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印发

近日,由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35家部门(单位)以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青海省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界定了联合惩戒对象范围,将针对重复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提供虚假文件等6类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严格限定了失信主体信息共享方式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要求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其他部门(单位)提供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青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对严重失信行为“亮剑”,加大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惩戒力度,使相关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

《备忘录》全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精神,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全省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青海省将持续构建以信用为中心的新型监管方式,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系统性和联动性,通过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联合惩戒措施,切实提高失信“成本”,有力震慑失信行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营商环境。(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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