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追音快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8033
决定日:2019-08-27
委内编号:1F24760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410112019.5
申请日:2014-03-13
复审请求人:邵德子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曲颖
合议组组长:周雷鸣
参审员:王效维
国际分类号:G06F3/023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33条
决定要点: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那么,这种修改就是不允许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410112019.5,名称为“追音快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邵德子。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4年03月13日,公开日为2014年12月2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2月01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申请人对本申请权利要求1及说明书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申请日2014年03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39、60-106段、说明书附图,于2014年10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以及于2017年01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说明书第40-59、107-108段。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一. 本申请为国家速录工作提供的一种技术资料,其特征:单字、词组、句子,专业条款多数为一次共击到位,两次共击到位的很少,速录人员只要勤学多练可追赶语流。
1.多键共击
单字:取声母,首笔画(首码)末笔画(尾码)共三码,一次共击结束,一个声母内共计100个定码字(高频字)26个字母(声母)就有2600个一次共击到位字。
2.频率筛选:常用字排在一号
汉字经过频率筛选,确定频率高低,常用字中也会与生僻字有相同编码字同时出现,经过筛选常用字加符号后有了重码字常用字排在1号,不打空格,不打序号打下一个字自动到位,不常用字打序号到位。
3.定立顺逆:每个单字、词组、句子击打键位过程中,有的与书写序相同,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自然是顺向,如:单字、只有声母、首码、尾码都是固定三个键,只有词组、句子复杂多样,存在顺逆关系,顺逆各加号区分,达到词组、句子80%以上的一次共击到位,两次共击到位的很少。
4.编码数字化
首、尾笔画分别用从1-0的10个数字编码,首码取10个数字,尾码取字母键下排从Z-/键的10个键,代表1-0的10个数字,三个码的排位不同形成了单字全部三键攻击。
5.声母代码调整
声母中、zh.ch.sh.yu.是两个字母,占用z.c.s.y.的建位,调整zh.ch.sh.用键盘一排字母u.I.o代替,yu.用v代替,如此26个字母都担任声母。
6.有数字词句,有一位数字的词句,打数字加末字声母再加引号“‘”区分,三键共击结束,多位数、只打数字加引号结束,数字是顺向的都是共击。
7.数量词编码,键盘上26个字母a代表o,其他25个各代表几个量词或单位词相配,由于每次数字出现必然有一个量词或单位词,不论数字是十位、百位、千位、少不了个位,数量词只做从1-0的10个数字,完成了个、十、百、千、万、亿……数量词组。
8.专业条款切换与快录
专业条款门类很多,每个专业名词几个字只取第一个字的声母加空格共击,由普通词句转换到专业门类词语,如刑事诉讼法、X- ,交通规则、J- ,婚姻法、h- ,要加条款打数字,如:婚姻法第十二条、打h-12,一次共击专业名词与条款内容都到位几十个字。
9.生字编码
不认识的字用形码拆分,单一形取首末二码,打中、下排,其他几种字形,都取三码,首码取第一结构笔画数,打的一排字母键,第二、三码取首尾笔画码,打中排下、下排,都三键一次共击。
10.无重码打字
三键共击中,内含6种击键组合法,即单双互打,所要字到位,不打序号,不用字排在后面打序号,单字、词组、句子都采用此法消除重码。
本申请的详细内容见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
二. 根据权利要求一.所述的10项技术特征与技术内容开发追音快录软件,编写教材供广大速录人员及速录爱好者共同使用。”
驳回决定中详细论述了申请人对权利要求1及说明书修改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因而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具体理由。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2月0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并提交了多份附件。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供汉语速录人员使用的音形码快录方案,其特证,10多项录入技术,如:字、词、句、法定的专业条款等,分别用各自不同的码位实现多键共击,一次击打到位几个及几十个字。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技术内容,其特证,单字取声母1码,首笔画或部首1码,末笔画或部件1码,三个不同码位实现单字全部三键共击。
3、根据权利要求1、2的描述,其特征,一个声母内有100个定码字,26个声母就有2600个一次共击到位的定码字,对国标字库6763个汉字做频率筛选,高频字排在首位,共有2600个高频字一次共击到位。
4、根据权利要求1、2、3的技术内容,其特证,对词组、句子定立顺逆加序号或符号实现多键共击,每个词组、句子的编码排列上有的与击打键盘字母顺序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致,自然是顺向,有的相反,自然是逆向,分别各加序号或符号实现词组、句子95%以上的多键共击。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技术内容,其特证,对单字的首尾笔画或部件,用从1-0的,10个数字为代码,首码取上排的10个数字键,末尾码取下排Z-/的10个键为数字键,实现编码数字化。
6、根据权利要求1、2、3的技术内容,其特征对声母代码做调整,声母中zh、ch、sh、yu是两个字母, 占用Z、C、S、Y的键位,调整为:zh、ch、sh、yu用U、J、O、V各自代替,实现了26个字母各自代表一个声母。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描述,其特征,对有数字的词句,用数字、声母、引号实现多键共击,1位数字取数字、末字声母、引号,实现多键共击,例:“一劳永逸”1Y‘,二位及多位数字只取数字、引号共击,例:“二万五千里长征”25‘。
8、根据权利要求1.7的描述,其特征,对数量词、单位词组成的词组用数字的个位代替多位数,一个数量词或单位词不论位数多少,都离不开个位, 因此对每个量词或单位词只做从1-0的10个基数代表了个、十、百、千、万、亿的多位数词组,例:3个,3G 4元4V 5号5H 345元345V 56278斤 56 278J。
9、根据权利要求1-8的技术内容,其特征,所有单字,二字词、三字词、四字词、句子、数量词组,有数字的词句,星期、周、礼拜,分别加引号“‘”,分号“;”共击,码位长短不等,不用空格打足应打键自动结束,空格键用于另外的快速录入。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技术内容,其特征,空格键用于法定的专业条款切换,如:刑法、民法、婚姻法、交通规则等几十门专业,只打一个声母加空格共击,或与条款共击一次到位几个到几十个字。
11、根据权利要求1-10的技术内容,其特征对生僻字国标二级字用数字化编排,键盘上的三排输入字母键及p键对应内的标点符号,各排成为从1-0的10个数字键,组成汉字的笔画、部件,用数字为代码,单一形,取首尾两个数字,打中排、下排二键共击,其他几种字形取三个编码,第一码取首码笔画数字,几画是几码,10画以上都取零,第二、三码取首尾码,三排键位各排一码,三键共击。
12、根据权利要求1-11的技术内容,其特证,利用多键共击,消除重码,依照频率击键组合,高频字一次共击,频率较次的二次共击,生僻字单击,如单字内含几种击键法消除了重码,但每一种击键都使对应的字、词、句排在首位,自动到编辑位,其他几个字全部提示。”
复审请求人随复审请求书还提交了关于“五笔字型输入”、“亚伟中文速录”、“国育速录”和“灵犀码”等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其认为:(1)诸如“五笔字型”、“电灯灯芯”之类的诸多发明创造都是通过多次修改才成功的,因此在实质审查阶段进行补正的内容应该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2)本申请技术创新,三份对比文件与本申请的技术差百倍,本申请内容比“中文速录机”及“国育正音速录”也要先进。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8年04月23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程序中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1月09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修改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1月3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同时提交了陈述意见“一天超十年,不服比比看”以及本申请的公开文本作为附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复审通知书中主张惯用技术方法但未提供任何证据,专利申请过程中可以进行改进,本申请技术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极大改进等。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2月15日再次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认为本申请初审合格原件同样超过国内现有技术百倍,本申请应该获得授权,并有希望获得诺贝尔奖。
合议组于2019年03月27日向复审请求人再次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其未提交符合规定的修改文件,因此针对第一次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的修改超出了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另外,即使复审请求人将审查文本退回到本申请原始公开文本,权利要求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其认为复审意见掠夺申请文件科研成果,破坏专利法技术改进,虚构扩大对比文件等。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29日再次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未修改申请文件,陈述了与上次意见陈述基本相同的内容。同时其提交了附件“大立擂台赛 面向全国、全世界”,其中表示本申请的技术比五笔字型、亚伟中文速录、国育速录、田氏语节、全息码等汉字输入方式更先进,并表示该附件内容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新闻机构等大量寄发,寻求支援与合作。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1、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答复第二次复审通知书时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因此本决定所针对的审查文本与第一次复审通知书所针对的审查文本相同,即:复审请求人于申请日2014年03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10-11页,及说明书附图,2014年10月16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2015年06月04日提交的说明书第7-9页,2017年01月2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6、12页,以及2018年02月0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2、关于专利法第33条
专利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如果申请的内容通过增加、改变和/或删除其中的一部分,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看到的信息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不同,而且又不能从原申请记载的信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那么,这种修改就是不允许的。
针对本申请,合议组认为:
(1)关于权利要求书
复审请求人在提交复审请求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复审请求人的下述修改行为导致本申请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复审请求人修改时删除原权利要求2,并将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1拆分为12个新的权利要求。然而,上述修改后权利要求2-11中的相关内容均是其请求保护的一键快速打字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缺少上述权利要求2-11的相关内容,则当前权利要求1无法解决本申请说明书中声称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听到字音手动字出,先决条件,必须一次打几键,无重码字到位,而且一键一次也能打,既适合初学打字,义(亦)适合高级速录”,因此复审请求人将原权利要求1拆分为多个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中记载了特征“10多项录入技术;法定的专业条款等;一次击打到位几个或几十个字”,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中记载了特征“首笔画或部首1码,末笔画或部件1码,三个不同码位实现单字全部三键共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3中记载了特征“对国标字库6763个汉字做频率筛选;共有2600个高频字一次共击到位”,修改后的权利要求4中记载了特征“对词组、句子定立顺逆加序号或符号实现多键共击;分别各加序号或符号实现词组、句子95%以上的多键共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6中记载了特征“声母中zh、ch、sh、yu是两个字母,占用Z、C、S、Y的键位,调整为:zh、ch、sh、yu用U、J、O、V各自代替”,修改后的权利要求7中记载了特征“用数字、声母、引号实现多键共击;1位数字取数字、末字声母、引号,实现多键共击;例:“一劳永逸”1Y‘,二位及多位数字只取数字、引号共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8中记载了特征“对数量词、单位词组成的词组用数字的个位代替多位数;因此对每个量词或单位词只做从1-0的10个基数代表了个、十、百、千、万、亿的多位数词组,例:3个,3G 4元4V 5号5H 345元345V 56278斤56 278J”,修改后的权利要求9中记载了特征“所有单字,二字词、三字词、四字词、句子、数量词组,有数字的词句,星期、周、礼拜,分别加引号“‘”,分号“;”共击,码位长短不等,不用空格打足应打键自动结束,空格键用于另外的快速录入”,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0中记载了特征“空格键用于法定的专业条款切换;只打一个声母加空格共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中记载了特征“键盘上的三排输入字母键及p键对应内的标点 符号,各排成为从1-0的10个数字键,组成汉字的笔画、部件,用数字为代码,单一形,取首尾两个数字,打中排、下排二键共击,其他几种字形取三个编码,第一码取首码笔画数字,几画是几码,10画以上都取零,第二、三码取首尾码,三排键位各排一码,三键共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中记载了特征“利用多键共击,消除重码,依照频率击键组合,高频字一次共击,频率较次的二次共击,生僻字单击,如单字内含几种击键法消除了重码,但每一种击键都使对应的字、词、句排在首位,自动到编辑位,其他几个字全部提示”。然而上述修改内容既未记载在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也无法由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的确定,因此复审请求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上述修改内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关于说明书
复审请求人于2017年01月23日对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其中将原说明书第6页中的特征修改为“A、顺向:取首尾二字的声母,再加末尾字的序号(首笔画 码)取下排从z-/的10个键。三键共击,用下划线表示。例:科学kx9(。) 研究YJ6(n) 工作gz8 进行jx2 培训px3 报名bm2 时间oj6一次共击到位两个字。B、逆向:取首尾二字的声母,再加末尾字序号,加上排 的数字结束,三键共击。例:民族mz6 利益Ly8 非常fI9 重要uY1”,将原说明书第12页中的特征修改为“就得用笔画取码,除单一形外(二码),其他各种字形都是三码,打字母键各排一码,都是三键共击,自动结束。(1)单一形,由于字数很少只取首尾二码打中排、下排自动结束。(2)其余几种字形都是由几个结构组成,首码取第一结构 的笔画数,几画是几码“氵”三画,“讠”二画(澹334、话234) 氵、讠笔画号是3,尾码是“口”编号是4,例:(左右形: 鹐 貘 上下形:篙 包围形:瘭 混合形:彘) ;一次提示10个是从一万个字内找出的,该字库只做国标字 库二级字3008个,一次共击三键,任何一个生字都一次找到, 绝不翻页。 10、无重码打字 三键共击法,再通过单双互打消除重码,不论常用字,生 僻字,要用字到位,不用字提示,共分6个击键规则;(1)三 键共击000;(2)先声后序(3)先序后声(4)先单 后双000;(5)先双后单000;(6)三键单击000。单字、词组、句子都可以采用此此种击键规则,消除重码”。然而上述修改内容既未记载在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也无法由原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记载的内容直接地、毫无疑义的确定,因此复审请求人对说明书的上述修改内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针对复审请求人的相关意见(具体参见案由部分),合议组认为:复审通知书中对本申请的修改是否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作出了相关审查意见,而确定审查文本是进行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审查的前提条件,在修改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的情况下,针对修改超范围的文本审查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是没有意义的。正如复审通知书中对于复审意见的答复:发明创造过程中发明者可以对其发明创造性进行不断改进,但发明创造过程中对技术的改进与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对该申请文件的修改是不同的,复审请求人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如果发现该技术尚存需要改进之处,虽然可以对该技术进行修改,但在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其原始申请记载的范围就已经确定了,任何超出原始申请记载范围的修改都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另外,复审请求人提交的诸如“大立擂台赛 面向全国、全世界”等的相关附件仅是复审请求人对本申请内容及其他汉字输入方法的个人观点,其与本申请修改是否超范围无关,不能证明其所做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鉴于此,合议组作出如下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2月01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邮编10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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