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门窗型材(78下横料)
=2501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17578
决定日:2011-11-17
委内编号:6W10078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99338019.0
申请日:1999-11-19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蔡先武
授权公告日:2000-06-07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李礼欢
主审员:
合议组组长:钟华
参审员:瞿怡
国际分类号: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第23条
决定要点:>=对于型材类产品而言,在使用时能够引起消费者特别关注的是该类产品的整体形状,而不是型材某部件的形状。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即便本专利的螺钉孔和滑轨是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但其与其他部件组合后的整体形状与在先设计不相同且不相似,则应认定其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全文:
一、案由
本无效宣告请求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0年06月07日授权公告的99338019.0号外观设计专利,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是“门窗型材(78下横料)”(下称本专利),其申请日为1999年11月19日,专利权人李礼欢。
针对本专利,蔡先武(下称请求人)于2010年11月30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附件1:第98248717.7号实用新型专利公告文本复印件,共5页,公告号为CN2343327Y,授权公告日为1999年10月13日;
附件2:第96322601.0号外观设计专利电子公开文本打印件,共1页,公告号为CN3071678,授权公告日为1997年12月31日;
附件3:第97318317.9号外观设计专利电子公开文本打印件,共1页,公告号为CN3088186,授权公告日为1998年10月21日;
附件4:日本意匠昭55-4108号公报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共2页,意匠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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