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3123
决定日:2009-03-20
委内编号: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03278197.0
申请日:2003-08-28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
授权公告日:2004-09-0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吴光修
主审员:弓玮
合议组组长:宋鸣镝
参审员:汤利容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全文:
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专利号为03278197.0、名称为“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3年8月28日,授权公告日为2004年9月1日,专利权人为吴光修。

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 1.一种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采用汽缸(1)连接支架(2),支架(2)与阀体(3)连接,气缸杆连接阀芯座(11),左右阀盖(4)、(5)分别与阀体(3)连接,其特征是陶瓷耐磨板(9)、(10)分别与阀芯座(11)连接,在阀芯座中间装有弹簧座(13)及弹簧(12),在左阀盖(4)上胶粘陶瓷圈(6),陶瓷圈(7)胶粘在阀板(9)上,右阀盖(5)中间为流空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右阀盖(4)、(5)上分别制有轨道(8)。”

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下称请求人)针对上述专利权(下称本专利)于 2008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2均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如下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锡城公证处出具的(2008)锡证民内字第1161号公证书复印件,及公开日为1995年3月14日、专利号为US5396919的美国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及其中文译文,共70页;

附件2:授权公告日为2003年6月4日、专利号为02262821.5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5页;

附件3:授权公告日为2001年3月28日、专利号为00207199.1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6页;

附件4:授权公告日为2001年8月29日、专利号为00247709.2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6页;

附件5:授权公告日为1999年12月29日、专利号为99200151.X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8页;

附件6:授权公告日为1997年1月15日、专利号为95246334.2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11页。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与附件1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陶瓷耐磨板(9)、(10);在左阀盖(4)上胶粘陶瓷圈(6);陶瓷圈(7)胶粘在阀板(9)上;右阀盖中间为流空式”。其中“陶瓷耐磨板(9)、(10)”已经在附件3中公开;“在左阀盖(4)上胶粘陶瓷圈(6)”同时在附件3和4中公开;“陶瓷圈(7)胶粘在阀板(9)上”在附件4中公开;“右阀盖中间为流空式”已经在附件3中公开,如附件3的权利要求1所述“这种阀的主体由下部的漏斗状阀体和阀体上紧固扣合的上盖构成,在阀体的漏斗出口处开有孔径等于阀门通径的下介质通道”,参见其附图1,阀体对应右阀盖。同时根据其说明书第2页的描述,阀体漏斗形设计结构的特点可以防止介质在阀腔内的沉滞,从根本上解决了介质在阀腔内沉积给阀板运动造成的干扰。上述结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3、4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与附件2二者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在左阀盖(4)上胶粘陶瓷圈(6);陶瓷圈(7)胶粘在阀板(9)上;右阀盖中间为流空式”,因此,如前所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2、3、4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在附件5中公开,可参见其附图2,它给出了技术启示,即在阀板启闭运行的路径上要有一个与陶瓷环平齐的支撑平面或类似部件,保证阀板的平稳运行,并减少阀板与阀座直接接触带来的磨损。本专利左右阀盖上的导轨同样是一个延伸的支撑平面,也是为了保证阀板的平稳运行并减少磨损,与附件5的构造及技术效果没有区别。附件6的附图1-4中可以看出,已给出在阀体上设计导轨以支撑阀板的运行,并减少磨损的技术启示,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因此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

经审查,上述无效宣告请求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予以受理,于2008年11月17日向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所列附件的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2008年12月19日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主张:附件2、3、6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有实质性区别,特别是权利要求1中的“右阀盖(5)中间为流空式”的结构特征在请求人提供的附件中均没有披露,也没有给出任何技术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了现有技术后并不能显而易见地得出该技术特征,因此本专利权应予以维持。

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案合议组于2009年1月12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09年2月10日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举行口头审理。并于2009年1月15日将专利权人的上述意见陈述书转送给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参加了口头审理。请求人明确表示其无效理由及证据使用方式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3、4的结合或附件2、3、4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附件5、6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专利权人认为:阀板在附件1中没有公开,在附件3、4中也没有表明阀板是陶瓷制作的,两者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完全不同,本专利是双闸的,左右各有一个阀板,附件3是单闸的,两者方式不同,本专利是上下驱动,附件3是旋转驱动,与本专利的阀腔不是同一个。专利权人主张:双闸阀的优点是当阀板关闭时,两侧的阀板均起到支撑作用,承受的气压更大,使用面更广泛,并且解决了阀腔积尘的问题。鉴于请求人的答复期未满,合议组当庭告知双方当事人,请求人可以在口头审理后一周内进行答复。

2009年2月13日请求人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主张:①以附件1或2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再结合其它附件公开的现有技术,以破坏本专利的创造性,而不是专利权人所认为的每个附件作为对比文件与本专利单独对比找出实质性区别。②本专利和附件1、2中的双闸板阀与附件3的“旋启阀”均为闸板密封管道口的密封形式,因此即使阀门管道壁有粗性粉尘,也不影响闸板对管道口的密封。③本专利在最接近对比文件上简单叠加了数个特征。④附件3已经披露了右阀盖中间为流空式的区别特征或者给出了技术启示,该技术特征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上述各主张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已经进行了讨论。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本案合议组经过合议,认为本案的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3、4的结合或附件2、3、4的结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附件5、6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

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的双闸阀的优点是当阀板关闭时,两侧的阀板均起到支撑作用,承受的气压更大,使用面更广泛,并且本专利的“流空式”解决了阀腔积尘的问题。

附件1-6均为专利文献,属于公开出版物,专利权人对上述附件的真实性无异议,对附件1的中文译文的准确性无异议。合议组对上述附件的真实性及中文译文的准确性予以认可。附件1-6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附件1-6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作为评价本专利创造性的现有技术。

经审查,附件2公开了一种双闸气锁耐磨陶瓷阀,其适用于发电厂干灰系统气渣系统的进出料启闭,与本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其中公开了气缸1连接支架2,支架2与阀体3连接,气缸杆连接阀芯座11,左右阀盖4、5分别与阀体3连接,陶瓷阀板9、10分别与阀芯座11连接,在两块阀板中间的阀芯座11中间装有弹簧座13及弹簧15,该阀耐磨性强,无卡灰积灰现象(参见附件2说明书第1页第19-21行、第2页倒数第1段以及附图1)。

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附件2所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本专利具有下列区别技术特征:①在左阀盖上胶粘陶瓷圈;②陶瓷圈胶粘在阀板上;③右阀盖中间为流空式。由区别技术特征①②可以确定本专利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之一是解决密封部件易磨损的问题;区别技术特征③确定本专利还要解决另一技术问题,即当阀板打开时,尽可能地排空物料,不使物料在阀腔中堆积。

附件3中公开了一种陶瓷密封上引式出料阀,该阀在上盖的上介质通道的内端处设置一环形槽,环形槽内嵌装有一陶瓷环,陶瓷环的内径等于阀门通径。在闸板上与上述陶瓷环对应位置嵌装有陶瓷板,陶瓷环与陶瓷板构成密封付,由于陶瓷材料超硬性和高耐磨性,所以使阀门的使用寿命大幅度提高,阀体的漏斗形设计结构特点可以防止介质在阀腔内沉滞,从根本上解决了介质在阀腔内沉积给闸板运动造成的干扰,保证了阀门运动的可靠性(参见附件3的权利要求2、说明书第2页第2段以及附图1)。

附件2和3均与本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均在气力输送系统中使用。附件3的阀门在使用时水平安装,即物料从上盖进入,从下盖排出。专利权人表示本专利的阀门在使用时将本专利的图1转90度安装使用,物料从左阀盖(上盖)进入,从右阀盖(下盖)排出,故附件3与本专利的工作方式相同。附件3中公开了本专利的区别技术特征①和③,附件3给出了在阀盖与阀板的密封部位设置陶瓷环以提高阀门的耐磨性,以及将阀的出料端设计成漏斗式,以利于物料的排空,不堆积,从而不影响阀板运动的技术启示。区别技术特征②为陶瓷圈胶粘在阀板上,该技术特征已经在附件4中公开(参见附件4的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1页倒数第3段、第2页倒数第1-2段以及附图1)。附件4公开了一种陶瓷密封旋启阀,闸板和阀体的启闭密封配合位置的闸板和阀体上对应固定装有一对相互启闭密封配合的陶瓷环,并把两个陶瓷环2、5分别通过其外周的两个金属环用螺钉紧固到阀体1介质通道端口的环形平面上和闸板6上的环形槽内。且附件4的说明书第2页第11行披露了陶瓷环与对应的金属环可以采用粘合的方式嵌装。本专利的陶瓷环采用胶粘的方式固定在阀板上,其虽然与附件4的固定方式不同,但这些都是本领域常用的固定手段。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属于附件2、3、4的简单拼凑,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本专利的从属权利要求2对权利要求1作进一步限定,其附加技术特征是“所述的左右阀盖(4)、(5)上分别制有轨道(8)”。该附加技术特征已在附件5中公开,参见其附图2,附件5给出了技术启示,即在阀板启闭运行的路径上有一个与陶瓷环平齐的支撑平面(延伸密封平面14),能够保证阀板平稳运行,并减少阀板与阀座直接接触带来的磨损。此外,附件6的附图1-4中也公开了在阀体上设计导轨以支撑阀板运行的技术方案。附件5和附件6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与本专利的左右阀盖上设置轨道可以达到同样的技术效果,都可以保证阀板平稳运行,减少磨损。因此当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创造性时,以该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得到的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也不具有创造性。



决定

宣告03278197.0号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叁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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