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超高液压双作用机械锁紧油缸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5767
决定日:2010-12-15
委内编号:5W11639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820059669.8
申请日:2008-06-13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
授权公告日:2009-04-15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上海耐斯特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吴亚琼
参审员:孙建梅
国际分类号:F15B 15/00(2006.01) F15B 15/26(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如果某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与一篇现有技术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其区别技术特征被另一篇现有技术公开,且该区别技术特征在该篇现有技术中所实现的功能与在该权利要求中所实现的功能相同,那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这两篇现有技术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得到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没有实质性特点,不具有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4月15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一种超高液压双作用机械锁紧油缸”、专利号为200820059669.8号的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日为2008年6月13日,专利权人为上海耐斯特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超高液压双作用机械锁紧油缸,包括油缸缸筒(1)、螺纹活塞杆内缸筒(2)和锁紧螺母(5),螺纹活塞杆内缸筒(2)设于油缸缸筒(1)内,在油缸缸筒(1)上端一侧设有锁紧螺母(5),在油缸缸筒(1)两侧分别设有第一进油口(10)和第二进油口(11)其特征在于,空心内导柱(3)设于螺纹活塞杆内缸筒(2)内,油缸缸筒(1)、螺纹活塞杆内缸筒(2)和空心内导柱(3)为同心轴,在空心内导柱(3)的两端分别设有上堵头(9)和下堵头(8),在螺纹活塞杆内缸筒(2)上端设有球形顶盘座(4),球形顶盘(6)通过球形垫片(7)设于球形顶盘座(4)上端,第一进油口(10)与空心内导柱(3)内孔连接。”
针对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上海船舶工艺研究所(下称请求人)于2009年10月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并提交了下列证据:
证据1:授权公告号为CN201065867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其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5月28日,共5页;
证据2:授权公告号为CN2906161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其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5月30日,共10页;
证据3:授权公告号为CN2849277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复印件,其授权公告日为2006年12月20日,共5页。
请求人认为:(1)证据1-3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2)证据1结合证据3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09年10月27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请求书及其所附证据的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进行审理。
请求人于2009年11月9日提交了意见陈述,并补充提交了下列证据:
证据4:授权公告号为CN2379455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其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5月24日,共4页;
证据5:授权公告号为CN200952506Y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其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9月26日,共9页;
证据6: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关于本专利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的复印件,共4页;
证据7: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耐斯特液压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丰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关于400吨RCA系列自动型三维调整机的液压设备技术协议的复印件,共10页;
证据8:关于RCA系列船体分段三维调整机RCA3/4-400方案介绍说明的复印件,共7页;
证据9:关于耐斯特RCA3/4-400三维调整机使用情况的会议备忘录的复印件,共3页,。
请求人认为:(1)证据4和5结合能够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证据6中也引用了证据4和5评价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2)证据7-9可以证明本专利不具有新颖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4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0年11月22日进行口头审理。并且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4日将请求人于2009年11月9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所附证据的副本转给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和补充意见进行答复。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仅请求人一方参加了口头审理。在口审过程中,请求人当庭明确其无效理由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当庭放弃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作为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且放弃证据1-3以及7-9,请求人提出的关于本专利不具有创造性的证据使用方式为:证据4和5结合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请求人当庭对其提出的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4和5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的主张进行了充分的论述。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本案的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本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证据认定:
证据4和5是专利文献,属于公开出版物,经核实,合议组对证据4和5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据4和5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因此证据4和5可以作为用于评价本专利创造性的现有技术。
2、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请求人认为:证据4公开了一种锁紧千斤顶,其中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大部分技术特征,证据4所公开的技术内容与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相比,不同之处在于,(1)权利要求1中“第一进油口”和“第二进油口”设置在“油缸缸筒”的两侧,而证据4中“进油口”和“回油嘴”设置在“缸体”同侧;(2)权利要求1中空心内导柱设有“上堵头”,而证据4中内缸体的内孔上端为实心结构;(3)权利要求1中的“螺纹活塞杆内缸筒”上端设有“球形顶盘座”,“球形顶盘座”通过“球形垫片”设于“球形顶盘座”上端,其能够更好地贴合顶压物,而证据4中仅公开了顶压头。关于上述区别(1)和(2)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常规技术手段,而区别(3)则在证据5中公开,因此证据4和5结合能够破坏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下面合议组将针对请求人提出上述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4和5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的主张进行评述。
证据4公开了一种锁紧千斤顶,该锁紧千斤顶为液压油缸结构,其油缸活塞杆依靠液压力回程且可利用锁紧螺母锁紧,即为一种超高液压双作用机械锁紧油缸,其中(参见说明书实施例部分、图1)具体披露了以下技术特征:包括缸体3(对应于本专利的油缸缸筒)、中空且具有外螺纹的活塞体6(对应于本专利的螺纹活塞杆内缸筒)和锁紧螺母2,活塞体6设于缸体3内,在缸体3上端一侧设有锁紧螺母2,在缸体3同侧分别设有进油嘴4(对应于本专利的第二进油口)和回油嘴5(对应于本专利的第一进油口),具有空心结构的内缸体9(对应于本专利的空心内导柱)设于活塞体6内,缸体3、活塞体6和内缸体9为同心轴,内缸体9的上端为实心结构,内缸体9的下端设有下堵头,在活塞体6上端设有顶压头1,回油嘴5与内缸体9内孔连接。
由此可见,证据4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大部分技术特征,与证据4相比,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区别在于:(1)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第一进油口和第二进油口设置在油缸缸筒两侧,而证据4中进油嘴和回油嘴设置在缸体同侧;(2)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空心内导柱设有上堵头,而证据4中内缸体的内孔上端为实心结构;(3)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在螺纹活塞杆内缸筒上端设有球形顶盘座,球形顶盘通过球形垫片设于球形顶盘座上端。
关于上述区别(1),证据4中进油嘴(即第二进油口)、回油嘴(即第一进油口)的油路连接方式与本专利完全一致,只是设置位置稍有差别,不管是将进油嘴和回油嘴分别设置在缸体的两侧还是设置在缸体同侧都是一种常规的设置方式,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来设置两个油嘴的位置,这种油嘴设置位置的简单变换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很容易想到的。
关于上述区别(2),不管是设置上堵头还是直接设置为实心结构,都是为了将空心内导柱(即内缸体)的内孔上端封住,这两种形式都是实际生活中为堵住内孔而惯常采用的方式,将其从一种形式变换为另一种形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很容易想到的。
关于上述区别(3),证据5公开了一种双作用连调试杆自锁液压缸装置(参见证据5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图1-4),其中在活塞杆的上端设有带球形上凹面的球形顶盘座,具有球形下凸面的杆部法兰1(对应于本专利的球形顶盘)通过球形垫片设于球形顶盘座上端。可以看出,证据5公开了区别特征(3),且该区别特征在证据5中所起的作用与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便于顶压头更好地与被顶压物贴合,因此证据5给出了将上述区别特征(3)应用于证据4的技术启示。
综上所述,证据4和5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相结合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三、决定
宣告200820059669.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