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2466
决定日:2008-10-21
委内编号: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720000011.5
申请日:2007-01-0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殷锁柱
授权公告日:2007-07-18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吴雪
主审员:刘微
合议组组长:李韵美
参审员:林?
国际分类号:F02M 31/125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并且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并达到相同的预期效果,既便在文字描述上有所不同,该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仍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7月18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的200720000011.5号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7年1月4日,专利权人为吴雪。
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为:
“1. 一种由吸油管总成、过滤器总成、出油管总成、自动控温系统组成的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吸油管总成一端的钢吸油管插入柴油箱并通过焊在吸油管上的螺母紧固在油箱上,另一端的软吸油管套在过滤器端盖上的吸油管座上并卡紧,吸油管总成内贯穿吸油管电热丝,该电热丝经吸油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两端头分别连接在滤器端盖上的正负极导电螺柱上,出油管总成的软出油管一端套在滤器端盖上的出油管座上并卡紧,另一端挤压连接一扁球形接头,用螺钉连接在输油泵上,出油管总成内贯穿出油管电热丝,电热丝一端经出油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连接在过滤器端盖上的正负极导电螺柱上,另一端挤压在扁球形接头中与汽车搭铁连接,过滤器总成中的过滤器油杯和过滤器端盖间有密封胶圈,两者以螺纹配合,实现端面密封连接,在过滤器端盖内,用正负极导电螺柱加螺母连接有过滤网架,其四周内表面粘贴有过滤网,将过滤器油杯空间分成两部分,外环部分与吸油管座连通,内圆柱部分与出油管座连通,滤网架外缠绕过滤器电热丝,其二端头分别与正负极导电螺柱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自动控温系统的断流器用自攻螺丝固定在过滤器端盖上面,温度传感器深入到过滤器油杯内,断流器通过两个接头串联在电路正极与正极导电螺柱之间,吸油管电热丝,过滤器电热丝,出油管电热丝在过滤器油杯内并联在过滤器端盖的正极导电螺柱和负极导电螺柱之间,负极导电螺柱与电路负极相连。”
针对上述专利权,殷锁柱(下称请求人)于2008年4月14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 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或附件2或附件3-1、3-2、3-2、附件4-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附件2或附件3-1、3-2、3-2、附件4-1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权利要求2不具备实用性,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4款的规定。请求人提交的附件清单如下:
附件1:第ZL02202663.0号中国实用新型说明书,授权公告日为2002年12月18日,共5页(下称对比文件1);
附件2:第ZL 200620008301.X号中国实用新型说明书,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4月18日,共6页(下称对比文件2);
附件3-1:KSD301温控报告书,复印件共2页;
附件3-2:收据、送货清单和送货回单,复印件共5页;
附件3-3:甘肃百业信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8月和2006年11月出版《西部汽贸》两册月刊封面及广告宣传页,复印件共3页;
附件4-1:调查笔录的原件1页;
附件4-2: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新城汽车配件经营处营业执照复印件1页;
附件5:培训证书复印件1页。
08年4月3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指出签章不是原迹。
08年5月29日请求人提交了请求书扉页。
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08年6月3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证据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要求专利权人在壹个月内陈述意见。
针对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于2008年7月8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提交的附件清单如下:
本专利:ZL200720000011.5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专利公告文本,共7页;
对比文件1:ZL02202663.0柴油机动车用有关加热装置专利公告文本,共5页;
对比文件2:200620008301.X柴油车油路自动温控装置专利公告文本,共6页;
反证1:保定市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页;
反证2:殷锁柱的《答辩书》,复印件共2页。
2008年7月21日,本案合议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拟定于2008年9月2日进行口头审理,并将专利权人于2008年7月8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及其附件转送给请求人。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出席口头审理,明确如下事项:
1、双方当事人对合议组成员没有回避请求。
2、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没有异议。
3、请求人当庭提交了附件3-1温控报告书的原件、3-2收据的原件、送货清单和送货回单的原件、3-3西部汽贸的原件、附件4-1调查笔录的原件,没有提交其他的证据原件。
4、专利权人当庭表示请求人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对下列附件的真实性有异议:附件3-1、附件3-2、附件4-1、附件4-2真实性有异议。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附件3-3的真实性、公开日期没有异议。对附件5真实性没有异议。请求人当庭表示对专利权人提交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
5、请求人明确其无效理由为: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1的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前序部分的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不具有创造性,因为前序部分为现有技术,无需举证,所以不具备创造性。
(2)、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有新颖性。
(3)、附件4-1、收款收据6006725、6006730,送货清单0004550、0004551、0004557、0004558以及《西部汽贸》第1、3页组合证明权利要求1没有新颖性。
权利要求2的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1)、请求人称权利要求2中的 “吸油管电热丝,过滤器电热丝,出油管电热丝在过滤器油杯内并联在过滤器端盖的正极导电螺柱和负极导电螺柱之间”与权利要求1中的“电热丝一端经出油管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连接在过滤器端盖上的正极导电螺柱上,另一端挤压在扁球形接头中与汽车搭铁连接”相矛盾,因而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4款的规定。合议组当庭行使释明权,告知双方当事人该问题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范畴,本次口头审理将对权利要求2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进行审理。
(2)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公知常识;
(3)对比文件2、附件3-1、附件3-2、附件3-3、附件4-1、附件4-2公开了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
专利权人认为反证2可以说明请求人提交的证据与本专利不同。
请求人当庭展示了带来的实物,合议组当庭告知双方当事人该实物仅供本案参考。
专利权人认为:
1)本专利电热丝有三根,采用并联连接,而对比文件1是串联连接,由于并联连接具有更好的控制温度的效果,而串联电阻丝越长电阻越小,功率越差,油杯内的加热速度越慢、吸油管很快烧热,存在烧焦可能性,因此本专利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2)本专利的温控装置是由断流器和温度传感器构成的而对比文件2中仅仅是一个温控开关。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证据认定
对比文件2为他人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文献,申请日为2006年3月17日、授权公告日为2007年4月18日,对比文件2的申请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2007年1月4日,对比文件2的公开日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后,专利权人对对比文件2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可以作为抵触申请评判本专利新颖性。
2、关于新颖性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权利要求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由吸油管总成、过滤器总成、出油管总成、自动控温系统组成的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其特征在于:吸油管总成一端的钢吸油管插入柴油箱并通过焊在吸油管上的螺母紧固在油箱上,另一端的软吸油管套在过滤器端盖上的吸油管座上并卡紧,吸油管总成内贯穿吸油管电热丝,该电热丝经吸油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两端头分别连接在滤器端盖上的正负极导电螺柱上,出油管总成的软出油管一端套在滤器端盖上的出油管座上并卡紧,另一端挤压连接一扁球形接头,用螺钉连接在输油泵上,出油管总成内贯穿出油管电热丝,电热丝一端经出油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连接在过滤器端盖上的正负极导电螺柱上,另一端挤压在扁球形接头中与汽车搭铁连接,过滤器总成中的过滤器油杯和过滤器端盖间有密封胶圈,两者以螺纹配合,实现端面密封连接,在过滤器端盖内,用正负极导电螺柱加螺母连接有过滤网架,其四周内表面粘贴有过滤网,将过滤器油杯空间分成两部分,外环部分与吸油管座连通,内圆柱部分与出油管座连通,滤网架外缠绕过滤器电热丝,其二端头分别与正负极导电螺柱连接。
对比文件2涉及一种柴油车油路自动温控装置(参见对比文件2说明书实施例部分、说明书附图)包括:设在油路内的电阻丝2,电阻丝2上串联有温控开关7,温控开关7设置在柴油车油路的沉淀杯5内,采用KSD301型机械式温控开关,量程设定在30℃-50℃。汽车自身电源的正极导线与温控开关7连接,再连接电阻丝2,电阻丝2的末端与汽车车身之间用导线连接,汽车车身与电源的负极连接, 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回路。电阻丝的型号为OCr25A15,直径可选择0.4mm或 0.8mm。整个回路安装好后,接通电源,利用温控开关设定温度,调节油温。当油温在30℃以下时,温控开关是闭合的(即电阻丝处于通电状态),当柴油温度超过50℃后,温控开关与柴油接触的弹片由于温度升高而变形,将温控开关内部触点顶开,即切断电源,停止加热。当温度降到30℃以下时,开关又自动闭合,重新接通电源。该自动温控装置实现了柴油车油路内柴油温度的自动控制,能有效的减少-50号、-35号、-20号、-10号柴油的使用,节省了油耗费用。该装置可以普遍的使用在多缸柴油发动机的运输车上,用途非常广泛,有效的解决了冬季汽车驾驶中的问题,为司机减少了麻烦。具有结构简单、易于装配、适用范围广、降低燃料成本、燃烧充分降低大气污染等特点。对比文件2的附图中公开了电热丝2穿过油管3和沉淀杯5,油管3的一端连接油箱4,油管3的一端设有扁圆形的油管接头1(接油泵),过滤网6将沉淀杯5分割为两个空间。
对比文件2公开的柴油车油路自动温控装置中,与油箱4连接的油管3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出油管,与油管接头1相连接的油管3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进油管;沉淀杯5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油杯;油路内的电热丝2穿过油管3和沉淀杯5,其中沉淀杯5内的电热丝部分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过滤器电热丝,穿过油管3的电热丝的部分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吸油管电热丝和出油管电热丝;过滤网6相当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过滤器。
虽然对比文件2没有明确记载油管3与过滤杯是否紧固,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明了,为了保证油路的气密性,油管3必然在沉淀杯的端盖上紧固,否则将会产生漏油的现象。对比文件2虽然没有明确记载沉淀杯中过滤网分割的空间外环部分与吸油管座连通,内圆柱部分与出油管座连通,也没有记载过滤网架,但是,过滤网架是支撑和固定过滤网的,如果没有过滤网架将无法固定过滤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出对比文件2中也包含支撑和固定过滤网的部件;由于过滤网所起的作用是去处油中杂质的过滤作用,过滤网分割的两个空间中,一空间中的油为未过滤的油,另一空间中的油为已过滤的油,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出,对比文件2中被过滤网分割的两个空间中的未过滤的油、已过滤的油必然分别连接于与油箱4相连的油管3、与油管接头相连的油管3,从而实现油的过滤作用。虽然,对比文件2没有明确记载沉淀杯是密封的,但是,为了保证油路的气密性,本领域中油路中的沉淀杯都是密封的,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出对比文件2中的沉淀杯是密封的。对比文件2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如何实现沉淀杯的密封,而具体采用密封胶圈,以螺纹配合,实现端面密封连接的方案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2虽然没有公开吸油管是钢吸油管还是软管吸油管、采用螺钉连接等,而从油箱外部的出油管为软管,油箱内的管为钢管也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油路中各部件的具体连接方式也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压接连接方式与本专利中的螺钉连接方式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对比文件2虽然没有明确记载该油路自动控温装置在柴油车油路系统中的具体连接方式,但是,由于对比文件2已经公开了自动控温装置的油管3一端通过油管接头1接油泵,油管3另一端接油箱,因此对比文件2中公开的自动控温装置与本专利的柴油车用燃油管自动控温加热装置处于柴油车油路同样的位置使用,且从对比文件2附图公开的扁圆形油管接头1,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确定出对比文件2中使用了压接的连接方式。对比文件2中汽车自身电源的正极导线与温控开关7连接,再连接电阻丝2,电阻丝2的末端与汽车车身之间用导线连接,汽车车身与电源的负极连接,即,电热丝2的一端接电源正极、一端接电源负极,相当于吸油管电热丝,过滤器电热丝,出油管电热丝串联连接。
由于对比文件2的温控开关和本专利的温度传感器都是根据油杯内的温度来切断和连通整个加热电热丝电路的,因此都是根据油杯内的油温推测油管内的油温,从而控制不烧坏油管。而控制的实质就是控制分配到各电热丝上的发热功率,根据功率的计算公式P=UI=U2/R=I2R,三根电热丝串联连接时,各电热丝上的电流相同,其上的功率分别为:P1=I2R1、 P2=I2R2 、 P3=I2R3,三根电热丝并联连接时,各电热丝上的电压相同,其上的功率分别为:P1= U2/R1、 P2= U2/R2 、 P3= U2/R3,可见电阻丝串联连接方式和并联连接方式都是通过电热丝的电阻的大小选择来实现热功率的分配,且对于功率分配所获得的效果也是相同的。因此,采用并联方式替换串联方式对于实现电热丝上热功率的分配而言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综上所述,对比文件2中电热丝2在出油管、进油管和沉淀杯内的连接关系为串联连接的技术方案,与本专利中吸油管电热丝,过滤器电热丝,出油管电热丝为并联连接的技术方案分别为控制油杯与油管内热功率的等效方案,用并联连接电热丝的方案替换串联电热丝的方案来实现热功率在油管和油杯内的分配,属于惯用手段的直接替换。采用串联电热丝的方案分配油管和油杯内的热功率,同样能够避免吸油管很快烧热及烧胶的可能性。因此,专利权人在口头审理记录表中主张的观点1),即本专利电热丝有三根并联连接具有更好的控制温度的效果是不成立的。
对于专利权人在口头审理纪录表中的观点2),即,本专利的温控装置是由断流器和温度传感器构成的而对比文件2中仅仅是一个温控开关。合议组认为,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记载自动控温系统组成的具体结构。且对比文件2中的温控开关具有根据油杯内的温度,自动切断电源的功能,即,对比文件2中的温控开关具有温度传感器和断流器的功能。
综上所述,合议组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2相比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并且适用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同为实现柴油车油路内柴油温度的自动控制、并达到相同的控制油温的预期效果,仅在文字描述上有所不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上述对比文件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权利要求2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中的特征“吸油管电热丝,过滤器电热丝,出油管电热丝在过滤器油杯内并联在过滤器端盖的正极导电螺柱和负极导电螺柱之间”表明:三根电热丝的两端分别连接在导电螺柱的正、负极之间,但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电热丝一端经出油管管座进入过滤器油杯内,连接在过滤器端盖上的正极导电螺柱上,另一端挤压在扁球形接头中与汽车搭铁连接”却描述了电热丝的一端连接在导电螺柱的正极上,另一端连接汽车搭铁,两者相互矛盾,从而导致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鉴于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合议组对其他无效理由不再进行审查。
综上所述,本案合议组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三.决定
宣告200720000011.5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讼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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