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及系统-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及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201619
决定日:2020-01-19
委内编号:1F284094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510669910.3
申请日:2015-10-15
复审请求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张德珍
合议组组长:李普昕
参审员:张凡
国际分类号:H04L29/08(2006.01),G10L15/22(2006.01),G10L15/30(2013.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为本领域惯用手段,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该对比文件和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510669910.3,名称为“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5年10月15日,公开日为2016年02月10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部门于2019年04月10日发出驳回决定,以权利要求1-8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引用的对比文件如下:
对比文件1:CN101246687A,公开日为2008年08月20日;
对比文件2:CN103795740A,公开日为2014年05月14日。
驳回所依据的文本为:2018年12月0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8项,申请日2015年10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内容如下:
“1. 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语音更新系统中的智能终端的处理器,所述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相连的服务器;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语音芯片以及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
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具体包括: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在接收到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之后,在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提取与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在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
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
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
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在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的。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所确定的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语音数据包。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 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在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
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
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
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在所述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的。
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向所述语音芯片发送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控制所述语音芯片播放所述第一存储芯片中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5. 一种语音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终端以及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相连的服务器;所述智能终端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语音芯片、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
所述服务器,用于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处理器,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
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的过程,具体包括: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在接收到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之后,在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提取与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服务器执行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则处理器执行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在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服务器具体用于,所述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确定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服务器执行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则处理器执行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在所述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8. 如权利要求5-7任一项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向所述语音芯片发送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控制所述语音芯片播放所述第一存储芯片中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9年05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权利要求4添加至权利要求1中、将权利要求8添加至权利要求5中,删除权利要求4、8,调整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避免第一存储芯片存储过多语音数据,且,便于用户从第二存储芯片中添加目标语音数据包至第一存储芯片,以提升处理速率。本申请中可以根据用户输出的下载指令,从服务器下载一部分语音数据作为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且第一存储芯片用来安装的语音数据包,为了避免第一存储芯片存储过多没有安装的语音包,可以将已下载的目标语音数据存储至与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中。终端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可以避免用户再次从服务器的所有语音数据包进行筛选,提升用户的筛选效率和安装效率。用户在使用到已下载的数据包时,可以直接从第二存储芯片中获取,这样可以提高提高筛选效率和安装效率。对比文件2并未公开本申请的结构关系,也并未公开本申请的框架,仅仅是公开了一种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的技术常识,本地比服务器获取速度快。在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均未公开第二存储芯片的基础上,更不可能公开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的技术特征。本申请可以利用服务器上的语音数据包在线更新智能终端的语音数据包,整个过程无需人为操作,服务器与智能终端依据软件程序可以实现自动更新,从而无需人工逐个对每个智能终端烧写语音数据包的过程,进而可以提高智能终端更新语音数据包的效率。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5月2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09月05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其中指出:权利要求1-6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惯用手段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其中将权利要求2-3的附加特征加入权利要求1,将权利要求5-6的附加特征加入权利要求4,删除权利要求2-3、5-6,调整权利要求的编号。复审请求人认为:通过区别特征“第二存储芯片用于存储以下载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第一存储芯片用于存储已安装的目标语音数据包”,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对语音数据包进行分类存储,以便实现数据的快速筛选。本申请通过将所需安装的目标语音数据以及无需安装的目标语音数据分类存储的方式,降低了所述语音系统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数据扫描量,提高了语音系统的数据处理速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现有方案上,其能想到的是解决的存储芯片的容量空间不足的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所能够想到的是将超出与语音芯片相连的存储芯片的容量空间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其他存储芯片中,而无法想到针对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安装与否将其分类存储到不同的存储芯片中,这是因为,芯片存储容量不足的问题与本申请数据分类存储所针对的问题是两个无关的问题,在解决技术问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出发角度和思路是不同的,本领域技术人基于现有技术方案以及“芯片容量控件不足”的基础上,无法得到本申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公开的上述特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语音更新系统中的智能终端的处理器,所述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相连的服务器;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语音芯片以及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
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具体包括: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在接收到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之后,在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提取与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在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
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
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
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在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的;
向所述语音芯片发送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控制所述语音芯片播放所述第一存储芯片中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所确定的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语音数据包;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在所述接收所述服务 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之前,还包括:
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
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
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
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包括:
在所述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的。
2. 一种语音更新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智能终端以及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相连的服务器;所述智能终端包括处理器、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语音芯片、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
所述服务器,用于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处理器,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
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的过程,具体包括: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在接收到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之后,在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提取与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服务器执行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则处理器执行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在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向所述语音芯片发送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控制所述语音芯片播放所述第一存储芯片中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服务器具体用于,所述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确定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
所述处理器还用于,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
则服务器执行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目标语音数据包,并以无线方式向处理器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
则处理器执行所述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过程,具体包括:在所述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之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复审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文本的认定
在复审程序中,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09月20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2019年09月2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2项,申请日2015年10月15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页、说明书附图第1-5页、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
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引用的对比文件与驳回决定及复审通知书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相同,即:
对比文件1:CN101246687A,公开日为2008年08月20日;
对比文件2:CN103795740A,公开日为2014年05月14日。
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语音更新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智能语音交互系统及交互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1段至第8页第8段,图1-2):该系统可应用在多种话音平台上,实现语音交互,如语音智能玩具、机器人,人机对话系统(相当于智能终端)等,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包括:处理器、存储器、语音处理单元及通信处理单元均设置在电路板上,存储器、语音处理单元及通信处理单元通过总线与处理器连接构成嵌入式控制板(相当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语音芯片);通信处理单元上设有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与安装定制用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连接的通信接口。所述通信处理单元包括:无线处理模块,与安装定制用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无线连接,用于对通过无线连接从计算机中获取的数据传送至所述处理器进行处理。所述系统还可以包括:显示处理模块,通过总线与处理器连接,用于处理处理器输出的图形界面信息(如:所述的语音智能系统与网络连接时,各种使用状态的界面等),显示处理模块上设有用于连接显示装置的显示接口。在具有显示处理模块的系统上,还可以设置显示装置,显示装置与所述显示处理模块的显示接口连接,用于显示由显示处理模块输出的图形界面信号,实际中显示装置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屏等(相当于所述智能终端还包括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显示器)。系统启动后,通过处理器的控制,将存储在FLASH存储器中的语音识别模块、语音库模块加载到动态存器中,由语音输入装置将外部声音命令录入,通过语音处理单元将所述外部声音命令的模拟声音信号转化为数字声音信号;将所述数字声音信号发送到处理器,同时处理器调用动态存储器中的语音识别模块,结合动态存储器中的信息对语音识别引擎中的语音发音特征库的发音特征进行比对;处理器根据比对结果,将语音库模块中的对应的应答数字声音信号输出到语音处理单元中的语音输出模块(如语音采集芯片);语音输出模块通过语音输出装置(扬声器)将语音输出,完成一次人机语音交互过程(相当于控制所述语音芯片播放所述第一存储芯片中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从处于联机状态的计算机中,通过定制用客户端软件对所述语音库模块对应的配置文件进行定制并更新;或者,通过处于联机状态的计算机从网络服务器(相当于系统还包括与所述智能终端无线相连的服务器)下载与语音库模块相对应的配置文件,通过所述配置文件对语音库模块进行更新,达到更新系统的对话场景的目的。具体更新定制对话场景的过程如图3所示,包括:步骤35,连接智能语音系统的USB接口(或无线接口)到所述的计算机;步骤36,将所述的计算机中用户定制的对话情景(包括配置文件与打包的语音文件)下载到智能语音系统,完成对话场景的定制更新;经连接的计算机从网络的服务器下载更新语音智能系统的对话场景,与上述处理过程基本相同,只不过配置文件及相应的语音文件是由服务提供者已定制好的存储在网络服务器中的,下载后,直接更新即可(相当于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在于:1)包括两个存储芯片,一个与处理器相连,一个与语音芯片相连,将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处理器相连的第二存储芯片中;显示第二存储芯片中的目标语音数据包的列表,在接收到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安装指令之后,在所述第二存储芯片中提取与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将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所述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2)在接收服务器通过无线通信模块或无线方式发送的目标语音数据包之前,还包括: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语音标识列表;其中,所述语音标识列表包括所述服务器上所具有的语音数据包的语音标识;控制所述显示器显示所述语音标识列表;接收所述显示器发送的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或安装指令;将所述包含所述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或安装指令发送至所述服务器;接收所述服务器以无线方式发送的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其中,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所述服务器依据所述目标语音标识在所有语音数据包查询后得到的,并且目标语音数据包为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所确定的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语音数据包;3) 向所述语音芯片发送所述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
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以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目标语音数据包更新的速度、如何下载或安装目标语音数据包以及如何播放语音数据包。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插件安装包的下载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7-33段):本申请在下载软件的基本安装包并安装后,预先下载插件安装包,在客户端需要用到某一插件时,可直接通过已下载的插件安装包进行安装,无需再去下载插件安装包,节省了客户端的等待时间,提高了软件运行效率。可见对比文件2给出了提前将插件安装包下载到本地以便于用户后续直接利用该安装包的启示,为了达到快速更新语音数据包的技术效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采用对比文件2的方式,提前将语音数据包下载至本地,以便于后续使用语言数据包。对于如何存储下载的语音数据包,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为了防止与语音芯片相连的存储芯片的容量空间不足,设置单独的存储芯片用于存储下载的语音数据包,以及存储芯片与处理器相连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当用户选择已下载于本地存储器的语音数据包以更新存储于第一存储芯片的语音数据包时,显示已预先下载好的语音数据包列表,基于安装指令,将第二存储芯片中与目标语音标识对应的目标语音数据包存储到与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中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2),为了便于用户选择要下载或安装的语音数据包,服务器发送语音标识列表并在显示器上显示,接收显示器发送的包含目标语音标识的下载指令或安装指令,依据目标语音标识来查询并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是本领域中为快速定位到想要下载或安装的目标数据包而采取的常规操作,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手段;此外,为了向用户准确提供其所需的目标语音数据包,服务器在所有语音数据包中确定与目标软件程序相关联的语音数据包作为目标语音数据包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对于上述区别特征(3),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播放目标语音数据包时,向语音芯片发送目标语音数据包的播放指令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
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以及上述惯用手段以获得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语音更新系统,其所包含的智能终端和服务器所实现的功能与权利要求1中的智能终端、服务器所实现的方法步骤相同,基于评述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2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陈述的意见,合议组认为:如复审请求人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由于存储下载的目标语音数据包造成存储芯片容量不足的问题,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设置一存储器用于存储下载的目标语音数据包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在具体如何管理终端中包括的文件时,根据文件的用途、类型或功能进行分类管理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由于与语音芯片相连的第一存储芯片不具有足够的容量存储所有下载的语音数据包,为了便于管理文件,将下载的文件先集中存储于另一存储空间,也就是集中存储于不同于第一存储芯片的另一存储芯片是本领域的惯用手段,通过这一存储方式存储语音数据包时,达到复审请求人所述的降低语音系统在数据处理过程中的数据扫描量,提高语音系统的数据处理速度的技术效果是可以预知的,并未带来显著的进步。综上所述,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不予支持。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4月10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人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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