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及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690
决定日:2020-01-20
委内编号:1F28453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532163.4
申请日:2014-10-10
复审请求人:科视点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赵博华
合议组组长:刘斌
参审员:郭琼
国际分类号:H04L29/0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了与现有技术相区别,在权利要求中进行了具体详细的限定,这些限定构成与现有技术的区别特征,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现有技术中没有给出其他明确的技术启示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缺乏动机对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行改进以获得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且由于采用上述区别特征使得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能够获得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532163.4,名称为“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科视点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10月10日,公开日为2016年05月1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2月19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本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1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申请日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3段、说明书附图1-9、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建立一个包含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的时间线;
按照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在建立时间线之后,还包括:终端利用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形成Web站点文件,从而形成终端上的Web站点;在形成终端上的Web站点之后,还包括:在终端中预存包含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服务需求信息的目标用户列表;当所述目标用户列表中目标用户的服务需求信息符合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时,终端根据符合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与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所述发布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的步骤包括:
终端判断是否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
当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时,利用与目标用户之间的网络链接,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以供目标用户利用所述服务信息,访问终端的Web站点,还包括:
终端将其生成的Web站点文件发送至服务器,以便服务器作为所述终端的代理Web站点利用所述Web站点文件,发布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
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为:对比文件1:CN103188327A,公开日为2013年07月03日;对比文件2:CN103427994A,公开日为2013年12月04日。驳回决定的理由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在复审请求书中陈述对权利要求做了澄清性的修改,删除了其中“所述……”的字样,调整了技术特征之间的关系,未对权利要求进行实质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①本申请作为Web站点的终端以动态的方式向其他终端发出建立链接请求;②作为Web站点的终端建立与符合条件的终端之间Web访问链接的过程未被对比文件2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
提出复审请求时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建立一个包含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的时间线;
终端利用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形成Web站点文件,从而形成终端上的Web站点;
在终端中预存包含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服务需求信息的目标用户列表;
按照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
终端判断是否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
当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时,利用与目标用户之间的网络链接,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以供目标用户利用所述服务信息,访问终端的Web站点,当所述目标用户列表中目标用户的服务需求信息符合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时,终端根据符合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与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
终端将其生成的Web站点文件发送至服务器,以便服务器作为所述终端的代理Web站点利用所述Web站点文件,发布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6月0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的意见。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1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修改的权利要求1,将说明书中第【0056】段以及第【0086】段的内容添加到了权利要求1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内容如下:
“1. 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终端建立一个包含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的时间线;
终端利用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形成Web站点文件,从而形成终端上的Web站点;
在终端中预存包含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服务需求信息的目标用户列表;
终端判断是否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
当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时,利用与目标用户之间的网络链接,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以供目标用户利用所述服务信息,访问终端的Web站点,当所述目标用户列表中目标用户的服务需求信息符合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时,终端根据符合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与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
终端将其生成的Web站点文件发送至服务器,以便服务器作为所述终端的代理Web站点利用所述Web站点文件,发布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
其中,具有网站功能的装置为:用户可以在其自有设备上安装该客户端,并让设备具有Web服务器节点的功能(即Web站点的功能),实现在设备上快速架设一个Web站点并提供Web服务。其中,自有设备可以是用户具有程控权的计算机、服务器,及具有计算机特征的智能终端设备,包括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家电、智能传感器、物联网装置等,以下统称本地设备。Web服务器节点的功能指客户端在网络中能够标明设备的网络地址位置,标明匹配的目标用户的需求、条件和标准,具有提供Web站点服务的功能和权限,具有接受被服务的功能和权限。Web站点类似于WWW(B/S)架构中服务器系统所运行的Web站点。对于Web服务,一方面,用户在本地设备的时间线上创建Web服务事件细节,在基于人与人之间直接交互的前提下,向网络组群中的目标用户提供Web服务事件细节服务;另一方面,可以生成一套WWW标准Html格式的Web站点文件,放置本地设备和服务器上,向目标用户提供WWW式的Web站点服务。Web服务事件细节是本地设备提供的架构在时间线事件层的具体的Web服务事项(即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商务、通讯、视讯、地图、社区、游戏、娱乐、远程协作、办公、会议、教学、物联网应用等。被服务的功能和权限是指目标用户通过活动网络组的链接,可以直接进入用户本地设备的Web服务事件细节,直接与用户实现在线交互,双方协作完成具体的Web服务事件细节;
其中,终端的组网模式为:各个客户端位于不同的终端上,客户端0与匹配的目标客户端1、客户端2、客户端3,…客户端n建立链接组成网络组0;同等地,客户端1与匹配的客户端11,客户端12,…客户端1n组成网络组1;客户端2与匹配的客户端21,客户端22,…客户端2n组成网络组2;客户端3与匹配的客户端31,客户端32,…客户端3n组成网络组3;客户端n与匹配的客户端n1,客户端n2,…客户端nn组成网络组n。其中,客户端0与网络组1、网络组2、网络组3,…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00;同等地,客户端1与网络组0、网络组2、网络组3,…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10;客户端2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3,…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20;客户端3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2,…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30;客户端n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2、网络组3,…网络组1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n;进一步地,网络组群100、网络组群110、网络组群120、网络组群130,…网络组群n之间互通互联组成广域网,使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直接与其他任何一个用户及服务器1链接,相互之间提供Web服务和被服务”。
复审请求人认为:①形成Web站点的特征以及具体操作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形成web站点的具体操作与web站点服务领域的常规设置方式不同,不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②对比文件1的终端链接方式与本申请的终端组网方式不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4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针对的文本为:2019年10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申请日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33段、说明书附图1-9、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中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复审通知书和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3188327A,公开日为2013年07月03日;
对比文件2:CN103427994A,公开日为2013年12月04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使终端具有网站功能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文件传输方法及系统,具体公开了以下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说明书第[0026]-[0045]段):为了解决在iPad/iPhone等移动终端设备不单一依靠iTunes来实现数据同步,采用在移动终端设备内建立web站点服务,只要打开这个服务,就可以利用本地计算机来通过无线局域网的方式来访问这个web站点服务,实现数据的上传,同时可以查看iPad/iPhone等移动终端设备上已有的数据,并能够对其进行管理。另一方面,用户可以启动本地iPad/iPhone等移动终端设备客户端,打开本地文件目录,上传给另一台iPad/iPhone等移动终端设备(相当于用户可以在自有设备上安装该客户端,并让设备具有web站点并提供web服务。其中,自有设备可以是用户具有程控权的计算机、及具有计算机特征的智能终端设备,包括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本实施方式记载了一种移动终端设备之间传输文件的系统和方法。如图3所示,该系统包括至少两台通过无线局域网连接的移动终端设备,每台移动终端设备均包括以下装置:web站点服务装置、访问装置、调用装置、上传装置、归类装置和删除装置。在移动终端设备内建立web站点服务,所述web站点服务能够接收数据并保存到相应的路径中去(相当于权利要求中形成终端上的web站点);移动终端设备A的访问装置通过无线局域网访问移动终端设备的web站点页面(相当于与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移动终端设备A的调用装置调用web站点的上传功能,上传装置将移动终端设备A中的文件上传到移动终端设备B上(相当于权利要求中终端与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利用与目标用户之间的网络链接,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以供目标用户利用所述服务信息,访问终端的Web站点)。将移动终端设备A中文件上传到移动终端设备B上后,移动终端设备B的归类装置根据文件类型对接收到的文件自动进行归类。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之间的区别特征在于:(1)建立包含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的时间线,终端利用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服务信息及实施时间,形成Web站点文件;终端判断是否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当已到达所述时间线上的实施时间时,向满足服务条件的目标用户发布所述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终端将其生成的web站点文件发送至服务器,以便服务器作为所述终端的代理web站点利用所述web站点文件,发布web服务事件的服务信息;Web服务器节点的功能指客户端在网络中能够标明设备的网络地址位置,标明匹配的目标用户的需求、条件和标准,具有提供Web站点服务的功能和权限,具有接受被服务的功能和权限。Web站点类似于WWW(B/S)架构中服务器系统所运行的Web站点。对于Web服务,一方面,用户在本地设备的时间线上创建Web服务事件细节,在基于人与人之间直接交互的前提下,向网络组群中的目标用户提供Web服务事件细节服务;另一方面,可以生成一套WWW标准Html格式的Web站点文件,放置本地设备和服务器上,向目标用户提供WWW式的Web站点服务。Web服务事件细节是本地设备提供的架构在时间线事件层的具体的Web服务事项(即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商务、通讯、视讯、地图、社区、游戏、娱乐、远程协作、办公、会议、教学、物联网应用等。被服务的功能和权限是指目标用户通过活动网络组的链接,可以直接进入用户本地设备的Web服务事件细节,直接与用户实现在线交互,双方协作完成具体的Web服务事件细节;(2)在终端中预存包含目标用户身份标识信息、物理地址、网络地址、服务需求信息的目标用户列表;当目标用户列表中目标用户的服务需求信息符合Web服务事件的服务条件时,终端与符合条件的目标用户建立网络链接;(3)其中,终端的组网模式为:各个客户端位于不同的终端上,客户端0与匹配的目标客户端1、客户端2、客户端3,…客户端n建立链接组成网络组0;同等地,客户端1与匹配的客户端11,客户端12,…客户端1n组成网络组1;客户端2与匹配的客户端21,客户端22,…客户端2n组成网络组2;客户端3与匹配的客户端31,客户端32,…客户端3n组成网络组3;客户端n与匹配的客户端n1,客户端n2,…客户端nn组成网络组n。其中,客户端0与网络组1、网络组2、网络组3, …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00;同等地,客户端1与网络组0、网络组2、网络组3, …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10;客户端2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3, …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20;客户端3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2, …网络组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130;客户端n与网络组0、网络组1、网络组2、网络组3, …网络组1n进行链接,组成一个网络组群n;进一步地,网络组群100、网络组群110、网络组群120、网络组群130,…网络组群n之间互通互联组成广域网,使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直接与其他任何一个用户及服务器1链接,相互之间提供Web服务和被服务。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确定本申请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完成具体建立Web服务事件以及如何主动与目标用户联系。
对于区别特征(2),对比文件2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第[007]-[034]段、权利要求1-5):获取当前用户的上行报文,所述上行报文中包括当前用户的地址标识和身份标识;匹配所述身份标识和预置的身份标识映射表,若匹配,则确定所述当前用户为目标用户;若不匹配,则通过所述当前用户地址标识获取对应的网络接入账号;若所述目标用户不是广告投诉用户,则将广告信息推送至所述目标用户。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发明首先通过从接收的用户报文中获取cookie信息识别用户,使得不必登录的情况下也能有效识别用户身份,并且cookie信息包含在用户上行报文中,因此可在第一时间对用户身份识别,保证识别的及时性。进一步的,通过用户报文中的IP地址信息获取用户对应的网络接入账号ADSL判断用户身份,保证了用户识别的唯一性、合法性。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根据身份标识和地址标识来识别目标用户,当目标用户符合广告推送条件时,将广告信息推送给目标用户。其作用同样是根据一定的判断条件筛选符合条件的目标用户,然后建立主动的关联关系。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将其应用到对比文件1的Web终端中,根据筛选条件进一步确定目标用户并由此建立网络链接的启示。
对于区别特征(1)、(3),上述区别特征中具体限定了web站点服务的功能与权限,以及终端的具体组网模式,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上述区别特征,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一种识别用户的方法和装置,也未公开上述区别特征,目前也没有证据表明上述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可以使用户使用的本地设备具有网站功能,并可以用时间来精确控制web服务。在终端构架一个web站点,能够进行端到端的网络链接,组成相应的网络活动群组,用户能够直接把符合匹配条件的用户导航索引信息提供给用户。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具有有益的效果。因此,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2月1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以下述文本为基础继续进行审批程序: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10月24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项;
复审请求人于2014年10月10日提交说明书第1-133段,说明书附图1-9;
复审请求人于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
复审请求人于2014年10月10日提交的摘要附图。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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