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90818
决定日:2019-09-23
委内编号:1F258828
优先权日:2012-11-14
申请(专利)号:201310569313.4
申请日:2013-11-13
复审请求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郭欣悦
合议组组长:王志远
参审员:冉小燕
国际分类号:G01R27/1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是该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均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复审请求涉及申请号为201310569313.4,名称为“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的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申请人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本申请的申请日为2013年11月13日,优先权日为2012年11月14日,公开日为2014年05月21日。
经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质审查部门于2018年05月03日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本申请,其理由是:权利要求1-1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驳回决定所依据的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7年10月2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12项 。驳回决定中引用了以下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1:“基于单片机的简易自动电阻测试仪”,王立红,电子世界,第9期,第35-37页,2012年05月31日;
对比文件2:CN102243291A,公开日为:2011年11月16日。
驳回决定所针对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1),所述测量电路具有:
电压供应连接端(20),所述电压供应连接端被设立用于,与具有两个极的供电电压源的一个极(10)电连接,
具有优选不同电阻值的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100),
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电连接,
选择复用器电路(300),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使所述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100)中的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与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中的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串联电连接,
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400),所述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被设立用于,测量在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10)中的一个极之间的电压和在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10)之一之间的电压,以及
计算单元(500),所述计算单元被设立用于,从所述供电电压、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的电阻值、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上的电压和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上的电压中确定连接到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上的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的电阻值。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装置(400)具有电压测量设备和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所述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可选地将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或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与所述电压测量设备电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装置(400)具有用于测量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上的电压的第一电压测量设备(410)和用于测量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的第二电压测量设备(420)。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设备被构造为模拟数字转换器,尤其被构造为西格玛-德尔塔变换器。
5.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所述测量电路此外具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电阻器件(250),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中的每一个与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之一电连接。
6.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所述测量电路被构造为集成电路。
7. 机动车控制设备,所述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控制设备,所述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被设立用于,操控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300),使得选择一个测量电阻器件(100)和一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
9. 用于在由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电路器件和测量电阻器件(100)组成的被供应供电电压的串联电路中确定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的电阻值的方法,其中确定在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250)上的电压降和在所述测量电阻器件(100)上的电压降,以及从所述供电电压、所述传感器电阻元件(250)上的电压降、所述测量电阻元件(100)上的电压降和所述测量电阻元件(100)的电阻值中确定所述传感器电阻元件(250)的电阻值,
其中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250)是从多个传感器电阻中选择的。
10.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测量电阻器件(100)从具有不同电阻值的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中选择。
11. 计算单元,所述计算单元被设立用于,实施根据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12. 机器可读存储介质,所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具有存储在所述机器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促使计算单元执行根据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驳回决定的具体理由是: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测量电路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测量时从多个传感器电阻选择一个传感器电阻。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比例法测量电阻属于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常规电阻测量方法,其显然也适应于测量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此外,设置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从中选择一个进行测量,并且同样使得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2.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机动车控制设备,对比文件2公开了用于在机动车中测量蓄电池电流的方法,其涉及用于在机动车中测量电流的测量电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能够将对比文件1公开的测量电路配置到机动车控制设备中,因此,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4.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5.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用于在由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路器件和测量电阻器件组成的被供应供电电压的串联电路中确定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方法,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是从多个传感器电阻中选择的。对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比例法测量电阻属于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常规电阻测量方法,其显然也适应于测量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此外,设置多个传感器电阻,使得传感器电阻器件是从多个传感器电阻中选择的,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6.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7.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计算单元,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计算单元,由于权利要求9-10请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的实施根据权利要求9-10任一项方法的计算单元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8.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在权利要求9-10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使得计算机程序促使计算单元执行根据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方法也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下称复审请求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于2018年08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复审请求,但未修改申请文件。复审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或建议本申请中的“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此外,对比文件1也没有公开或建议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择复用器电路。对比文件1中的电路只有一个电阻器Rx要被测量,而本申请可以应用于测量多个传感器电阻。对比文件1的方法在测量多于一个传感器电阻时是很麻烦的,而本申请中所有测量一个传感器电阻值所需要的器件都位于该电路本身中,并且每个器件可以被独立控制,因此不需要针对不同的测量进行更换,而对比文件1无疑就需要这种更换。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08月29日依法受理了该复审请求,并将其转送至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专利实质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书中坚持驳回决定。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理。
合议组于2019 年05 月06 日向复审请求人发出复审通知书,指出: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待测电阻为传感器电阻;(2)测量电路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选择复用器电路用于使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与测量电阻器件连接,电压测量装置测量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和供电电压源之间的电压,计算单元利用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确定连接到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选择;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一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2.从属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2-6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3.权利要求7请求保护一种机动车控制设备,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然而在权利要求1-6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实际测量需要容易想到将相应的测量电路配置到机动车控制设备中,这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选择。因此,权利要求7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4.权利要求8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或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5.权利要求9请求保护用于在由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路器件和测量电阻器件组成的被供应供电电压的串联电路中确定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方法,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被测电阻为传感器电阻器件,(2)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是从多个传感器电阻中选择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1)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选择;上述区别技术特征(2)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一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权利要求9相对于对比文件1以及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6.权利要求10的附加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所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创造性。7.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计算单元,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计算单元,由于权利要求9-10请求保护的方法不具备创造性,因此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的实施根据权利要求9-10任一项方法的计算单元也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8.权利要求12请求保护一种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对比文件1隐含公开了机器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在权利要求9-10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使得计算机程序促使计算单元执行根据权利要求9-10中任一项所述方法也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权利要求12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9.针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陈述进行回应。
复审请求人于2019 年06月21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修改了权利要求书,将从属权利要求6的附加技术特征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删除了从属权利要求6,删除了权利要求9-12,并对相应权利要求的序号和引用关系进行了适应性修改。复审请求人认为:(1)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本申请中的“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此外,对比文件1也没有公开或建议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选择复用器电路。对比文件1中的开关CD4051只能选择参考电阻,不能选择待测量电阻。(2)通过进一步修改,权利要求1的测量电路可以被构造为集成电路,对比文件1中单片机并不相当于本申请中的集成电路,单片机只是提供了恒流源的电压,计算阻值并实时显示,不包括测量电阻和开关,而本申请中的集成电路包括测量电阻以及选择复用器电路。所有测量一个传感器电阻值所需要的器件都位于该电路本身中,并且每个器件可以被独立控制,因此不需要针对不同的测量进行更换,通过这种方式,测量电路(包括电阻以及复用器)能够以成本有利的方式集成在控制设备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1),所述测量电路具有:
电压供应连接端(20),所述电压供应连接端被设立用于,与具有两个极的供电电压源的一个极(10)电连接,
具有优选不同电阻值的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100),
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电连接,
选择复用器电路(300),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使所述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100)中的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与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中的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串联电连接,
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400),所述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被设立用于,测量在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10)中的一个极之间的电压和在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10)之一之间的电压,以及
计算单元(500),所述计算单元被设立用于,从所述供电电压、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的电阻值、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上的电压和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上的电压中确定连接到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上的传感器电阻器件(250)的电阻值,
其中所述测量电路被构造为集成电路。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装置(400)具有电压测量设备和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所述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可选地将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100)或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与所述电压测量设备电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装置(400)具有用于测量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上的电压的第一电压测量设备(410)和用于测量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的第二电压测量设备(420)。
4. 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测量电路,其中所述电压测量设备被构造为模拟数字转换器,尤其被构造为西格玛-德尔塔变换器。
5. 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所述测量电路此外具有一个或多个传感器电阻器件(250),所述传感器电阻器件中的每一个与所述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之一电连接。
6. 机动车控制设备,所述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根据以上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控制设备,所述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被设立用于,操控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300),使得选择一个测量电阻器件(100)和一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200)。”
在上述程序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理由
(一)审查文本的认定
复审请求人在2019 年06月21日答复复审通知书时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的全文修改替换页,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所依据的审查文本为申请日2013年11月13日提交的说明书第1-5页、说明书附图第1页、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以及2019 年06月21日提交的权利要求第1-7项。
(二)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相比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但是该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均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该对比文件与本领域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具体到本案: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用于确定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的测量电路,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基于单片机的简易自动电阻测试仪,同样涉及一种电阻值的测量电路,并具体公开了如下内容(参见第35页第1-2栏):单片机输出恒流源电压U5接在被测电阻Rx上端节点5上(相当于电压供应连接端被设立用于与具有两个极的供电电压源的一个极电连接),具有不同电阻值的电阻R1-R4(相当于具有不同电阻值的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被测电阻Rx的下端节点1(对应于电阻连接端)与Rx电连接(相当于一个电阻连接端被设立用于与被测电阻器件电连接),多路转换模拟开关CD4051(相当于选择复用器电路),设立用于使电阻R1-R4中所选择的电阻与被测电阻Rx的下端节点1串联连接(相当于选择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使所述至少两个测量电阻器件中的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与电阻连接端串联电连接),单片机测量电压U1(相当于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被设立于测量电阻连接端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之一之间的电压)和U0(相当于至少一个电压测量装置,被设立于测量在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的极和所述供电电压源的所述两个极中的一个极之间的电压),单片机依据公式(U5-U1)/RX=U0/R1计算得出被测电阻RX的值(相当于计算单元,所述计算单元被设立用于从所述供电电压、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的电阻值、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上的电压和待测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中确定待测电阻器件的电阻值)。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区别技术特征在于:(1)待测电阻为传感器电阻;(2)测量电路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的每一个被设立用于,与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选择复用器电路用于使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中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与测量电阻器件连接,电压测量装置测量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和供电电压源之间的电压,计算单元利用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确定连接到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上的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值;(3)测量电路被构造为集成电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1)测量何种电阻器件的电阻值;(2)如何测量多个待测电阻的电阻值;(3)如何减小测量电路尺寸及提高可靠性。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1),比例法测量电阻属于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常规电阻测量方法,有一定的普适性,其显然也适应于测量传感器电阻器件的电阻,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想到将对比文件1的测量电路用于传感器电阻的测量,这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选择。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对比文件1已经公开了设置多个测量电阻用于选择,以测量一个被测电阻Rx的电阻值,在此基础上,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对多个传感器电阻进行测量时,容易想到对测量电路进行改进,设置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分别与多个被测传感器电阻器件电连接,通过选择复用器电路、电压测量装置以及计算装置从多个传感器电阻中选择一个进行测量,从而实现每一个被测传感器电阻均能够切换到多个测量电阻器件中的每一个,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一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对于区别技术特征(3),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公开了由单片机进行电压测量,而单片机就属于一种集成电路。为利于管理、缩小电路体积利于布线等,将整个测量电路集成化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达到以上目的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
由此可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出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2、权利要求2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已经公开了被测电阻RX接入测试电路后,由单片机通过指令设置模拟开关某一路与RX导通,单片机测量电压U1和U0,单片机依据公式(U5-U1)/RX=U0/R1计算得出RX的值,由以上公开的内容可知,单片机内设置有电压测量设备和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被设立用于,可选地将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与所述电压测量设备电连接。在此基础上,当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时,为切换选择各个传感器电阻,使电压测量复用器电路可选地将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与所述电压测量设备电连接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实际需求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3、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已经公开了单片机测量电压U1和U0(相当于电压测量装置具有用于测量所选择的测量电阻器件上的电压的第一电压测量设备和用于测量电阻连接端上的电压的第二电压测量设备)。当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时,对所选择的传感器电阻连接端进行测量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对于电压测量装置的适应性修改。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4、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2或3,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已经公开了,U1和U0的值经过放大电路后进入单片机中的模数转换电路(对应于电压测量设备被构造为模拟数字转换器),经过模数转换后,单片机通过程序计算出RX的值。而西格玛-德尔塔变换器属于本领域中常规的模数转换设备。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5、权利要求5对前述任一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限定,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公开了电阻Rx的下端节点1(对应于一个电阻连接端)与Rx(对应于一个电阻器件)电连接(相当于一个电阻器件与一个电阻连接端电连接)。而当待检测的设备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实际需求容易想到使测量电路此外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器件,传感器电阻器件中的每一个与多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之一电连接,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对比文件1公开的单一电阻测量原理的基础上,为实现多个电阻测量而作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6、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机动车控制设备,其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机动车控制设备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测量电路。基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权利要求6实际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选择电阻测量电路的具体应用场合。然而,在权利要求1-5所请求保护的测量电路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参见权利要求1-5的评述),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实际测量需要容易想到将相应的测量电路配置到机动车控制设备中,这是本领域的常规应用选择,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公知常识得出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6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7、权利要求7引用权利要求6,对比文件1(参见第35页第1-2栏)已经公开了单片机(对应于控制装置)控制模拟开关CD4051(对应于选择复用器电路),设立用于使电阻R1-R4(对应于测量电阻器件)中所选择的电阻与Rx串联电连接(对应于操控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使得选择一个测量电阻器件)。在此基础上,当具有多个传感器电阻时,为切换选择各个传感器电阻,操控所述选择复用器电路使得选择一个传感器电阻连接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实际需求做出的适应性设置。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6不具备创造性的基础上,权利要求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所规定创造性。
(三)对复审请求人相关意见的评述
对于复审请求人的上述陈述意见,合议组认为:(1)对比文件1公开了测量一个待测电阻器件的基本原理,该测量原理与本申请中的传感器电阻测量原理是相同的。关于在同一个电路测量多个待测电阻器件的电阻,虽然没有被对比文件1公开,但是考虑到每一个待测电阻器件的测量是相对独立的,不是相互影响的,也不是同时测量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在对比文件1中设置多个可选的待测电阻以对对比文件1进行改进,从而使其能够在同一个电路中测量多个待测电阻器件的电阻。而关于在同一个电路进行分时测量,在所属技术领域中,常规的方法就是设置多个测量通道,每一通道测量一个待测器件,通过设置复用器例如多通道选择开关进行通道的切换,这是本领域中应用非常广泛的技术手段(例如书籍“《温度补偿晶体振荡器》,吴培才 等,第243-248页,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1994年11月”就公开了采用多路开关批量测量热敏电阻的电阻值)。因此,在对比文件1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当本领域技术人员面对需要测量多个被测电阻的阻值的技术问题时,基于同样的测量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以相同的方式将其余的被测电阻器件也连接在测量电路中,每一被测电阻的一端连接在一起,另一端通过复用器可选地与多个电阻测量器件连接,使该测量电路包含多个被测电阻器件,每一个被测电阻器件均能够选择不同的测量电阻,这是基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电阻测量原理而做出的适应性设置,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2)集成电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引出线和焊接点少,寿命长,可靠性高,性能好等优点,同时成本低,便于大规模生产,其广泛应用于工、民用各种电子设备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例如对比文件1的测量电路中用到了单片机,单片机就是一种集成电路。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提高测量电路的可靠性或缩小电路体积利于布线等,将整个测量电路集成化并构成为集成电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为达到以上目的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其所能起到的方便控制、减小成本的技术效果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期的。
因此,合议组对复审请求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18年05 月03日对本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
如对本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不服,根据专利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