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及专用控制系统-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及专用控制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2655
决定日:2019-12-17
委内编号:4W10932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610426767.X
申请日:2016-06-17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9-02-22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湖南中路华程桥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刘犟
合议组组长:黄颖
参审员:刘彤
国际分类号:E04G21/08;21/10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专利法第9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现有技术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也未能证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公知常识,则请求人关于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全文:
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是:设置与高频振捣系统相配合的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所述高频振捣系统包括振捣桁架(25)、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和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包括振捣整平主控箱(261),在振捣桁架(25)的两端分别安装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在振捣桁架(25)的下部安装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通过将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分别与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相配合连接;使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分别控制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工作,从而实现对高频振捣系统的振捣和整平工作的自动控制;所述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包括2块以上振动平板(222),在每块振动平板(222)上分别安装有高频振动电机(221),且每块振动平板(222)采用弹性悬挂装置(223)安装在振捣桁架(25)下方,在弹性悬挂装置(223)上配合安装有振动平板斜角调整装置(224),使振动平板(222)与水平呈1?~70?夹角;在弹性悬挂装置(223)与振动平板(222)之间设置有减振装置(225),从而缓冲对振捣桁架(25)振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其特征是: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包括振捣整平主控箱(261)、移动无线遥控箱(132)和行走传感装置(281),其中振捣整平主控箱(261)安装在振捣桁架(25)的一端或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上,行走传感装置(281)安装在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上,移动无线遥控箱(132)和振捣整平主控箱(261)中分别设置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采用自组无线网实现远程传输数据,发布动作执行命令,通过预设软件实现不同宽度、厚度混凝土的振捣、整平智能控制。
3.一种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是: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与高频振捣系统相配合安装,高频振捣系统包括振捣桁架(25)、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和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在振捣桁架(25)的两端分别安装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在振捣桁架(25)的下部安装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包括振捣整平主控箱(261),且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分别与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相配合连接;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包括振捣整平主控箱(261)、移动无线遥控箱(132)和行走传感装置(281),其中振捣整平主控箱(261)安装在振捣桁架(25)的一端或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上,行走传感装置(281)安装在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上,移动无线遥控箱(132)和振捣整平主控箱(261)中分别设置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采用自组无线网实现远程传输数据,发布动作执行命令,通过预设软件实现不同宽度、厚度混凝土的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所述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包括2块以上振动平板(222),在每块振动平板(222)上分别安装有高频振动电机(221),且每块振动平板(222)采用弹性悬挂装置(223)安装在振捣桁架(25)下方,在弹性悬挂装置(223)上配合安装有振动平板斜角调整装置(224),使振动平板(222)与水平呈1?~70?夹角;在弹性悬挂装置(223)与振动平板(222)之间设置有减振装置(225),从而缓冲对振捣桁架(25)振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振捣整平主控箱(261)包括箱体(2615)、PLC(2612)、PLC预置软件(2613)、触摸屏(2611)、变频器(2616)、无线发射、接收装置(2614)和继电器(2617),其中PLC(2612)、触摸屏(2611)、变频器(2616)、无线发射、接收装置(2614)和继电器(2617)均用有线连接,振捣整平主控箱(261)与行走传感装置(281)、振捣整平行走电机(282)、高频振动电机(221)和整平振动电机为有线连接,PLC(2612)中的PLC预置软件(2613)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和命令发布,实现按预设程序自动完成振捣整平作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是:所述PLC(2612)调控变频器(2616)频率,变频器(2616)频率变化对应调控振捣整平行走电机(282)的转速,调控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不同的行走速度,达到控制振动平板(222)在某一段面的停留时间,即决定混凝土的振捣时长实现调控混凝土振捣质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是:所述行走传感装置(281)在同一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一侧安装两个以上性能相同的行走传感装置(281),将传感器同时测得移动信号数值,传递至LPC(2612)软件程序中进行比较,若发现两者检测到的数据超出允许偏差时,系统自动报警并暂停机器工作,等待维修。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其特征是:所述振捣整平主控箱(261)与移动无线遥控箱(132)采用自组无线网相连接,实现可单独在振捣整平主控箱(261)界面操作振捣整平或在移动无线遥控箱(132)的移动电脑界面操作振捣整平。”
针对本专利,请求人于2019年8月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无效,同时提交了相关证据。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15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随后,请求人于2019年9月2日补充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及证据1-11,其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专利法第9条以及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证据1-11为:
证据1: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7月1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4435179U的中国专利;
证据2: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2月3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5010278U的中国专利;
证据3:授权公告日为2015年11月18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4780539U的中国专利;
证据4: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6月2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495477U的中国专利;
证据5:授权公告日为2008年12月17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1165664Y的中国专利;
证据6: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8月27日,授权公告号为CN203795868U的中国专利;
证据7: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9月30日,申请公布号为CN104947939A的中国专利;
证据8:公告日为1989年6月21日,公告号为CN2039727U的中国专利;
证据9:申请公布日为2016年4月13日,申请公布号为CN105492984A的中国专利;
证据10:《钢纤维混凝土桥面铺装的施工技术探讨》,《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年第9期(总第223期);
证据11:申请公布日为2015年1月7日,申请公布号为CN104264572A的中国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定于2019年12月9 日举行口头审理。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请求人明确放弃2019年8月2日提交的无效理由和相关证据。双方充分陈述意见后,经过合议组休庭合议,本案合议组组长宣布,本次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均不能成立,维持本专利专利权有效。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基础
本决定以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为基础进行。
2、证据认定
专利权人在口头审理中认可证据1-11的真实性,本案合议组也认可上述证据真实性,并且上述证据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申请日,可以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使用。
3、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
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7大量使用了功能性限定特征,未指明具体结构等,且认为权利要求的主题与内容不相互适应,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不能得到说明书支持,公开不充分,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的规定。
合议组认为,考察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清楚、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以及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均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为判断主体,在现有技术以及涉案专利公开的技术信息基础上进行法律判断。所谓“功能性”特征的判断,也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为判断主体,如果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过阅读权利要求等即可直接、明确地确定实现所述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则该“功能性”特征是清楚。涉案专利请求保护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其采用了与高频振捣系统相配合的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并在权利要求中记载了相关的部件,例如振捣桁架、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振捣整平行走装置、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悬挂式整平装置等,并且在权利要求中记载了各部件的配合关系,此外涉案专利说明书中也记载了部分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记载,容易理解上述部件力图实现的技术效果或作用,也能制备出相关部件,例如说明书中记载了高频振捣装置和整平装置的具体结构并在附图中予以示意性说明,至于有线以及无线控制,则是本领域以至于生活中常见的智能控制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涉案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后,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可以清楚地理解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保护范围、说明书记载及公开的内容,上述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公开充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楚、完整,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4款。
4、专利法第9条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2、3虽然看似保护主题不同,但保护内容实质相同,不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规定。
合议组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请求保护一种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权利要求3请求保护一种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二者保护主题明显不同,一为方法权利要求,另一为产品权利要求,虽然二者在技术特征有部分重合,但保护的范围内容上有明显差异,不构成相同的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第9条的相关规定。
5、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存在区别技术特征,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现有技术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其也未能证明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是公知常识,则请求人关于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薄层活性粉末混凝土振捣整平智能控制方法。
证据1公开了一种激光自动整平头和整平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双、三、四辊轴整平机施工工序多,整平效果不理想,浪费人力以及激光整平机应用在桥面铺装时行走方式局限性的技术问题。该激光自动整平头,包括刮板刀、整平板、 振动单元、用来摊铺料面的第一辊轴和用来整平的第二辊轴,其中混凝土压实通过附着式振动器带动整平板实现(参见说明书第[0002]、[0040]段)。
请求人与专利权人均认为证据1未公开技术特征a,通过将振捣整平智能控制装置(26)分别与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相配合连接;使振捣整平智能控制系统分别控制振捣整平行走装置(28)、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22)和悬挂式整平装置(21)工作,从而实现对高频振捣系统的振捣和整平工作的自动控制;和技术特征b,悬挂式高频振捣装置的每块振动平板采用弹性悬挂装置安装在振捣桁架下方,在弹性悬挂装置(223)上配合安装有振动平板斜角调整装置(224)。
合议组对此予以认可,并认为,
证据2公开了一种小车振动平台,包括把手、车架、振动单元、弹性承托器、平台骨架和整体托板,所述整体托板与所述平台骨架的上端固定连接,所述振动单元设于所述平台骨架,所述弹性承托器的上端与所述平台骨架相连,所述弹性承托器的下端与所述车架相连,所述车架设有多个车轮,所述把手设于所述车架的后端(参见说明书第[0007]段)。
证据3公开了一种混凝土桥面专用振捣整平机,该装置由一组或多组工作单元拼接而成,该装置两端铺设有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单元包括三角形金属架和安装在金属架斜边上的电机;所述金属架底架上设有万向节,该万向节内设有金属轴;所述金属轴两端上设有偏心金属块;所述金属轴上安装有从动转轮,电机转轴上安装有主动转轮,主动转轮和从动转轮通过皮带连接;所述金属架包括前金属架和后金属架;所述金属架顶端横梁两侧分别设有连接杆;所述前金属架相互通过连接杆拼接组成前工作架,后金属架相互通过连接杆拼接组成后工作架;所述前工作架和后工作架两端通过金属连杆连接;所述金属连杆通过螺丝和螺母分别与前金属架后端和后金属架前端连接;所述后金属架底架后端焊接有整平板(参见说明书第[0008]段)。
证据4公开了一种混凝土路面振实振平机,其包括机架、配装于机架上的驱动电机、减速机以及装配在机架上的行走辊、驱动辊以及振捣装置和升降机构,机架前端设有整平器,所述振捣装置包括装配于机架纵向振动梁上的至少两台纵向振动电机及分别与各纵向振动电机相配接的一组振捣棒,所述振捣装置还包括装配于两横向振平梁上的横向振动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横向振平梁间固连有钢板,钢板长度与横向振平梁长度相匹配;所述纵向振动梁与纵向振动架连接处装配有胶垫。所述升降机构包括装配于机架上的液压缸、与液压柱塞固连的升降梁,升降梁通过钢索与纵向振动架连接(参见说明书第[0004]、[0005]段)。
证据5公开了一种坡面混凝土摊铺机,其主要由:行走轨道(1)、行走小车(7)、桁架(8)、带式输送机(10)、 螺旋布料器(13)、固料板(14)、振捣机构(16、17、18)、刮平梁(19)、控制台(22)九大部分 组成,其特征在于整个设备通过行走小车(7)置放在上、下行走轨道(1)上,行走小车(7)通过 行走转轮(5)与行走链轮(4)分别与行走轨道(1)相接触,行走小车(7)通过千斤顶(3)与车架 (25)相连,带式输送机(10)连接罐车与螺旋布料器(13)的混凝土料斗(23),桁架(8)通过桁 架接头(9)与行走小车(7)相连接,桁架(8)下部前部安装螺旋布料器(13),动力通过螺旋布 料器转动轴(24)与安装在行走小车(7)上电机(11)提供,在螺旋布料器(13)下部、后部,用固 料板(14)形成的隔室,振捣梁(17)通过连接器(17)与桁架(8)相连,振捣梁(17)上安装振动电 机(16),振捣梁(17)下垂直布设振捣片(18),振捣片(18)深入各隔室,安装在桁架(8)下、振捣梁(17)后部的刮平梁(19),通过丝杠(20)与桁架(8)相连,整个设备行走及工作由安装在桁架(8)上的控制台(22)控制(参见说明书第1页第4段)。
证据6公开了一种用于建筑混凝土的振捣抹平装置,包括振捣架、行走装置和振捣器,振捣架包括抹平梁板、人字形梁架和一组调节螺杆人字形梁架的两端分别与抹平梁板的两端连接,调节螺杆位于人字形梁架和抹平梁板之间且两端分别与人字形梁架和抹平梁板连接,一组调节螺杆均匀分布于抹平梁板上;振捣架的抹平梁板用于混凝土平面抹平,人字形梁架起支撑作用,调节螺杆用于调节其长度进而调节抹平梁板的拱度。行走装置设于抹平梁板两侧;行走装置用于带动抹平梁板前进。振捣器设于抹平梁板上;振捣器用于抹平梁板抹平混凝土表面的同时振捣,从而既达到振捣的作用又达到抹平的作用。按照建筑的浇筑梁板拱度调节调节螺杆的长度,使得抹平梁板的拱度与浇筑梁板的拱度一致,使得行走装置在混凝土的两侧行走,带动抹平梁板向前移动抹平的同时振捣器振捣,操作简单,可一次覆盖混凝土的拱形宽度,浇筑的混凝土整体拱度与浇筑的梁板拱度一致,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厚度一致,与人工抹平振捣的厚度不均的混凝土而言,梁板混凝土强度高、楼板结构承载力强和耐久性好(参见说明书第[0005]段)。
证据7公开了一种混凝土高频振捣系统,其特征在于:混凝土高频振捣系统包含振捣工作台、振捣装置和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振捣装置包括振捣器、 振捣体,振捣器配装在振捣体上,振捣工作台的左右两边分别安装振捣体,高频振捣控制装置用于控制振捣器工作;高频振捣控制装置为可遥控、带振动参数调整功能、且采用PLC逻辑控制技术的控制装置,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控制振捣器振动频率,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根据混凝土塌落度的高低与振动时间关联起来,混凝土塌落度大的,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控制其对应的振捣器的振动时间短,混凝土塌落度小的,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控制其对应的振捣器的振动时间长。该高频振捣控制装置为可遥控、 带振动参数调整功能、且采用PLC逻辑控制技术的控制装置,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控制振捣器振动频率,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根据混凝土塌落度的高低与振动时间关联起来,混凝土塌落度大的,高频振捣控制装置控制其对应的振捣器的振动时间短,混凝土塌落度小的,高频振捣控制装置 控制其对应的振捣器的振动时间长;高频振捣控制装置包括电源供电模块、输入模块、PLC控制模块、计时定时模块、振动器控制模块和无线 接收发送模块,电源供电模块用于向高频振捣控制装置供电,输入模块用于PLC控制模块发送塌落度数值信号指令、频率信号指令和振捣器编 号的信号指令,PLC控制模块根据接收的混凝土的塌落度数值信号、频 率信号和对应振捣器编号的信号指令,向振动器控制模块发送控制指令,振动器控制模块接收到指令信号后,开启振捣器编号指令对应的振 捣器,并控制编号指令对应的振捣器在频率信号指令对应的频率下振 动,同时,PLC控制模块根据接收的塌落度数值信号选择预设的时长信息,并向计时定时模块发送定时指令,计时定时模块接收PLC控制模块 发送的定时指令,控制振捣器的工作时间;无线接收发送模块用于接收 无线控制指令,并将无线控制指令发送到PLC控制模块,PLC控制模块接收到控制指令,向振动器控制模块发送相应的控制指令,振动器控制模块接收到指令,相应的对振捣器进行控制(参见说明书第[0008]段)。
证据8公开了一种渠道单坡混凝土衬砌机,是由行走机构、机械变化机构(机械限位固定机构)、作业机构、动力及操纵系统、输料装置、振捣装置、摊铺装置、液压系统、电气系统等组成,作业机构(3)的箱体(13)上方装有动力及操纵系统(4);作业机构(3)的箱体(13)内装有振捣装置(7),摊铺装置(8);作业机构(3)的箱体(13)左上方通过机械变比机构(机械限位固定机构)(2)与上行走机构(1)连接;作业机构(3)的箱体(13)右下方通过机械限位固定机构(机械变比机构)(2)与下行走机构连接;下行走机构(5)上装有输料装置(6);上行走机构(1)上装有传感器(10);传感器(10)与行走导线(9)接触(参见说明书第4、5页)。
证据9公开了一种自走式电子设备,其具备:箱体,其可在行走面上行走;驱动部,其使上述箱体行走;行走传感器,其感知上述行走面上的状况而输出信号;以及控制部,其基于来自上述行走传感器的输出,控制上述驱动部,上述控制部在判断为在上述箱体行走了预先确定的行走距离或者预先确定的期间的这段时间内从上述行走传感器输出的信号没有变化时控制上述驱动部停止驱动(参见说明书第[0016]段)。
证据10为科技类期刊文献,其探讨了钢纤维混凝土桥面铺装的施工技术,其中探讨了钢纤维混凝土的性能,以及桥面铺装施工工艺。
证据11公开了一种激光抹平机的抹平头系统,包括抹平头十字轴提升架、抹平头倾角控制油缸、 抹平头架、螺旋分料装置、激振装置和振动梁;所述抹平头十字轴提升架与抹平头架固 定连接,抹平头倾角控制油缸安装在抹平头十字轴提升架的前端,抹平头倾角控制油缸 的活塞杆与抹平头架相连接,螺旋分料装置安装在抹平头架的下方,振动梁设置在抹平头架的前方且与抹平头架连接,激振装置固定在振动梁的上表面。抹平头架8沿其抹平头架水平梁的长度方向的轴线顺时针转动一定的角度,即抹平板11所在的平面不在与水平基准面(或水平面)相互平行,而是抹平板11所在的平面与水平基准面具有一定的夹角。这个夹角可以成为抹平角,即图4所示的α角。通过长期的施工经验得出,当抹平机工作时,抹平头的倾角α,由于伸缩臂挠度的影响,随时在发生变化(参见说明书第[0012]、[0043]段)。
经审查,证据2-11也未公开上述区别技术特征a和b,同时,请求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述证据为公知常识,因此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理由不能成立。同理,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理由不能成立;权利要求2,4-7直接或间接从属于权利要求1、3,同理,请求人关于上述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理由也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本案合议组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维持第201610426767.X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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