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移动设备来处理零售加油站处的交易的系统和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使用移动设备来处理零售加油站处的交易的系统和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4509
决定日:2019-11-11
委内编号:1F271920
优先权日:2012-10-08、2013-03-29
申请(专利)号:201380063402.X
申请日:2013-10-04
复审请求人:韦恩加油系统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窦明生
合议组组长:杨子芳
参审员:宋霖
国际分类号:G06Q20/36,G07F13/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80063402.X,名称为“使用移动设备来处理零售加油站处的交易的系统和方法”的PCT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本申请的申请人为韦恩加油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3年10月04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为2015年06月05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10月08日、2013年03月29日,公开日为2015年10月14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8年10月09日以权利要求1-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具体理由为:(1)独立权利要求1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US2011193522A1,公开日为2011年08月11日)的区别在于:对比文件1是用于充电站的交易,而权利要求1是用于加油站,且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然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13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13均不具备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14、18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然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4、18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4)从属权利要求15-17、19-2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且易于实现的,因此权利要求15-17、19-20均不具备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6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9;于2016年01月28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0项、说明书第1-67段。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处理加油站处的交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的交易网关部件处:
接收站点位置代码;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以及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利用所述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来预约产品的数据。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从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其中,所述产品选择从所述终端产生;以及
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传送到所述终端。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终端是便携式计算设备。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零售加油站处的部件。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部件是前场控制器部件。
6.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接收与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记录相对应的支付授权通知;以及
生成与所述支付授权通知相对应的支付授权。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支付授权传送到所述前场控制器部件。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预约命令,接收交易完成通知;以及
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通知,生成交易完成消息。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交易完成消息传送到支付供应商。
10.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消息,接收支付完成通知。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接收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与由所述参考站点位置代码所标识的位置相对应的参考站点配置信息;以及
将所接收的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参考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库中。
1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产品是洗车。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产品是在燃料分配器处的服务。
14. 一种交易网关部件,包括:
处理器;
与所述处理器耦合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以及
存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且被配置成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接收站点位置代码;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和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以及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利用所述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来预约产品的数据。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交易网关部件,还包括:
从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其中,所述产品选择从所述终端产生;以及
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传送到所述终端。
16.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交易网关部件,其中,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响应于所述预约命令,接收交易完成通知;以及
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通知,生成交易完成消息。
17.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交易网关部件,其中,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接收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与由所述参考站点位置代码所标识的位置相对应的参考站点配置信息;以及
将所接收的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参考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库中。
18. 一种系统,包括:
前场控制器部件;
与所述前场控制器耦合且远离所述前场控制器的交易网关部件,所述交易网关部件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可执行指令:
接收站点位置代码;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和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以及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利用所述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来预约产品的数据。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与所述前场控制器部件耦合的燃料分配器,其中,从移动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从所述移动终端产生所述产品选择,并且所述交易网关部件还包括用于向所述终端传送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的可执行指令。
20. 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产品包括洗车。”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1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20项权利要求),其中在独立权利要求1、14、18中分别增加了多个技术特征。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中仅提到识别充电站,适用于充电站的代码,而不是用于零售加油站的代码,对比文件1从未提及零售加油站。(2)对比文件1中缺少产品记录中的产品,预约记录用于充电站本身,而不是用于充电站可供销售的产品,非空置或预约充电站的指示也适用于充电站本身。复审请求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第1、14、18项如下:
“1. 一种处理加油站处的交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的交易网关部件处: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以及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14. 一种交易网关部件,包括:
处理器;
与所述处理器耦合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以及
存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且被配置成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以及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18. 一种系统,包括:
前场控制器部件;
与所述前场控制器耦合且远离所述前场控制器的交易网关部件,所述交易网关部件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可执行指令: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以及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30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认为:(1)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构思与本申请相同,在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方案的启示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临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问题时,容易想到将充电站的产品预约模式应用在加油站的产品预约中,此外,为了处理预约信息与实际资源进行对应匹配,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进行相应的编码,以便于进行识别。(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对于多个时区信息,分别显示各时区所处的是否可预约的状态,即相当于“可预约产品标识符”和“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充电器资源即属于充电站可提供的“产品”,用户可以选择要预约的产品,即对比文件1中也公开了具有产品信息的产品列表,并且该产品其本身也是在充电站处售出的商品。本领域技术人员仍可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充电站处可销售产品的类别,具体对于预约的产品是充电桩的位置还是可购买或使用的产品,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应用需求人为进行选择和设置的,对权利要求的创造性不构成影响。(3)修改后加入的特征“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在加油站中设置多个燃料分配器用于分配燃料,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于特征“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标识符”,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对于多个时区信息,分别显示各时区所处的是否可预约的状态,即对比文件1中站点也配置了多个产品记录,并且设置有标识符,而具体站点可销售的产品包括何种类型,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的。对于特征“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将命令发送到加油站,对于有可预约标识的产品进行预约,对于不可预约的产品不进行预约,这是本领域在预约操作过程中的常规操作。因而坚持原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8月02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2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具体为:(1)独立权利要求1、14、18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对比文件1是用于充电站的交易,而权利要求1、14、18是用于加油站,且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然而,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14、18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2)从属权利要求2-13、15-17、19-2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13、15-17、19-20均不具备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 2019年09月1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共18项权利要求),其中将原从属权利要求11的内容增加到原独立权利要求1、14、18中,删除原权利要求11、17,对权利要求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解决了如何通过终端在加油站安全地预约产品而不与加油站实际交互的技术问题,实现了在预约产品时终端和加油站之间的有效且安全的通信。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处理加油站处的交易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的交易网关部件处: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接收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与由所述参考站点位置代码所标识的位置相对应的参考站点配置信息;以及
将所接收的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参考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库中。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从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其中,所述产品选择从所述终端产生;以及
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传送到所述终端。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终端是便携式计算设备。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零售加油站处的部件。
5.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部件是前场控制器部件。
6. 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接收与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记录相对应的支付授权通知;以及
生成与所述支付授权通知相对应的支付授权。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支付授权传送到所述前场控制器部件。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响应于所述预约命令,接收交易完成通知;以及
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通知,生成交易完成消息。
9.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将所述交易完成消息传送到支付供应商。
10. 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消息,接收支付完成通知。
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产品包括至少一种洗车。
12.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产品是在燃料分配器处的服务。
13. 一种交易网关部件,包括:
处理器;
与所述处理器耦合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以及
存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且被配置成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可执行指令,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接收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与由所述参考站点位置代码所标识的位置相对应的参考站点配置信息;以及
将所接收的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参考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库中。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交易网关部件,还包括:
从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其中,所述产品选择从所述终端产生;以及
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传送到所述终端。
15.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交易网关部件,其中,所述可执行指令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指令:
响应于所述预约命令,接收交易完成通知;以及
响应于所述交易完成通知,生成交易完成消息。
16. 一种系统,包括:
前场控制器部件;
与所述前场控制器耦合且远离所述前场控制器的交易网关部件,所述交易网关部件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可执行指令:
从终端接收对应于零售加油站的站点位置代码,该零售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
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代码,访问数据库;
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代码相对应,其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不同类型的产品,并且其中,所述产品记录中的每个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
从终端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或多个以便选择购买在零售加油站可供销售的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
确定所识别的一个或多个产品记录中的哪些产品被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
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
将所述预约命令传送到所述加油站;
接收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与由所述参考站点位置代码所标识的位置相对应的参考站点配置信息;以及
将所接收的参考站点位置代码和参考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所述数据库中。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与所述前场控制器部件耦合的燃料分配器,其中,从移动终端接收所述站点位置代码,从所述移动终端产生所述产品选择,并且所述交易网关部件还包括用于向所述终端传送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的可执行指令。
18. 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产品包括洗车。”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17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替换页(包括权利要求第1-18项),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依据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日2015年06月05日提交的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图1-9;于2016年01月28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67段;于2019年09月17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8项。
2、具体理由的阐述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如果该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引用与复审通知书和驳回决定引用的相同的对比文件,为:
对比文件1:US 2011193522A1,公开日为:2011年08月11日。
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处理加油站处的交易的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1-219段、图1-19):提供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其可以精确地估计充电时间,通知等待时间,并管理预约时间表;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10主要具有多个充电站11,操作管理服务器12通过电话线网络14与多个基站13、多个便携式电话终端15和多个PC终端16相连接,以进行通信;控制器21构成为具有通信接口的微型计算机,控制器21具有用于通过因特网17进行通信的通信功能,用于检测充电开始时间的状态检测功能,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用户ID输入列15B,充电站指定列15C,预约期望日期输入列15d,如图7所示,用户ID为“abc123”,用户想要预约的充电站为“△△○○shop”,预约日期为“2009.10.11”,所需充电时间为“30分钟”,当预约接收屏幕的输入完成时,用户检查其内容,然后操作钥匙开关KS1,因此,确定输入的预约请求内容,并接受请求发送到管理服务器侧,用户数据库27包括多个数据库,并且具有用于存储各充电站的定位位置,充电器的安装次数,开放时间,开机时间等站信息的站信息数据库51和每个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每天每个时间段存储每种车型一次充电所需的平均充电时间的充电信息数据库52等,接收到预约请求的管理服务器12从站信息数据库51获取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作为与预约请求对应的预约目标,根据时区、星期几、季节、充电站的位置、安装充电器的类型等使用统计数据存储在用户数据库27中,同时分组,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时间表显示选择显示部分15I,在该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I上显示预定所需日期所期望的充电站的预约时间表,在这个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单元15I,可以在垂直方向上滚动预约时间表,并且可以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滚动键在期望方向上滚动,如图11所示,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设置有请求检查列15J和时区显示列15K,并且在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上显示关于多个时区的信息,在图1的情况下时区“10:50-11:15”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1:15-12:00”处于空闲状态,时区“12:00-12:40”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2:40-13:15”处于空缺状态,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并且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
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在包括处理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的交易网关部件处,接收站点位置,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访问数据库,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站点位置和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相对应,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以便购买该产品;以及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将预约命令传送到充电站。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1是用于充电站的交易,而权利要求1是用于加油站,且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2)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
然而,在本领域中,无论是加油站还是充电站,其实质上都是用户购买车辆燃油/电以提供车辆运行动力的地方,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可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进行充电站预约,在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当面临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将充电站的产品预约模式应用在加油站的产品预约中;而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具有多个充电站11,并通过系统进行预约,在此基础上为了能够使系统更便利地识别不同的站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手段。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同类型的产品加入到系统中进行预约销售,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207段、图11-19):在上述服务器中,当充电请求接受单元接受包含由用户从多个充电站中选择和指定的充电站的充电请求时,充电时间估计单元计算从多个充电站中的每个充电站到指定的充电站或用户的当前位置,并且向使用者呈现位于距指定充电站较短距离的充电站或作为推荐充电站的用户的当前位置,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不仅查询使用条件的指定的充电站11,而且等待时间较短的位于距指定的充电站11的预定距离范围内的推荐充电站或用户当前位置被呈现给用户。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3对权利要求2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81-207段、图11-19):用户可以通过使用便携式电话15和用户PC终端16中的任何一个来进行预约请求和计费等待请求。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4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4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207段、图11-19):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并且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5对权利要求4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207段、图1):充电器24的控制器21在可以开始充电的时间点,即在对电池充电的用户(电池)从充电连接器20中抽出充电连接器20之后经过预定时间时,向管理服务器12通知车辆或者当用户通过操作面板22进行释放充电器24的指示的时间点。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6、7分别直接或间接对权利要求4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55-69段):控制器21构成为具有通信接口的微型计算机,控制器21具有用于通过因特网17进行通信的通信功能,用于检测充电开始时间的状态检测功能,充电完成时间,充电电量或充电器的故障状态,以及用于执行充电的用户认证功能用户认证用于计费,并向管理服务器12通知由状态检测功能检测到的状态和通过用户认证功能获得的用户认证信息,通过使用非接触型IC卡获得的用户认证信息,根据要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的使用电费成本数据计算收费金额,并且将每个用户每月邮寄含有使用报告的借记单据,或者在互联网站点开放以便每个用户可访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8-1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8-10分别直接或间接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87-219段、图7):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并且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通过从银行的账户提取,基于信用卡的支付,基于发行借方票据的银行转帐等进行收费,从而需要收费数据被收集;在从控制器21接收到通知之后,管理服务器12将关于充电完成估计时间的通知邮件发送到与正在对其电池充电的用户的便携式电话终端15或PC终端相对应的邮件地址,使得充电站的充电器24在充电完成之后立即释放给其他人,并且当充电完成时还发送充电完成通知邮件。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上述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1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1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本领域中,加油站除提供燃油供给服务外,通常还包括副食零售、洗车等业务,为给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将洗车业务也一并纳入所述交易处理中,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且易于实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9、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2对权利要求11作了进一步限定,本领域中,加油站给汽车加油时,需要汽车接近燃料分配器处才能够给汽车加油,因此,所述产品必然是在燃料分配器处服务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10、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3请求保护一种交易网关部件,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11-219段、图1-19):提供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其可以精确地估计充电时间,通知等待时间,并轻松管理预约时间表;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10主要具有多个充电站11,操作管理服务器12通过电话线网络14与多个基站13、多个便携式电话终端15和多个PC终端16相连接,以进行通信;控制器21构成为具有通信接口的微型计算机,控制器21具有用于通过因特网17进行通信的通信功能,用于检测充电开始时间的状态检测功能,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用户ID输入列15B,充电站指定列15C,预约期望日期输入列15d,如图7所示,用户ID为“abc123”,用户想要预约的充电站为“△△○○shop”,预约日期为“2009.10.11”,所需充电时间为“30分钟”,当预约接收屏幕的输入完成时,用户检查其内容,然后操作钥匙开关KS1,因此,确定输入的预约请求内容,并接受请求发送到管理服务器侧,用户数据库27包括多个数据库,并且具有用于存储各充电站的定位位置,充电器的安装次数,开放时间,开机时间等站信息的站信息数据库51和每个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每天每个时间段存储每种车型一次充电所需的平均充电时间的充电信息数据库52等,接收到预约请求的管理服务器12从站信息数据库51获取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作为与预约请求对应的预约目标,根据时区、星期几、季节、充电站的位置、安装充电器的类型等使用统计数据存储在用户数据库27中,同时分组,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时间表显示选择显示部分15I,在该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I上显示预定所需日期所期望的充电站的预约时间表,在这个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单元15I,可以在垂直方向上滚动预约时间表,并且可以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滚动键在期望方向上滚动,如图11所示,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设置有请求检查列15J和时区显示列15K,并且在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上显示关于多个时区的信息,在图1的情况下时区“10:50-11:15”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1:15-12:00”处于空闲状态,时区“12:00-12:40”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2:40-13:15”处于空缺状态,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并且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
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3中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耦合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存储在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且被配置成由所述处理器执行的一个或多个可执行指令,接收站点位置,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访问数据库,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站点位置和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相对应,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一个以便购买该产品;以及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用来预约被确定为分配有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的数据,分配有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一个或多个所选产品不被预约,将预约命令传送到充电站。
权利要求13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1是用于充电站的交易,而权利要求13是用于加油站,且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2)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3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
然而,在本领域中,无论是加油站还是充电站,其实质上都是用户购买车辆燃油/电以提供车辆运行动力的地方,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可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进行充电站预约,在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当面临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将充电站的产品预约模式应用在加油站的产品预约中,而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具有多个充电站11,并通过系统进行预约,在此基础上为了能够使系统更便利地识别不同的站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手段。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同类型的产品加入到系统中进行预约销售,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13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1、权利要求14-1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4-15分别对权利要求13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207段、图11-19):此外,在上述服务器中,当充电请求接受单元接受包含由用户从多个充电站中选择和指定的充电站的充电请求时,充电时间估计单元计算从多个充电站中的每个充电站到指定的充电站或用户的当前位置,并且向使用者呈现位于距指定充电站较短距离的充电站或作为推荐充电站的用户的当前位置,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不仅查询使用条件的指定的充电站11,而且等待时间较短的位于距指定的充电站11的预定距离范围内的推荐充电站或用户当前位置被呈现给用户;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用户ID输入列15B,充电站指定列15C,预约期望日期输入列15d,如图7所示,用户ID为“abc123”,用户想要预约的充电站为“△△○○shop”,预约日期为“2009.10.11”,所需充电时间为“30分钟”,当预约接收屏幕的输入完成时,用户检查其内容,然后操作钥匙开关KS1,因此,确定输入的预约请求内容,并接受请求发送到管理服务器侧,用户数据库27包括多个数据库,并且具有用于存储各充电站的定位位置,充电器的安装次数,开放时间,开机时间等站信息的站信息数据库51和每个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每天每个时间段存储每种车型一次充电所需的平均充电时间的充电信息数据库52等,接收到预约请求的管理服务器12从站信息数据库51获取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作为与预约请求对应的预约目标,根据时区、星期几、季节、充电站的位置、安装充电器的类型等使用统计数据存储在用户数据库27中,同时分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4-15也不具备创造性。
12、权利要求16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6请求保护一种系统,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说明书第[0011]-[0219]段、图1-19):提供一种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服务器和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其可以精确地估计充电时间,通知等待时间,并轻松管理预约时间表;用于充电站的操作管理系统10主要具有多个充电站11,操作管理服务器12通过电话线网络14与多个基站13、多个便携式电话终端15和多个PC终端16相连接,以进行通信;控制器21构成为具有通信接口的微型计算机,控制器21具有用于通过因特网17进行通信的通信功能,用于检测充电开始时间的状态检测功能,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用户ID输入列15B,充电站指定列15C,预约期望日期输入列15d,如图7所示,用户ID为“abc123”,用户想要预约的充电站为“△△○○shop”,预约日期为“2009.10.11”,所需充电时间为“30分钟”,当预约接收屏幕的输入完成时,用户检查其内容,然后操作钥匙开关KS1,因此,确定输入的预约请求内容,并接受请求发送到管理服务器侧,用户数据库27包括多个数据库,并且具有用于存储各充电站的定位位置,充电器的安装次数,开放时间,开机时间等站信息的站信息数据库51和每个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每天每个时间段存储每种车型一次充电所需的平均充电时间的充电信息数据库52等,接收到预约请求的管理服务器12从站信息数据库51获取充电站的充电时间表作为与预约请求对应的预约目标,根据时区、星期几、季节、充电站的位置、安装充电器的类型等使用统计数据存储在用户数据库27中,同时分组,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时间表显示选择显示部分15I,在该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I上显示预定所需日期所期望的充电站的预约时间表,在这个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单元15I,可以在垂直方向上滚动预约时间表,并且可以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滚动键在期望方向上滚动,如图11所示,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设置有请求检查列15J和时区显示列15K,并且在时间表显示选择列显示部分15上显示关于多个时区的信息,在图1的情况下时区“10:50-11:15”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1:15-12:00”处于空闲状态,时区“12:00-12:40”处于保留状态,时区“12:40-13:15”处于空缺状态,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并且预约请求被发送到管理服务器12侧,管理服务器12在站信息数据库51中更新作为预约对象的充电站11的充电调度,然后结束预约处理。
由上述内容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6中包括前场控制器部件,与所述前场控制器部件耦合且远离前场控制器的网关部件,网关部件包括用于以下各项的可执行指令:从终端接收站点位置,响应于所述站点位置,访问数据库,接收在所述数据库中找到的站点配置信息,站点位置和站点配置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所述站点配置信息与所接收的站点位置相对应,所述站点配置信息包括关于产品的产品记录,所述产品记录包括为所述产品记录中的产品分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或不可预约产品标识符的数据,接收产品选择,所述产品选择标识所检索的站点配置信息中的所述产品记录;以及生成包括预约命令的输出,所述预约命令具有利用所述可预约产品标识符来预约产品的数据。
权利要求16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特征在于:(1)对比文件1是用于充电站的交易,而权利要求16是用于加油站,且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2)配置信息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基于上述区别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6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
然而,在本领域中,无论是加油站还是充电站,其实质上都是用户购买车辆燃油/电以提供车辆运行动力的地方,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用户可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进行充电站预约,在对比文件1上述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当面临如何提高加油站的交易便捷性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将充电站的产品预约模式应用在加油站的产品预约中,而加油站包括多个燃料分配器,每个燃料分配器被配置成分配燃料,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具有多个充电站11,并通过系统进行预约,在此基础上为了能够使系统更便利地识别不同的站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站点用代码进行标识,这是本领域的常用手段。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包括多个产品记录,每个产品记录涉及在加油站可供销售的多个不同类型的产品,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将不同类型的产品加入到系统中进行预约销售,这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可见,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常用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6所要求保护的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3、权利要求17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7对权利要求16作了进一步限定,其附加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9-207段、图11-19):便携式电话终端15的显示屏幕15A具有用户ID输入列15B,充电站指定列15C,预约期望日期输入列15d,如图7所示,用户ID为“abc123”,用户想要预约的充电站为“△△○○shop”,预约日期为“2009.10.11”,所需充电时间为“30分钟”,当预约接收屏幕的输入完成时,用户检查其内容,然后操作钥匙开关KS1,因此,确定输入的预约请求内容,并接受请求发送到管理服务器侧;当充电请求接受单元接受包含由用户从多个充电站中选择和指定的充电站的充电请求时,充电时间估计单元计算从多个充电站中的每个充电站到指定的充电站或用户的当前位置,并且向使用者呈现位于距指定充电站较短距离的充电站或作为推荐充电站的用户的当前位置,对应于空闲状态的请求检查15J1和15J2上显示复选框,并且用户选择与用户想进行预约的时区对应的请求检查列,并且操作键切换KS1,预约请求被确定,不仅查询使用条件的指定的充电站11,而且等待时间较短的位于距指定的充电站11的预定距离范围内的推荐充电站或用户当前位置被呈现给用户。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14、权利要求18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8对权利要求17作了进一步限定,本领域中,加油站除提供燃油供给服务外,通常还包括副食零售、洗车等业务,为给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体验,将洗车业务也一并纳入所述交易处理中,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且易于实现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该权利要求也不具备创造性。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合议组认为:本申请通过终端对加油站的产品进行预约而不与加油站实际交互,使得加油站的服务更加快捷便利安全,而对比文件1也公开了用户可通过便携式电话终端进行充电站资源的预约,同样达到了使得充电站的服务更加快捷便利安全。可见,两者发明构思是相同的,区别仅仅是应用场景的变化。虽然对比文件1中没有公开可以对于多种产品进行预约,但在其公开的对充电可预约的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其他产品也加入到预约列表,以增加购物的便捷性,这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对比文件1给出了对产品(如充电)可以预约的技术启示。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不具有说服力,合议组不予支持。
基于上述理由,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09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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