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散热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5890
决定日:2010-11-29
委内编号:5W100155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620004653.8
申请日:2006-04-03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杜建军
授权公告日:2007-05-09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张琳
参审员:喻颖
国际分类号:H05K 7/20(2006.01),G06F 1/20(2006.01),G12B 15/00(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若权利要求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存在区别特征,其中一部分区别特征被另一篇对比文件公开,且该对比文件给出了应用该区别特征的技术启示,另一部分区别特征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7年05月09日授权公告的、申请号为200620004653.8、名称为“散热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6年04月03日,专利权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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