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3975
决定日:2009-09-23
委内编号: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01271891.2
申请日:2001-12-05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重庆汇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02-12-04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重庆合盛工业有限公司
主审员:关山松
合议组组长:弓玮
参审员:张琪
国际分类号:B60K 17/28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第21条第2款
决定要点: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区别技术特征一部分已经在其他对比文件中公开,且在本申请和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其余部分是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将该对比文件以及本领域的常规选择与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结合得到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2年12月4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01271891.2,名称为“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的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的申请日为2001年12月5日,专利权人为重庆合盛工业有限公司。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由动力机构(1)、变速机构(2)、行走机构(3)、扶手操作机构(4)、旋耕机具(5)、拖挂调速机构(6)等组成,其特征在于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传动盘外罩分总成装在动力机构(1)的输出端的轴(7)上,并通过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离合器拨叉(23)装在推力盘分总成的后端,动力机构(1)的动力通过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直接传递到变速机构(2)的主轴(22)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由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等构成,其中:传动盘外罩分总成由花键盘(8)、缓冲垫(9)、平头铆钉(10)、缓冲垫盖板(24)、离合器外罩(14)构成,缓冲垫(9)置于离合器外罩(14)的传动凸台上,通过平头铆钉(10)将花键盘(8)、缓冲垫(9)、缓冲盖板(24)、离合器外罩(14)连接在一起;摩擦芯部分总成由压盘(16)、弹簧(17)、摩擦片(19)、从动片(18)、从动盘组件(20)、六角螺钉(21)、离合器升板(26)构成,从动片(18)、摩擦片(19)装在从动盘组件(20)上,套上压盘(16),将弹簧(17)装在压盘(16)的小轴上,装上离合器升板(26),六角螺钉(21)将离合器升板(26)固于压盘(16)上,构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由钢丝挡圈(25)、固定套(27)、钢球(28)、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的环槽上,将固定套(27)挡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推力盘分总成压在摩擦芯部分的离合器升板(26)上,两者之间呈小间隙配合,其中: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离合器花键垫片(15)、深沟球轴承(13)置于主轴(22)上,通过垫片(12)、内六角螺钉(11)将摩擦芯部分总成固定在主轴(22)上,深沟球轴承(13)的外径与传动盘外罩分总成的花键盘(8)之间呈小间隙配合,传动盘外罩分总成上的花键盘(8)安装在动力机构(1)的输出轴(7)上。”

针对上述专利权(下称本专利),重庆汇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09年5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3全部无效,其理由是:本专利说明书没有记载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也没有记载动力传递过程,缺少离合器的结合、分离工作过程的说明、缺少离合器拨叉、推力盘分总成如何使离合器产生分离工作过程的说明,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本发明,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含义不清楚,其要求保护的结构不清楚、逻辑关系混乱,因此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出现用语“等”,且没有记载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也没有记载动力传递过程,因此权利要求2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权利要求3用语不规范,而且“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这个特征与“通过垫片(12)、内六角螺钉(11)将摩擦芯部分总成固定在主轴(22)上”这个特征自相矛盾、逻辑关系混乱,因此权利要求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缺少“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由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构成”的技术特征,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其技术方案,权利要求2缺少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因此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4与证据5的结合或者证据4与证据6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证据2、3都公开了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上设置缓冲装置的技术启示,与专利的减震装置组成部件相同,安装位置相同,作用相同,证据5公开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结构与本专利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和摩擦芯部分总成的结构相同,所起作用也相同,证据6公开了与本专利的推力盘分总成相同的结构,因此结合证据5、6以及证据2、3能够得到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请求人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第128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复印件,共7页;

证据2: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第3次印刷的《摩托车构造》封面、版权页117、118、119页复印件,共5页;

证据3: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第一次印刷的《汽车工程手册 摩托车篇》封面、版权页、350、351、358、359页复印件,共6页;

证据4:CN2333148Y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6页,其授权公告日为1999年8月18日;

证据5:US6026944A美国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14页,其公开日为2000年2月22日;

证据6:CN2383717Y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复印件,共5页,其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6月21日。

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该无效宣告请求,于2009年5月11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附件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意见陈述,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请求人于2009年6月3日提交了证据5的中文译文。

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案合议组于2009年6月19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09年8月19日举行口头审理,同时将请求人于2009年6月3日提交的上述中文译文转送给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进行意见陈述。

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未陈述意见。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参加了口头审理。专利权人当庭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合议组将该意见陈述书当庭转送给请求人。在口审过程中,请求人当庭明确本专利的无效理由、范围以及证据的使用情况为:本专利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证据4和5结合或者证据4和证据6结合证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在证据5和证据2或证据3中公开,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请求人当庭出示了证据2、3的原件,专利权人经核实,对证据1-6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据5的中文译文的准确性无异议。专利权人认为,证据2的印刷日期为2002年4月,晚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因此其公开的内容不能成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请求人表示证据2的版次为第3版,其版权页上有“1999年9月第3版”,因此可以认为证据2的内容与1999年9月第3版的内容相同,而1999年9月第3版的印刷日期应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双方当事人对涉及本专利无效请求的上述事实和理由充分阐述了意见。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合议组认为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基础

专利复审委员会曾于2008年12月24日针对本专利作出第128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在权利要求2、3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有效。在本次口头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第128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审查结论无异议,不对该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而且在该决定起诉期限内,专利复审委员会未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该决定的应诉通知书。鉴于此,本案合议组仅在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2、3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2、关于证据

证据2为公开出版物,其公开日为2002年4月,晚于本专利的申请日,虽然请求人表示证据2的版次为第3版,其版权页上有“1999年9月第3版”,因此可以认为证据2的内容与1999年9月第3版的内容相同,但《审查指南》明确规定,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相同版次不同印刷日的出版物,其内容有可能稍有差别,在没有证据表明该出版物2002年4月印刷的版本内容与1999年9月印刷的版本内容完全相同的情况下,该证据公开的技术内容不能作为本专利的现有技术来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证据3为公开出版物,证据4-6为专利文献,属于公开出版物,其公开日均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因此证据3-6公开的技术内容可以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3、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说明书没有记载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也没有记载动力传递过程,缺少离合器的结合、分离工作过程的说明、缺少离合器拨叉、推力盘分总成如何使离合器产生分离工作过程的说明,尤其没有记载离合器外罩与摩擦片之间的连接关系,也没有记载推盘活动套是否能够轴向移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本发明,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经审查:参照本专利说明书的整体描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采用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传动盘的农用微型耕作机。根据该发明目的,本专利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记载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农用微型耕作机,由动力机构(1)、变速机构(2)、行走机构(3)、扶手操作机构(4)、旋耕机具(5)、拖挂调速机构(6)等组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传动盘外罩分总成装在动力机构(1)的输出端的轴(7)上,并通过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离合器拨叉(23)装在推力盘分总成的后端,动力机构(1)的动力通过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直接传递到变速机构(2)的主轴(22)上。说明书中以及说明书附图2还对构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以及推力盘分总成的具体机构进行了描述。根据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知道,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由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构成,传动盘外罩分总成的离合器外罩(14)与摩擦芯部分总成的摩擦片(19)结合,推力盘分总成通过推盘活动套(29)对摩擦芯部分总成进行动作,控制离合器的啮合和脱离。虽然说明书中未对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工作过程进行说明,但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说明书以及说明书附图的描述,能够清楚地知道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工作过程,即,外力通过拨叉(23)推动推盘活动套(29)、钢球(28)、固定套(27),压向离合器升板(26),离合器升板(26)压缩弹簧(17),使得摩擦片(19)与从动片(18)产生间隙,因此离合器脱离,拨叉外力撤销,则在弹簧恢复力作用下,挤压压盘(16),使得摩擦片(19)与从动片(18)接合,离合器接合。其动力传输过程为:动力从发动机输出轴(7)通过离合器外罩(14)传入摩擦片(19),摩擦片(19)带动从动片(18),通过与从动片(18)结合的从动盘组件(20)将动力传输给耕机输入轴(22)。由该离合器工作原理来看,其推盘活动套(29)必然需要能够轴向移动,才能实现离合器的工作。另外,由说明书附图可知,外罩(14)与摩擦片(19)结合,而通常的摩擦离合器的摩擦片与外套之间都是采用花键连接,从本专利说明书附图来看,外罩与摩擦片之间也是采取花键连接。综上所述,本专利说明书及其附图对农用微型耕作机,尤其是其所采用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描述是清楚、完整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专利,因此本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4、关于本专利的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2相对于证据4与证据5以及证据2或证据3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或者证据4与证据6以及证据5和证据2或者证据3的结合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证据4公开了一种多用微型耕整机,公开了如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4的权利要求1、说明书第2页及图1、2):由操作机构1、拖挂机构2、变速机构3、行走机构4、动力机构5等组成,动力机构5安装在变速机构3的法兰盖上,发动机的动力通过主传动输出轴10上的湿式锥盘摩擦离合器传递到变速机构3中的花键轴21上,将与离合手把相连接的拨叉22置于湿式锥盘摩擦离合器的后端。并且由证据4的图1可以看到行走机构上安装有旋耕机具。其中,动力机构5、变速机构3、行走机构4、操作机构1、图1行走机构4处的旋耕机具、湿式锥盘摩擦离合器分别相当于本专利中的动力机构、变速机构、行走机构、扶手操作机构、旋耕机具、摩擦离合器。

由此可见,证据4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相同,并且也公开了本专利权利要求2的动力机构、变速机构、行走机构、扶手操作机构、旋耕机具、摩擦离合器,与本专利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比,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2还包括拖挂调速机构;2)权利要求2所采用的离合器是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而证据4是湿式锥盘摩擦离合器;3)权利要求2对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具体结构进行进一步的限定。

区别技术特征1),合议组认为其是本领域常规采用的技术,采用拖挂调速机构是农耕机经常采用的装置,并且这一特征的采用并不能产生预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对于区别技术特征2)和3),证据5公开了一种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并具体公开了如下技术内容(参见证据5中文译文、及图1、2A、2B):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用于农业拖拉机或其它工具,安装于与发动机等动力源连接的输入轴1和变速器主轴连接的输出轴2之间,包括一底部圆柱的离合器外壳7和一个圆柱的离合器内壳8,该离合器外壳7的一个端面朝向输出轴2开口,该离合器内壳8安装在离合器外壳7内并与其同中心。在离合器内壳8的外端具有一凸缘8b,其对向离合器外壳7的开口面。离合器外壳7中心具有轴套7a,其以花键连接在输入轴1上。离合器内壳8中心具有轴套8a,其以花键连接在输出轴2上。复数个第一摩擦片11轴向滑动地花键安装在离合器外壳7的内部圆周壁上,第一摩擦片11的相对两面粘合有摩擦层11a。与第一摩擦片11同样数量的第二摩擦片12轴向滑动地花键安装在离合器内壳8外周壁上。这样,第一摩擦片11和第二摩擦片12相互交替重叠布置。被安装在凸缘8b上,并位于第一摩擦片11和第二摩擦片12最外面的压力支撑盘13花键安装在离合器内壳8的外周壁上。压盘14与第一摩擦片11和第二摩擦片12最里边这一面相对安装。压盘14被穿过许多支撑轴15的螺栓16连接,支撑轴15相对于离合器内壳8可轴向滑动。离合器弹簧19被安装在离合器内壳8内,并套在支撑轴15上,通过控制盘17使压力由压盘14压向压力支撑盘13。一分离盘22被安装在控制盘17上,在它们之间安装有分离轴承21,离合器操纵杆26可摆动地安装在变速箱3上,并与分离盘22接合。

由此可见,证据5已公开了上述区别特征2),并且证据5中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也可用于农业拖拉机,起分离和连接动力机构和变速机构的作用,故证据5已给出采用区别特征2)的技术启示,来解决证据4因采用的湿式锥盘摩擦离合器而带来的制造成本高、结构复杂、维修性和传递可靠性差等技术问题。证据5也公开了权利要求2中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具体结构的大部分,但证据5没有公开权利要求2中关于缓冲装置的技术特征,即“传动盘外罩分总成由花键盘(8)、缓冲垫(9)、平头铆钉(10)、缓冲垫盖板(24)、离合器外罩(14)构成,缓冲垫(9)置于离合器外罩(14)的传动凸台上,通过平头铆钉(10)将花键盘(8)、缓冲垫(9)、缓冲盖板(24)、离合器外罩(14)连接在一起”以及推力盘分总成的技术特征,即“推力盘分总成由钢丝挡圈(25)、固定套(27)、钢球(28)、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的环槽上,将固定套(27)挡住”。

证据3公开了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扭转缓冲装置(参见其第359页第15-23行),在从动齿轮的辐板(也即离合器壳体)上设计有扭转缓冲装置,其主要由弹性元件(橡胶块)与花键套组成,其图3-3-17也示出了该扭转缓冲装置的示意图。合议组认为,证据3公开的扭转缓冲装置也是为了降低传动系首端扭转刚度,降低传动系的固有频率,使之尽可能避开发动机转矩激励引起的共振,当从动齿轮接受动力后,通过橡胶块的变形来缓和冲力,也就是说该缓冲装置能缓冲动力机构输入轴与变速机构的主轴不等速时带来的冲击。由此可见,证据3给出了在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上设置缓冲装置来解决输入轴和输出轴之间不等速带来的冲击的技术启示,至于缓冲装置的具体设置位置和设置方式,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实际不需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实现的常规选择。

关于推力盘分总成部分的结构,证据5公开的推力盘分总成是一分离盘22被安装在控制盘17上,在它们之间安装有分离轴承21,离合器操纵杆26可摆动地安装在变速箱3上,并与分离盘22接合,其与本专利相比都是采用轴向套运动挤压弹簧的方式,其结构上的实质区别仅在于本专利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的环槽上,而证据5在分离盘22和控制盘17之间有分离轴承21。合议组认为,证据5中设置分离轴承除了径向支撑作用外,也能对控制盘起到轴向限定作用,其所起的作用与本专利的钢球和钢丝挡圈类似,这两种结构所取得的技术效果并没有显著区别。

综上所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讲,在证据4的基础上结合证据5、证据3以及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得到权利要求2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

鉴于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合议组对请求人针对权利要求2所提的其他无效宣告理由不予评述。

5、关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原权利要求1中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含义不清楚,其要求保护的结构不清楚、逻辑关系混乱,原权利要求2出现用语“等”,且没有记载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三大部分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也没有记载动力传递过程,权利要求3用语“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用语不规范,与前面的技术特征不对应,而且“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这个特征与“通过垫片(12)、内六角螺钉(11)将摩擦芯部分总成固定在主轴(22)上”这个特征自相矛盾、逻辑关系混乱,因此权利要求3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经审查,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权利要求书以及说明书和附图的描述,能够理解权利要求1中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的含义,其中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即是指该离合器的总体,而其他分总成在权利要求2中有明确限定,而且权利要求3中的“摩擦芯部分”显而易见是指摩擦芯部分总成,而“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 是指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因此这些术语的含义是清楚的。而且通过前述对本专利说明书的分析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2的记载,结合说明书以及附图,能够清楚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结构以及各个分总成之间的位置和连接关系,其动力传输过程也可以通过该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的结构显而易见地分析出。权利要求2中的“所述的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由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等构成”表示湿式多片摩擦离合器总成包括传动盘外罩分总成、摩擦芯部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推力盘分总成由钢丝挡圈(25)、固定套(27)、钢球(28)、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即是表示推力盘分总成包括钢丝挡圈(25)、固定套(27)、钢球(28)、推盘活动套(29)这些主要部件,“钢球(28)装在固定套(27)与推盘活动套(29)之间,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等构成”即是表示钢丝挡圈(25)置于推盘活动套(29)上,因此这些“等”并不能使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权利要求3中“摩擦芯部分总成的内花键与变速机构(2)的主轴(22)相连”,使得主轴(22)可旋转,而“通过垫片(12)、内六角螺钉(11)将摩擦芯部分总成固定在主轴(22)上”,使得主轴(22)轴向固定,因此这两个技术特征并不矛盾。综上,权利要求3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

三.决定

宣告01271891.2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2无效,在权利要求3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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