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牌=2101-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纸牌
=2101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4879
决定日:2010-05-20
委内编号:6W0924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530030051.0
申请日:2005-09-1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秦国富
授权公告日:2006-11-01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赵小洪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王霞军
参审员:程云华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决定要点:请求人提交的证据、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大贰纸牌是我国四川、贵州等地的传统字牌,通常由正面书写有“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和小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20张牌组成一组,每字有同样的4张,全套字牌共80张。每张字牌均为宽约2.2厘米,长约11厘米的长方形,背色一般为黑色,正面一般为黄色底,除大写“贰、柒、拾”、小写“二、七、十”为红色字外,其余各字均为黑色,字形一般为兼具楷书、隶书、篆书之风格的“吊檐儿字”艺术字体。经中国收藏家协会鉴定的“大贰纸牌”完全
全文:
NULL
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1月1日授权公告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本专利),其产品名称为“纸牌”,申请号是200530030051.0,申请日是2005年9月14日,专利权人是赵小洪。
针对本专利,秦国富(下称请求人)于2009年11月9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与本专利极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请求人同时提交了如下附件:
附件1:遵义市人民政府文件(遵府发[2006]25号)的复印件,共7页;
附件2:绥阳县旺草镇纸牌(大贰)简介复印件,共2页;
附件3:务川文史资料第十辑《仡佬之源》第407-415页的复印件,共9页;
附件4: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文件(务府发[2007]1号)复印件,共4页;
附件5:绥阳县志旺草镇部分的复印件,共6页;
附件6:绥阳县公证处(2009)黔绥证字第131号公证书复印件,共7页;
附件7:绥阳县公证处(2009)黔绥证字第132号公证书复印件,共8页;
附件8:绥阳县公证处(2009)黔绥证字第133号公证书复印件,共7页;
附件9:四川省崇州市公证处(2009)崇证字第514号、第515号公证书复印件,共13页;
附件10:贵州省正安县公证处(2009)正证字第065号公证书复印件,共18页;
附件11:贵州省绥阳县旺草镇人民政府和绥阳县志编撰委员会办公室证明复印件,共3页;
附件12:贵州省绥阳县文体广播电视局证明复印件,共2页;
附件13: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扑克专业委员会证明复印件,共1页;
附件14:中国收藏家协会第16450号鉴定证书复印件,共4页;
附件15:中国收藏家协会第16451号鉴定证书复印件,共4页;
附件16:民间收集到的大贰字钉印模照片及字体图片复印件,共2页;
附件17:本专利电子公告文本打印件,共2页;
附件18: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授权委托书,共1页。
请求人认为:纸牌(大贰)是一种民间智力游戏的工具,先在四川省的泸州、乐山等地流传使用,后传入贵州的务川、绥阳、正安等地。一九六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