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背景噪声再现的语音编码-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具备背景噪声再现的语音编码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6563
决定日:2011-05-19
委内编号:4W02767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99810944.4
申请日:1999-09-10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06-03-0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杨军艳
参审员:王蕊娜
国际分类号:G10L 19/00;G10L 19/14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
决定要点:判断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除了要考虑说明书公开的内容,还要考虑本领域的现有技术。说明书对权利要求书具有解释作用,在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时应将此作为考虑因素。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若所述证据并未给出相应的技术启示,且没有其它证据表明该区别技术特征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所述证据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专利号为99810944.4,发明名称为“具备背景噪声再现的语音编码”的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其优先权日为1998年09月16日,申请日为1999年09月10日,授权公告日为2006年03月01日,专利权人是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根据有关原始语音信号的已编码信息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方法,包括:
根据该已编码信息确定(11,41)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
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21),其中包括确定一个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以及
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25)当前段的近似值。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修正后的参数与当前参数不同。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中信号能量的参数。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在平均操作(39,47)中使用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以产生修正的参数。
5.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确定一个混合因子(34,45),该因子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
7.权利要求6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的步骤包括利用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
8.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最后提到的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利用平均参数和当前参数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
9.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是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的合成滤波器的滤波器系数。
10.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根据混合因子(35)确定其它分别与当前和平均参数相关的因子,并将当前和平均参数与各自的其它因子相乘。
11.权利要求4的方法,其中在平均操作中利用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响应用于提供该已编码信息的通信信道的条件来选择性地改变平均操作。
1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
1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响应于用来提供该已编码信息的通信信道条件来选择性地改变混合因子。
1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当前参数是一个固定的码书增益,用于执行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过程。
15.一种语音解码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已编码信息的输入端(11),根据该已编码信息可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
用于输出所述近似值的输出端(25),
与所述输入端相连用来根据编码信息来确定当前参数的参数确定装置(11),其中当前参数会被用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
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输出端之间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重构装置(25),以及;
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重构装置之间的修正装置(21),用来使用所述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产生修正的参数,所述修正装置还包括混合因子确定装置,用来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所述修正装置还用于为所述重构装置提供所述修正后的参数以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所述近似值。
16.权利要求15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后的参数不同于所述当前参数.
17.权利要求15的装置,其中所述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中的信号能量的参数。
18.权利要求17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在平均操作中利用以前的参数来产生平均参数的平均装置(39),所述修正装置能利用平均参数和当前参数一起来产生修正的参数。
19.权利要求18的装置,其中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35)用于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过程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
20.权利要求19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一个平稳性确定装置(33),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混合因于确定装置之间用来确定一个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当前段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可以按照所述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所述混合因子。
21.权利要求20的装置,其中所述平稳性确定装置能够使用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确定所述平稳性测量值。
22.权利要求21的装置,其中所述平稳性确定装置还能够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与所述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对应的所述以前参数来产生一个进一步平均的参数,并可使用所述进一步平均的参数和所述另一个当前参数来确定所述平稳性测量值。
23.权利要求21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个当前参数是所述重构装置在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过程中实现的合成滤波器的滤波器系数。
24.权利要求19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连接在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35)和所述重构装置(25)之间的混合逻辑电路(37),该电路用于根据混合因子确定分别与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相关的其它因子,并用于将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与各自的其它因子相乘来产生各自的乘积,所述混合逻辑电路还能够响应于所述乘积产生所述修正后的参数。
25.权利要求18的装置,其中所述平均装置(39)包括用于接收表示信道条件的信息的榆入端,该已编码信息从该信道提供,所述平均装置响应于所述信息来选择性地改变所述平均操作。
26.权利要求15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21)包括一个平稳性确定装置(33),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11)和所述混合因于确定装置(35)之间用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当前段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能够按照所述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所述混合因子。
27.权利要求15的装置,其中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包括用于接收表示信道条件的信息的输入端,该已编码信息从该信道提供,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响应于所述信息选择性地改变所述混合因子。
28.权利要求17的装置,其中所述当前参数是一个固定码书增益,用于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过程。
29.权利要求15的装置,其中语音解码装置包括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器
30.一种用于通信系统的收发机装置,包括:
用于通过通信信道(55)从发送机接收信息的输入端;
用于为收发机用户提供输出的输出端;
输入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出端相连的语音解码装置(52),所述语音解码装置的所述输入端用于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接收已编码信息,根据该信息可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所述解码装置的输出端用于为所述收发机输出端提供所述近似值,
所述语音解码装置(52)还包括参数确定装置(11),与所述语音解码装置输入端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已编码信息确定,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的当前参数;连接在所述参数检测装置和所述语音解码装置输出端之间的重构装置(25),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连接在所述参数检测装置和所述重构装置之间的修正装置(21),用于使用至少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产生修正后的参数,所述修正装置还包括混合因子确定装置,用来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所述修正装置还用于为重构装置提供修正后的参数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所述近似值.
31.权利要求30的装置,其中所述收发机装置形成蜂窝电话的一部分。”
针对上述专利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09年09月1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3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包括附件1和2):附件1:TIA/EIA STANDARD《Speech Service Option Standard For Wideband Spread Spectrum Systems》,公开日为1998年08月;
附件2:附件1的中文译文;
证据2(包括附件3和4):附件3:ITU-T recommendation G.729-Annex B(11/96)《A Silence compression scheme for G.729 optimized for terminals conforming to Recommendation V.70》,公开日为1996年11月;
附件4:附件3的中文译文;
证据3(即附件5):附件5: 公开号为CN1185872A的中国专利文献,公开日为1998年06月24日;
证据4(包括附件6和7):附件6: US5664055A号美国专利文献,公告日为1997年09月02日;
附件7:附件6的中文译文。
请求人认为:
第一,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1、本专利说明书中记载了本专利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在较低的比特率下,使解码器能够逐渐地增加或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但是,本专利授权文本中并未记载在较低的比特率下如何逐渐地增加或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的相关技术内容,说明书不清楚、完整。
2、本专利说明书并未记载针对背景噪声信号的处理,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获知通过本专利说明书中针对合成语音信号的能量参数与其它参数处理的技术方案是如何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的,本专利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技术效果不相关联。
3、本专利说明书仅仅给出了稳态背景噪声下平滑能量包络的实施例,对于非稳态背景噪声下如何平滑能量包络,说明书并未提及。
4、根据本专利说明书中的记载,混合因子的值由K1、K2与平衡性测量值diff确定,但是说明书中并未提及K1、K2的含义,如何选择K1、K2的值,以及在混合因子为平稳性测量值diff的任何函数时是否可以平滑地激活或禁止能量平滑操作、如何平滑地激活或禁止能量平滑操作;此外,说明书中也没有记载如何选择直接影响平均能量参数值的M值。
5、说明书未提及直接影响平稳性测量值diff的A1和A2的含义,如何选择A1和A2的值,以及在A1与A2取任意值时是否可以平滑地激活或禁止能量平滑操作。
6、现有技术中是根据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与其它参数两种信号来合成或重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而本专利是根据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与其它参数三种信号重构包含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这两种方案完全不同,但说明书未给出本专利技术方案如何实施的技术手段。
第二,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1、权利要求1中“根据该已编码信息确定(11,41)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21),其中包括确定一个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25)当前段的近似值”这三个技术特征均概括了较宽的保护范围,说明书中记载的均为具有特定实施方式的内容,比如参数确定装置11确定的是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是通过说明书中的四个等式来产生的,语音重构装置25仅仅根据当前能量参数EnPar(i)、其它参数OtherPar(i)与修正后的能量参EnPar(i)mod来重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并未提及可能的其它可替代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无法得到或概括得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1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2、从属权利要求2-14直接或者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这些权利要求或者仍然没有克服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的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缺陷,或者其附加技术特征不能从说明书中记载的具有特定实施方式的内容中得到或者概括得出,因此均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3、类似地,权利要求15-31的技术方案也不能从说明书中记载的具有特定实施方式的内容中得到或者概括得出,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第三,本专利权利要求1-3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1、权利要求1中“已编码信息”、“当前段”、“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以前段”与“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的概念不清楚,并且“其中包括确定一个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与“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21)”之间的执行顺序关系不清楚。
2、从属权利要求2、5-8、10-13或者没有克服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不清楚的缺陷,或者本身也存在不清楚之处,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3、类似地,权利要求15-16、19-22、24-27、29-31也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第四,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1、根据说明书的记载,本专利要解决的一个技术问题是:在很差的信道条件下与较低的比特率下,使解码器能够逐渐地增加或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针对该解决的技术问题,则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整体内容应当包括:(1)确定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EnPar(i)与作为其它参数OtherPar(i)的线谱频率lsf;(2)通过等式1:来获得信号平稳性测量值diff;(3)检测信道条件;(4)根据信道条件,选取Kl与K2,并通过等式2:k = min(K2,max(0,diff-K1〕)/K2来确定混合因子k,以及选取M,并通过等式3:来计算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5)根据混合因子k与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通过等式4:EnPar(i)mod = k?EnPar(i)+(1-k)?EnPar(i)avg来产生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6)利用当前能量参数EnPar(i)、线谱频率lsf与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重构原始语音信号。上述技术特征是必要技术特征,而权利要求1中并不包含上述技术特征,因此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14直接或者间接引用权利要求1,同样未包含上述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也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2、类似地,权利要求15-29也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30除了缺少上述必要技术特征之外,对于其中的语音解码装置来说,还缺少各部件之间的关系这一必要技术特征,因此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第五、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1、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证据1公开了一种语音编码解码器和利用语音编码解码器进行解码来重建语音的方法,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相同,并且也涉及根据原始语音信号的编码参数生成重建原始语音,其公开了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中的全部技术特征。证据2公开了一种采用共轭结构代数码激励线性预测(CS-ACELP)算法进行语音编码/解码的方法与系统,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相同,并且也涉及根据原始语音信号的编码参数重构语音,其公开了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故,证据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证据1、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所有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2、从属权利要求2-5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或者证据2公开了,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6-10、12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2公开了,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11、13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3公开了,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14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4公开了,也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这些从属权利要求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类似地,证据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或者证据1、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16-29的附加技术特征被证据1-4公开了,或者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权利要求15-29均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4、证据1与公知常识的结合、证据2与公知常识的结合或证据1与证据2及公知常识的结合,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30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30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在此基础上,由于从属权利要求31的附加技术特征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权利要求31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于2009年10月10日向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同时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
请求人于2009年10月16日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及附件1,并补充提交了附件8: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出具的证明复印件1页,用于证明附件1是请求人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馆购买的。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并于2009年11月20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指出本案定于2010年01月21日进行口头审理,同时将请求人于2009年10月16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转送给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于2009年11月25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及证据2中附件3的部分章节译文,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删除了授权文本中的独立权利要求1及其从属权利要求3-5、独立权利要求15及其从属权利要求17-19,相应地将权利要求6和20作为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修改了其他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及编号,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根据有关原始语音信号的已编码信息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方法,包括:
根据该已编码信息确定(11,41)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
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21),其中包括确定一个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以及
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25)当前段的近似值;
其中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中信号能量的参数,
其中所述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在平均操作(39,47)中使用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以产生修正的参数,
其中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确定一个混合因子(34,45),该因子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
其中所述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修正后的参数与当前参数不同。
3.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的步骤包括利用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最后提到的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利用平均参数和当前参数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
5.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是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的合成滤波器的滤波器系数。
6.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根据混合因子(35)确定其它分别与当前和平均参数相关的因子,并将当前和平均参数与各自的其它因子相乘。
7.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平均操作中利用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响应用于提供该已编码信息的通信信道的条件来选择性地改变平均操作。
8.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
9.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响应于用来提供该已编码信息的通信信道条件来选择性地改变混合因子。
10.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当前参数是一个固定的码书增益,用于执行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过程。
11.一种语音解码装置,包括
用于接收已编码信息的输入端(11),根据该已编码信息可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
用于输出所述近似值的输出端(25),
与所述输入端相连用来根据编码信息来确定当前参数的参数确定装置(11),其中当前参数会被用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
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输出端之间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重构装置(25),以及;
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重构装置之间的修正装置(21),用来使用所述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产生修正的参数,所述修正装置还包括混合因子确定装置,用来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所述修正装置还用于为所述重构装置提供所述修正后的参数以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所述近似值;
其中所述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中的信号能量的参数,
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在平均操作中利用以前的参数来产生平均参数的平均装置(39),所述修正装置能利用平均参数和当前参数一起来产生修正的参数,
其中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35)用于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过程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
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一个平稳性确定装置(33),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和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之间用来确定一个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当前段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可以按照所述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所述混合因子。
12.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后的参数不同于所述当前参数。
13.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平稳性确定装置能够使用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确定所述平稳性测量值。
14.权利要求13的装置,其中所述平稳性确定装置还能够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与所述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对应的所述以前参数来产生一个进一步平均的参数,并可使用所述进一步平均的参数和所述另一个当前参数来确定所述平稳性测量值。
15.权利要求13的装置,其中所述另一个当前参数是所述重构装置在产生原始语音信号近似值的过程中实现的合成滤波器的滤波器系数。
16.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包括连接在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35)和所述重构装置(25)之间的混合逻辑电路(37),该电路用于根据混合因子确定分别与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相关的其它因子,并用于将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与各自的其它因子相乘来产生各自的乘积,所述混合逻辑电路还能够响应于所述乘积产生所述修正后的参数。
17.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平均装置(39)包括用于接收表示信道条件的信息的输入端,该已编码信息从该信道提供,所述平均装置响应于所述信息来选择性地改变所述平均操作。
18.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修正装置(21)包括一个平稳性确定装置(33),连接在所述参数确定装置(11)和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35)之间用来确定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当前段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能够按照所述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所述混合因子。
19.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包括用于接收表示信道条件的信息的输入端,该已编码信息从该信道提供,所述混合因子确定装置响应于所述信息选择性地改变所述混合因子。
20.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所述当前参数是一个固定码书增益,用于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过程。
21.权利要求11的装置,其中语音解码装置包括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器。
22.一种用于通信系统的收发机装置,包括:
用于通过通信信道(55)从发送机接收信息的输入端;
用于为收发机用户提供输出的输出端;
输入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出端相连的语音解码装置(52),所述语音解码装置的所述输入端用于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接收已编码信息,根据该信息可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所述解码装置的输出端用于为所述收发机输出端提供所述近似值,
所述语音解码装置(52)还包括参数确定装置(11),与所述语音解码装置输入端相连,用于根据所述已编码信息确定,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的当前参数;连接在所述参数检测装置和所述语音解码装置输出端之间的重构装置(25),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连接在所述参数检测装置和所述重构装置之间的修正装置(21),用于使用至少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产生修正后的参数,所述修正装置还包括混合因子确定装置,用来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所述修正装置还用于为重构装置提供修正后的参数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所述近似值。
23.权利要求22的装置,其中所述收发机装置形成蜂窝电话的一部分。”
专利权人认为:
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1、本专利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在较低的比特率下如何逐渐地增加或者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而是通过平滑能量包络来改善背景噪声复制,而不会感知到能量包络平滑操作的启用/禁止。说明书已经记载了如何逐渐增加/减少所产生的能量包络,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本专利。2、本专利的说明书教导了修改所述量化的参数以改善所得的合成信号(“能量参数修正装置”)的方法,不需要另外说明如何具体地处理背景噪声。3、本专利所给出的实例解决方案仅试图平滑稳态背景噪声。4、K1和K2是经验确定的常数,用于K1和K2的实际值取决于所选择的平稳性测量值,如何选择K1和K2的值,说明书给出了一般原则:选择K1和K2,使得混合因子k对于浊音语音非常近似1(不做能量包络平滑),而对于平稳性背景噪声取值为0(全部做能量包络平滑);M表示被包括在平均周期中的参数的数目,说明书第7页第13行表明M可以是4或者5,第19-20行表明如存在信道信息可以增加M,第6页第22行记载了“平均的基础取决于被平均的能量参数和期望的处理类型”。5、本专利说明书的等式1A是以另外的一阶AR(自回归)过程lsfAver的IIR滤波器估计替代了lsfAver的移动平均估计,A1基于目标阶跃响应时间而确定,A2被确定为(1-A1)。6、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第8页第15-23行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如何使用能量参数、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和其它参数来还原原始信号。
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1、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均有对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 教导了确定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的平稳性测量值、利用以前参数通过平均操作中产生平均的参数、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确定表示当前参数和平均的参数之间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和利用当前参数、平均的参数以及混合因子得到修正后的参数的内容,均与说明书中的内容对应一致。2、基于与论述权利要求1部分相同的理由,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22(也即授权文本中的权利要求15、30)也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3、从属权利要求2-10、12-21、23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均有对应的记载,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第三,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已编码信息”、“当前段”、“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以前段”与“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均对应说明书中明确的物理概念,另外,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已经指明,产生修正的参数需要使用当前参数、平均参数和混合因子,因此获得混合因子是获得修正的参数的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因此,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楚。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也是清楚的,均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第四,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之处仅在于引进了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其它方面则与现有技术相同。根据说明书的记载,为求取该修正后的参数,需要进行以下必要步骤:确定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的平稳性测量值,利用对相对于所述当前段的以前参数求平均来产生平均的参数,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表示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再利用所述当前参数、所述平均参数和所述混合因子来求取所述修正后的参数。而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5中己经包含了所有上述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1、15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权利要求30,由于其已经包含了从己编码信息确定当前段的当前参数,使用当前参数、以前段的对应以前参数和混合因子来产生修正后的参数的内容,因此其也已经包含了与解决其技术问题直接相关的、必要的技术特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第五,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首先,就证据1而言,其没有教导在平均操作中使用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参数和使用该平均参数以及当前参数来产生修正后的参数。本专利所述平均参数是利用以前参数的平均值确定的,而在证据1中,请求人认为等同于平均参数的是同时利用先前参数和当前参数通过加权平均确定的。其次,证据1也没有教导或暗示确定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的平稳性测量值和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再者,对于证据2,其没有教导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的特征。因为,证据2的第B3.7节仅陈述了请求人认为等同于混合因子的是用于更新的系数,并指明按照来更新,但完全没有提及按照△S的函数来确定。实际上,根据证据2的第B3.7节的教导,根据满足更新条件的帧的总数Cn来使用。换言之,在证据2中,是根据满足更新条件的帧的总数Cn而非△S来确定的。因此证据1和证据2无一教导或暗示了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5限定的技术方案。而且,证据3和4也无一教导或暗示了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5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再者,这些证据即使以任意方式将它们组合在一起,也没有教导或暗示独立权利要求1、15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15从而它们的从属权利要求相对于所引用的证据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独立权利要求30,请求人所引用的证据及其任意组合也没有教导或暗示该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30从而其从属权利要求31相对于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本案合议组于2009年12月15日向请求人发出转送文件通知书,将专利权人于2009年11月25日提交的上述意见陈述书、译文及修改的权利要求书转送给请求人。
针对上述转送文件通知书,请求人于2010年01月15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请求人强调:
1、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6-10、12、16-21的技术方案没有在说明书中记载且不能唯一导出,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2、修改后的权利要求2、6-10、12、16-21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3、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11、22不包含以下技术特征:(1)确定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EnPar(i)与作为其它参数OtherPar(i)的线谱频率lsf;(2)通过等式1:来获得信号平稳性测量值diff;(3)选取Kl与K2,并通过等式2:k = min(K2,max(0,diff-K1〕)/K2来确定混合因子k,以及选取M,并通过等式3:来计算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4)根据混合因子k与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通过等式4:EnPar(i)mod = k?EnPar(i)+(1-k)?EnPar(i)avg来产生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和(5)利用当前能量参数EnPar(i)、线谱频率lsf与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重构原始语音信号。因此这些独立权利要求仍然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口头审理如期进行,请求人委托北京同立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刘芳、公民代理人张娜、俞剑、张立斌参加了此次口头审理,专利权人委托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王丹昕、王洪斌、柯广华、李江参加了此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中:
1、请求人明确无效理由和范围为:本专利全部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表示放弃本专利全部权利要求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规定的无效理由,对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无异议。请求人使用证据1和证据2的组合或证据1、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组合来分别评述两组权利要求1―10和权利要求11―21的创造性;证据3或公知常识来评述权利要求7、9的附加技术特征和权利要求17、19的附加技术特征;证据2评述权利要求8和18的附加技术特征;证据4或公知常识来评述权利要求10和20的附加技术特征;证据1和公知常识或证据2和公知常识的组合来评述权利要求22、23的创造性。
2、合议组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审理的基础是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3、在质证过程中,专利权人对证据1、3-4的真实性和公开时间无异议,但对证据2的真实性和公开时间有异议。请求人表示证据2可以从ITU的官方网站上获得。专利权人表示没有核实到,请求人没有提供证明证据2合法来源的公证文本,且证据2何时发布不清楚。专利权人对证据1和4的译文无异议,但对证据2的B3.7这部分的译文有异议,双方当事人对此达成一致意见,表示证据2的B3.7这部分的译文使用专利权人提交的,其余部分使用请求人提交的。
4、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请求人坚持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表示口头审理中的意见是以书面意见为基础的。专利权人也表示口头审理的意见是在书面答复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1)请求人认为说明书没有记载在较低的比特率和很差的信道条件下的技术方案。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记载的目的并没有限定于在较低的比特率和很差的信道条件下,在有些情况下所述缺陷会表现得很明显,本专利无论是在较低的比特率还是较差的信道条件下都能改善噪声再现。(2)请求人认为本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背景噪声,但技术方案没有对背景噪声的处理,改善了合成语音不意味着改善了背景噪声。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不是直接、分别处理背景噪声,不是仅针对背景噪声的处理,是改善背景噪声再现的问题,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可以解决这个问题。(3)请求人认为本专利处理的对象是背景噪声,但说明书中仅给出稳态情况,没有非稳态情况。专利权人认为非稳态噪声具有不可预知性,不需要消除。(4)请求人认为说明书没有给出如何选择K1和K2,对于M值说明书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方式。专利权人认为说明书中给出了如何确定K1、K2和M值,K1、K2和M值不是唯一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自行选择。(5)请求人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意见陈述书中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第五点,即有关A1和A2公开不充分的理由不再坚持。(6)请求人认为说明书中没有公开语音重构装置,说明书附图1现有技术的装置是两个输入的参数,但附图2是三个输入的参数,如果不对现有的装置进行改造,是无法接受三个输入的。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是对能量参数进行修正,不在于语音重构装置,说明书没有必要对其进行记载;能量参数的职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未经修改的能量参数完成,其它由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完成,修正的能量参数是从原来多个输入中选择一部分输入,EnPar(i)负责解码器状态与编码器内部状态相匹配有关的计算,EnPar(i)mod负责除状态匹配以外的能量参数计算。请求人认为说明书没有公开如何划分和组合常规能量参数和非常规能量参数。
5、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请求人坚持书面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并强调了部分意见,比如“相对重要性”的概念不清楚;权利要求2中“修正后的参数与当前参数不同”不清楚;权利要求3引用权利要求1,其中的当前参数与权利要求1中的当前参数的含义不同因而不清楚;权利要求4中“最后提到的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有可能是指时序关系上最后提到的,不清楚;权利要求6中“其它因子”不清楚;权利要求7中的平均操作如何进行不清楚;权利要求22中的参数检测装置不清楚。专利权人认为“相对重要性”是体现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权利要求2中修正后的参数和修正前的参数概念不同;权利要求3中的当前参数指的是线谱频率,请求人将“另一个当前参数”理解为“当前参数中的另一个”不正确;权利要求4中“最后提到的……”根据引用关系是指权利要求3中最后提到的;权利要求6可用等式4解释,其中的其它因子是指“1-K”,但可以不取“K”和“1-K”的形式;权利要求7中的平均操作是对能量参数进行平均,根据信道条件改变M值;权利要求22中的参数检测装置是笔误,应为参数确定装置。
6、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请求人坚持书面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强调权利要求1和11中缺少参数OtherPar(i)、缺少重构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的具体的实现过程、重构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还包括利用了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产生平均的参数还应包括使用当前的参数、缺少对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的限定;权利要求22与权利要求1、11相比,还缺少原权利要求17-20的附加技术特征。专利权人认为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和11中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混合因子k、当前参数的平均值、修正后的参数,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并且重构装置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已知的;权利要求22已经体现了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7、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请求人坚持书面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表示针对合并修改的权利要求相应地合并了针对各权利要求的意见。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当庭陈述的一些意见在书面陈述中没有提及。对此,请求人表示其所陈述的意见均包含在书面意见中。
8、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请求人坚持书面意见陈述书中的意见。专利权人认为证据1没有公开平稳性测量值和按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证据2没有公开按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证据2是根据Cn而不是根据△S来确定混合因子的,且证据2公开的是语音编码一侧,没有公开重构原始语音信号;证据3公开的是改变前向纠错参数;证据4没有公开在接收机侧根据平稳性来修改现有的参数,主要改进浊音语音而不在噪声。请求人对专利权人认为证据1没有公开平稳性测量值的意见没有异议;对证据2,认为编码器和解码器在技术上是通用的;并根据证据2的B3.7的译文可知,平稳性测量值△S影响到了Cn。
9、由于证据2是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电信行业标准,而且请求人表示可以从ITU的官方网站打印,因此合议组希望请求人能够提供该证据2可以从国内公共渠道获得(如上述从ITU官方网站打印)的相关证明;此外,就本案所涉及的该领域中如何重构语音的现有技术情况,合议组希望专利权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资料供合议组参考。对于请求人于2010年01月15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由于关于专利法第33条的意见请求人已经放弃,其它意见也在口头审理当庭充分发表过,因此合议组不再进行转文。
口头审理结束后,请求人于2010年02月01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又提交了一份意见陈述书,表示其中的意见是针对以前的两次书面意见及口头审理中意见的补充。请求人对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的规定的意见进行了补充陈述。该补充意见与请求人之前的意见是一致的。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请求人强调:权利要求1和11还缺少以下必要技术特征:缺少在使用以前参数产生平均参数的操作(等式3)中使用当前参数的操作,在等式3中,m取0代表当前参数,取非0值代表以前参数,因此在平均操作中必须同时使用以前参数和当前参数;缺少确定语音信号的平稳性测量值,只有获取语音信号的平稳性测量值才能确定混合因子k,权利要求1中确定的只是噪声分量的平稳性测量值。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请求人强调:权利要求8、18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与所引用的权利要求1、11存在重复,因此权利要求8、18不简明。
2010年02月04日,请求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及(2010)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352号公证书原件及与该公证书相粘连的网页打印和拷屏打印稿(共73页)(下称附件9),公证书上记载了从ITU官方网站http://www.itu.int/上下载附件2的过程。
2010年03月05日,本案合议组将请求人于2010年02月04日提交的上述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转送给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于2010年04月02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同时提交了如下反证:
反证1:反证1.1:ETSI 3GPP GSMEFR speech transcoding 06.60 version 4.1.0,公开日为1998年06月;
反证1.2:ETSI 3GPP GSMEFR speech transcoding 06.60 version 4.1.0的第6.1节和图2的中文译文;
反证1.3:ETSI 3GPP GSMEFR speech transcoding 06.60 version 4.1.0的公证书;
反证2:反证2.1:ITU-T recommendation G.729(03/96);公开日为1996年03月;
反证2.2:TU-T recommendation G.729(03/96)的第3.10节、第4.1节、第4.1.6节和图3的中文译文。
在意见陈述书中,专利权人表示,请求人提交的证据2与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之间存在着关键的不同之处,请求人提交的证据4、反证1和反证2均证明本专利优先权日之前本领域技术人员已经懂得如何使用能量参数和其他参数进行语音重构,请求人提交的证据2中B.3.4.1节和B.4.1.3节给出了除本专利说明书给出的平稳性测量值之外的另外两个平稳性测量值的例子,证明了本专利说明书中给出的平稳性测量值不是唯一的。
专利权人在意见陈述书中同时针对请求人所提出的无效理由进行了意见陈述,与之前的意见一致,并强调以下几点:
一、关于无效理由中的专利法第26条第3款。对于请求人提出的第六点(也即如何利用当前能量参数、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和其它参数重构包含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专利权人强调,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已经知晓如何根据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和其它参数来重构出包括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反证2、3、4均可以证明。并且根据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可以实现语音重构。
二、关于无效理由中的专利法第26条第4款。1、专利权人认为关于确定平稳性测量值、混合因子、平均能量参数、修正后的能量参数,说明书教导了等式1-4不是唯一的,只是一个示例,还存在其它的方式来确定上述参数,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5可以佐证;对于“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专利权人指出,这与说明书的教导一致,且“利用”后的术语不是穷举式的列表,并且说明书中所述的使用修正后的能量参数、能量参数和其他参数来进行语音重构的例子并不是实现技术目的的唯一例子,限定“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是恰当的。
三、关于无效理由中的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权人认为: 证据1中的公式(2.4.6.2.2-1)和公式(2.4.6.2.2-2)均用于1/8速率,此时基本上仅用于噪声,而本专利针对的信号是包含了语音和噪声的信号;证据1中的公式(2.4.6.2.2-2)中的加权因子都是固定的常数,而在权利要求1中,混合因子是根据平稳性测量值动态确定的。
专利权人于2010年11月01日再次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补充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其针对无效理由中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第六点理由(也即如何利用当前能量参数、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和其它参数重构包含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结合请求人提交的证据4,阐述了在熟知现有技术的信号重构实施方案的情况下,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本专利的说明书,懂得如何将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修正后的能量参数以及其它参数用于信号重构,再现包含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因此,关于这一点,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
2010年11月23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向请求人发送了转送文件通知书,将专利权人于2010年04月02日和2010年11月01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的副本全部转送给请求人。
针对上述通知书,请求人于2011年1月10日交了意见陈述书,其重申了之前所陈述的意见,并认为专利权人的意见不能成立。
2011年04月18日,专利权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意见陈述书,表示在其2009年11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放弃其中的权利要求8和18。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审查基础
专利权人于2009年11月25日提交了本专利权利要求书全文的修改替换页,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共包括23项权利要求,请求人对该修改无异议。经审查,该修改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因此本决定以该次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作为审查基础。
专利权人又于2011年04月1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声明放弃其中的权利要求8和18。因此,对于上述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8和18,合议组不再予以审查。
(二)证据认定
在无效程序中,请求人提交了4份证据用来证明本专利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其中证据1为一份美国国家标准TIA/EIA工程标准即TIA/EIA STANDARD《Speech Service Option Standard For Wideband Spread Spectrum Systems》,证据2为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建议G.729附件B(11/96)即ITU-T recommendation G.729-Annex B(11/96)《A Silence compression scheme for G.729 optimized for terminals conforming to Recommendation V.70》,证据3为中国专利文献CN1185872A,证据4为美国专利文献US5664055A。
专利权人对证据1、3、4的真实性及公开时间均无异议,对请求人提交的证据1和4的中文译文准确性没有异议。合议组经审查,对证据1、3、4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它们的公开日期均在本专利的优先权日之前,其上所载内容可以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使用,证据1、4文字部分公开的内容以请求人提交的中文译文为准。
专利权人对证据2的来源及公开时间存有异议,对此请求人于2010年2月4日提交了附件9:(2010)京国信内经证字第0352号公证书原件及与该公证书相粘连的网页打印和拷屏打印稿(共73页),以此证明从ITU官方网站http://www.itu.int/上下载证据2中附件2的过程。合议组将附件9转给专利权人后,专利权人未对附件9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也未再对证据2的来源及公开时间提出异议,并且专利权人此后也使用证据2中的部分内容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合议组经审查,认为证据2的来源可靠,对证据2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关于证据2中附件2文字部分的中文译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B3.7这部分的译文使用专利权人提交的中文译文,其余部分使用请求人提交的中文译文。由于证据2为国际电信联盟制定的标准,且其中记载了“该附件于1996年11月8日通过审核”,依照常理推测,标准通过审核之后应当向本领域技术人员公开,因此合议组认可证据2的公开时间为1996年11月,在本专利优先权日之前,其上记载的内容可以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使用。
(三)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综合并概括请求人的全部意见,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涉及到以下几点:
1、本专利说明书没有记载在较低的比特率和很差的信道条件下的技术方案。
2、本专利说明书并未记载针对背景噪声信号的处理。
3、本专利说明书未给出非稳态背景噪声下平滑能量包络的实施例。
4、本专利说明书并未给出如何选择K1、K2以及M的值。
5、本专利说明书未公开如何根据修正后的能量参数、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与其它参数三种信号重构包含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
合议组经审查,认为:
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7-20行),本专利的目的是要提供背景噪声的改善的再现,解码器能够逐渐地(即平缓地)增加或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这样,背景噪声再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平滑能量包络解决,而不会感知到能量包络平滑操作的使能/禁止。为此,本专利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获得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和以前的参数,如短时滤波器系数的线谱频率lsf值,通过等式1:来获得信号平稳性测量值diff;选取Kl与K2,通过等式2:k = min(K2,max(0,diff-K1〕)/K2来确定混合因子k;选取M,通过等式3:来计算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根据混合因子k与平均能量参数值EnPar(i)avg,利用等式4:EnPar(i)mod = k?EnPar(i)+(1-k)?EnPar(i)avg来产生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利用当前能量参数EnPar(i)、线谱频率lsf与修正后的能量参数EnPar(i)mod重构原始语音信号。通过实施该技术方案,“提高了再现背景噪声的能力,……本发明的混合因子促使平滑地激活或禁止能量平滑操作,因此,不会在重构语音中有可感知的恶化”(参见说明书第9页第4-10行)。由上可知,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专利能够实现平滑地激活或禁止能量平滑操作,而不会感知到能量包络平滑操作的使能/禁止,由此改善了背景噪声的再现。
对于上述第1点,首先,本专利提出(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7-20行)“本发明给出背景噪声的改善的再现。解码器能够逐渐的(即平缓的)增加或降低对正在重构的信号所施加的能量包络平滑。这样,背景噪声再现的问题可以通过平滑能量包络解决,而不会感知到能量包络平滑操作的使能/禁止”,也即本专利要解决的是上述技术问题,其技术方案是为解决该问题而提出的。如上一段所述,本专利说明书中已经记载了如何平滑能量包络以改善噪声再现的内容,也即本专利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已经解决了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存在请求人所述的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其次,本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在很差的信道条件下如何实施平滑能量包络的技术方案(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6-20行),对于较低的比特率,因这种情况下所述可感知的恶化也包括与解码器中能量包络操作相关的因素,因此说明书所公开的在很差的信道条件下平滑能量包络的技术方案也能够在较低的比特率下实施。
对于上述第2点,本专利在说明书中已经说明了如何通过修改所述参数来改善所得的合成信号,从而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构成了一个清楚、完整、能够实现的技术方案,针对背景噪声信号的处理与说明书充分公开与否不相关联。
对于上述第3点,说明书第4页第20-21行记载了“尝试仅仅在稳态背景噪声下平滑能量包络”,第5页第30行-第6页第1行记载了“对于浊音语音diff值很大”,第6页第8-9行记载了“使得混合因子k对于浊音语音非常近似1(不做能量包络平滑)”,从这些记载并结合整个说明书可知,本专利是要解决稳态背景噪声下平滑能量包络的问题,并未提出要解决非稳态背景噪声下平滑能量包络的问题。
对于上述第4点,本专利说明书中给出了混合因子k与平稳性测量值diff之间的函数关系式2:k = min(K2,max(0,diff-K1〕)/K2,图6为该函数的曲线图,其中示出了参数K1和K2在以diff作为水平轴上的位置,并且说明书给出了如何一般性地选择K1和K2值:“使得混合因子k对于浊音语音非常近似1(不做能量包络平滑),而对于平稳性背景噪声为0(全部做能量包络平滑)”(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2-13行)、“在前面提到的所怀疑的……也增加等式3中的M值”(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13-20行),并给出了K1、K2的示例值K1=0.4,K2=0.25。据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上述给出的规则,自行选择K1、K2的合适的值,一个直观的方法是在图6的水平轴上选择K1和K2的大小。关于M值,涉及到计算能量参数的时间均值EnPar(i)avg的函数关系式3:,说明书中提到M是子帧或者帧的数目(参见说明书第6页第20-22行),并给出了示例性说明:“在上面记载的好信道条件下……设置M=4或5……如果信道条件信息表明是一个坏帧,那么……也增加等式3中的M值”(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12-20行)。据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上述给出的规则,自行选择M的值。也即,K1、K2和M的值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了本专利说明书后知道根据何种规则如何进行选择的。
对于上述第5点,也即如何利用EnPar(i)、OtherPar(i)和EnPar(i)MOD进行语音重构(参见说明书附图2)的问题,首先,利用EnPar(i)和OtherPar(i)来重构语音是现有技术(参见说明书附图1),也即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知晓如何根据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来重构出包括背景噪声的原始语音的近似值;其次,对于这里的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说明书给出了具体例子(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4-7行),能量参数EnPar(i)包括固定码书增益、长时预测增益、帧能量参数,其它参数OtherPar(i)包括短时预测(STP)参数的线谱频率(LSF),因此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并非指一个特定的参数,是指代一类参数,在图1所示的现有技术中显示为两个输入参数的能量参数EnPar(i)和其它参数OtherPar(i)实际上包括多个具体的输入参数;再次,对于本专利如何利用EnPar(i)、OtherPar(i)和EnPar(i)MOD进行语音重构,说明书第8页第15-23行记载了“重构装置25使用参数EnPar(i)用于常规的能量参数计算,该计算影响到解码器的任何将与对应的编码器内部状态最佳匹配的内部状态,例如,音调纪录。重构装置25使用了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用于所有的其它能量参数计算。通过比较,图1的传统重构装置15使用EnPar(i)用于所有图7给出的传统能量参数计算,参数OtherPar(i)(图2和图3)可以用于重构装置25,其方式相同于在传统重构装置15使用的方式”,结合说明书附图1、2、7可知,对于能量参数EnPar(i)中的例如音调纪录这样的参数(其影响到解码器的任何将与对应的编码器内部状态最佳匹配的内部状态),其与现有技术中一样输入(参见说明书附图1),而对于能量参数EnPar(i)中的其它能量参数,其需要通过EnPar修正装置21来获得修正后的值EnPar(i)mod然后输入,也即用具体的那个EnPar(i)mod替代修正前的那个对应的参数EnPar(i)进行输入,上述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清楚的,知道如何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实现。因此,关于如何利用EnPar(i)、OtherPar(i)和EnPar(i)mod进行语音重构,说明书公开充分。
综上所述,本专利说明书公开充分,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四)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合议组认为:
权利要求1清楚地限定了技术方案,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权利要求1的限定,其根据原始语音信号的已编码信息确定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在该产生修正参数中包括确定一个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并且权利要求1还对上述内容进一步限定了: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中信号能量的参数;所述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在平均操作中使用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以产生修正的参数;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确定一个混合因子,该因子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所述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从权利要求1的整体内容看,其限定的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基本操作:确定当前参数;确定平稳性测量值;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确定混合因子;使用以前参数产生平均的参数;根据混合因子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产生修正的参数;利用该修正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
结合说明书记载的内容以及专利权人的解释可知,权利要求1中“已编码信息”指来自编码器并被送入参数确定装置的信息;“当前段”对应于说明书中所述的当前帧或子帧,“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对应于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EnPar(i),权利要求1后面也对该“当前参数”进行了限定“当前参数是表示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中信号能量的参数”,同理,“以前段”、“对应以前参数”也是清楚的;根据说明书中的等式4,“相对重要性”指的是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在确定修正后的参数中的权重;“与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指的是当前帧或子帧的原始语音信号中的噪声部分;根据权利要求1的整体内容,在“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21)”这一步骤是一个总的概括性的步骤,其中需要“确定一个表示在产生修正参数中以前参数相对于所述当前参数的重要性的混合因子”,是在确定了混合因子后产生修正的参数,也即确定混合因子在先,然后产生修正的参数,这两者时序关系是清楚的。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术语都有具体的含义,各个操作也有具体的内容,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1请求保护一种语音解码装置,其内容与权利要求1基本对应,根据前面评述权利要求1类似的理由,权利要求11保护范围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12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11,其附加技术特征为“修正后的参数与当前参数不同”,由于修正后的参数是利用当前参数修正后得到的,因此两者不同。权利要求2、12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3、13引用权利要求1、11,根据说明书中关于确定平稳性测量值diff的记载以及专利权人的解释,其中“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对应于短时滤波器系数的线谱频率表示lsfj,相应地,“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对应于以前N个帧的对应于lsfj的lsf表示。因此,权利要求3、13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4引用权利要求3,根据说明书中关于确定平稳性测量值diff的记载,其中“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对应于确定lsfAverj的操作,“最后提到的”是指所引用的权利要求3中提到的,以区别于权利要求1中的“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因此权利要求4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4引用权利要求13,根据说明书中关于确定平稳性测量值diff的记载,其中“将平均操作应用于与所述至少另一个当前参数时应的所述以前参数来产生一个进一步平均的参数”指的是说明书中的对来自以前N个帧的对应于lsfj的lsf表示进行平均操作来求取lsfAverj这一过程,“另一个当前参数”指的是lsfj, “进一步平均的参数”指的是 lsfAverj。因此,权利要求14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5、15引用权利要求3、13,限定另一个当前参数是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的合成滤波器的滤波器系数,这对应于说明书所记载的lsfj。因此,权利要求5、15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6、16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11,根据其限定可知,需要从混合因子k确定与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对应的其它因子,然后将所述因子分别与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相乘。因此权利要求6、16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7、17引用权利要求1、11,根据其限定可知,在平均操作中利用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根据信道条件来选择性地改变平均操作。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在等式3求平均值的操作中,根据信道的好坏,选择不同的M值,从而改变平均操作的结果。另外,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可知并结合权利要求17的限定,权利要求17中“所述信息”指的是“表示信道条件的信息”。因此权利要求7、17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9、19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11。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6-20行),根据信道条件的好坏来改变K1值,而由等式2可知,K1值影响到混合因子k,因此权利要求9、19中的根据信道条件的信息来选择性地改变混合因子是清楚的,权利要求9、19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0、20分别引用权利要求1、11,进一步限定了当前参数的具体类型为固定码书增益,而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中当前参数指的是当前的能量参数,上述内容与说明书中的记载(参见说明书第4页第4-5行)也是一致的,其保护范围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1引用权利要求11,其中“语音解码装置包括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器”指的是语音解码装置可以是码激励线性预测语音解码器,说明书第3页第26行记载了该内容,因此权利要求21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一种用于通信系统的收发机装置,其中包括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对应的技术特征,如前所述,这部分内容是清楚的。另外,权利要求22中的“参数检测装置”专利权人解释为笔误,实际上是前面已经提及的“参数确定装置”。根据权利要求22的内容以及说明书的记载,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该“参数检测装置”是“参数确定装置”。因此,权利要求22虽然存在瑕疵,但不足以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22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3引用权利要求22,根据其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其中“收发机装置形成蜂窝电话的一部分”是指“收发机装置是蜂窝电话的一部分”,说明书第8页第24-30行也记载了该内容,因此权利要求23清楚,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五)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请求人的基本意见可概括为:本专利说明书中公开的是具体的、特定的技术方案,而权利要求概括了较宽的保护范围,因此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合议组认为:(1)根据前面对权利要求1是否清楚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都有明确对应的内容,比如“当前段”对应于当前帧或子帧,“当前参数”对应于当前帧或子帧的能量参数并且权利要求1限定了当前参数为能量参数,“其中所述利用当前和以前参数的步骤包括在平均操作(39,47)中使用以前参数来产生平均的参数,并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以产生修正的参数”对应于等式3和4,“其中所述使用当前和平均参数的步骤包括确定一个混合因子(34,45),该因子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对应于等式2和等式4,等等。(2)权利要求1中的 “利用”并不是排斥性的用词,如“利用修正后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并不排斥还可以利用其它参数一起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当前段的近似值。(3)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如下一些操作:根据已编码信息确定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当前参数;确定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定的平稳性测量值;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确定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在平均操作中使用以前参数产生平均的参数;根据混合因子使用平均后的参数和当前参数产生修正的参数;利用该修正的参数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其中的确定平稳性测量值、确定混合因子、产生平均参数的操作对应于本专利说明书中由等式1-3这3个等式确定的基本操作,产生修正的参数的操作在权利要求1中已经限定了混合因子表示在产生修正后的参数中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也即限定了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加权关系,与说明书中由等式4确定的基本操作对应,权利要求1中的这些限定包括了为实现本专利技术方案所采取的基本的技术手段。虽然权利要求1没有将这些操作限定为说明书中公开的具体的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了本专利说明书之后,结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知道在说明书充分公开内容的范围内,某些操作可以并不仅限于以说明书中公开的具体的方式,也可以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获知的其它的合适的方式,在权利要求1已经限定了本专利总体的技术方案以及基本的技术手段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对说明书中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的概括没有超出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因此,权利要求1是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同理,权利要求11也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对于从属权利要求2-7、9-10、12-17、19-21,如前所述,其附加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都有对应的记载或者是根据说明书的记载能够得到或者概括得出的,因此从属权利要求2-7、9-10、12-17、19-21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六)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综合请求人的意见,关于独立权利要求1、1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缺少确定其它参数OtherPar(i)的操作;
缺少检测信道条件;
缺少等式1;缺少确定语音信号的平稳性测量值;
缺少等式2及与等式2有关的内容;
缺少等式3以及在等式3中使用当前参数的操作;
缺少等式4;
缺少如何重构语音。
经审查,合议组认为:
根据说明书的记载(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17-20行),本专利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其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在于引入了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其它方面与现有技术相同(参见说明书附图1、2和说明书相关文字部分,以及说明书第8页第15-23行)。根据说明书的记载,为获得该修正后的参数,需要进行以下步骤:确定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的平稳性测量值,利用对所述对应以前参数求平均来产生平均的参数,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表示当前参数和平均参数的相对重要性的混合因子,再利用所述当前参数、所述平均参数和所述混合因子来求取所述修正后的参数。而权利要求1已经包含了所有上述技术特征,限定了如何获得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与背景技术中不含有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的技术方案不同,能够解决改善背景噪声的再现的问题,因此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如上所述,权利要求1限定的内容已经体现了本专利的发明构思和基本的技术手段,包括了为解决其技术问题、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所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对于请求人所提出的上述7个方面的技术特征,合议组认为:1、关于其它参数OtherPar(i),如上所述,本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改进之处在于引入了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其它方面与现有技术相同,在已经限定了如何获得修正后的参数EnPar(i)mod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不必须要将其它参数OtherPar(i)限定进来;2、关于检测信道条件,权利要求1中已经限定了确定平均的参数和确定混合因子的操作,而根据说明书中对于这两个操作(对应于等式2和3)的描述(参见说明书第7页第6-20行)可知,这两个操作中包含了对信道条件的响应,因此权利要求1体现了对信道条件的响应;3、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内容已经体现了对等式1-4所求取的参数值的确定的操作,权利要求1中并不必须要将等式1-4的具体形式限定进去;4、具体如何重构语音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所知道的,不必须要将其限定到权利要求1中。因此,请求人的意见不成立,合议组不予支持。
同理,权利要求11也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7、9-10、12-17、19-21也不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七)关于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请求人使用证据1、证据2评述独立权利要求1、11、22的创造性。综合请求人的意见,请求人认为证据1除了未公开权利要求1中的“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这一技术特征外,其余技术特征全部公开,其中证据1中的相当于当前参数,相当于修正后的参数。请求人认为证据2中的全频带能量参数相当于当前参数,公式相当于“利用该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产生一个修正的参数”,相当于混合因子,等式左边的相当于修正后的参数;频谱失真相当于平稳性测量值,并且是的函数。技术特征“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既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被证据2所公开了。
1、关于权利要求1-7、9-17、19-21是否具备创造性
经审查,证据1涉及语音编码解码器和利用语音编码解码器进行解码来重建语音的方法,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相同,具体地,证据1第2-44页第18-20行(中文译文第21页的倒数第一段)与第2-45页(中文译文第22页)的图2.4.6.2.2-1公开了根据码本增益(CBGAIN)获得当前码本子帧的解码线性码本增益并根据公式(2.4.6.2.2-1):获得当前码本子帧的过滤线性码本增益 ;第2-48页第1行(中文译文的第22页)的公式(2.4.6.2.2-2)公开了利用当前码本子帧的过滤线性码本增益与先前码本子帧的过滤线性码本增益来产生一个修正后的码本子帧的过滤线性码本增益从而使背景噪音听起来更顺滑;第2-54页(中文译文第28页)图2.4.8-2示出了利用修正的码本增益生成重建语音Sd(n)。
证据2涉及采用共轭结构代数码激励线性预测(CS-ACELP)算法进行语音编码/解码的方法与系统,与本专利和证据1的技术领域相同,具体地,证据2第2页B.3节第2段(中文译文第2页B.3节“VAD算法的详细描述”第3-5行)与第4页(中文译文第4页)B.3.1.2节公开了从输入信号中提取全频带能量参数,第4-5页(中文译文第5页)B.3.2节公开了求取首批Ni个帧的全频带能量参数的平均值;第5页(中文译文第6页)B.3.4.1节公开了频谱失真ΔS,该频谱失真ΔS由当前帧{LSFi}i=1p矢量和背景噪声有效平均值之间的差的平方求和计算得到,即 ;第8-9页(中文译文第9-10页)B.3.7节公开了背景噪音特征的有效平均值通过一阶自回归(AR)模型进行更新,利用当前全频带能量参数和对应以前帧的全带能量的平均参数,通过公式 产生一个修正的平均全带能量参数,为以前帧的全带能量的平均参数更新的AR系数,满足更新条件的帧的总数量由Cn来计算,根据Cn的值来使用不同的。
由上可知,证据1没有公开哪个参数与权利要求1中用于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的平稳性测量值相对应,更未公开按照哪个参数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也即没有公开“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这一技术特征。
证据2中,与权利要求1中平稳性测量值对应的是频谱失真ΔS,与混合因子对应的是,但是证据2中是根据满足更新条件的帧的总数量Cn的值来使用不同的,而并未公开根据频谱失真ΔS来使用不同的,因此证据2没有公开“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这一技术特征。
对于“确定混合因子的步骤包括确定平稳性测量值(33,43),该值表示与原始语音信号的当前段相关的噪声分量的平稳性特性,并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和“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35)”是否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请求人也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
并且,由于本专利的技术方案是按照平稳性测量值的函数来确定混合因子,因此平滑了能量包络,实现了改善背景噪声再现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证据2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同理,权利要求11相对于证据1、证据2也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从属权利要求2-7、9-10以及12-17、19-21也都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2、关于权利要求22-23是否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一种用于通信系统的收发机装置。证据2除了公开了如前所述的内容外,还公开了(参见证据2第1页(中文译文第1页)的图B.1)一个语音传输系统,包括语音编码器、信号通道与语音解码器,信号从输入到语音编码器,经过信号通道到语音解码器,再经重构语音而输出。由此可知,该系统包括:用于通过通信信道从发送机接收信息的输入端;用于为收发机用户提供输出的输出端;输入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相连、输出端与所述收发机输出端相连的语音解码器,所述语音解码器的所述输入端用于从所述收发机输入端接收已编码信息,根据该信息可以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所述语音解码器的输出端用于为所述收发机输出端提供所述近似值。证据2虽然公开的是语音编码方面的内容,但是在本领域中,编码和解码具有技术上的可借鉴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据此并结合证据2公开的内容可知,证据2中的从输入信号中提取全频带能量参数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22中的“用于根据所述已编码信息确定,用于产生原始语音信号的近似值的当前参数”,其中的求取首批Ni个帧的全频带能量参数的平均值、利用当前全频带能量参数和对应以前帧的全带能量的平均参数,通过公式 产生一个修正的平均全带能量参数,相当于公开了权利要求22中的“用于使用至少一个当前参数和分别与原始语音信号的以前段相关的对应以前参数来产生修正后的参数”,在上述公式中,的取值体现了在产生修正的平均全带能量参数中对应以前帧的全带能量的平均参数相对于当前全带能量参数的重要性,相当于权利要求22中的混合因子。
由于权利要求22并未限定根据什么参数来确定混合因子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22与证据2仅存在上述语音编码与语音解码的区别,而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证据2公开的内容,很容易想到将其应用于语音解码,从而获得权利要求22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2相对于证据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3引用权利要求22,进一步限定收发机装置形成蜂窝电话的一部分。由证据2公开的内容就可以想到可将收发机装置应用于蜂窝电话,因此在权利要求2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3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由于权利要求22、23被无效,因此关于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以及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等无效理由合议组不予论述。
综上所述,在作为审查基础的专利权人于2009年11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权利要求8、18专利权人已于2011年04月18日声明放弃,权利要求22-23合议组认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应被无效。
三、决定
在专利权人于2009年11月25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修改文本的基础上,宣告99810944.4号发明的权利要求8、18、22、23无效,在权利要求1-7、9-17、19-21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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