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及其信道估计方法-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及其信道估计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5895
决定日:2010-12-15
委内编号:4W10042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710179922.3
申请日:2007-12-19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北京佳明航电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0-04-14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北京创毅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张琳
参审员:党星
国际分类号:H04L27/26(2006.01),H04J11/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决定要点:如果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了对解决本专利技术问题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凭借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足以解决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则该权利要求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某些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未公开也未由其给出技术启示,且不属于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并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因此,独立权利要求及其从属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号为200710179922.3,名称为“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及其信道估计方法”的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7年12月19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04月14日,专利权人为北京创毅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如下:
“1. 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包括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用于估计延时扩展参数值,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估计装置还包括: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比较模块、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和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
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用于设定一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
所述比较模块,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及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相连,用于将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
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
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
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
所述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道估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估计装置还包括信道估计结果选择模块,所述信道估计结果选择模块与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及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选择两个模块的信道估计结果。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道估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及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分别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相连,根据多径信道的延时扩展参数进行信道估计。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道估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估计结果选择模块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相连,根据多径信道的延时扩展参数选择两个模块的信道估计结果。
5.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信道估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道估计装置还包括存储器,所述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与所述存储器相连,将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存入所述存储器中;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及信道估计结果选择模块与所述存储器相连,读取所述存储器中的延时扩展参数。
6. 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设定一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
(2)估计延时扩展参数值,并将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值与所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门限值,则执行步骤(3),否则执行步骤(4);
(3)先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
(4)先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5)选择一信道估计结果。
8.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为一固定值或一可变值。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及步骤(4)中所述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根据多径信道的延时扩展参数进行。
10.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5)中所述选择一信道估计结果根据多径信道的延时扩展参数进行。”
针对上述专利权,北京佳明航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10年08月10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公开号为CN1883170A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复印件,公开日为2006年12月20日,共39页;
证据2:公开号为JP9-181659A的日本专利文献复印件,公开日为1997年07月11日,共4页;
证据3:公开号为KR10-0764012B1的韩国专利文献复印件,公开日为2007年09月28日,共16页;
证据4:公开号为US2003/0012308A1的美国专利文献复印件,公开日为2003年01月16日,共19页。
请求人认为:(1)为实现本专利提高信道估计性能的发明目的,与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必须是不同于与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这是实现本专利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然而在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6中没有明确记载该必要技术特征,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6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由此其从属权利要求2-5、7-10也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2)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公知常识、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7-1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上述证据公开,或属于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0年08月10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向双方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
请求人于2010年09月10日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书补充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和下列附件:
附件1:证据2的中文译文,共6页;
附件2:证据3的中文译文,共16页;
附件3:证据4的中文译文,共29页。
请求人在意见陈述书中补充了上述中文译文的引用段落,其他内容与2010年08月10日提交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相同。
专利权人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10年09月2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认为:(1)请求人没有结合证据4说明具体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且已经超过了补充提交证据和理由的期限,因此证据4不能单独或与其他证据结合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2)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提高信道估计性能的同时,降低信道估计装置及信道估计方法的复杂度,由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提出了通过判断延迟扩展参数是否大于延迟扩展门限值,而选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进行信道估计,从而达到在提高信道估计性能的同时,降低信道估计装置及信道估计方法的复杂度的技术效果,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总和已经完全可以解决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此外,对于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与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的大小关系,并非实现本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只要经过比较模块判断出延时扩展参数是何种情况,需要重点跟踪频率方向的信道变化情况,还是时间方向的信道变化情况,进而选择上述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不同的信道估计顺序,即可解决本专利的技术问题。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并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5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同理权利要求6-10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3)本专利权利要求1和证据1相比,存在三个区别技术特征:①权利要求1中,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用于设定一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②权利要求1中,所述比较模块,与所述延迟扩展参数估计模块及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相连,用于将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与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③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证据1中没有公开区别技术特征③中的上述两条支路,证据1公开的连续使用两个一维滤波器,即先时间插值滤波器,再频率插值滤波器,或先频率插值滤波器,再时间插值滤波器,它们之间是或的关系,而本专利是并列的关系;证据1中没有公开任何插值次序可以取得相同的性能;证据2没有公开“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证据3公开的是通过时延扩展选择不同的滤波器系数,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则是选择不同的信道估计支路,二者选择的对象不同,且选择对象也不可相互替代,证据3也并未公开在何种情况下,选择何种支路去进行信道估计。因此权利要求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由此其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备创造性,同理权利要求6-10也具备创造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本案合议组于2010年10月26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0年12月10日举行口头审理,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转送文件通知书,将专利权人于2010年09月2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副本转送给请求人,并将请求人于2010年09月10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代理人出席了口头审理,双方当事人对合议组成员无回避请求,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无异议。在口头审理中:
1、请求人当庭提交了公知常识性证据5(编号续前),用于证明线性滤波器无论采用何种顺序均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证据5:盖有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红章和骑缝章的文献复制证明原件,复制内容为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OFDM移动通信技术原理与应用》的封面页、题名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第122-141页,印刷日期为2003年06月,共15页;
专利权人当庭提交了以下公知常识性证据复印件,并出示了原件,用于证明滤波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的,对于合成系统中滤波器的处理顺序很重要,交换顺序后的处理结果并不相同,只有在线性时不变系统中,滤波器处理顺序才不重要。
反证1:由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自适应滤波算法与实现(第二版)》的封面页、版权页、第10章第1页,其印刷日期为2004年07月;
反证2:由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数字信号处理:原理、算法与应用(第三版)》的封面页、版权页、第56页,其印刷日期为2004年05月;
反证3:由电子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数字信号处理-基于计算机的方法(第二版)》的封面页、版权页、第40页、第58页,其印刷日期为2005年01月;
反证4: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的《数字信号处理原理、算法与应用(第三版.影印版)》的封面页、版权页第70-71页,其印刷日期为2004年09月;
反证5: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数字信号处理-基于计算机的方法(第2版)》的封面页、版权页、第48页、第68-69页,其印刷日期为2006年03月。
2、请求人当庭放弃证据4作为证据使用;专利权人对证据1至3、5的真实性以及证据1至3译文的准确性无异议,请求人对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1-5的真实性无异议;
3、请求人在口头审理中明确无效理由为:(1)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2)以证据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以证据1为最近接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独立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5、7-10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上述证据公开,或属于所属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针对请求人提出的上述无效理由,双方当事人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充分陈述了意见。双方在坚持书面意见的基础上,请求人进一步指出:(1)本专利说明书中多处公开了需要对滤波器系数进行选择,另外作为公知常识的证据5中也公开了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先进行时间方向的滤波再进行频率方向的滤波,或者反方向进行都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并且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也没有记载滤波器的类型,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2)以证据1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时,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的区别在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包括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和比较模块,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已经被证据2或证据3公开,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另外根据公知常识性证据5可知,由于时间和频率滤波的先后顺序可以互换,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因此权利要求1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证据
请求人放弃了证据4的使用。证据1为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复印件,证据2为日本专利文献复印件,证据3为韩国专利文献复印件,证据5为盖有国家图书馆科技查新中心红章和骑缝章的文献复制证明原件,上述证据的公开日均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专利权人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并对其译文的准确性予以认可。经合议组核实,可以确认证据1-3、5的真实性,因此上述证据可以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
2.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高信道估计性能的同时降低信道估计装置及信道估计方法的复杂度。因此,为了解决该技术问题,本专利提出的技术方案是: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参数值与门限值的比较结果选择先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还是先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当前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6的技术方案中已经记载了关于根据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值与门限值的比较结果选择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的先后顺序的技术特征。根据本专利提出的信道估计装置及方法,可以取得根据信道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信道估计方法,使OFDM系统获得更好的信道估计性能,同时降低存储器空间和减少滤波器插值处理的数学计算量的技术效果,因而权利要求1和6能够从整体上反映了本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了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凭借独立权利要求1和6记载的内容,足以解决上述提高信道估计性能的同时降低信道估计装置及信道估计方法的复杂度的技术问题,因此权利要求1和6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由此其从属权利要求2-5、7-10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3.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
I、以证据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证据1公开了一种信道估算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14页第4段第5-12行,第15页最后一段至第16页第1段及图19):导频信号提取电路330从输入信号种提取导频信号,并将其输出给时间插值滤波器340,时间插值滤波器340对输入导频信号执行时间插值,并把结果供应给频率插值滤波器350,频率插值滤波器350对该信号执行频率插值,这里将再次声明,插值顺序可以反向,并且可以改为仅仅执行一个插值。相应参数被提供给用于相关函数的滤波器。例如,己估算的多普勒扩展360和SNR估算370被供应给时间滤波器340,而已估算的延迟扩展380和SNR估算370被供应给频率滤波器350;自适应插值滤波的上述方法涉及时间或频率插值的任何一个滤波器的使用,如上所述,当执行信道估算的插值时,可以交替使用二维滤波器,即时间和频率操作的滤波器,或者可以连续使用两个一维滤波器;一个用于时间插值,另一个用于频率插值。这里,可以使用时间和频率插值之间的任何次序,并且可以彼此独立地选择滤波器;由于证据1还公开了估算延迟扩展380,因此证据1中必然存在一个延迟扩展值估计模块,这是证据1隐含公开的。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和证据1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1中还具有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用于设定一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②权利要求1中还具有所述比较模块,与所述延迟扩展参数估计模块及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相连,用于将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与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③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该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将产生的延时扩展参数值与预先设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选择先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还是先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
证据2公开了一种数字解调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2中文译文第3页第[0009]一[0011]段,图1):延迟量估计部件3接收缓冲存储器2输出的样本值数据系列{yn},估计传输线路中的延迟量EDelay,并将结果输出到选择控制部件5;如果估计的延迟量在切换阈值θ以下,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开关4a选择使用延迟检波器;如果估计延迟量大于切换阈值θ,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切换开关4a选择使用均衡器。证据3公开了一种在移动通信设备中基于信道延时扩展进行信道估计的装置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3中文译文第8页最后一段至第9页第2段及图5):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接收来自于信道估计模块202的输出的信道估计值列并估计延时扩展值。上述估计的延时扩展值以作为信号成分的信道值和作为噪音成分的白高斯噪音之和的形式被设置。如上所述,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只有三个级别的值(即小、中、大)被估计。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执行输出多个滤波器系数的功能,该滤波器系数被输入滤波模块203。也就是说,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根据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所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滤波器系数1-3中的任何一个,并将其输出至滤波模块203。
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公开了一种级联的一维信道估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5第127页第1段):先对包含导频符号的OFDM符号在频率方向滤波,然后在时间方向对所有的子载波进行滤波。选择这个顺序是因为当包含导频符号的多载波符号到达时,就可以进行第一步滤波,这样可以减少整个信道估计的延时。但实际上,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采用另一种顺序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上述证据2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中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也未公开区别技术特征③,而且证据2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传输线路的状态进行适当控制以获得解调器良好的解调特性,其根据延迟量和阈值的比较结果选择分别使用延迟检波器和均衡器从而改善解调特性,并不涉及选择时间方向信道估计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的技术启示,且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和证据2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结合均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上述证据3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中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也没有公开区别技术特征③,而且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并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上述证据2和证据3都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中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也没有公开区别技术特征③,而且证据2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传输线路的状态进行适当控制以获得解调器良好的解调特性,其根据延迟量和阈值的比较结果选择分别使用延迟检波器和均衡器从而改善解调特性,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都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②和③,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2、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II、相对于公知常识的创造性意见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作为公知常识性证据的证据5公开了一种级联的一维信道估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5第127页第1段):先对包含导频符号的OFDM符号在频率方向滤波,然后在时间方向对所有的子载波进行滤波。选择这个顺序是因为当包含导频符号的多载波符号到达时,就可以进行第一步滤波,这样可以减少整个信道估计的延时。但实际上,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采用另一种顺序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和证据5的区别在于:权利要求1还具有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比较模块、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和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用于设定一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所述比较模块,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估计模块及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设定模块相连,用于将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时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时扩展参数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比较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比较模块输出的使能信号进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所述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与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连,用于根据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信道估计结果进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
上述证据5没有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且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公知常识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公知常识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III、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装置,证据2公开了一种数字解调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2中文译文第3页第[0009]一[0011]段,图1):延迟量估计部件3接收缓冲存储器2输出的样本值数据系列{yn},估计传输线路中的延迟量EDelay,并将结果输出到选择控制部件5;如果估计的延迟量在切换阈值θ以下,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开关4a选择使用延迟检波器;如果估计延迟量大于切换阈值θ,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切换开关4a选择使用均衡器。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和证据2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1中还具有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和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②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向所述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否则向所述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输出使能信号。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该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比较结果选择先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还是先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
证据3公开了一种在移动通信设备中基于信道延时扩展进行信道估计的装置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3中文译文第8页最后一段至第9页第2段及图5):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接收来自于信道估计模块202的输出的信道估计值列并估计延时扩展值。上述估计的延时扩展值以作为信号成分的信道值和作为噪音成分的白高斯噪音之和的形式被设置。如上所述,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只有三个级别的值(即小、中、大)被估计。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执行输出多个滤波器系数的功能,该滤波器系数被输入滤波模块203。也就是说,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根据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所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滤波器系数1-3中的任何一个,并将其输出至滤波模块203。
证据5公开了一种级联的一维信道估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5第127页第1段):先对包含导频符号的OFDM符号在频率方向滤波,然后在时间方向对所有的子载波进行滤波。选择这个顺序是因为当包含导频符号的多载波符号到达时,就可以进行第一步滤波,这样可以减少整个信道估计的延时。但实际上,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采用另一种顺序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上述证据3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①和②,而且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并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①和②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1区别技术特征①和②,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2、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2)从属权利要求2-5是对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因此在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5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6
I、以证据1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方法,证据1公开了一种信道估算装置,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14页第4段第5-12行,第15页最后一段至第16页第1段及图19):导频信号提取电路330从输入信号种提取导频信号,并将其输出给时间插值滤波器340,时间插值滤波器340对输入导频信号执行时间插值,并把结果供应给频率插值滤波器350,频率插值滤波器350对该信号执行频率插值,这里将再次声明,插值顺序可以反向,并且可以改为仅仅执行一个插值。相应参数被提供给用于相关函数的滤波器。例如,己估算的多普勒扩展360和SNR估算370被供应给时间滤波器340,而已估算的延迟扩展380和SNR估算370被供应给频率滤波器350;自适应插值滤波的上述方法涉及时间或频率插值的任何一个滤波器的使用,如上所述,当执行信道估算的插值时,可以交替使用二维滤波器,即时间和频率操作的滤波器,或者可以连续使用两个一维滤波器;一个用于时间插值,另一个用于频率插值。这里,可以使用时间和频率插值之间的任何次序,并且可以彼此独立地选择滤波器;由于证据1还公开了估算延迟扩展380,因此证据1中必然存在一个延迟扩展值参数估计步骤,这是证据1隐含公开的。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6和证据1的区别在于:①权利要求6中还设定一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②权利要求6中将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与所述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进行比较,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先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否则先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该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将产生的延时扩展参数值与预先设定的门限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选择先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还是先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
证据2公开了一种数字解调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2中文译文第3页第[0009]一[0011]段,图1):延迟量估计部件3接收缓冲存储器2输出的样本值数据系列{yn},估计传输线路中的延迟量EDelay,并将结果输出到选择控制部件5;如果估计的延迟量在切换阈值θ(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以下,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开关4a选择使用延迟检波器;如果估计延迟量大于切换阈值θ,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切换开关4a选择使用均衡器。
证据3公开了一种在移动通信设备中基于信道延时扩展进行信道估计的装置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3中文译文第8页最后一段至第9页第2段及图5):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接收来自于信道估计模块202的输出的信道估计值列并估计延时扩展值。上述估计的延时扩展值以作为信号成分的信道值和作为噪音成分的白高斯噪音之和的形式被设置。如上所述,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只有三个级别的值(即小、中、大)被估计(相当于该权利要求中的延迟扩展参数门限值)。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执行输出多个滤波器系数的功能,该滤波器系数被输入滤波模块203。也就是说,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根据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所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滤波器系数1-3中的任何一个,并将其输出至滤波模块203。
证据5公开了一种级联的一维信道估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5第127页第1段):先对包含导频符号的OFDM符号在频率方向滤波,然后在时间方向对所有的子载波进行滤波。选择这个顺序是因为当包含导频符号的多载波符号到达时,就可以进行第一步滤波,这样可以减少整个信道估计的延时。但实际上,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采用另一种顺序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上述证据2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而且证据2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传输线路的状态进行适当控制以获得解调器良好的解调特性,其根据延迟量和阈值的比较结果选择分别使用延迟检波器和均衡器从而改善解调特性,并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上述证据3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而且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并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上述证据2和证据3都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而且证据2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传输线路的状态进行适当控制以获得解调器良好的解调特性,其根据延迟量和阈值的比较结果选择分别使用延迟检波器和均衡器从而改善解调特性,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都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②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区别技术特征②,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1、证据2、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II、以证据2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6请求保护一种正交频分复用系统的信道估计方法,证据2公开了一种数字解调器,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2中文译文第3页第[0009]一[0011]段,图1):延迟量估计部件3接收缓冲存储器2输出的样本值数据系列{yn},估计传输线路中的延迟量EDelay,并将结果输出到选择控制部件5;如果估计的延迟量在切换阈值θ以下,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开关4a选择使用延迟检波器;如果估计延迟量大于切换阈值θ,则选择控制部件5通过控制切换开关4a选择使用均衡器。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6和证据2的区别在于:若所述估计出的延迟扩展参数值大于所述延迟扩展门限值,则先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否则先进行频率方向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的信道估计。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该技术方案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比较结果选择先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还是先进行频率方向上的信道估计再进行时间方向上的信道估计。
证据3公开了一种在移动通信设备中基于信道延时扩展进行信道估计的装置和方法,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3中文译文第8页最后一段至第9页第2段及图5):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接收来自于信道估计模块202的输出的信道估计值列并估计延时扩展值。上述估计的延时扩展值以作为信号成分的信道值和作为噪音成分的白高斯噪音之和的形式被设置。如上所述,在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中,只有三个级别的值(即小、中、大)被估计。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执行输出多个滤波器系数的功能,该滤波器系数被输入滤波模块203。也就是说,滤波器系数选择模块205根据延时扩展估计模块204所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滤波器系数1-3中的任何一个,并将其输出至滤波模块203。
证据5公开了一种级联的一维信道估计,并具体公开了以下技术特征(参见证据5第127页第1段):先对包含导频符号的OFDM符号在频率方向滤波,然后在时间方向对所有的子载波进行滤波。选择这个顺序是因为当包含导频符号的多载波符号到达时,就可以进行第一步滤波,这样可以减少整个信道估计的延时。但实际上,由于滤波器是线性的,采用另一种顺序也可以获得相同的性能
上述证据3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的区别技术特征,而且证据3的技术方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选择滤波器的不同系数,其根据估计的延时扩展值选择三个滤波器系数中的一个,并不涉及根据延时扩展参数值的比较结果选择信道估计方向的先后顺序,因此未给出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启示;作为公知常识性的证据5也没有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6的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同时也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表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由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存在使得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是证据2、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6相对于证据2和证据3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
(4)从属权利要求7-10是对权利要求6的进一步限定,因此在权利要求6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7-10也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对于请求人的意见评述
对于请求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1)对于第一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一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与第二时间方向信道估计模块或第二频率方向信道估计模块相对应的滤波器系数值的大小关系,并非实现本专利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只要经过比较模块判断出延时扩展参数是何种情况,需要重点跟踪频率方向的信道变化情况,还是时间方向的信道变化情况,进而选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不同的信道估计顺序,即可解决本专利的技术问题,获得使OFDM系统更好的信道估计性能,同时降低存储器空间和减少滤波器插值处理的数学计算量的技术效果,而滤波器系数不一样仅仅是本专利的优选实施例而不是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2)证据1、2、3和5中都没有公开上述创造性评述部分中指出的区别技术特征,而且上述证据分别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本专利也不一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证据1、证据2、证据3和证据5所公开的技术内容,无法获得本专利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且应用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所能够取得的技术效果也是证据1、证据2、证据3和证据5的技术方案不能获得的,因此本专利权利要求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三、决定
维持200710179922.3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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