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关于推荐参加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代理机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的通知要求,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可至多推荐3个参评项目。协会现组织开展本届中国专利奖的推荐工作,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协会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申报单位不得通过其他单位重复推荐。

推荐工作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 材料及形式

    1.推荐函1份(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2)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电子件,格式见附件2)。

(一个申报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发送至邮箱mail@acpaa.net,邮件主题为: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备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海晶、高钰杰

联系电话:010-82113381/7651

电子邮箱:mail@acpaa.net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斜街11号中国专利大厦10层


附件1:推荐函.docx  

附件2: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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