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鞋套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1662
决定日:2019-09-04
委内编号:6W11296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830482058.3
申请日:2018-08-29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陈华
授权公告日:2019-01-04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佛山市佳时电子有限公司
主审员:李金光
合议组组长:马燕
参审员:高桂莲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0204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3条第2款
决定要点:鞋套类产品的整体形状以及其上图案影响着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涉案专利与组合后的对比设计的产品整体均呈带有波浪状防滑纹的低帮鞋形状,已经形成了基本相同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同点主要在于占比小的部分、不易关注部位和局部细微变化以及不同视角和内置物所致不同,这些不同均不足以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
全文: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4日授权公告的201830482058.3号外观设计专利,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鞋套”,其申请日为2018年08月29日,专利权人为佛山市佳时电子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陈华(下称请求人)于2019年04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1、2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天猫网站销售产品评论页面截图(链接评论中“图片”第10页评论),https://detail.tmall.com/item.htm?spm=a1Z10.5-b.w4011-3229097359.70.74b85843XKbi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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