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发光二极体的散热结构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6020
决定日:2011-01-05
委内编号:5W100813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720305844.2
申请日:2007-11-22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卢云飞
授权公告日:2008-10-29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奇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马燕
参审员:王荣
国际分类号:F21V 29/00,F21V 29/02,H01L 23/36,F21Y 101/02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第2款
决定要点:请求人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外文证据的中文译文,则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因此,对于请求人提出的本专利权利要求相对于该份证据不具备新颖性的无效理由不予支持。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8年10月29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ZL200720305844.2号,名称为“发光二极体的散热结构”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7年11月22日,专利权人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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