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无效决定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7187
决定日:2011-08-29
委内编号:5W101251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920021857.6
申请日:2009-04-29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
授权公告日:2010-02-17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魏屹
参审员:孙建梅
国际分类号:A23L 1/20 (2006.01)A23C 11/10 (2006.01)A47J 31/44 (2006.01)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第26条第3款;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决定要点:若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也未给出采用该区别技术特征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技术启示,且该区别技术特征能够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2月17日授权公告的、专利号为200920021857.6、名称为“一种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9年4月29日,专利权人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包括连接体、扰流曲面体、刀轴、粉碎刀具,粉碎刀具固定在刀轴前端,连接体伸入杯体内,在连接体下端固定设置一个扰流曲面体,扰流曲面体位于粉碎刀具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曲面体上还设有起扰流作用的凸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为扰流筋、扰流片、扰流块或扰流柱。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曲面体外轮廓为非回转体。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曲面体轴向投影的外轮廓为多边形或椭圆形。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外轮廓为非回转体。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外轮廓为椭圆体或多面体。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体外表面设有扰流凸起。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凸起为扰流筋、扰流片、扰流块或扰流柱。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豆浆机扰流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曲面体上还设有导流孔”。
针对上述专利权,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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