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具有可熔或可融绝缘层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4688
决定日:2010-04-07
委内编号:5W1170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520113373.6
申请日: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上海康朝电子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刘颖杰
参审员:刘畅
国际分类号:G08B 17/06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请求人所提交的证据相比存在区别特征,且该区别特征在其提交的其它证据中也没有公开并且也不存在相关的技术启示,该区别特征也不属于该领域的常规技术,则该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上述证据具备创造性。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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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案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8月30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一种具有可熔或可融绝缘层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下称本专利),其申请号是200520113373.6号,申请日为2005年7月13日,专利权人原为张卫社和李刚进,后变更为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具有可熔或可融绝缘层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其特征在于:由二根探测导体、NTC特性塑料层、绝缘层、电阻信号测量装置组成,二根所述的探测导体绞合在一起,在所述的二根探测导体之间叠加设置有所述NTC特性塑料层及所述绝缘层,所述绝缘层的熔化或软化温度区域为40℃―1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测导体中至少一根探测导体是记忆合金丝,所述绝缘层是可熔绝缘层,该绝缘层熔化温度区域为40℃―1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测导体中至少一根探测导体是弹性导体,所述绝缘层是可熔绝缘层,该绝缘层熔化温度区域为40℃―12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测导体中至少一根探测导体是记忆合金丝,所述绝缘层是可融绝缘层,该绝缘层软化温度区域为40℃―12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拟量线型感温探测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探测导体中至少一根探测导体是弹性导体,所述绝缘层是可融绝缘层,该绝缘层软化温度区域为40℃―120℃。”
针对上述专利权,上海康朝电子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于2009年11月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发电厂与变电所消防设计实用手册》,刘汝义、杜世铃,首页、版权页及第130页,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复印件共3页;
证据2:专利号为ZL99225368.3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其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2月16日;
证据3:申请号为89210559.3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其公告日为1990年1月17日。
结合上述证据,请求人认为(1):上述证据1公开了线型感温探测器可以由包覆有负温度系数的热敏材料的导线和包覆有可熔绝缘的导线绞合构成(即模拟量和开关量的结合);证据2公开了一种由两根包覆有负温度系数物质的导线构成模拟量型感温探测器的具体结构;证据3公开了一种由两根包覆有可熔或可融绝缘材料的导线构成开关量型感温探测器的具体结构,结合上述三份证据,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需要创造性劳动即可获得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结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2)本专利权利要求1没有从整体上反映说明书的技术方案,缺少“其中至少一根探测导体是记忆合金丝”这一必要技术特征,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受理了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并于2009年11月6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随同该受理通知书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附件清单中所列附件的副本转送给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陈述意见,并告知其期满未答复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专利权人逾期未答复。
针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上述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本案合议组于2010年1月29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本案定于2010年3月3日举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请求人委托公民代理李大郁,专利权人委托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的专利代理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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