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中药复方制剂及其制备方法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7281
决定日:2011-09-15
委内编号:4W100816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0410060988.7
申请日:2004-10-18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公告日:2006-12-06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马文霞
参审员:潘骏
国际分类号:A61K36/88,A61K36/87,A61K36/86,A61K36/85,A61K36/84,A61K36/83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第3款
决定要点:当事人对其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6年12月06日公告授予的、名称为“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中药复方制剂及其制备方法”的第200410060988.7号发明专利权(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2004年10月18日,专利权人为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治疗妇科疾病的中药复方制剂,其特征在于制备该中药复方制剂的活性成分所用的原料及其百分比含量组成为:
苦玄参 6.15-10.23
地胆草 9.23-15.35
当归 6.15-10.23
鸡血藤 9.23-15.35
两面针 9.23-15.35
横经席 9.23-15.35
柿叶 9.23-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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