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系统及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系统及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1095
决定日:2019-09-23
委内编号:1F27728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810102482.X
申请日:2018-02-01
复审请求人:山东捷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邓璐
合议组组长:张雪凌
参审员:李彦欣
国际分类号:H04L12/24,H04L29/08,H04L1/00,H04L29/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决定要点: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而这些区别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从而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810102482.X,名称为“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系统及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山东捷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8年02月01日,公开日为2018年08月03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2月25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其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CN205880632U,公告日为2017年01月11日。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8年02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44段(即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2018年11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其特征是,包括:
下行通信模块,接收一台或多台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根据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将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对接收到的区域控制器上传数据进行CRC校验,向区域控制器下发设备联动控制指令;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搭建TCP服务端,每台区域控制器预先设置前置处理机地址,区域控制器通过预先配置的前置处理机地址自动连接到下行通信模块;
数据解析模块,对区域控制器上传的数据进行解析,将解析的数据上传至告警计算模块及联动计算模块;
告警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生成告警数据;
联动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设置对应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生成设备联动控制指令及设备联动日志;
上行通信模块,将设备原始数据、告警数据或联动日志上传至监控平台,并从监控平台上下载设备基础信息传输到数据解析模块,下载告警阈值传输到告警计算模块,下载联动规则传输到联动计算模块及下载设备远程控制指令传输到下行通信模块;
所述告警数据是指设备数值超限告警,所述设备数据超限告警是根据各类型设备的超限告警阈值计算设备的告警状态;所述离线告警分为设备离线告警和区域控制器离线告警;
设备离线判定条件为:设备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有效数据或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离线,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
区域控制器离线判定条件为: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数据,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
所述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和远程控制;
自动联动是根据设备数据及联动规则进行计算,若设备数据大于等于联动上限,则启动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若设备数据小于联动下限,则复位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
自检联动是为防止管廊内部控制设备长期不运行而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对风机或水泵设备,每隔固定时长对其启动一次,启动时间达到预置启动时长后,自动对其进行复位操作;
远程控制是对需要远程开启或关闭的设备,生成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将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发送给监控平台,接收到监控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后,根据远程控制指令对相应设备进行远程控制。
2. 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系统,其特征是,包括:
至少一台前置处理机,所述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获取设备数据,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和设备联动计算处理后,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对处理结果直接展现。
3. 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包括:
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中获取设备数据,
所述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和设备联动计算处理;
所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包括:超限告警或离线告警;
所述超限告警的步骤为:
S301:在设备告警阈值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告警阈值,若存在,进入S302;否则进入S304;
S302:判断设备数据是否超出告警阈值,若超出进入S303,否则进入S304;
S303:将设备的状态置为告警,生成设备的告警信息,将告警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S304:将设备的状态置为正常,将正常状态的设备数据输出。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离线告警的步骤为:
S311:计算设备最新数据的采集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将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S312:计算区域控制器最新上传数据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将区域控制器下全部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6.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设备联动计算处理,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及远程控制;
所述自动联动的步骤为:
S401:接收数据解析得到的设备原始数据;
S402:在设备联动规则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联动规则,若存在,同时进入S403和S405,否则返回S401;
S403:判断设备原始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启动条件,若满足,进入S404,否则返回S401;
S404: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启动状态,进入S401;若为复位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启动指令,将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同时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S405:判断设备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复位条件,若满足,进入S406,否则返回S401;
S406: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复位状态,进入S401;若为启动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复位指令,将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组织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自检联动的步骤为:
S411:遍历控制设备信息,根据自检联动周期及上一次联动时间判断是否到自动联动时间,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S412:遍历已自检联动的设备信息,判断是否满足联动时长,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所述远程控制的步骤为:
S421:遍历远程控制信息,对控制设备生成控制指令及联动日志;
S422:将控制指令下发到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将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8.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的步骤为:
S501:建立前置处理机与监控平台的HTTP连接,从监控平台下载区域控制器信息、设备基础信息、设备告警阈值、设备联动规则、设备远控信息,并将数据进行缓存;
S502:建立与监控平台的消息队列MQ连接;
S503:接收输入的设备数据、告警信息和联动日志;
S504:通过消息队列MQ连接,将S503的数据上传至消息队列MQ连接。”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3月2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复审请求人将特征“根据设备的指令集将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转换成设备实际物理量数据”和“前置处理机,作为区域控制器和监控平台的中间设备或系统,实现与区域控制器通信、设备数据解析、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加入权利要求1中,将独立权利要求2改为引用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3-8合并且加入特征“前置处理机建立TCP Server;前置处理机等待区域控制器的接入,对接入的区域控制器进行身份验证,只有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与前置处理机内预先存储的IP地址匹配成功才允许区域控制器的接入”、“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中获取设备原始数据,对设备原始数据进行CRC校验,校验通过的设备原始数据进入解析处理步骤”、“所述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的步骤为:接收设备原始数据;遍历每个区域控制器下的全部设备信息,根据每个设备的地址码从所接收的原始数据中取出对应设备的原始数据,根据设备的数据转换规则对当前设备的原始数据进行数据转换,转换成设备的真实物理量数据”和“前置处理机,作为区域控制器和监控平台的中间设备或系统,实现与区域控制器通信、设备数据解析、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得到新的权利要求3。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在前置处理机上进行告警计算、联动计算,而对比文件1是由服务器和终端进行上述计算。参考文献1涉及电力系统而并非地下综合管廊领域,虽然说明主机负荷严重可以发展前置机,让前置机来完成计算工作,但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知晓哪些功能下放,是全部下放还是部分下放,以及相关条件设置;告警处理有很多,本申请仅对设备数据超限告警处理;并且如何进行告警计算、联动计算并不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因此坚持本申请权利要求1-3具备创造性。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其特征是,包括:
下行通信模块,接收一台或多台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根据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将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对接收到的区域控制器上传数据进行CRC校验,向区域控制器下发设备联动控制指令;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搭建TCP服务端,每台区域控制器预先设置前置处理机地址,区域控制器通过预先配置的前置处理机地址自动连接到下行通信模块;
数据解析模块,对区域控制器上传的数据进行解析,根据设备的指令集将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转换成设备实际物理量数据,将解析的数据上传至告警计算模块及联动计算模块;
告警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生成告警数据;所述告警数据是指设备数值超限告警,所述设备数据超限告警是根据各类型设备的超限告警阈值计算设备的告警状态;所述离线告警分为设备离线告警和区域控制器离线告警;
设备离线判定条件为:设备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有效数据或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离线,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
区域控制器离线判定条件为: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数据,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
联动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设置对应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生成设备联动控制指令及设备联动日志;
所述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和远程控制;
自动联动是根据设备数据及联动规则进行计算,若设备数据大于等于联动上限,则启动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若设备数据小于联动下限,则复位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
自检联动是为防止管廊内部控制设备长期不运行而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对风机或水泵设备,每隔固定时长对其启动一次,启动时间达到预置启动时长后,自动对其进行复位操作;
远程控制是对需要远程开启或关闭的设备,生成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将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发送给监控平台,接收到监控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后,根据远程控制指令对相应设备进行远程控制;
上行通信模块,将设备原始数据、告警数据或联动日志上传至监控平台,并从监控平台上下载设备基础信息传输到数据解析模块,下载告警阈值传输到告警计算模块,下载联动规则传输到联动计算模块及下载设备远程控制指令传输到下行通信模块;
前置处理机,作为区域控制器和监控平台的中间设备或系统,实现与区域控制器通信、设备数据解析、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
2. 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系统,其特征是,包括:
至少一台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处理机,所述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获取设备数据,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和设备联动计算处理后,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对处理结果直接展现。
3. 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其特征是,包括:
前置处理机建立TCP Server;
前置处理机等待区域控制器的接入,对接入的区域控制器进行身份验证,只有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与前置处理机内预先存储的IP地址匹配成功才允许区域控制器的接入;
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中获取设备数据,
前置处理机从若干个区域控制器中获取设备原始数据,对设备原始数据进行CRC校验,校验通过的设备原始数据进入解析处理步骤;
所述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和设备联动计算处理;
所述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的步骤为:
接收设备原始数据;
遍历每个区域控制器下的全部设备信息,根据每个设备的地址码从所接收的原始数据中取出对应设备的原始数据,根据设备的数据转换规则对当前设备的原始数据进行数据转换,转换成设备的真实物理量数据;
所述设备数据告警处理,包括:超限告警或离线告警;
所述超限告警的步骤为:
S301:在设备告警阈值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告警阈值,若存在,进入S302;否则进入S304;
S302:判断设备数据是否超出告警阈值,若超出进入S303,否则进入S304;
S303:将设备的状态置为告警,生成设备的告警信息,将告警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S304:将设备的状态置为正常,将正常状态的设备数据输出;
所述离线告警的步骤为:
S311:计算设备最新数据的采集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将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S312:计算区域控制器最新上传数据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将区域控制器下全部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所述设备联动计算处理,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及远程控制;
所述自动联动的步骤为:
S401:接收数据解析得到的设备原始数据;
S402:在设备联动规则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联动规则,若存在,同时进入S403和S405,否则返回S401;
S403:判断设备原始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启动条件,若满足,进入S404,否则返回S401;
S404: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启动状态,进入S401;若为复位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启动指令,将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同时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S405:判断设备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复位条件,若满足,进入S406,否则返回S401;
S406: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复位状态,进入S401;若为启动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复位指令,将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组织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所述自检联动的步骤为:
S411:遍历控制设备信息,根据自检联动周期及上一次联动时间判断是否到自动联动时间,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S412:遍历已自检联动的设备信息,判断是否满足联动时长,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所述远程控制的步骤为:
S421:遍历远程控制信息,对控制设备生成控制指令及联动日志;
S422:将控制指令下发到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将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所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的步骤为:
S501:建立前置处理机与监控平台的HTTP连接,从监控平台下载区域控制器信息、设备基础信息、设备告警阈值、设备联动规则、设备远控信息,并将数据进行缓存;
S502:建立与监控平台的消息队列MQ连接;
S503:接收输入的设备数据、告警信息和联动日志;
S504:通过消息队列MQ连接,将S503的数据上传至消息队列MQ连接;
所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
前置处理机,作为区域控制器和监控平台的中间设备或系统,实现与区域控制器通信、设备数据解析、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3月27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6月2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本次复审通知书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8年02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3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本次复审通知书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对比文件1。复审通知书中指出: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同时针对复审请求人陈述的意见进行了阐述,指出:对比文件1给出了由设置在区域控制器和服务器之间的舱段控制器来完成一些原本在服务器上完成的数据处理功能以减小服务器压力的技术启示,因此,对解析后数据的后续处理是由前置处理机来实现还是由监控平台来实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置处理机以及监控平台的具体性能情况而作出的常规选择。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7月0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没有提交修改文件。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与提出复审请求时的陈述一致,没有提出新的意见。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3月21日提出复审请求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8年02月01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9页、说明书附图第1-4页、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以及2019年03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3项。
经审查,所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之处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2019年06月26日发出的复审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205880632U,公告日为2017年01月11日。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监控的前置处理机,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舱段控制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摘要,说明书第[0002]-[0004]、[0009]、[0014]-[0018]、[0026]段,说明书附图1,权利要求1):除市政公用管线外,地下综合管廊中还设有消防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等辅助系统,而且地下综合管廊多采用分舱段式设计,即以每200米或其他长度为一个舱段,且舱段还分为多个舱室以分别放置电力电缆、热力管道、燃气管道,故每个舱室中都需要设置辅助系统,这样每个舱室成为一个基本单元,该舱室内的监控设备与辅助系统(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区域控制器)可以组成一个子网络,并以一个舱段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前置处理机,作为区域控制器和监控平台的中间设备或系统,实现与区域控制器通信、设备数据解析)集中控制,利用舱段控制器与上位机(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监控平台)进行通讯,一个舱段内分别设置在各个舱室的多个舱段控制器可实现工作人员对舱段内所有监控设备和辅助系统的远程控制;用于地下综合管廊的舱段控制器,包括控制芯片,用以计算和转换数据,将接收到的数据经过处理之后转发;内存,其中存储各舱段内设备的身份识别码;上行接口(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上行通信模块),上行接口处设有电力载波通信模块,舱段控制器通过连接于上行接口与集线器之间的电力线与集线器通讯,并通过所述电力线为舱段控制器提供电压,上行接口还可用于接入现场调试设备;多个下行接口(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下行通信模块),用于与舱段内设备进行通讯连接,具体包括控制舱段内的报警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标识系统、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照明系统等;其中上行接口、内存、下行接口分别与控制芯片连接,控制芯片包括分别与下行接口连接的模拟量输入模块、模拟量输出模块,以及协议栈,模拟量输入模块接收舱段内设备发送的模拟信号的初始值(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接收一台或多台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并经过协议栈将模拟信号的初始值传递至控制芯片,控制芯片将接收的模拟信号的初始值转换为数字信号并经集线器发送至服务器(即上位机)(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对区域控制器上传的数据进行解析,将解析的数据上传);控制芯片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反馈数据后将反馈数据转换为模拟信号反馈值,经协议栈将模拟信号反馈值发送至模拟量输出模块,经下行接口发送至舱段内设备(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向区域控制器下发设备联动控制指令);控制芯片解析来自PLC的CPU模块的配置信文,然后将配置信文写入系统数据区中的配置区(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从监控平台上下载设备基础信息);舱段控制器接收到集线器传递的反馈数据后对反馈数据进行分析,解析反馈数据中的身份识别码并与内存中存储的各舱段内设备的身份识别码比对,然后将反馈数据转发至该身份识别码对应的舱段内设备,舱段内设备响应反馈数据执行相应动作;舱段内设备接收到反馈数据后,将反馈数据中包含的身份识别码与自身的身份识别码比对,如果相同则执行相应动作,并将执行结果经舱段控制器发送至服务器,如果不相同,则不执行动作,并向舱段控制器发送警报信息(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下载设备远程控制指令传输到下行通信模块)。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根据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将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对接收到的区域控制器上传数据进行CRC校验;所述下行通信模块搭建TCP服务端,每台区域控制器预先设置前置处理机地址,区域控制器通过预先配置的前置处理机地址自动连接到下行通信模块;
(2)处理解析后的数据的装置不同,在对比文件1中,舱段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前置处理机)将解析后的数据发送给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监控平台),由服务器进行后续处理,而在权利要求1中,对解析后的数据的后续处理也是在前置处理机上实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给监控平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数据解析模块,根据设备的指令集将区域控制器上传的设备原始数据转换成设备实际物理量数据,将解析的数据上传至告警计算模块及联动计算模块;
告警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生成告警数据;所述告警数据是指设备数值超限告警,所述设备数据超限告警是根据各类型设备的超限告警阈值计算设备的告警状态;所述离线告警分为设备离线告警和区域控制器离线告警;设备离线判定条件为:设备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有效数据或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离线,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区域控制器离线判定条件为: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数据,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
联动计算模块,根据解析的数据,设置对应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生成设备联动控制指令及设备联动日志;所述联动设备的操作状态,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和远程控制;自动联动是根据设备数据及联动规则进行计算,若设备数据大于等于联动上限,则启动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若设备数据小于联动下限,则复位当前设备关联的控制设备;自检联动是为防止管廊内部控制设备长期不运行而导致设备故障,从而对风机或水泵设备,每隔固定时长对其启动一次,启动时间达到预置启动时长后,自动对其进行复位操作;远程控制是对需要远程开启或关闭的设备,生成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将远程控制请求指令发送给监控平台,接收到监控平台的远程控制指令后,根据远程控制指令对相应设备进行远程控制;
上行通信模块,将设备原始数据、告警数据或联动日志上传至监控平台,将设备基础信息传输到数据解析模块,下载告警阈值传输到告警计算模块,下载联动规则传输到联动计算模块;
前置处理机实现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前置处理机和区域控制器之间的数据通信,如何减小服务器压力。
对于上述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了舱段控制器根据身份识别码来识别数据来源和数据去向,而将设备的IP地址用于设备的身份识别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来对数据进行分类存储;通过搭建TCP服务端和在区域控制器上预设前置处理机地址,来实现区域控制器和前置处理机之间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对接收的数据进行CRC校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数据通信时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2),由前述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设置舱段控制器来对多个区域控制器的数据进行采集、解析、转换后发送给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监控平台)进行后续处理,以解决各个区域控制器均和服务器连接导致工程量浩大和服务器对原始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导致数据处理工作繁复的技术问题,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由设置在区域控制器和服务器之间的舱段控制器来完成一些原本在服务器上完成的数据处理功能以减小服务器压力的技术启示,因此,对解析后数据的后续处理是由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来实现还是由监控平台(服务器)来实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以及监控平台(服务器)的具体性能情况而作出的常规选择。同时,在地下综合管廊监控领域中,为了实现对地下管廊进行监控,通常的数据处理流程为“采集控制设备收集的原始数据-->数据解析-->告警和联动计算-->反馈控制信息-->控制设备执行控制信息对应的操作”。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舱段控制器中设置告警计算模块和联动计算模块,并从服务器来下载相关模块的功能参数和规则来实现告警和联动功能;并且,将控制芯片中实现数据解析的功能单独设置为数据解析模块,以及数据解析模块、告警计算模块、联动计算模块和上行通信模块的具体功能设置及四者之间的数据交互设置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例如,告警计算模块的告警计算功能通常包括设备数值超限告警、设备离线告警和区域控制器离线告警,其中设备数值超限为采集的设备数据超过阈值,设备离线为设备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有效数据或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离线,区域控制器离线为连续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数据;联动计算模块的联动计算功能通常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和远程控制,其中自动联动为若采集的设备数据大于等于联动上限,则启动设备,否则复位设备,自检联动为间隔固定时长启动和复位设备,远程控制是根据监控平台发出的远程控制指令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数据解析模块将解析的数据上传至告警计算模块及联动计算模块供其使用;上行通信模块将告警数据或联动日志上传至监控平台,将设备基础信息传输到数据解析模块,下载告警阈值传输到告警计算模块,下载联动规则传输到联动计算模块。这些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监控数据处理时的常规设计。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要求保护一种系统,其包括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处理机。基于前述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地下综合管廊监控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舱段控制器,公开的具体内容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
权利要求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
(1)前置处理机建立TCP Server;前置处理机等待区域控制器的接入,对接入的区域控制器进行身份验证,只有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与前置处理机内预先存储的IP地址匹配成功才允许区域控制器的接入;前置处理机对设备原始数据进行CRC校验,校验通过的设备原始数据进入解析处理步骤;
(2)处理解析后的数据的装置不同,在对比文件1中,舱段控制器(相当于权利要求3中的前置处理机)将解析后的数据发送给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3中的监控平台),由服务器进行后续处理,而在权利要求3中,对解析后的数据的后续处理也是在前置处理机上实现,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给监控平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解析处理,遍历每个区域控制器下的全部设备信息,根据每个设备的地址码从所接收的原始数据中取出对应设备的原始数据,根据设备的数据转换规则对当前设备的原始数据进行数据转换,转换成设备的真实物理量数据
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告警处理,包括:超限告警或离线告警;
所述超限告警的步骤为:S301:在设备告警阈值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告警阈值,若存在,进入S302;否则进入S304;S302:判断设备数据是否超出告警阈值,若超出进入S303,否则进入S304;S303:将设备的状态置为告警,生成设备的告警信息,将告警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S304:将设备的状态置为正常,将正常状态的设备数据输出;
所述离线告警的步骤为:S311:计算设备最新数据的采集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设备状态为离线,将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S312:计算区域控制器最新上传数据时间与当前系统时间差,若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则判定区域控制器状态为离线,将区域控制器下全部设备的状态置为离线并生成设备的离线告警信息,将离线状态的设备数据及告警信息输出;
前置处理机对设备数据进行联动计算处理,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及远程控制;
所述自动联动的步骤为:S401:接收数据解析得到的设备原始数据;S402:在设备联动规则缓存中查找当前设备的联动规则,若存在,同时进入S403和S405,否则返回S401;S403:判断设备原始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启动条件,若满足,进入S404,否则返回S401;S404: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启动状态,进入S401;若为复位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启动指令,将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同时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S405:判断设备数据是否满足联动规则的联动复位条件,若满足,进入S406,否则返回S401;S406:判断联动目标设备的状态,若为复位状态,进入S401;若为启动状态,则设置联动目标设备的复位指令,将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组织生成联动操作日志,将联动操作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所述自检联动的步骤为:S411:遍历控制设备信息,根据自检联动周期及上一次联动时间判断是否到自动联动时间,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启动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S412:遍历已自检联动的设备信息,判断是否满足联动时长,若满足则生成设备复位指令输出至区域控制器,生成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所述远程控制的步骤为: S421:遍历远程控制信息,对控制设备生成控制指令及联动日志;S422:将控制指令下发到设备所在区域控制器,将联动日志输出至监控平台;
前置处理机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的步骤为:S501:建立前置处理机与监控平台的HTTP连接,从监控平台下载区域控制器信息、设备基础信息、设备告警阈值、设备联动规则、设备远控信息,并将数据进行缓存;S502:建立与监控平台的消息队列MQ连接;S503:接收输入的设备数据、告警信息和联动日志;S504:通过消息队列MQ连接,将S503的数据上传至消息队列MQ连接;
前置处理机实现设备告警计算、设备联动计算功能,将最终的处理结果上传至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接收到的是设备最终数据,用来直接展现,减轻监控平台的数据处理压力。
基于上述区别特征,权利要求3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前置处理机和区域控制器之间的数据通信,如何减小服务器压力。
对于上述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了舱段控制器根据身份识别码来识别数据来源和数据去向,而将设备的IP地址用于设备的身份识别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根据区域控制器的IP地址来对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对区域控制器的身份进行验证;通过搭建TCP服务端和在区域控制器上预设前置处理机地址,来实现区域控制器和前置处理机之间的数据通信,这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并且,对接收的数据进行CRC校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进行数据通信时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2),由前述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设置舱段控制器来对多个区域控制器的数据进行采集、解析、转换后发送给服务器(相当于权利要求1中的监控平台)进行后续处理,以解决各个区域控制器均和服务器连接导致工程量浩大和服务器对原始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导致数据处理工作繁复的技术问题,可见对比文件1给出了由设置在区域控制器和服务器之间的舱段控制器来完成一些原本在服务器上完成的数据处理功能以减小服务器压力的技术启示,因此,对解析后数据的后续处理是由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来实现还是由监控平台(服务器)来实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以及监控平台(服务器)的具体性能情况而作出的常规选择。同时,在地下综合管廊监控领域中,为了实现对地下管廊进行监控,通常的数据处理流程为“采集控制设备收集的原始数据-->数据解析-->告警和联动计算-->反馈控制信息-->控制设备执行控制信息对应的操作”。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设置舱段控制器从服务器来下载相关功能参数和规则来实现告警和联动功能;并且,数据解析、告警计算、联动计算和结果上传的具体功能设置及数据交互流向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例如,告警计算功能通常包括设备数值超限告警和设备离线告警,其中设备数值超限为采集的设备数据超过阈值,设备离线为设备超过设定的离线周期没有上传数据;联动计算功能通常包括自动联动、自检联动和远程控制,其中自动联动为若采集的设备数据大于等于联动上限,则启动设备,否则复位设备,自检联动为间隔固定时长启动和复位设备,远程控制是根据监控平台发出的远程控制指令对相应设备进行控制;数据解析功能包括将解析的数据提供给告警计算功能及联动计算功能使用;结果上传功能包括从监控平台下载区域控制器信息、设备基础信息、设备告警阈值、设备联动规则、设备远控信息并缓存,将告警数据和联动日志上传至监控平台。这些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实现监控数据处理时的常规设计。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惯用手段得出权利要求3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3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
根据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可知(具体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对比文件1给出了由设置在区域控制器和服务器之间的舱段控制器来完成一些原本在服务器上完成的数据处理功能以减小服务器压力的技术启示,因此,对解析后数据的后续处理是由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来实现还是由监控平台(服务器)来实现,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置处理机(舱段控制器)以及监控平台(服务器)的具体性能情况而作出的常规选择。同时,在地下综合管廊监控领域中,为了实现对地下管廊进行监控,通常的数据处理流程为“采集控制设备收集的原始数据-->数据解析-->告警和联动计算-->反馈控制信息-->控制设备执行控制信息对应的操作”。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舱段控制器中设置告警计算模块和联动计算模块,并从服务器来下载相关模块的功能参数和规则来实现告警和联动功能;并且,将控制芯片中实现数据解析的功能单独设置为数据解析模块,以及数据解析模块、告警计算模块、联动计算模块和上行通信模块的具体功能设置及四者之间的数据交互设置都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理由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2月25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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