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低密度奇偶校验码的卫星通信系统及其方法-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利用低密度奇偶校验码的卫星通信系统及其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5861
决定日:2010-09-17
委内编号:4W10014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03132884.9
申请日:2003-07-24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黎阳
授权公告日:2009-05-20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休斯电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高栋
参审员:盛钊
国际分类号:H04B7/15(2006.01), H03M13/09(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决定要点:如果权利要求中的限定的某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而且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完成,实现本专利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5月20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利用低密度奇偶校验码的卫星通信系统及其方法”的发明专利(下称本专利),其专利号为03132884.9,申请日为2003年7月24日,最早优先权日为2002年7月26日,专利权人为休斯电子公司。
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如下:
“1. 一种通过卫星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
根据一种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编码的消息进行调制;以及
通过卫星(111)发送已调制的信号。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调制步骤中的高阶次调制方案具有一个信号星座,该信号星座代表每一个调制符号有4个以上的信号点,其中,若该信号星座是一个2维信号空间,则某些信号点可以不正交于其他的信号点。
3.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调制步骤中的高阶次调制方案包括8-相移键控(8-PSK)以及16-正交调幅(16-QAM)至少其中之一。
4.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
将里德-所罗门外码施加于输入消息,以便输出已编码的消息。
5.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还包括:
按照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发送的信号进行解调;并且按照一种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解调信号进行解码。
6.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被发送的信号跟多个数据速率其中之一相关联,并且按照与多个数据速率无关的规定的解码方案来执行解码步骤。
7.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信业务包括直播电视,该方法还包括:
选择性地将已解码的信号输出到电视显示器(119)。
8.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通信业务包括数据业务,该方法还包括:
将已解码的信号输出到计算机(1600)。
9. 一种用于通过卫星上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卫星终端,该终端包括:
一个编码器(203),它被配置成响应于输入消息,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以及
一个调制器(205),它被配置成按照一种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编码的消息进行调制,其中,已调制的信号通过卫星(111)进行发送。
10.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高阶次调制方案具有一个信号星座,该信号星座代表每一个调制符号有4个以上的信号点,其中,若该信号星座是一个2维信号空间,则某些信号点可以不正交于其他的信号点。
11.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高阶次调制方案包括8-相移键控(8-PSK)以及16-正交调幅(16-QAM)至少其中之一。
12.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编码器(203)通过将里德-所罗门外码施加于输入消息,来输出已编码的消息。
13.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还包括:
一个解调器(301),它被配置成按照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发送的信号进行解调;以及
一个解码器(305),它被配置成按照一种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解调信号进行解码。
14.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被发送的信号跟多个数据速率其中之一相关联,并且按照与多个数据速率无关的规定的解码方案,由解码器(305)进行解码。
15.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通信业务包括直播电视,并且已解码的信号被输出到电视显示器(119)。
16. 根据权利要求9的终端,其中,通信业务包括数据业务,并且已解码的信号被输出到计算机(1600)。
17. 一种支持通信业务的卫星通信系统,该系统包括:
一个第一终端,它被这样配置成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并且按照一种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编码的消息进行调制,其中,已调制的信号通过卫星(111)进行发送,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
一个第二终端,它被配置成接收经由卫星(111)进行发送的信号。
18.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高阶次调制方案具有一个信号星座,该信号星座代表每一个调制符号有4个以上的信号点,其中,若该信号星座是一个2维信号空间,则某些信号点可以不正交于其他的信号点。
19.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高阶次调制方案包括8-相移键控(8-PSK)以及16-正交调幅(16-QAM)至少其中之一。
20.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第一终端还被配置成将里德-所罗门外码施加于已编码的消息。
21.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第二终端被配置成按照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发送的信号进行解调;以及按照一种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解调信号进行解码。
22.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被发送的信号跟多个数据速率其中之一相关联,并且按照与多个数据速率无关的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发送的信号进行解码。
23.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通信业务包括直播电视,以及将已解码的信号输出到电视显示器(119)。
24. 根据权利要求17的系统,其中,通信业务包括数据业务,以及将已解码的信号输出到计算机(1600)。
25. 一种用于通过卫星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系统,该系统包括:
用于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以及根据一种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编码的消息进行调制的装置,上述高阶次调制方案具有一个信号星座,该信号星座代表每一个信号点有两个以上的调制符号,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以及
发射机(200),它被配置成通过卫星(111)传播已调制的信号。
26.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其中,高阶次调制方案包括8-相移键控(8-PSK)以及16-正交调幅(16-QAM)至少其中之一。
27.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其中,用于编码和调制的装置将里德-所罗门外码施加于输入消息,以便输出已编码的消息。
28.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还包括:
接收机电路(300),它被配置成按照高阶次调制方案对已发送的信号进行解调,并且按照一种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解调信号进行解码。
29.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其中,被发送的信号跟多个数据速率其中之一相关联,并且接收机电路(300)按照与多个数据速率无关的规定的解码方案对已解调信号进行解码。
30.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其中,通信业务包括直播电视,该系统还包括:
电视显示器(119),它被配置成接收已解码的信号。
31. 根据权利要求25的系统,其中,通信业务包括数据业务,该系统还包括:
计算机(1600),它被配置成接收已解码的信号。”
黎阳(下称请求人)针对上述专利权于2009年10月3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和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附件:
附件1:本专利公开文本,共44页;
附件2:本专利授权文本,共45页;
附件3:本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阶段的两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两次答复意见陈述书复印件,共29页。
请求人在请求书中具体指出:1)本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9、17和25均记载了如下技术特征:“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而且根据本专利公开文本以及本专利的实质审查阶段过程的记载,上述区别特征是专利权人在本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克服审查员指出的本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缺陷而专门增加的(见本专利公开文本第2-5页、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3-5页、针对一通的意见陈述书第2页、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3-7页、针对二通的意见陈述书第2-3页),因此,该技术特征是一项重要的区别技术特征。对于该项区别技术特征,本专利说明书第17页第1-3行进行了如下描述,“本发明所指的‘在一起’,源于奇偶校验矩阵本身的设计,也就是说,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因此,能否实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源于能否设计出一个奇偶校验矩阵,该矩阵能够实现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因此,本专利说明书应当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至少公开一种清楚、完整的设计方法以及一个具体的奇偶校验矩阵,通过该设计方法所获得的奇偶校验矩阵中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能够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但根据本专利说明书公开的整体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并不能够设计出符合条件的奇偶校验矩阵,实现包含上述区别技术特征的技术方案,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并且产生预期的技术效果。综上,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基于本专利说明书公开的上述技术方案实现包含独立权利要求1、9、17和25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应当导致权利要求1、9、17和25无效。同理,权利要求1、9、17和25的从属权利要求2-8、10-16、18-24、26-31亦应无效。2)根据上文所述,“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是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9、17和25中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特征。从类型上看,该技术特征属于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1节规定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保证“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的“设计奇偶校验矩阵”的实施方式。但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整体内容,本专利说明书仅公开了一种奇偶校验矩阵的特定设计方案,即以392个列为一组将奇偶校验矩阵分为若干组,对于每一组的第一列,通过随机搜索确定位置编号a、b和c,每组中第2至392列的位置编号依次为a+p,b+p,c+p,……时即,b十np,c+np,一直到a+391p,b+39lp,c+39lp,对于下一组的392个比特节点,与第一个比特节点相连的各校验节点不同于a,b,c,从而通过选择适当的p,使所有的校验节点都具有相同的阶次(如本专利说明书第16页第5行一第17页倒数第3行所述)。对于能够保证“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的“奇偶校验矩阵”的上述其它替代实施方式和设计方式,本领域内技术人员并不能够从本专利说明书所公开的特定设计方式中直接得到或概括得出,也就是说,本领域内技术人员不能明了上述区别特征的所述功能还可以采用本专利说明书未提到的、其他的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方案来实现。因此,包含上述功能性限定特征的权利要求1、9、17和25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同理,权利要求1、9、17和25的从属权利要求2-8、10-16、18-24、26-31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请求人于2009年12月2日提交了补充意见陈述书,请求人在补充意见陈述书中指出:本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之处,本专利权利要求1、9、17、25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是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的技术方案,超出了说明书公开的范围,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而且没有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实现发明目的,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从属于权利要求1、9、17、25的从属权利要求2-8、10-16、18-24、26-31的附加技术特征均未完全克服上述权利要求1、9、17、25存在的其技术方案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的缺陷,因此权利要求1-3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请求人于2010年1月4日再次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以及快递单复印件,其中指出:请求人于2009年11月30日通过EMS快递将本案的补充意见寄至专利局受理处,该快递单的运单号为EA168191561CS,经与EMS快递公司联系后,请求人取得了印有专利局签收章的快递单在此单上的收寄日期明确显示为2009年11月30日,并提交了此快递单复印件。请求人提交了如下附件作为证据:
附件4:运单号为EA168191561CS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的复印件,共1页。
经形式审查合格,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上述请求,于2010年4月8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本案合议组于2010年5月28日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0年6月30日进行口头审理。
专利权人于2010年5月24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专利权人认为:首先,请求人在2009年12月2日提交“无效请求书补充意见”时距其提出无效请求的日期2009年10月30已经超出了一个月的期限,因此,不应当予以考虑。其次,即使考虑请求人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请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也不能成立,理由如下:1)本专利的特定技术方案描述于说明书第15页第25行一第18页第1行以及图14A。根据本专利的描述可以知道,本专利对现有技术的一个贡献在于,通过对LDPC码进行结构化以允许同时存取多个边沿值,从而支持部分并行的解码处理,此时,仍然能够按照需要提供优异的纠错性能(即,设计人员仍能够按照需要设计代码的随机性),这样就能够对LDPC码进行有效率且有效的利用。例如,可以参照说明书第16页第1-3行所述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图3的解码器305通过以一种结构化的方式去访问存储器来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实现一种表面上的随机代码”以及说明书第16页第7-8行所述的“可以通过把注意力集中于奇偶校验矩阵的产生,就能实现结构化存取,而不必栖牲真正的随机代码的性能”。本专利公开了对LDPC码进行结构化的技术方案:首先,如说明书第17页第12-14行所述以及图14A所示,对于校验节点来说,在存储器中,其q(q是整数)个边沿被相继地编号(q个相继的行)。其次,说明书第16页第n行所述“举例来说,假设与阶次为3的第一个比特节点相连接的各校验节点被编号为a、b和c,那么与第二个比特节点相连接的各校验节点就被编号为a十p,b+p和c十p,与第三个比特节点相连接的各校验节点就被编号为a+2P,b+2p和c+2p,等等”。由于每个边沿与一个比特节点和一个校验节点相关联,因此,根据说明书上面的描述,对于每组(M个)比特节点来说,可以将与每隔p-1个校验节点的那些校验节点相关的边沿放在一起,即,每隔p-1个校验节点选取一个校验节点,以这种方式形成一个校验节点的组。即,校验节点每M个一组,组数为p。例如,以说明书中用于说明目的的392(一组比特节点中的节点个数,假设是M)为例。显然,校验节点的总数=392×p,即,p=校验节点的总数/392(用于举例说明)。以图14A为例进行说明,假设p=n,a=l(这里仅用于说明目的)。显然,与一组比特节点(在这个例子中是392)中的第1比特节点相关联的第1边沿与第1校验节点相关联,第2比特节点的第1边沿与第n+l校验节点相关联,……第392比特节点的第1边沿与第391n+l校验节点相关联。由于,如图14A所示,第1、n+1、……391n+1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被放置在连续的q行之中,因此,可以将该组比特节点的第一边沿放置在同一行中。对于每个比特节点的第二边沿、第三边沿等,情况类似。如说明书所述,这样可以使得“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如说明书第17页第28-29行所述,本专利的效果在于“采用上述的组成方式(示于图14A和14B),在LDPC编码过程中,存储器的存取速度得以大大地提高”。现有技术没有预见到这种LDPC码以及它的这种使用方式。换句话说,本专利的一个贡献在于,发现了这一类LDPC码的存在,以及认识到使用这一类LDPC码会对通信系统产生有益效果。因此,根据说明书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专利。综上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公开的内容,能够实现本专利所要保护的本专利,而请求人所提出的理由不能够成立,因此,本专利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2)专利权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31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理由如下:首先,“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的技术特征已被记载在说明书第16页最后一段中:“图14A和14B的RAM以这样一种方式被组成,它将很大一组相关的边沿置于一个时钟周期之内;相应地,这些数值在存储器中将被放置‘在一起’……也就是说,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RAM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其次,如前面针对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所论述的那样,本专利说明书提供了例子以说明如何实现上述技术特征。再次,请求人在补充意见中构造了另一个例子,并且声称该设计方案“也完全能够保证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这恰恰证明了权利要求的概括是恰当的,并且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第四,请求人也没有举出任何反例来说明“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的技术特征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方式不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且不能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综上所述,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恰当、合理地说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可以得到说明书支持。3)根据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足以实现结构化存取,而不必牺牲真正的随机代码的性能,即,足以解决其技术问题。因此,本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规定。
合议组于2010年6月24日向请求人发出转送文件通知书,将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书转给请求人。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了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无异议,对合议组成员无回避请求。口审过程中记录的重要事项如下:
1)对于请求人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请求人认为:补充意见陈述书的寄出日期为2009年11月30日,已经将补充意见陈述书寄出时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的复印件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其中清晰显示的邮戳日为2009年11月30日。但无法提供邮局提供的该复印件的原件。专利权人认为:请求人没有提交附件4的原件,而附件4的复印件与复审委员会收到的原件不符,应当以原件为根据,因此请求人于2009年12月2日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距其于2009年10月30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超出了一个月的补正期限,补充意见应当不予考虑。
合议组当庭告知双方当事人:请求人没有提供附件4的原件,因此对附件4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而请求人于2009年12月2日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距其于2009年10月30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请求日超出了一个月的补正期限,因此对请求人于2009年12月2日提交的补充意见陈述书不予考虑,合议组对请求人在补充意见陈述书中提出的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的无效理由不予审理。
2)请求人明确其无效宣告理由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3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本专利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人认为:1)说明书中公开不充分的方面表现在,说明书在第16页中间的部分披露了把注意力集中在奇偶校验矩阵的产生,通过选择适当的P,使所有的校验节点具有相同的阶次,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适当的P是什么的P,是否存在这样满足条件的P,把相关边沿同时放在一起的P,说明书中没有明确给出选择P的方式。并不是满足条件的P同时放置在一起,这个P是不清楚的。说明书第16页第5-18行,以阶次为3的比特节点为例,这样的设计方案是不清楚的。说明书第17页第9行,图14B包含了不确定的X,把相关边沿放置在一起,本专利的在一起是怎样的在一起,说明书中是不清楚的,不清楚是怎样的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放置在一起。2)附件3作为证据使用,参见附件3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和专利权人的第一次答复意见陈述书的内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过程中,提出权利要求1缺少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为了克服独立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缺陷,独立权利要求1、9、17、25中增加了如下特征“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该方案能够解决编码随机性和结构化,从类型上看该技术特征是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本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覆盖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边沿同时放置在一起的所有方式,并不是一个相关边沿放在一起的奇偶校验矩阵都能够解决随机性,请求人可以给出一个例子,对角线为一的,单元矩阵的重复排列,在这样一个矩阵中,一组相关边沿可以很容易组合在一起,但不能证明随机性。由于上述反例不能解决本专利想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且实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因此可以证明本专利的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3)专利权人认为:1)本专利设计具有校验矩阵的时候,参见说明书,第一比特节点相连接的各校验节点被编号为A,第二比特节点相连接的各校验节点被编号为A P,中间间隔是P-1。说明书中的P和图14A的中N是对应的。通过递增的方式和校验节点相关联,如14A所示,前q行和一组校验节点有关,第一个比特节点和第一个校验节点的边沿存储在相同位置。对于校验节点任何随机矩阵,顺次存储的方式把相关的第一个比特节点和第一个校验节点相关联。保证第二个比特节点在第二列的前q行之前就可以了。通过这样的方式,对于校验节点来说,边都是顺次存储的,找到第一个校验节点的边,就能找到其他的边。参见公开文本的说明书第17页第23页倒数第2段,本专利可以存储在RAM中。所有的校验节点是相关边沿存储在一起,比特节点第一个边都是存在在同一行中,是本专利实施方式发明的构思,根据这样的构思,专利权人认识到LDPC码,大大改进存取速度,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存储在一起,就可以实现本专利的目的,参见本专利公开文本第23页。通过这样计算P,使得一组比特节点和所有校验节点存在一起。第16页第2段原话并不是包含的关系,392只是用于说明,比特节点阶次为3只是一个假设。其次,关于请求人所说的B NP会大于n-k的数值,会超出校验节点的范围。根据说明书第23页倒数第2段,这种存储是一种卷绕的关系,不会超出校验节点的总数的。通过每隔P-1个校验节点放置在一起,通过14A的卷绕的方式使得校验节点存储在同一行,使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边沿放置在一起。2)关于请求人指出的实质审查阶段的上述修改特征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意见,实际上在本专利授权文本第22页有记载,并且有实施例作为印证,并且没有反例证明这样的概括不成立。请求人在无效宣告请求中强调本领域可以想到很多替代方式,因此更加证明本专利独立权利要求1也是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的。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如果有极端的例子不能实现本专利,本领域技术人员就会剔除这样的例子,而不会采用这样的例子,本专利保护有实际意义的例子。请求人的理由是不成立的,这个特征在原说明书中是有记载的,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针对合议组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的专利权人的意见陈述,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意见陈述。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依法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审查基础
本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文本为基础。
2.关于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通过卫星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方法,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参见本专利说明书第2页第2段)有效地使用低密度奇偶校验码(下称LDPC码),以支持高的数据速率,同时不引入较大的复杂性,还需要在一个带宽受限的系统(例如一个卫星通信系统)中,改进功率效率与带宽效率。因此有效地使用LDPC码是本专利实现的关键,而对于校验节点和比特节点处理过程中真正的随机LDPC码来说,只能以随机方式对各边沿的数值一个一个地进行访问,这种访问方式对于高数据速率应用来说就显得太慢了(参见本专利的说明书第16页最后一段)。
权利要求1中限定了这样的技术特征“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其中对奇偶校验矩阵的描述使用了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而根据本专利说明书的记载(参见本专利的说明书的第8页第10-21行、第10页第2段到第3段、第16页最后一段到第17页第1段、第2段):其中,提供了一种方法,用于利用结构化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码,并结合具有各信号星座的高阶次调制方案通过卫星通信系统进行通信,上述各信号星座都具有一个信号点表示两个或多个符号。通过将奇偶校验矩阵限定为下半部的三角形,来提供LDPC码的结构。图6是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一个稀疏的奇偶校验矩阵的一个子矩阵的图,其中,该子矩阵含有仅限于下半部的三角形区域的奇偶校验数值,如上所述,通过限定奇偶校验矩阵的下半部的三角形区域的各数值,编码器203就能使用一种简单的编码技术。图7是表示使用无约束的奇偶校验矩阵的代码对图6所示的有约束的H矩阵的代码之间的性能比较的图。该图表示两种LDPC码之间的性能比较:一种具有普遍的奇偶校验矩阵,另一种则具有一个仅限于下半部三角形的奇偶校验矩阵,以便简化编码,在行和列排列中等效于一个下半部三角形或上半部三角形的任何奇偶校验矩阵都可以用于相同的目的。图14A和14B的RAM以这样一种方式被组成,它将很大一组相关的边沿置于一个时钟周期之内;相应地,这些数值在存储器中将被放置“在一起”。可以看到的是,实际上,对于一组校验节点(以及各比特节点)来说,即使是采用真正的随机代码,相关的边沿数值在RAM中也可以一个挨一个地存放,但与一组比特节点(以及各校验节点)相邻的相关边沿数值将被随机地分布在RAM之中。因此,本专利所指的“在一起’,源于奇偶校验距阵本身的设计。也就是说,校验距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RAM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底部边沿RAM中含有阶次为2的各比特节点和各校验节点之间的边沿。顶部边沿RAM则含有阶次高于2的各比特节点和各校验节点之间的边沿。
由以上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可知,奇偶校验矩阵本身的设计是实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使用简单的编码和解码处理、同时能使成本最小化的卫星通信系统,有效使用LDPC码,以支持高的数据速率,同时不引入较大的复杂性”的关键。而本专利说明书中公开了一种特定的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方案及存取方式,即(参见本专利的说明书第16第2段-第17页倒数第二段,图14A和14B):该子矩阵含有仅限于下半部的三角形区域的奇偶校验数值,如上所述,通过限定奇偶校验矩阵的下半部的三角形区域的各数值,编码器203就能使用一种简单的编码技术,在行和列排列中等效于一个下半部三角形或上半部三角形的任何奇偶校验矩阵都可以用于相同的目的。以392个列为一组将奇偶校验矩阵分为若干组,对于每一组的第一列,通过随机搜索确定位置编号a、b和c,每组中第2至392列的位置编号依次为a+p,b+p,c+p,……时即,b十np,c+np,一直到a+391p,b+39lp,c+39lp,对于下一组的392个比特节点,与第一个比特节点相连的各校验节点不同于a,b,c,从而通过选择适当的p,使所有的校验节点都具有相同的阶次。因此本专利的说明书中的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和存取是以一种特定的方式完成的。
合议组认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对于实现“使用简单的编码和解码处理、同时能使成本最小化的卫星通信系统,有效使用LDPC码,以支持高的数据速率,同时不引入较大的复杂性”的发明目的所需的功能“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除了上述本专利说明书中限定的下半部三角形或上半部三角形的奇偶校验矩阵以及特定的存取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对其他设计的奇偶校验矩阵,按照本专利说明书中的实施方式,如何通过限定奇偶校验矩阵的各区域的数值并对该奇偶校验矩阵进行编码,而且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能明了其他形式的奇偶校验矩阵如何实现本专利说明书中描述的按照阶次不同的节点的边沿存储在不同的位置上的存取方式,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的实验或者分析方法不能明了此功能还能采用上述“在行和列排列中等效于一个下半部三角形或上半部三角形的任何奇偶校验矩阵”以及特定存取方式以外的其他等同替代方式或明显变型方式来实现本专利的发明目的。
由此可知,权利要求1中限定的上述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方式完成的,并且所述技术领域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未提到的其他替代方式来完成,因此权利要求1中的上述功能性限定的概括是不适当的,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9保护一种用于卫星上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卫星终端,权利要求17保护一种支持通信业务的卫星通信系统,权利要求25保护一种用于通过卫星可靠地进行通信、支持通信业务的系统,其中都包括“对输入消息进行编码,以便输出结构化的低密度奇偶校验(LDPC)编码消息,其中奇偶校验矩阵的设计保证了一组比特节点和校验节点的相关边沿在存储器中被同时地放置在一起,从而能够在一个时钟周期内访问所述边沿的所有值”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根据上述对权利要求1的评述可知,权利要求9、17、25的上述功能性限定也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3)权利要求2-8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0-16是独立权利要求9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8-14是独立权利要求17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6-31是独立权利要求25的从属权利要求,参见上述对独立权利要求1、9、17、25的评述,其中对于其引用的上述独立权利要求1、9、17、25中的功能性限定的特征没有进一步限定,因此上述从属权利要求也没有以本专利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为依据,因此权利要求2-8、10-16、18-24、26-31也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4)对于专利权人的意见,合议组认为:上述功能性限定的特征虽然在说明书实施例中有记载,但是对于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覆盖了所有能够实现所述功能的实施方式,而如上所述,根据本专利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明了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所有方式都能解决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同样的技术效果。因此上述功能性限定的权利要求不能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合议组对专利权人的意见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31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鉴于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无效宣告理由成立,因此对于请求人的其他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及证据不再评述。
三,决定
宣告03132884.9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款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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