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知识产权专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安徽省知识产权专员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2012年,安徽省探索组建企业和高校院所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统一使用“知识产权专员”称谓,拓展了知识产权专员的人员组成结构,经过8年的发展,目前已近7000人,安徽省范围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可根据工作需求确定知识产权专员。该办法的出台,将提升知识产权专员队伍的规范化水平,更好推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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