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字传送系统-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数字传送系统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4962
决定日:2010-05-14
委内编号:4W02392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90103226.3
申请日:1990-05-30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王玲
授权公告日:1996-02-2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法国电讯公司 法国有线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线电广播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郑直
参审员:左一
国际分类号:H04L 25/49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决定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对于每一项权利要求而言,其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应当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6年2月21日授权公告的90103226.3号发明专利(以下称本专利),其名称为“一种数字传送系统”、申请日为1990年5月30日,优先权日为1989年6月2日和1990年2月13日,专利权人为菲利浦光灯制造公司,后变更为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法国电讯公司、法国有线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无线电广播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一种数字传送系统,包括一个发射机和一个接收机,它用于经由传送介质来发送一种具有特定抽样频率Fs的宽带数字信号,例如一种数字声频信号,这个发射机具有一个用于接收这个宽带数字信号的输入终端,这个输入终端被耦连到一个编码器的一个输入端,这个编码器构成了这个发射机的一部分并且被设计产生一种第二数字信号并且把所说信号提供给一个输出端,这个第二数字信号包括连续的帧,每个帧包括多个信息组,每个信息组包括N位,N大于1,这个接收机包括一个译码器,它具有一个用于接收第二数字信号的输入端,这个译码器具有一个输出端,它被耦连到一个输出终端,从而提供这个宽带数字信号,其特征在于,如果在公式
P= X 
中的P是一个整数,公式中BR是这个第二数字信号的位速率,是这个宽带数字信号的抽样的数目,这个宽带数字信号相应的信息属于第二数字信号并且被包括在这个第二数字信号的一个帧中,那么在一个帧中的信息组B的数目就是P,其特征还在于,如果P不是一个整数,那么在多个帧中的信息组的数据就是P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