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制造装置及饮用水制造方法-复审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饮用水制造装置及饮用水制造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85964
决定日:2019-08-07
委内编号:1F245380
优先权日:2011-08-04
申请(专利)号:201280038548.4
申请日:2012-08-01
复审请求人:格林安株式会社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杜骁勇
合议组组长:李翔
参审员:乐文清
国际分类号:C02F1/44,B01D61/10,B01D61/12,B01D65/02,C02F1/28,C02F1/42,C02F1/46,C02F1/50,C02F1/58,C02F1/68,C02F9/00,G21F9/1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其他现有技术的教导将该区别特征应用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且能够预期其技术效果,则该技术方案的获得是显而易见的。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280038548.4,名称为“饮用水制造装置及饮用水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审查部门于2017年11月16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CN1251352A,公开日:2000年4月26日)、对比文件2(CN200978233Y,公告日:2007年11月21日)和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2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2014年2月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0段、说明书摘要、2014年7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2幅以及摘要附图。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用于使用反渗透膜除去自来水中的杂质,并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的饮用水制造装置中,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使所制造的饮用水具有持续的抗菌性,
所述饮用水制造装置包含:
泵,用于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
非低压的反渗透膜,将加压的所述自来水分离成含有杂质的废水和透过水;
活性炭过滤器,设置在所述泵与所述反渗透膜之间;
并排布置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用于使所述废水流动;
流量调节单元,具有设置在所述第一通道中以用于控制在该通道中流动的废水流量的流量调节用阀、设置在所述第二通道中以用于开闭该通道的通道开放阀、用于控制该通道开放阀的开闭的控制装置;
水箱,用于存积所述透过水,
在制造饮用水时,关闭所述通道开放阀,通过调节所述流量调节用阀的流量,维持所述透过水的流量,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一边维持对所述自来水的加压,一边由所述控制装置以每隔5分钟~60分钟开放10秒钟~40秒钟的方式开放所述通道开放阀,对堆积在所述反渗透膜表面的杂质进行剥离。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由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通过使该颗粒接触所述透过水,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银离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所述颗粒接触之后的所述透过水中含有的银离子浓度为5~90ppb。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该天然石填充层,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以使所述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与自然水达到同等程度。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离子交换树脂层和银浸渍活性炭层,所述离子交换树脂层用于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所述银浸渍活性炭层用于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
6. 一种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用于使用反渗透膜除去自来水中的杂质,并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的饮用水制造方法中,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使所制造的饮用水具有持续的抗菌性,
所述饮用水制造方法包含:
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的工序;
通过活性炭过滤器,对自来水进行前处理的工序;
通过非低压的反渗透膜,将加压的自来水分离成含有杂质的废水和透过水的工序;通过并排布置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废弃所述废水的工序;
将所述透过水存积在水箱中的工序,
在制造饮用水时,关闭所述第二通道,通过调节在所述第一通道中流动的废水的流量,维持所述透过水的流量,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一边维持对所述自来水的加压,一边以每隔5分钟~60分钟开放10秒钟~40秒钟的方式开放所述第二通道,对堆积在所述反渗透膜表面的杂质进行剥离。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接触由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银离子的工序。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颗粒接触之后的所述透过水中含有的银离子浓度为5~90ppb。
9.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的工序,通过使所述透过水通过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使所述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达到与自然水同等的程度。
10.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如下工序:
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离子交换树脂层,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的工序;以及
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银浸渍活性炭层,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的工序。”
申请人格林安株式会社(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2月2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未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在不用增压泵的情况下,也有很强的水净化能力,对比文件1公开不用增压泵,避免设置驱动装置和控制装置,避免净水成本增加以及产生噪音,没有动机设置加压反渗透膜。本申请在泵与反渗透膜之间设置活性炭过滤器,避免泵加压引起的自来水震动传递到反渗透膜而导致反渗透膜的寿命变短,而对比文件1由于没增压泵,不存在泵引起的震动会导致反渗透膜的寿命变短的问题,对比文件2在泵与反渗透膜之间未设置活性炭过滤器,没有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本申请通过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从而具有稳定的透过水。透过水量下降到开始时的60%时更换反渗透膜是理想的,反渗透膜开放时间的选择结合了过滤效率以及经济性,对比文件1认为达到50%即可,无法预期对比文件1中的低压反渗透膜在工作3000小时后能够达到60%的透过水量,经济性与净水效率达到最佳平衡。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于2018年5月10日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其转送至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年1月17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权利要求1-10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
反渗透膜根据工作压力的大小分为超高压膜、高压膜、中压膜、低压膜、超低压膜,反渗透膜种类的选择与其待处理流体的性质相关,当原水中盐的浓度较高时一般选择中压膜,当原水中的盐浓度更低时可以选择低压或者超低压反渗透膜。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根据实际过滤的需要选择相应的反渗透膜。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具有一定的压力,无需增压可直接供给到反渗透膜进行脱盐处理,压力可在0.3-3Kgf/cm2,说明书第6页第4段公开了反渗透膜组件水温25℃操作压力为7.5Kgf/cm2。对比文件1公开不用增压泵的前提条件是原水已经具有一定的压力。当结合水中杂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反渗透膜的操作压力,原水压力较小无法满足反渗透处理的要求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增压处理是容易想到的。对于反渗透膜来说,在其前端安装活性炭过滤器,减少对滤膜的冲击延长使用寿命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加压泵和反渗透膜之间设置活性炭过滤器,由此带来的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到。为保证反渗透膜的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经济性,结合原水的种类、反渗透膜的类型,对自来水施加一定的压力是容易想到的,具体的压力范围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实验得出。当采用需要对进水加压的反渗透膜时,由于反渗透膜的材质、透过水量、净化能力及电力消耗等成本因素紧密相关,为了兼顾反渗透膜的净化效果和经济性,通过有限实验得出需要更换反渗透膜时的透水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由此带来的技术效果可以合理预期。
复审通知书中引用了如下公知常识证据:
《膜法水处理技术》,邵刚编,第150-151页,冶金工业出版社,1992年6月;
《1000MW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技术丛书 电厂化学》,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编,第63页,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年1月;
《反渗透水处理应用技术》,张葆宗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第98页,2004年3月;
《废水控制及治理工程》,徐根良主编,第175页,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2001年7月。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4月26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全文修改替换页。主要修改方式为:在所有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中增加技术特征“家庭用小型”,在权利要求1中增加特征“不织布过滤器,将自来水中含有的异物或残留氯除去”,在权利要求8中增加特征“不织布过滤器,将自来水中含有的异物或残留氯除去”。2019年4月26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新修改的权利要求1-10如下:
“1. 一种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用于使用反渗透膜除去自来水中的杂质,并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的饮用水制造装置中,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使所制造的饮用水具有持续的抗菌性,
所述饮用水制造装置包含:
不织布过滤器,将自来水中含有的异物或残留氯除去;
泵,用于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
非低压的反渗透膜,将加压的所述自来水分离成含有杂质的废水和透过水;活性炭过滤器,设置在所述泵与所述反渗透膜之间;
并排布置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用于使所述废水流动;
流量调节单元,具有设置在所述第一通道中以用于控制在该通道中流动的废水流量的流量调节用阀、设置在所述第二通道中以用于开闭该通道的通道开放阀、用于控制该通道开放阀的开闭的控制装置;
水箱,用于存积所述透过水,
在制造饮用水时,关闭所述通道开放阀,通过调节所述流量调节用阀的流量,维持所述透过水的流量,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一边维持对所述自来水的加压,一边由所述控制装置以每隔5分钟~60分钟开放10秒钟~40秒钟的方式开放所述通道开放阀,对堆积在所述反渗透膜表面的杂质进行剥离。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由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通过使该颗粒接触所述透过水,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银离子。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与所述颗粒接触之后的所述透过水中含有的银离子浓度为5~90ppb。
4.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该天然石填充层,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以使所述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与自然水达到同等程度。
5.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有离子交换树脂层和银浸渍活性炭层,所述离子交换树脂层用于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所述银浸渍活性炭层用于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
6. 一种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用于使用反渗透膜除去自来水中的杂质,并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的饮用水制造方法中,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使所制造的饮用水具有持续的抗菌性,
所述饮用水制造方法包含:
通过不织布过滤器,除去自来水中含有的异物或残留氯的工序;
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的工序;
通过活性炭过滤器,对自来水进行前处理的工序;
通过非低压的反渗透膜,将加压的自来水分离成含有杂质的废水和透过水的工序;通过并排布置的第一通道和第二通道废弃所述废水的工序;
将所述透过水存积在水箱中的工序,
在制造饮用水时,关闭所述第二通道,通过调节在所述第一通道中流动的废水的流量,维持所述透过水的流量,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一边维持对所述自来水的加压,一边以每隔5分钟~60分钟开放10秒钟~40秒钟的方式开放所述第二通道,对堆积在所述反渗透膜表面的杂质进行剥离。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接触由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银离子的工序。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与所述颗粒接触之后的所述透过水中含有的银离子浓度为5~90ppb。
9.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在所述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的工序,通过使所述透过水通过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使所述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达到与自然水同等的程度。
10. 根据权利要求6至8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含如下工序:
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离子交换树脂层,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的工序;以及通过使所述透过水流经银浸渍活性炭层,从所述透过水除去没能被所述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的工序。”
复审请求人认为:本申请的原水通常以0.3-0.4MPa的压力供给,对比文件1的原水是压力为0.3-0.4kgf/cm2低压水;对比文件1供给低压原水时不使用泵,在面对本申请高压水时,不可能想到使用泵。家庭用时水的制造容量小,需要利用泵增压确保必要的水量,高压反渗透膜的除菌、除杂净化能力较低压膜强。本申请是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对比文件1针对公共或工业用的大型净水装置,将原水通过反渗透膜,本申请反渗透膜之前设置不织布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除去大的微粒和杂菌,防止降低反渗透膜的透过效果。泵、非低压反渗透膜、不织布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的设置彼此关联,针对家庭用的要求而选择的。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的用途(家用、公共用)完全不同,更换反渗透膜时的透过水量的选择标准不同。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制造的饮用水的消耗量少,消耗时间不固定,净水和清洗的模式与对比文件1不同。本申请将与消耗量匹配的饮用水的存储量确保为一定的方式,设计消耗量和装置处理时间的同时,除去附着于渗透膜的附着物,可靠地长时间保持反渗透膜的功能。本申请考虑了饮用水制造能力和电力消耗,设定了3000小时和60%设计允许值,不能推断出对比文件1也想要60%的透过水量。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一)关于审查文本
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4月26日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上述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的审查文本为:复审请求人于2019年4月26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0项,2014年2月7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120段、说明书摘要、2014年7月31日提交的说明书附图第1-2幅以及摘要附图。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根据其他现有技术的教导将该区别特征应用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且能够预期其技术效果,则该技术方案的获得是显而易见的。
1.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对比文件1(CN1251352A)公开了一种净水装置和净水方法,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5页第20行-第8页第12行、第12页第29行-第14页第1行,图1):在图1所示净水装置中,用活性炭筒2(即活性炭过滤器)进行预处理,用净水筒4进行脱盐处理,包括原水供给管道1和供水阀11,清洗水管道8和冲洗阀9,定时器10。透过水取出管道5相当于透过液取出管路,作为净水筒4,例如使用反渗透膜组件(即使用反渗透膜除去自来水中的杂质,将自来水分离成含有杂质的废水和透过水)。对图1所示净水装置的预处理和脱盐处理进行说明,在预处理和脱盐处理时,打开供水阀11,将冲洗阀9(即通道开放阀)关闭,使用自来水或工业用水之类的用规定压力供给的水或者保留有提升泵压力的井水作为原水A。在预处理中,将由原水供给管道1供给的原水A供给至活性炭筒2的内部,在活性炭筒2中,供给的原水A中所含的残留氯被除去;活性炭筒2的透过水作为预处理水通过预处理水供给管道3供给至净水筒4的内部;预处理水由净水筒4脱盐,分离成除去了杂质的透过水和杂质被浓缩的浓缩水C;透过水通过与净水筒4的透过水出口连接的透过水取出管道5,作为处理水B而被取出至外部;浓缩水C通过与净水筒4的浓缩水出口连接的浓缩水取出管道7(即第一通道)而被排出至外部;对设在浓缩水取出管道7上的压力调整阀6(即流量调节单元,具有设置在第一通道中用于控制在该通道中流动的废水流量的流量调节用阀)进行设定,使浓缩水C在规定量以下;由此,可抑制浓缩水量,并可增加透过水量。在清洗时,打开供水阀11,向净水筒4供给原水A,并打开设在清洗水管道8上的冲洗阀9。在上述脱盐处理时水量被压力调整阀6抑制的浓缩水C通过清洗水管道8被大量地排出至外部,可提高净水筒4的反渗透膜膜面线速度,将滞留在膜面上的杂质排出至净水筒4之外;在图1中,冲洗阀9由定时器10(即用于控制该通道开放阀的开闭的控制装置)控制,设定成每隔规定的时间间隔自动打开规定的时间,可在净水装置运转期间定期地打开冲洗阀9。在实施例1中,使用了图1所示的净水装置,将上述自来水以6.5L/分的供给水量供给至活性炭筒2,除去残留氯,在净水筒4实施24小时的净水作业;在净水作业期间以每小时1次的比率将冲洗阀9完全打开30秒钟进行冲洗(即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由所述控制装置以每隔60分钟开放30秒钟的方式开放所述通道开放阀,对堆积在所述反渗透膜表面的杂质进行剥离),可将所得处理水用作锅炉用软水、食品制造用软水、水耕栽培用农业用水、实验室用纯水、增湿器用水或饮料用水(即公开了一种饮用水制造装置),可将该处理水供给至离子交换器或连续电再生离子交换装置。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相比,区别特征有:(1)权利要求1限定家庭用小型制造装置,制造具有持续抗菌性、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还包含水箱、泵以及不织布过滤器,反渗透膜的类型有所不同,并具体限定了泵对自来水施加的压力范围;(2)权利要求1限定了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透过水量的60%以上。可确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饮用水制造装置有效运行并且得到的饮用水持续抗菌、含有矿物质。
针对区别特征(1),对比文件2(CN200978233Y)公开了一种零排放逆渗透制水设备,并具体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页倒数第9行-第2页第19行,图1):经制水系统中逆渗透设备将供饮用的纯水存储在压力储水桶中备用,饮用时再由活化矿化系统将纯水变成矿物质水供饮用;四通管的一个管口经球阀将自来水连接到制水设备第一滤桶进水口后经进水电磁阀、第二滤桶、第三滤桶、压力泵、反渗透过滤器、高压开关、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和出水鹅颈阀构成制水设备直饮水回路,通过该机器的水实现矿化、活化、PH值调整和呈负电位等功能,使水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一种饮用水制造装置,自来水还通过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其中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即实现杀菌、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即实现添加矿物质,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可饮用水制造装置具有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的技术启示。当根据需要制造有利于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有动机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饮用水制造装置包含水箱和泵,对比文件2公开的泵和水箱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的作用也相同,均是对自来水加压和存积所述水。因此,对比文件2给出了饮用水制造装置可采用需要对进水加压的反渗透膜同时还可包含泵、水箱的技术启示。当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需要(例如原水杂质含量、过滤要求、膜种类等)采用操作压力相对较高的膜时,根据对比文件2公开的内容,有动机用需要对进水加压的非低压的反渗透膜代替对比文件1中的低压反渗透膜,同时设置泵和水箱,并且在清洗所述反渗透膜时,维持对所述自来水的加压。对比文件1公开了可将所得处理水用作锅炉用软水、食品制造用软水、水耕栽培用农业用水、实验室用纯水、增湿器用水或饮料用水。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反渗透装置用作家用净水器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公开的反渗透膜处理后的水能够满足家庭用水的需求,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能够想到将其用于家庭得到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由此带来的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到。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滤芯式过滤器对膜和高压泵起保护作用,通常是给水预处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了保护反渗透膜,将泵设置在活性炭过滤器的前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反渗透膜长时间暴露于氯中会失去耐久性,自来水中的异物可以沉积在活性炭以及反渗透膜上影响其过滤效果以及使用寿命。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设置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水中的氯。基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提高反渗透膜的寿命,容易想到设置不织布过滤器对自来水进行预处理,去除其中的异物以及残留的氯。为保证反渗透膜的处理效率、处理能力并兼顾成本,结合反渗透膜的类型,对自来水施加0.5MPa~1.2MPa的压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逻辑分析、推理及常规实验能做出的选择。
针对区别特征(2),在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对反渗透膜进行一定频率和时间的反冲洗从而使得反渗透膜从开始运转起1小时后透过水量为4.5L/分、从开始运转起500小时后透过水量为4.2L/分。可知,该反渗透膜运转500小时的透过水量为运转1小时的透过水量的93.33%,当使用需要对进水加压的反渗透膜时,由于对其采取了相同的反冲洗条件和控制方法,因而可预期该饮用水制造装置能够长时间有效运行,具体地,针对需要对进水加压的反渗透膜,由于反渗透膜的透过水量与其净化能力及电力消耗等成本因素紧密相关,而为兼顾反渗透膜的净化能力和电力消耗等成本因素,使其具有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的性能,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实验能做出的选择。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权利要求2-3对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自来水还通过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含银多孔陶瓷颗粒也是本领域常规的含银杀菌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选择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实现杀菌。为了持续有效杀菌以及满足处理后水的用途,颗粒接触之后透过水中含有银离子浓度为5~90ppb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实验能够得出的。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4-5对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装置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装置还具有银浸渍活性炭层。当透过水中含有放射性元素时,所述银浸渍活性炭层用于从透过水除去没能被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是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装置还具有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从而使水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在此基础上,装置还具有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通过使透过水流经该天然石填充层,在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以使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与自然水达到同等程度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作出的常规选择。此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了(参见说明书第12页第29行-第13页第3行,图1):可将该处理水供给至离子交换器或连续电再生离子交换装置,处理水纯度进一步地提高,可得到超纯水。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净化水,设置离子交换树脂层从透过水除去没能被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5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4.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一种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权利要求6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特征为:(1)权利要求6制造具有持续的抗菌性的、含有矿物质的饮用水,还包含将透过水存积在水箱中的工序和对自来水加压的工序,反渗透膜的类型也有所不同,还包括不织布过滤器去除异物以及残留氯的步骤,并具体限定了对自来水施加的压力范围;(2)权利要求6限定了从通水开始时刻经过了3000个小时的透过水量为通水开始时刻的透过水量的60%以上。可确定权利要求6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使饮用水制造装置有效运行并且得到的饮用水持续抗菌、含有矿物质。
针对区别特征的评述参见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根据制造装置中包含的部件设置相应的工序,例如对自来水加压工序、通过非低压反渗透膜工序、存积透过水的工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反渗透膜长时间暴露于氯中会失去耐久性,自来水中的异物可以沉积在活性炭以及反渗透膜上影响其过滤效果以及使用寿命。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设置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水中的氯。基于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提高反渗透膜的寿命,容易想到设置不织布过滤器对自来水进行预处理的步骤,去除其中的异物以及残留的氯。
综上,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对比文件2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得到本申请权利要求6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5.权利要求7-10对家庭用小型饮用水制造方法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2公开了自来水通过载银块状活性炭过滤器的步骤。基于含银多孔陶瓷颗粒也是本领域常规的含银杀菌材料,为有效杀菌以及满足处理后水的用途,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使透过水通过含银多孔陶瓷构成的颗粒,在水中添加银离子,透过水中银离子浓度为5~90ppb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实验能够得出。对比文件2公开了水净化过程包括水通过银浸渍活性炭层。而当透过水中含有放射性元素时,银浸渍活性炭层用于从透过水除去没能被反渗透膜除去的放射性元素是容易想到的。对比文件2还公开了水净化过程包括水通过纳米活化矿化处理器从而使水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增加添加矿物质的步骤,使透过水流经由一种或多种天然石构成的天然石填充层,在透过水中添加矿物质,以使透过水的硬度和蒸发残留物与自然水达到同等程度。此外,对比文件1还公开(参见说明书第12页第29行-第13页第3行,图1):可将该处理水供给至离子交换器或连续电再生离子交换装置,处理水纯度进一步地提高,可得到超纯水。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净化水,使透过水通过离子交换树脂层去除没能被反渗透膜除去的离子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7-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关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合议组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原水具有一定的压力,无需增压可直接供给到反渗透膜进行脱盐处理,规定的压力可在0.3-3Kgf/cm2,说明书第6页第4段公开了反渗透膜组件水温25℃操作压力为7.5Kgf/cm2。可见,对比文件1公开不用增压泵的前提条件是原水已经具有一定的压力。当结合水中杂质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反渗透膜的操作压力,原水压力较小无法满足反渗透处理的要求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增压处理是容易想到的。如,对比文件2的反渗透净水装置中设置了增压泵,由此带来的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到。
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家用净水器可以采用高分子膜作为分离材料,微滤、超滤、反渗透膜在复合型净水器中均有应用,反渗透需在高压下工作,一般反渗透净水器都配有专门的压力泵。复合型净水器通常包括预过滤、活性炭吸附和膜过滤器三部分,预过滤器采用聚丙烯超细纤维熔喷滤芯或聚丙烯无纺布折叠滤芯,以去除水中的悬浮物,活性炭用于吸附和去除水中的异味、色素、氯气、重金属元素和有机物等(参见公知常识证据:“高分子材料导论”,程晓敏等,安徽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第131-132页,2006年8月)。对比文件1公开了可将所得处理水用作锅炉用软水、食品制造用软水、水耕栽培用农业用水、实验室用纯水、增湿器用水或饮料用水。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对比文件1公开的反渗透膜处理后的水质满足家用的条件,根据家庭实际的需要能够想到将其用于家庭,采用家用小型装置带来的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到。根据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反渗透膜的过滤效果以及寿命受到自来水中异物以及氯离子的影响,自来水中的大颗粒异物可能使膜受到冲击和划破,还可能沉积在活性炭过滤器中影响其过滤效果和寿命,氯离子可以缩短膜的寿命。为了提高膜的寿命,在进入反渗透膜之前依次通过不织物过滤器去除较大的异物和部分氯离子,再通过活性炭过滤器去除氯离子是本领域公知常识。对比文件1公开的清洗模式与本申请相同,通过控制被处理液量、透过液量、浓缩液量,得到需要的液量;冲洗阀间隔一定的时间自动打开,通过提高反渗透膜膜面线速度,将滞留在膜表面的杂质排出,长时间保持渗透膜的功能。对比文件2公开水箱的作用与其在本申请中作用相同,均是存积处理水,给出了饮用水制造装置可包含水箱的启示。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的需要(例如原水杂质含量、过滤要求、应用等)容易想到将处理后的水存放在水箱中。对比文件1公开了在反渗透膜之前设置活性炭过滤器。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对于反渗透膜来说,在其前端安装活性炭过滤器,减少对滤膜的冲击延长使用寿命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活性炭过滤器设置在加压泵和反渗透膜之间,由此带来的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到。
对于离子型水溶液,反渗透膜的渗透量与膜中有效扩散系数、膜中溶剂浓度、溶剂摩尔体积、膜的厚度、横跨膜的压力差、横跨膜的渗透压差等相关(参见公知常识证据:《废水控制及治理工程》,徐根良主编,第175页,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2001年7月)。为保证反渗透膜的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经济性,结合原水的种类、反渗透膜的类型,对自来水施加一定的压力是容易想到的,具体的压力范围可由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有限实验得出。对比文件1公开了通过对反渗透膜进行一定频率和时间的反冲洗从而使得反渗透膜从开始运转起1小时后透过水量为4.5L/分、从开始运转起500小时后透过水量为4.2L/分。基于此,当采用需要对进水加压的反渗透膜时,由于反渗透膜的材质、透过水量、净化能力及电力消耗等成本因素紧密相关,为了兼顾反渗透膜的净化效果和经济性,通过有限实验得出需要更换反渗透膜时的透水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由此带来的技术效果可以合理预期得出。
因此,复审请求人的上述意见陈述不足以表明本申请具备创造性。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合议组做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11月16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