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运营体系建设 彰显知识产权价值效应——解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之重大专项篇①

  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双双突破100万件;商标累计注册量突破1000万件,年申请量和注册量均居世界首位;著作权年登记数量突破200万件,再创历史新高……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2016年,这样一连串的数字再一次表明,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日益巩固。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知识产权仍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阶段性挑战,如何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彰显知识产权价值,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

  2017年初,就在上述数据发布的同时,《“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下称《规划》)也由国务院印发实施。在《规划》部署的4个重大专项之中,首要任务便是“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并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具体任务。“如果说知识产权的创造是基石,那么知识产权的交易运营便是通道,是实现价值的通道。”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唐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通过加强交易运营体系的建设,可以实现知识产权的激励效应和增值效应,激发全社会更大的创新热情,最终为自主创新构筑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良性通道。

  多方联动 完善平台体系建设

  早在2011年前后,我国就有部分机构开始了针对知识产权运营的探索。“彼时,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3年有余,我国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得到了快速提升,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奠定了基础。”唐恒向记者介绍,“从这时起,作为市场主体的广大企业对实现创新价值的需求变得更加强烈,而知识产权运营在实现技术方案的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其权利作用,能够产生不同于单一技术本身的增值效应,这无疑是一种实现创新价值效率更高的模式。”

  的确,这一时期,以北京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为代表,我国诞生了一批专注于知识产权运营和技术转移的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知识产权运营逐步成为新的热点,但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可行、可持续、有效的运营模式并不多。从实践经验分析,我国迫切需要实现知识产权的股权投资功能、产业转化功能、交易变现功能、融资的质押抵押功能。”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所长李春成指出,这就需要解决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服务资源分散、能力不强、缺乏可持续经营的有效服务模式等问题,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大型平台。

  及至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开展了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工作,我国开始通过集成政策、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搭建起了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并在各省区市设立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建设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的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机构的能力、改善运营方法模式和流程以及资金支持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支撑。”唐恒告诉记者,通过几年来政企学银等多方联动,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平台 机构 资本 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了解到,在政策的带动作用下,2016年我国专利质押融资额达436亿元人民币,各类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首期募集资金42.8亿元。

  有的放矢 打通交易运营节点

  从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的初探,到平台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用了大约5年到6年的时间。其间,一批在传统模式下开展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的服务机构相继被市场淘汰。“为什么过去的技术交易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很难成功,而现在则有着很大的改观?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也是为更好地完成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这一任务而寻找出路。”李春成告诉记者,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下所涵盖的运营平台、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依然面临着一些亟待打通的节点,概括而言可以归类为运营特色、运营机制和运营模式这几大问题。

  “前不久,我们组织了对全国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调查,发觉即便是这些示范企业,也普遍未把知识产权视为一种资产,缺乏盘活资产、放大价值的需求。”唐恒向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运营在促进和推广商业化、资本化运营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同时也缺乏专业人才的支持,迫切需要强化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和体系化,使得政策之间能够互为支撑,产生良好的协同效果。

  对此,此次出台的《规划》也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其中强调,要出台相关行业管理规则,加强对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以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推动建立基于互联网、基础统一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平台。此外,《规划》还提出,要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内容和工作范围,完善风险管理以及补偿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面向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入开展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建立订单式发明、投放式创新的专利协同运用机制。

  在李春成看来,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还不宜过于强调盈利性。“换言之,要在初期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功能,为各界提供培训、信息、搭建交易平台、整合行业运营资源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李春成建议,应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支持已有丰富技术积累的科技型企业投资知识产权专业运营机构,并尽快为具有自身“造血”功能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创造生存发展条件。

  “希望通过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建设’的重大专项,能够推动我国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提高创新投资效益,带动各方共同分享知识产权价值,最终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唐恒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崔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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