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明创造名称: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
外观设计名称:
决定号:40086
决定日:2019-04-28
委内编号:5W115963、5W116320
优先权日:
申请(专利)号:201720250192.0
申请日:2017-03-15
复审请求人:
无效请求人:第一请求人:厦门华电开关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7-10-27
审定公告日:
专利权人:广东阿尔派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审员:林静
合议组组长:王金珠
参审员:刘利芳
国际分类号:H02B13/035
外观设计分类号: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决定要点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的一部分已经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且该现有技术给出了将其结合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其余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全文:
本专利的专利号为201720250192.0,申请日为2017年03月1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7年10月27日。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 一种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包括:柜体;呈密闭结构的气箱,所述气箱设于所述柜体上;进线套管,所述进线套管沿水平方向固定于所述气箱的上侧;母线盒,所述母线盒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且所述母线盒与所述进线套管呈相对的布置;主母排,所述主母排电性连接于所述进线套管与所述母线盒之间;三相高压真空开关,所述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包含绝缘罩、真空灭弧室、断路主轴、导向接头、拉杆组件、隔离触头、绝缘座、导电座、三工位摆臂、隔离刀片及接地触头,所述绝缘罩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所述真空灭弧室固定于所述绝缘罩内,所述断路主轴枢接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所述导向接头的下端固定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上端,所述拉杆组件传动连接于所述导向接头的上端与所述断路主轴之间,所述隔离触头固定于所述绝缘罩的下端,且所述隔离触头电性连接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下端,所述绝缘座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所述导电座固定于所述绝缘座上,所述三工位摆臂枢接于所述气箱内,所述隔离刀片固定于所述三工位摆臂上,且所述隔离刀片电性连接于所述导电座上,所述接地触头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所述隔离刀片具有一抵触于所述隔离触头上的接通工位、一抵触于所述接地触头的接地工位及一间隔开的位于所述隔离触头与所述接地触头之间的中间工位;软线排,所述软线排电性连接于所述母线盒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上端之间;出线套管,所述出线套管沿竖直方向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底部;支母排,所述支母排电性连接于所述导电座与所述出现套管之间;断路驱动机构,所述断路驱动机构设于所述柜体上,所述断路驱动机构传动连接于所述断路主轴上,所述断路驱动机构驱使所述断路主轴转动来带动所述拉杆组件牵引所述导向接头上下移动;及隔离驱动机构,所述隔离驱动机构设于所述柜体上,所述隔离驱动机构传动连接于所述三工位摆臂上,所述隔离驱动机构驱使所述三工位摆臂转动来带动所述隔离刀片切换于所述接通工位、中间工位及接地工位之间。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组件包含绝缘拉套、弹性件、活动拉杆及固定拉杆,所述固定拉杆的上端固定于所述绝缘拉套的下端,所述活动拉杆的下端滑动设于所述绝缘拉套内,所述弹性件抵接于所述活动拉杆与所述绝缘拉套之间,且所述弹性件恒驱使所述活动拉杆朝远离于所述固定拉杆的方向移动。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断路主轴沿径向向外延伸形成有驱动臂。
4. 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臂枢接于所述固定拉杆的下端。
5. 如权利要求2至4任一项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杆组件还包含拐臂,所述拐臂枢接于所述绝缘罩上,所述拐臂的一端枢接于所述导向接头,所述拐臂的另一端枢接于所述活动拉杆的上端。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相高压真空开关还包含辅助定位片,所述辅助定位片固定于所述绝缘罩的顶部。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接头活动贯穿于所述辅助定位片。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三相高压真空开关还包含硅绝缘套,所述硅绝缘套固定套设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外壁上。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工位摆臂上形成有若干加强筋。
1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绝缘罩上形成有沿竖直方向布置的C型凹槽,所述真空灭弧室位于所述C型凹槽内。”
(一)5W115963
第一请求人于2018年10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10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公开号为CN1O6486913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2?:“12KV环保型环网柜与中置柜关键部件绝缘特性的研究”,邓虎,厦门理工学院硕士论文,声称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
证据3?:公告号为CN201413948Y的实用新型专利;
证据4?:《电力设备实用技术手册》(中册),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 2014年6月第1次印刷;
证据5?:公告号为CN205029239U的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请求人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10相对于上述证据相应组合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8年10月17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第一请求人于2018年11月12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补充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公开号为CN1O6486913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2:“12KV环保型环网柜与中置柜关键部件绝缘特性的研究”,邓虎,厦门理工学院硕士论文,声称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
证据3:公开号为CN1O5490199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4:公开号为CN1O5071277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5:公告号为CN1O1854036B的发明专利授权文本。
第一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结合证据2-5和/或本领域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7、9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和/或证据3公开,权利要求8、10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公开,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本案合议组于2018年11月19日向专利权人发出了转送文件通知书,将2018年11月12日第一请求人提交的复审无效宣告程序意见陈述书及其所附附件转送给专利权人。
(二)5W116320
第二请求人于2018年11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请求宣告本专利权利要求1-10无效,同时提交了如下证据:
证据1:公开号为CN1O6486913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2:“12KV环保型环网柜与中置柜关键部件绝缘特性的研究”,邓虎,厦门理工学院硕士论文,声称公开时间为2016年11月;
证据3:公开号为CN1O5490199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4:公开号为CN1O5071277A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
证据5:公告号为CN1O1854036B的发明专利授权文本。
第二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结合证据2-5和/或本领域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7、9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和/或证据3公开,权利要求8、10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公开,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7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第二请求人于2018年12月20日日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补充提交了以下证据:
附件1:《EP电力展紧握能源互联网大趋势》,报纸文章复印件,《中国电力报》2016年07月28日报道;
附件2: 《10kV环网柜的技术性能分析》,期刊文章复印件,《电工电气》2017No.5,收稿日期2017年02月24日;
附件3:《厦门华电在京参加环保开关设备研讨会》,网页文章截屏;
附件4:《高压开关行业年鉴2014》,书籍文章复印件,封面、书名页、版权页、前言页、目录页及正文398-401页;
附件5:《高压开关行业年鉴2015》,书籍文章复印件,封面、广告页、书名页、版权页、前言页、目录页及正文410-412,648,663,668页;
附件6:HDDS16005号产品购销合同;
附件7:3502153130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8:运单号为23000621-628的货物交接单;
附件9:厦门福华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证人证言;
附件10:(2018)浙衢信证民字第4589号公证书;
附件11:游一民专家意见;
附件12:No.140958G-HP-Airing产品检验报告;
附件13:No.140959G-HP-Airing产品检验报告。
第二请求人认为:
(1)厦门华电公司在本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公开销售Airing系列环网柜产品,经比对,在先销售的Airing系列环网柜产品已经公本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或者给出了明确教导,权利要求1、6-7、9-10不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权利要求2-5、8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
(2)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结合证据2-5和/或本领域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7、9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和/或证据3公开,权利要求8、10的附加特征被公知常识和/或证据2公开,权利要求2-10也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经形式审查合格,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01月07日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及证据副本转给了专利权人,同时成立合议组对本案进行审查。
(三)口头审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于2019年02月13日向各方当事人发出了口头审理通知书,定于2019年04月09日举行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如期举行,第一请求人和第二请求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了本次口头审理,专利权人未出席口头审理。在口头审理过程中,明确了以下事项:
(1)第一请求人和第二请求人对合议组变更无异议,对变更后的合议组成员及书记员没有回避请求;
(2)合议组当庭告知各方当事人,根据《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编号分别为5W115963(下称第一请求案)和5W116320(下称第二请求案)的两个无效宣告请求案进行合并审理;
(3)第二请求人表示附件1-5仅供合议组参考,不作为证据使用;第二请求人当庭出示证据2、附件6-13原件,合议组当庭核实;
(4)第一请求人当庭明确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范围以其于2018年11月12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为准;第二请求人当庭明确其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范围以其于2018年12月20日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为准;
(5)第二请求人当庭提交口审回执,请求证人出庭作证;在第二请求案审理过程中,专家证人游一民出庭作证,针对其于附件11中的证人证言接受了请求人和合议组的问询;
(6)各方当事人在口头审理当庭均充分发表了意见。
至此,合议组认为本案事实已经清楚,可以作出审查决定。
二、决定的理由
1.关于审查文本
本决定以本专利的授权公告文本作为审查基础。
2.关于证据
第一、第二请求人提交的证据1、3为中国专利文献,合议组经审查未发现影响其真实性的明显瑕疵,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据1、3的公开日期均在本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可以作为评判本专利创造性的现有技术。
3.关于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存在区别特征,但该区别特征的一部分已经被其他现有技术公开,且该现有技术给出了将其结合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启示,其余区别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则该项权利要求相对于上述现有技术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
3.1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证据1公开了一种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并具体公开了以下内容(参见证据1说明书第【0025】-【0038】段,附图1-6):本发明的环保气体绝缘环网柜包括完全密封的气箱(相当于本专利的呈密闭结构的气箱),气箱内充有一定压力的环保气体。图1示出了该气箱的内部结构示意图,图2示出了图1的侧视图。综合参照图1和图2所示,该气箱100包括至少一个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相当于本专利的三相高压真空开关),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完全密封设置在充有一定压力环保气体的气箱100内。具体地,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包括开关框架11、绝缘子14和三工位隔离开关13。接地铜绞线103将开关框架11和气箱100连接并接地,实现开关框架11和气箱100的可靠接地,并且安装操作省时省力。图3示出了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3所示,开关框架11为六面体结构,三工位隔离开关13和绝缘子14均设置在开关框架11内,并且均与开关框架11固定连接,三工位隔离开关13固定连接在绝缘子14上。另外,开关框架11的底部设置有接地排安装板14,接地排安装板14上固定安装有接地排15(相当于本专利的接地触头),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接地端;而出线端121和接地排15的中间位置则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分位点。图4示出了三工位隔离开关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三工位隔离开关13包括绝缘主轴132,参照图2可知,绝缘主轴132的两端固定连接在开关框架11上。图5示出了该绝缘主轴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绝缘主轴132为组装式绝缘主轴,包括三个相同的主轴主体1321,并且,三个主轴主体1321沿轴向依次首尾相接,组装成一列。三个相同的主轴主体1321的两端通过六面体式轴孔插接的方式连接,其连接组成的绝缘主轴132的两端连接在开关框架11上。返回综合参照图3和图4所示,绝缘子14(相当于本专利的绝缘座)的底端固定连接在开关框架11上。三个主轴主体1321分别设置有一个隔离刀片131、一个隔离刀座134(相当于本专利的导电座)、一块定位板135以及两块侧板136。其中,隔离刀座134通过定位板135固定在绝缘子14的顶端,这种连接方式可以是隔离刀座134固定在定位板135上、定位板135固定在绝缘子14的顶端,也可以是定位板135固定在绝缘子14的顶端、隔离刀座134穿过定位板135固定在绝缘子14的顶端。两块侧板136分别固定在定位板135的两侧,加强了相与相之间的绝缘性能;隔离刀片131穿过与其相对应的主轴主体1321的支架1322(相当于本专利的三工位摆臂),并且隔离刀片131的底端固定在隔离刀座134上。另外,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还包括主开关12,主开关12设置在开关框架11内,并且与开关框架11固定连接。三工位隔离开关13设置在主开关12的正下方,并且,在工作状态下,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隔离刀片131的顶端能够碰触到主开关12的出线端121(相当于本专利的隔离触头),该出线端121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静触点使用。绝缘主轴132从顶端向下俯视,中间有贯穿其支架1322的方孔,隔离刀片131的刀身贯通于该方孔。隔离刀片131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动触头使用,会随着绝缘主轴132的转动而转动。绝缘主轴132旋转带动隔离刀片131动作,隔离刀片131从静触点(即主开关12的出线端121)(相当于本专利的接通工位)转向分位点(即出线端121与接地排15的中间位置)(相当于本专利的中间工位),再转向接地端(即接地排15)(相当于本专利的接地工位),即完成了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合闸、到分断、到接地的转变。图5示出了主开关12的结构示意图。参照图5所示,主开关12除了设置有如前所述的出线端121外,还包括绝缘外壳122(相当于本专利的绝缘罩)、进线端123以及灭弧室(相当于本专利的真空灭弧室)(图中未示出),灭弧室设置在绝缘外壳122内部,进线端123和出线端121均设置在绝缘外壳122上,并与灭弧室相连接。本发明中适用的主开关12,其进线端123和出线端121呈背靠背式分布,减小了主开关12的高度尺寸;三相主开关12本身在开关框架11内横向放置,并按前、中、后方式分列一排,充分利用了开关框架11的深度,直接减小框架的高度和体积,实现了开关设备的小型化设计。其出线端121直接作为三工位分离开关13的静触点,与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隔离刀片131配合使用,简化且合并了主开关12与三工位隔离开关13之间搭接与配合的结构,主开关12直接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一部分,与三工位隔离开关13形成一种组合式的配套元器件。而且,将主开关12的出线端121作为三工位隔离开关13的静触点,由于其出线端121与主开关12的绝缘外壳122浇筑为一体,避免了以往单独的隔离开关合闸时,静触点作为高压侧导体,为达到对地绝缘的要求,需要另外的绝缘件作为支撑的情况发生,减少了绝缘材料的耗材。另外,在气箱100上,每一个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单元1对应设置有一路进线口2和一路出线口3。返回参照图1和图2所示,进线口2和出线口3分别设置在气箱100上,并穿过气箱100的箱体。在本实施例中,进线口2设置在气箱100的第一侧101的上部,出线口3设置在气箱100的与第一侧101相垂直的第二侧102的下部,并且进线口2和出线口3均成一排水平布置。具体地,每路进线口2和每路出线口3各设置有三个绝缘套管4(相当于本专利的进线套管和出线套管),并且三个绝缘套管4成一排等间距设置在气箱100的箱体的内表面。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证据1公开的技术内容相比,区别在于:(1)母线盒,所述母线盒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且所述母线盒与所述进线套管呈相对的布置;主母排,所述主母排电性连接于所述进线套管与所述母线盒之间,软线排,所述软线排电性连接于所述母线盒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上端之间;出线套管,所述出线套管沿竖直方向固定于所述气箱的底部;(2)所述断路主轴枢接于所述气箱的内侧上,所述导向接头的下端固定于所述真空灭弧室的上端,所述拉杆组件传动连接于所述导向接头的上端与所述断路主轴之间;(3)断路驱动机构,所述断路驱动机构设于所述柜体上,所述断路驱动机构传动连接于所述断路主轴上,所述断路驱动机构驱使所述断路主轴转动来带动所述拉杆组件牵引所述导向接头上下移动;隔离驱动机构,所述隔离驱动机构设于所述柜体上,隔离驱动机构传动连接于所述三工位摆臂上,所述隔离驱动机构驱使所述三工位摆臂转动来带动所述隔离刀片切换于所述接通工位、中间工位及接地工位之间。上述区别特征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安全型号、生产成本低的环网柜。
针对区别特征(1),首先,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环网柜的进线端必然需要电接入主母排,采用母线盒与进线套管相对的布置,以使得主母排电性连接于进线套管与母线盒之间,从而将高压电输入接入环网柜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接线方式;而将母线盒固定于气箱的内侧上,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箱体内容积、及母线盒与其他部件的位置关系所作出的常规选择。其次,出线套管竖直布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箱体内容积、及出线套管与其他部件的位置关系所作出的常规选择。最后,为了更方便调节母线盒与真空灭弧室的位置关系以及方便连接,在母线盒与真空灭弧室的上端之间设置软线排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见,上述区别特征(1)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
针对区别特征(2),证据3公开了(参见证据3说明书第【0019】-【0021】段):真空灭弧室22的动端通过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相当于本专利的导向接头)与软连接29相连,传动拐臂26的一端与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连接,传动拐臂26的另一端与触头弹簧组件24连接。所述传动组件17是由真空灭弧室传动主轴23(相当于本专利的断路主轴)以及主轴上的拐臂和销轴组成,其一端与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机构13的输出端连接,另一端与绝缘拉杆组件18(相当于本专利的拉杆组件)中的触头弹簧组件24相连。所述绝缘拉杆组件18由触头弹簧组件24以及绝缘子和杆端轴承组成,其一端与传动组件17相连,另一端与传动拐臂26相连。可见,上述区别特征(2)已被证据3公开。
针对区别特征(3),证据3公开了(参见证据3说明书第【0016】-【0022】段):所述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机构13(相当于本专利的断路驱动机构)安装在开关箱体11内,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机构13的输出端与传动组件17连接,并带动其转动,传动组件17通过绝缘拉杆组件18使固封极柱15动作。真空灭弧室22的动端通过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与软连接29相连,传动拐臂26的一端与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连接,传动拐臂26的另一端与触头弹簧组件24连接。操作断路器或负荷开关机构13,带动真空灭弧室传动主轴23、触头弹簧组件24、传动拐臂26、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向合闸位置运动,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带动真空灭弧室22合闸,接通断路器,工作回路完成导通。所述隔离开关机构12(相当于本专利的隔离驱动机构)安装在开关箱体11内,隔离开关机构12的输出端与隔离开关组件14连接,并带动其转动。隔离开关动刀片19一端通过轴销与浇注在固封极柱15上的真空灭弧室静端触头21上,并以其为中心旋转,每2片隔离开关动刀片19的另一端两侧有绝缘护板,其可以与隔离开关静触头5或隔离开关接地触头27连接。可见,上述区别特征(3)已被证据3公开。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结合证据3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2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公开了(参见图5,说明书第【0021】段):绝缘拉杆组件18由触头弹簧组件24(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件)以及绝缘子(相当于本专利的绝缘拉套)和杆端轴承组成。参见图5,包括触头弹簧组件24,必然存在固定拉杆和活动拉杆,弹簧组件驱动活动拉杆往远离的方向移动。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3权利要求3是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公开了(参见图5,说明书第【0020】段):传动主轴上的拐臂相当于本专利的驱动臂。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3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4权利要求4是权利要求3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参见图5)公开了固定拉杆与该驱动臂相连连接,至于连接上端还是下端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选择,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3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4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5权利要求5是权利要求2-4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参见图5,说明书第【0019】段)也公开了:传动拐臂(相当于本专利的拐臂)26的一端与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连接,传动拐臂26的另一端与触头弹簧组件24连接。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2-4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5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6权利要求6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7是权利要求6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参见图5,说明书第【0019】段)公开了:真空灭弧室22的动端通过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与软连接29(相当于本专利的辅助定位片)相连。参见图5,真空灭弧室动端螺钉25贯穿软连接29。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6-7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7权利要求8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属于高压开关,其有严格的绝缘需求,因此,将硅绝缘套固定套设于真空灭弧室的外壁上,以增强真空灭弧室的绝缘性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8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8权利要求9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证据3的图5显示了在三工位摆臂上形成有若干加强筋。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9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3.9权利要求10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三相高压真空开关属于高压开关,其有严格的绝缘需求,因此,将绝缘罩上形成有沿竖直方向布置的C型凹槽,并将真空灭弧室设置在该凹槽内,以更好地容置真空灭弧室并提高其绝缘性能,是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因此,在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0也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专利权利要求1-10不具备创造性,应予无效,因此本决定对第一请求人和第二请求人主张的其他无效理由和证据不再评述。
三、决定
宣告201720250192.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2款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根据该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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