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打着“维权”幌子滥用权利

依据权利基础欠缺正当性的商标权,对他人提起侵权诉讼,该行为很可能被法院认定构成权利滥用。不久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此类案件。

在该案中,刘某某向法院起诉广州市麦奀记粉面世家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奀粉面公司)侵犯其第33340276号“麦奀记”(下称争议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索赔经济损失等共计21.8万余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麦奀粉面公司在先、善意地使用“麥奀”标识,不构成商标侵权,驳回了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维持一审判决的同时并进一步认定,刘某某恶意申请注册相关商标,违背诚信原则,其向他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构成权利滥用。

起诉他人“侵权”被驳回

2018年9月5日,刘某某就争议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于2019年8月28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馆、餐厅、会议室出租、自助餐厅等服务上。

麦奀粉面公司在广州拥有多家连锁店,在当地小有名气,其之所以和刘某某对簿公堂,主要是因为刘某某认为麦奀粉面公司的连锁店铺在店铺招牌、广告牌、菜单等处使用的“麥奀雲吞麵世家1920 Mak's Noodle及图”“麥奀及图”以及“麥奀”等标识,涉嫌侵犯了争议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对于刘某某的起诉,麦奀粉面公司认为,麦奀以及麦奀记品牌最早由麦奀先生在1950年代在中国香港创设,1993年成立的香港麦奀云吞面世家有限公司是该品牌的经营实体之一,麦奀粉面公司使用的被诉侵权标识来源于香港麦奀及麦奀记品牌,不存在刘某某所称的恶意侵权。相反,刘某某在明知麦奀及麦奀记品牌具有广泛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恶意抢注麦奀及麦奀记商标,该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保护在先权利,维护公平市场竞争,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的原则,麦奀粉面公司在先、善意使用了“麥奀”等标识,该行为不构成对争议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一审判决后,刘某某不服,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该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二审判决。

界定权利滥用边界

该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维持一审判决的同时,进一步指出,根据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刘某某在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后,针对麦奀粉面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属于利用商标注册制度恶意行使权利,构成权利滥用。

那么,在此类型案件中,如何界定权利滥用的边界?对此,该案二审审判长蒋华胜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从被诉侵权方是否享有合法的在先权利、其使用被诉侵权标识是否具有正当性、原告申请注册相关商标是否违背诚信原则等方面予以评判。以该案为例,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麦奀粉面公司的关联公司国际星河有限公司是“麥奀雲吞麵世家及图”(下称权利商标)的商标权人,并许可给麦奀粉面公司使用,权利商标的申请日为2013年9月11日,而争议商标同该商标近似,使用在服务类别与上述类别相同,故刘某某在后注册的争议商标损害了权利商标上述使用范围的在先权利。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麦奀粉面公司无论是基于自身企业字号权的使用,抑或是基于“麥奀雲吞麵世家及图”注册商标的授权许可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麥奀”标识均具有正当性。此外,除上述争议商标外,刘某某还申请注册了第6502779号“麦奀记”商标和第19697283号“麦奀记”商标。不过,在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两件商标一件被宣告无效,一件被维持部分有效。然而,刘某某曾再次在第43类餐厅等服务上就争议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由此可见,刘某某的行为属于恶意注册的情形。

“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权,应当是依法取得的商标权,而不是依靠商标授权制度存在的缝隙,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意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应当秉持善意、合法的基本原则,尊重在先权利,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蒋华胜表示,商标权人行使商标权必须对其所有的商标权享有正当的权利基础,不能以非善意取得的商标权来滥用权利。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诉讼时,应对申请商标是否秉持善意、商标权是否正当进行审查,并以此为基础来判断是否存在商标权滥用的情形。对知识产权持有人恶意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审查认为构成权利滥用的,法院应依法驳回滥用人的诉讼请求,以保护利益有关方的正当权利。(记者 姜 旭)(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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