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遇“李鬼”?漯河市知识产权局来调解

  5月10日上午,漯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就受理的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调解。

  据了解,请求人江苏省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于年初在市场上发现漯河市某食品公司生产的一款饮料包装瓶与自己的外观设计专利ZL201530230373.3几乎一模一样,涉嫌专利侵权。在调查取证后,于3月份向漯河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漯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在充分征求了当事双方意见后,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双方在赔偿经济损失问题上发生较大分歧。为了能够让案件圆满调解,漯河市知识产权局决定暂时中止调解。下一步,漯河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将分别对当事双方进行劝导,强调调解过程中相互谦让、宽容大度的态度,讲解以调解方式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好处,日后待时机成熟再组织调解,争取使该专利侵权纠纷成功调解结案。(漯河市知识产权局 刘 锴 段凯冀)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