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城市3县(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称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市)名单。我省洛阳市获批示范城市,新乡市获批试点城市,郑州市新郑市、许昌市长葛市、信阳市罗山县获批试点县(市)。截止目前,我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县(市区)达到13个。

试点示范工作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采用分级联动的管理方式,汇集各种资源优势,凝聚知识产权合力,打牢知识产权基层基础,努力实现知识产权高价值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能运用、高效能管理和高水平服务,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我省将持续加大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联系指导工作机制,指导试点示范城市和县(市)优化完善建设方案,推动省市县联动、全域行动,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试点示范城市、县(市)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加快推动试点示范工作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取得试点示范工作实效,打造知识产权建设第一方阵,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协调处 刘璟 畅向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